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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能不能用对方首付还贷款

发布时间: 2022-06-14 00:18:38

A. 卖房的首付款可以用吗

重大事件可以用,比如家人生病,如果没有其他大事,小事的话还是不要动它比较好,毕竟拥有自己的一套房,还是比较有安全感的

B. 请问我要卖房,但对方要贷款,我该注意哪些事项

贷款买房程序: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买方给你定金,然后你们准备好相关资料去贷款银行面签。在过户的时候买方支付首付给你,等房产证办理下来变成买方的名字再递交给贷款银行,由于银行之前是审核通过的了所以会看到房产证直接房款到你账户上。

注意事项:

一、交易时确定卖方双证齐全,买卖合同是必须由产权证上所有共有人亲自签字才会生效,应防止代签或漏签。

二、整个交易过程中涉及的各项费用并非一次性收取的,因此事前一定要尽量明确所有明细费用,以避免中途添加各项杂费。

三、选择威望较高知名人士或正规房地产中介机构作为交易双方的资金、房屋交割的监管方,确保交钱后能顺利过户,或过户后房与款两清。

四、购买方需注意所购买房屋是否在抵押状态中,以确定交易及入住时间。买卖交易后贷款时间拖得过长会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五、购买方在交易前确定清楚贷款所需要条件及费用,防止买卖交易后因贷款问题所造成的交易损失。

六、交房时的物业登记及相关水、电、有线电视、煤气等等的过户及房屋情况要一一查清,以防交房后发现这些问题而产生付费上的扯皮应交税费。

(2)卖房能不能用对方首付还贷款扩展阅读

贷款买房就是以房屋抵押的形式向银行贷款购买房屋,指购房人以在住房交易的楼宇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支付购房款,再由购房人分期向银行还本付息。其贷款买房流程也就是从事贷款买房这一系列活动的具体操作步骤。

二手房价格虽然较一手房低,但却会出现较一手房更多的问题,二级市场自开放以来,买房者与卖房者心态一直不平稳,对市场价格拿不准,卖方总希望把自己的房与商品房比较,定价较高;买房者认为房改房是旧房,价格应比普通商品房便宜得多。

1、交易双方当事人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报其成交价格时,房地产管理部门如果认为明显低于市场价值,会委托具有一定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对交易的房地产进行评估,并以评估的价格作为缴纳税费的依据。此外,交易双方为确定合理的交易价格,也可以委托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以评估价作为交易价格的参考。

2、 进行房地产保险时需要房地产评估,分为房地产投保时的保险价值评估和保险事故发生后的损失价值或损失程度评估。房地产投保时的保险价值评估,是评估有可能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遭受损失的建筑物的价值。

3、遇到征地和房屋拆迁时,要进行补偿评估。

4、发生房地产纠纷时要进行房地产纠纷评估,可委托具有权威性的专业房地产评估机构对纠纷案件中涉及的争议房地产的价值、交易价格、造价、成本、租金、补偿金额、赔偿金额、评估结果等进行科学的鉴定,提出客观、公正、合理的意见,为协议、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提供参考依据。

C. 卖房时贷款没还清 用买家首付还款 需要把银行卡和密码都压在中介吗

不需要压中介,只需要提供银行卡转账,密码不能告诉别人!

D. 卖房子贷款,首付怎么算

我们房屋的贷款一般都是抵押贷款,在房屋抵押贷款未还清的情况下,房产是抵押在银行的,我们无权买卖房屋。只有将贷款还清,和银行解除抵押之后,我们重新获得房屋的所有权之后,才可以卖房。所以,在卖房之前,如果有贷款的话,那就只有先还清贷款,才可以顺利卖房。

二、有贷款房产如何办理买卖手续
1、转按揭
这是当下简单又直接的一种方法,在二手房买卖中,就是把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借款人等交易要素。
2、用买方的首付款缴清剩余贷款
这是当下二手房交易中最常应用的模式。这种方式适用于你的房屋贷款额度较低或所剩贷款数目较小的情况。通常情况下,买家会认可首付房产总销售额的30%-40%,卖方可以利用买方的首付款付清剩余贷款,然后撤销房产的抵押登记,进行下一步交易。
3、利用银行贷款来缴清剩余贷款
如果卖方想在卖出房产之前将贷款还清或买方虽然看好但不愿意购买贷款未缴清的房产,可以采取这种方式。但前提是房主有银行认可的抵押物(如其他房产)用来申请贷款。这样房主就可以通过抵押向银行贷出一定的款来付清想要出售的房产贷款,促销售易的成功。

