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大理办理个人公积金贷款买房手续有什么
光大银行可以用公积金贷款。
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银行:
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南京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华夏银行、光大银行、江苏银行、广发银行、紫金农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18家银行中的任何一家银行所指定的网点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2.缴存状态正常,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和良好信用;
3.具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4.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合同、协议或者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5.购买住房的,已经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期付款;
6.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够支付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全部费用30%的前期费用;
7.建造、翻建住房的,具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8.大修住房的,具有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9.能够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有效担保;
10.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积金贷款流程:
1.借款人至受理网点申请贷款;
2.受理网点代为办理家庭名下房产状况查询;
3.受理网点受理;
3.签约;
4.审批;
5.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6.银行放款。
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如下:
1.“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3份(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填写);
2.借款人及配偶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3份复印件;单身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和离婚证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
3.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原件3份。房屋开发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期房)、《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竣工验收合格证》、大房证复印件3份;
4.涉及抵押或质押担保的,需提供抵押物或质押权利的权属证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的书面证明原件3份;
5.涉及保证担保的,需保证人出具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原件3份并提供保证人具有保证能力的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近三年财务报表、资质等级证明、资信等级证明等)复印件3份;
6.借款人已付所购房屋价款规定比例以上的首付款交款单据(发票、收据、银行进账单、现金交款单等)原件及3份复印件。
B. 最高贷款额度降低 云南大理调整公积金使用政策
为遏制使用住房公积金投机炒房,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云南省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印发《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政策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为:单职工缴存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双职工缴存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意见》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意见》将现行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为单职工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住房公积金缴存为双职工的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调整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单职工缴存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双职工缴存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意见》将现行的“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主体,可以是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产权所有人或配偶,以及双方的父母和子女。”调整为:“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主体必须是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产权所有人或配偶。”删除“以及双方的父母和子女”。
《意见》将现行的“贷款对象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并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在岗职工。”调整为:“贷款对象是在大理州行政辖区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并连续6个月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省内在职在岗职工。”
《意见》将现行的“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20%,并执行首套房的贷款利率。对拥有1套住房并未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40%,并执行二套房的贷款利率。”调整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第一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首套房利率、最低首付比例为20%;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二套房利率、最低首付比例为40%。”
(原题:《最高贷款额度降低 云南大理调整公积金使用政策》)
C. 大理州 漾濞县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参贷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承诺书;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其他情况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
3、合法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协议;
4、借款人及参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
5、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30%购房款的有效凭据;
6、有效的担保证明;
7、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房楼盘,必须是由开发商与受委托银行签订按揭协议的楼盘,借款人可通过按揭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贷款条件
1、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个人信用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
3、至申请日,单位和个人连续12个月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4、在丽水市行政区域内购建自住住房(其中购买二手房的,建成年份不得超过20年);
5、已付清30%以上的购房款;