E. 卖房时,对方要求付了首付款就要过户,说是要房产证去贷款来付余款,这样有问题吗

嗯,主要是看你怎么约定付款方式,如果约定贷款的也可以,银行看到过户手续后会直接把钱打到你的账户。

F. 二手房买卖中房东可以用买家的首付还清贷款么

您好!
询了一下相关的资料,你的情况应该属于下面的第三种,你可以参考一下:

购买存在抵押权的二手房操作实务
近几年因为房价的不断上涨,很多人购买房屋时很难一次性付清全部购房款,因此大多数人都选择银行贷款,这致使目前市场上流通的二手房绝大多数都存在抵押权。
这里所说的房屋抵押是指,购房者为向银行贷款购房,以自己所购买的房屋作为债权的担保抵押给贷款银行,当购房者不能向银行偿还贷款时,银行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房屋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房产的价款优先受偿。银行就是所谓的抵押权人。因此买卖存在抵押权的二手房,就必须先行偿还贷款银行的剩余贷款,再由银行、业主办理房屋抵押权注销手续后,该房屋才能按照买卖双方的约定办理房屋权属转移手续。但是二手房买卖时应该由哪一方先行偿还银行贷款呢?又如何能保证交易的安全呢?
存在抵押权的房屋在进行交易时要涉及到贷款银行、购房者、出售者、房产中介公司甚至担保公司等多个主体,交易环节较多而且复杂,一个环节处理不好,就有可能出现纠纷。在卖方市场的大环境下,购房者在购买存在抵押权的二手房屋时所承担的风险要大得多。
本人近几年提供二手房交易的法律服务时,发现二手房交易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需要规避的风险颇多,但由于篇幅有限,不能一一详谈,在这里就经常接触到的几种交易方式,简单的为大家提供一个操作思路,仅供大家在购买存在抵押权的二手房时作为参考。

第一种 房屋出售方自行出资偿还交易房产名下的银行贷款。
这种方式是指,由房屋出售方自行出资偿还该房屋名下的银行贷款,并办理抵押权注销手续,然后购房者、出售方依据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办理付款、过户、交房等手续。
这种方式对于购房者来说法律风险性最小,购房者在与出售方签订购房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要求出售方向贷款银行详细了解该银行办理提前还款流程以及时间(有些银行需要提前一个月左右申请提前还款)。
2.详细约定房产交易的流程,该流程中应包括出售方申请提前还款的日
期、办理抵押权注销的日期、抵押权注销后的通知义务及抵押权注销后办理
房产过户受理手续的期限等。
3.详细约定买卖双方的违约责任,包括迟延办理还款手续、迟延履行通
知义务、迟延办理过户受理手续的逾期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并详细约定
单方主张合同解除的条件及违约金数额。

第二种 由担保公司出资先行偿还交易房产名下的银行贷款。
这种方式是指,买方或卖方寻找担保公司,由担保公司先行垫资偿还银行贷款,并办理抵押权注销手续,然后买卖双方按照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办理交易手续。使用这种方式时,担保公司要按照垫资数额的一定比例收取服务费用,目前一般都是由买方支付该笔服务费。
使用这种方式在交易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 对担保公司的选择还是要慎重,要从服务质量、公司口碑、经营规模、注册资金、收费标准、垫资流程等多方面了解担保公司。
2.目前,担保公司都会要求购房者将部分购房款先行存入担保公司指定的帐户监管,所以购房者要认真了解担保公司的垫资流程,慎重签署担保公司提供的格式垫资协议,避免因垫资环节出现争议,使自己蒙受损失。
3.在房产买卖合同或居间服务合同中要详细约定由哪一方委托担保公司、必要时可以约定共同选择的担保公司的名称、垫资服务费的支付方、抵押权注销后的通知义务、抵押权注销后办理房产过户受理手续的期限等。
4.详细约定买卖双方的违约责任,包括迟延办理还款手续、迟延履行通知义务、迟延办理过户受理手续的逾期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并详细约定单方主张合同解除的条件及违约金数额。

第三种 由购房者先行垫资偿还交易房产名下的银行贷款。
这种方式是指,在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后,由购房者先行垫资偿还交易房产名下的银行贷款后,出售方及时与银行办理房产抵押权的注销手续,然后买卖双方按照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的约定办理相关的交易手续。
这种交易方式对于购房者来说风险性最大,但又是在实践交易中经常会碰到的情况,因此,谨慎的操作对购房者是非常必要的:
1.在垫资前,先至房产权属登记中心核查该房屋的权属状况有无瑕疵(主要核实,该房产除贷款银行的抵押权外,是否还有其他的保全、查封、其他抵押权等。)。
2.不要提前将垫资款项打入出售方的银行还款帐户。
3. 通过自己的银行帐户直接将垫资款转入出售方的银行还款帐户,并要求出售方出具详细的收款收据,必要时可以请律师见证。
4.必要时可要求出售方提供第三人保证,或物的担保。
5.亲自全程跟进办理提前还款、办理抵押权注销手续,并及时收押《房屋所有权证》。
6.在抵押权注销后,按照权属登记中心所允许的最短期限及时办理产权交易过户受理手续。
7. 详细约定买卖双方的违约责任,包括迟延办理抵押权注销手续、迟延履行通知义务、迟延办理过户受理手续的逾期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并约定单方主张合同解除的条件及违约金数额。
8. 详细约定房产交易无法继续履行时,出售方返还购房者的垫资款的流程。

有抵押贷款的二手房如何买卖

房价在回落,但在这几个月又掀起了反弹的小高潮,具体原因不敢深入讨论,一是掌握的事实不足,二是怕和“正在下很大的一盘棋”有冲突。不过买涨不买跌,交易活跃也是事实。有朋友看到一套性价比更高的二手房,想买,但发现该房有抵押贷款,于是打电话问这样的房子可以买吗?我的感觉:

一、没有还清贷款的二手房不能卖

目前国内贷款买房的情况下,贷款银行均会在原房屋上设立抵押。根据《物权法》第191条第二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也就是说,房屋所有权人没有经过银行的同意,不得转让房屋,除非购买人愿意替房屋所有权人代为还清银行的债务。

二、如何使需要买的二手房变成还清贷款的二手房

还清就有两种方式了,一种是一次性还清,一种是经济实力不够时的分多次还清。后一种情况,实际就是将原房屋所有人的贷款转移由新的购买人承担,即“转按揭”。卖方出售贷款没还清的商品房,购买方继续为该商品房偿还贷款。这种方式对新购房人的资金需求压力较小,但问题是,目前在国内实践操作中基本不可行。香港等地不仅可以转按揭,甚至卖“楼花”都可以,但国内银行为了减少自己的风险,鲜有明确可以办理转按揭的服务。

那么唯一可行的方案,就是先筹款把房款一次性还清,再进行交易。(如果买方实力不够,与此同时买家也要从银行获得贷款。实质上这是貌似转按揭贷款的提前还贷形式)。这种一次性把房款还清,就又分几种情况:

第一种:原房屋所有人拿出自己的积蓄,或是向亲戚朋友们借钱,把银行贷款还清,这样才能从银行解除抵押,从而可以卖房。

第二种:就是在中介公司帮助下,把有贷款的房产挂牌,当找到买主后,与买主沟通。买主先支付一部分房款,供卖房者提前还贷。

第三种:卖房者自行无法筹到还贷款,而且也没有买主愿意垫付房款,这样可中介公司拆借。中介公司可以用公司的流动资金帮卖房者还贷。

对于购房者来说,如果选中的房源是具有银行贷款的,购买就要十分慎重了。因为按第二种方式,如果卖房者提出先垫付还贷款的话,买房者是具有相当风险的。由于在付出购房款后,房产权属还属于卖房者,一旦卖房者不承认或携款逃跑,买房者将面临巨大损失,所以要尽量避免这种交易方式。

可是,第二种方式正是目前中介机构大力鼓吹的办法。在目前萧条的市场条件下,中介机构可以做的生意越来越少,因此即使一些房源对买方有潜在风险,中介机构为了促成交易,仍吹得天花乱坠,说什么“正因为有贷款才这么便宜的”、“贷款的房子对买方没什么风险”,购房者千万要小心。如果该房真正可靠,那么就可以要求中介机构采用以上提及的第三种方式协助交易。

三、有房证才能交易

提到这个问题是因为许多抵押贷款房屋都拿不出房产证。有的房屋所有人是新买的住房,经常在入住后一至两年内还没有拿到房产证,这种情况下是肯定不能交易的。因为国家有明确规定,严禁转让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同时,没有取得房产证时,新的买主也无法办理贷款手续。

还有更多的情况是房产证被抵押银行收走,这种在各地实践中要看各地的房地产登记手续,具体又分为几种,一种是贷款后有两本证,一个房产证一个他项权证,房屋有按揭和抵押都会在他项权证上显示(如上海),在有抵押贷款时,房产证归房主个人保存,他项权证归银行保管,等贷款还清后他项权证会拿到房管局注销。另一种是只有一个房产证,进行了抵押后,抵押银行一般会要求代管房产证。