6、同意以所购建的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或提供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担
贷款流程
1、贷款申请:借款人持规定资料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
2、贷款受理:管理中心审查贷款资料并与申请人实行面谈,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
3、签订合同:借款人及配偶到受托银行签订借款担保合同;
4、贷款发放:借款合同生效后受托银行将贷款金额转入售房单位的银行存款账户(期房)或借款人的银行存款账户(二手房、现房、拆迁安置房、自建房)。
D. 公积金贷款额度最新政策2021
公积金贷款额度最新政策2021:
1、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
2、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
3、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
1、重点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防止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炒房投机。优先支持公积金支付房租,重点支持购买首套普通住房等;
2、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3、优化流程、严格审核、惩戒失信。明确,优化提取审核流程。对缴存职工在缴存地租赁或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离休退休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要进一步简化审核流程,积极开展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网上咨询,大力推行网上审核和业务办理,缩短审核时限。
【法律法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E. 关于公积金贷款的问题 请明白人多多指教
一、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条件
1、借款申请人必须是大理州辖区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并且缴存公积金累计时间不少于两年、连续缴存公积金时间不少于六个月,且近五年内没有提取过住房公积金。
2、职工在最近五年内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借款。
3、通过人行的个人征信系统查询后,借款申请人无较大数额的可能影响贷款偿还的债务。
4、抵押物或阶段性担保落实。
二、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程序
1、借款人申请人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部提出借款申请。并填写《大理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审批表》,同时提供购、建、修自住房的相关证明等规定的材料,详见《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需提供材料一览表》。
2、管理部按规定程序受理、审批、签发贷款委托书。
3、借款人持贷款委托书等有关材料与受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办理抵押登记、划款。
4、借款人按合同约定按月履行还款义务。
三、贷款期限
1、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须在一年(不含一年)以上,最长不超过三十年,并且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五年。提前归还公积金贷款的必需使用满一年,否则需支付满一年的利息。
2、抵押房产的共有人如不满18周岁,该贷款的最长期限必须符合上述相关规定,且不超过共有人满18周岁所剩的时间。用第三方房产抵押的,抵押人须满18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贷款限额
1、夫妻双方均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家庭或参加共同购、建房行为并有稳定收入的共同还款人也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家庭,可最高贷住房公积金30万元,但贷款额不得超过所购、建房产价值的70%,也不得超过抵押物评估价的70%;
2、企业职工家庭,按参加共同购、建房行为并有稳定收入的共同还款人所缴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的10倍发放贷款,且最高额度不得超过30万元。 同时,贷款额不得超过所购、建房产价值的70%,也不得超过抵押物评估价的70%;
上述所提的共同还款人必须是所购、建房产的共有人,并且必须视为从贷人,在该笔贷款存续期间,公积金设为质押,享有公积金贷款从贷人的权利,并承担从贷人相应的义务。
3、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而另一方在企业工作,且双方都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当以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一方为主贷人,贷款最高公积金额度按20万元再加上在企业单位工作的一方的公积金余额的10倍确定,但最高额度不得超过30万元。同时,贷款额不得超过所购、建房产价值的70%,也不得超过抵押物评估价的70%;
4、只有一方在本州辖区内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贷款最高贷款额为20万元 ,同时贷款额不超过抵押物评估值的70%,且不超过购、建房价值的70%;
5、借款申请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时,中心可根据实际采取房产抵押加借款人和从贷人的公积金质押的方式确定贷款额度。但是贷款额度不能超过本细则规定的最高额。具体计算方法是:
贷款额=抵押物评估价×70%+借款人和从贷人的公积金当时余额(保留到万元)
6、 互保贷款的质押金额不得低于贷款金额,且贷款金额不超过5万元;
五、利率执行
目前五年以下(含五年)年利率3.33% ,月利率2.775‰ ;五年以上年利率3.87%,月利率3.225‰。如遇法定利率调整,按中国人们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六、每个家庭户同一时期内只能发生一笔住房公积金借款。
(以上是我们大理地区的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仅供参考)
F. 公积金贷款的新政策是怎样的呢
1、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或部分结清,可以直接向贷款的银行申请,公积金中心对时间没有要求,预约办理流程看具体银行的规定;
2、公积金贷款结清后,满足条件的,可以直接向公积金中心申请第二套公积金贷款,中间没有时间间隔要求。第二套公积金贷款,首付4成起;
3、公积金贷款次数不能超过2次,次数判定只看主贷人;
4、公积金还贷可以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委托自动提取,每年自动提取一次。
G. 大理公积金贷款购二套房能贷款吗首付利率
可以办理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50%,利率3.75%面积没有限制!
H. 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什么新政策(云南)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2.缴存状态正常,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和良好信用;
3.具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4.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合同、协议或者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5.购买住房的,已经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期付款;
6.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够支付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全部费用30%的前期费用;
7.建造、翻建住房的,具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8.大修住房的,具有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9.能够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有效担保;
10.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积金贷款流程:
1.借款人至受理网点申请贷款;
2.受理网点代为办理家庭名下房产状况查询;
3.受理网点受理;
3.签约;
4.审批;
5.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6.银行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