那么,如果辨别到底是有房产证但被银行保管还是并无房产证的交易呢?其实很简单:以上无论是哪种情况,当地的房屋及土地管理部门都会有登记,公安部门、法院、检察院因公凭有效证明可调阅全部有关档案,产权人凭身份证、产权证可查阅档案中的相关信息,而一般公众在房屋买卖、诉讼等正当理由下,凭有效证明,能查询房屋的简单信息。因此,购买者可以在交易前要求卖方(即产权人)一同赴房屋及土地管理部门调查是否有此房产登记,该真实性要远远高于卖方所持的所谓的房产证复印件,如果卖方因各种原因不配合,也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调查。律师调查的好处是,除调查抵押外,还可以调查房屋产权证的内容与房屋登记机关的存档文件记载的内容是否一致,卖方是否是房屋产权证上载明的所有权人,房屋是否有其他共有权人(如有,共有权人有优先购买权)等。
望采纳

G. 第一次卖房,对方贷款,中介说让我先过户,要不然对方无法办贷款,是这样吗

是的,买房和卖方的夫妻双方先去银行做贷款审批,审批通过后之前银行会出一个同意贷款书也就是同贷书,然后双方去过户,过完户买房去拿着新房产证去房管局抵押科去抵押,抵押科会出一个他项权证银行领走,银行就会不通过买房把钱打到卖方的账号上,每月买房还贷款。必须这么走,银行其实就是个贷款机构他们审核只要已通过,就去过户就没有问题, 你们去银行都要签一个合同买方签的是借款合同,卖方签的是收款合同。如果不过户的话房子抵押贷款不还是卖房的名字吗?所以肯定要过户过的买方 的名下再贷款出来给卖方。
其实很简单就跟你去开发商买房子一样 开发商就是卖方你付个首付开发商把房子通过银行贷款给你,然后备案到你名下抵押放款给开发商,然后你没月还银行。开发商拿到全款就没有开发商的事情了。
你拿到银行的尾款后就跟开发商一样。交易就结束了。
专业人事为您解答

H. 我要卖房子,对方贷款怎么办理

很正常,贷款买房都是这样得
1.买卖双方去公积金办理贷款业务,等待银行审批
2.审批通过后银行下承诺函,买卖双方办理过户手续
3.银行直接打款给卖方
4.交易结束
不要担心,没有问题得
你得担心不是没有道理,但是这些都是你可以控制得东西
现在全国大部分地区都是过户加抵押同时进行,过完户了抵押也就完成了,他反悔都是没有用得,银行照样放款给你.
另外,如果你得地区目前过户跟抵押分开办理,你可以这样办
过户后将新房产证(或者提取房产证得证明)放你这里,约好时间办理抵押,他不办理抵押你不给房产证不交房就可以,而且抵押得时间可以写在买卖合同上,如:新房产证办理完毕后多长时间内买方必须办理抵押手续,后面写上违约责任即可.
退一万步,有买卖合同在,合同上写明全款到位交房得话,他提前撬门进去是违法得,你可以起诉他,凭买卖合同你是不会输得.

I. 我卖房子,对方贷款,首付款做的监管,但要过户后银行才能放款,是不是有风险

首付款监管没有问题,银行会给你们双方一个协议,就是过户之后拿什么东西,你就可以帮托管的钱提走了,至于他的贷款部分肯定是要过户之后才能把钱放给你的,但是你最好见到银行的批贷涵以后再跟他过户,这样就没有风险了.

J. 卖房,对方需按揭,需走哪些流程

一、要购买的二手房必须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产权明晰并具备符合政府规定的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条件。房屋的房龄不能超过15年。
二、选择贷款银行,进行房产评估。
三、填写借款申请表,并向贷款银行提交下列资料:
买房人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如单身,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的单身证明);
2、经济收入证明;
3、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买房协议);
4、首付款收条或存在该行的首付款证明凭证。
5、贷款人的贷款到期日,不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65岁女60岁)
6、房龄不能超过15年。
卖房人资料:
1、售房人(含共有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户口簿;
2、产权证、土地证。
四、银行对买卖双方送交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及供款人的资信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出具《贷款承诺函》给买方,银行会注明提供几成,几年按照贷款。
五、买方将购房的首期款存入该行的帐户,由银行冻结,售房人在首期款交付、《贷款承诺函》签订后,到房地产交易管理核心办理房屋交易手续。
六、房屋交易手续及新《房屋所有权证》办理完毕后,买房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办理抵押、保险等有关担保手续。
七、借款合同生效,资金划入买方的指定帐户,然后买方将贷款和首期款一并交付给售房人。
从上述的介绍中其实大家不难看出对于二手房的买卖中买房需要按揭贷款的时候,从所需要提供的材料上来看,从所进行的流程来看,都会与买方买一手房的时候进行银行按揭贷款的时候提供的资料和所进行的流程都查不太多。但是在这里多出一个卖房人要提供的两个资料。作为卖方也要了解在此种情况下所需要的提供的资料和进行的流程,方便日后真的发生时,提高自己的办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