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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垫付首付套取银行贷款

发布时间: 2022-06-14 07:38:35

『壹』 房地产企业垫付首付款是如何操作的

这只是一种噱头:
操作方式和原来交了首付然后银行贷款是一个道理;
只不过现在开发商多了个身份就是资金金融机构,首付款相当于是业主向开发商借的,开发商给业主一定的资金周转周期,业主支付开发商首付款借款利息,或者开发商直接O利息借款给业主,再办理银行贷款,银行只认贷款额以及利息额,其他的不管。
这样的好处是1、开发商采用0首付的营销方式,把房子卖出去了;
2、开发商卖了房子,虽然首付是自己垫付,但是剩余的款项从银行套现出来了;
3、如果开发商的首付部分,给业主算利息,还可以收取利息部分,相当于资金的理财投资收益。
4、银行的按揭房款利息也收到了。
5、业主有一定的资金运转周期,可以逐步还开发商和银行的钱,短时间的资金压力减小了。
这种方式只是在房地产市场情况不好的时候,开发商为例促进房产销售用的一种营销手段,实际上业主还是要掏这么多钱,或者更多的钱。房地产市场好的时候,开发商要追求回款周期,是不会采用这种方式的。并且这种方式基本上已经用烂了。

『贰』 房屋开发商垫付首付款合法吗

这个属于违规
根据2010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规定,“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即国务院明确规定了购房者购房时需交付一定比例的首付款,此为国家对于购房首付款、限贷的政策性规定。
而在法律实务中,由开发商垫付首付款是否有一定的依据呢?实际上,垫付并非法律概念,法律上有借款合同、指示交付或债务承担等概念。垫付,根据文义解释,一般是为他人向第三方垫付,没有债权人为债务人向自己垫付之说。而开发商为购房者的垫付可能涉及三种类型的法律关系:①借款合同,即开发商借款给购房者、购房者再将借款交给开发商;②第三人代为履行,即开发商作为第三人根据购房者的指示将款项交付给自己,代购房者履行债务;③债务承担,即开发商作为第三方为购房者承担购房者对开发商的债务。
首先,对于借款合同,因开发商即是房地产买卖法律关系中的债权人,同时又向购房者借出部分首付,借出的款项又需要给开发商自己,因此,开发商名义上垫付首付,但实际上并未垫付。
因借款法律行为系实践性法律行为,需要实际交付借款才会产生借款合同生效的法律后果,因此,为实际交付借款的,借款行为并未生效。开发商所享有的债权,本质上还是房地产买卖合同所确立的债权。并不存在一个真实、有效的借款法律关系,也不存在所谓的垫付。
其次,开发商根据购房者的指示将款项交付给自己,开发商不属于第三方,很明显不属于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情形,不会产生实际履行的法律效力。换句话说,即实际上此时也不存在垫付,购房者没有付足首付。
再次,债务承担,是指在不改变合同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现象。即必须存在一个独立于债权人、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而开发商为购房者承担购房者对开发商的债务时,并没有一个独立的第三人存在,因此也不构成债务承担,不产生债务承担的法律效力。此时,所谓的垫付不成立,购房者仍然没有付足首付。
因此,开发商所谓的“垫付”仅仅是开发商以“垫付”之名义,让购房者先达到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的条件,出具一份虚假的首付款足额交纳证明,进一步办妥银行贷款,以达到资金回笼的目的。而首付实际上并未依照国务院对于首付比例和限贷的规定付足。换句话说,开发商是以一种在法律上并不成立的“垫付”托辞,先与购房者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而实际上却规避了国务院规定的首付比例和限贷政策。
这种行为极有可能被司法机关认定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行为”,而一旦认定为无效的,则合同自始无效,法律后果是开发商返还购房款、购房者退房。从银行的角度来看,这种行为还可能被认定为“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无效行为”。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的过程中,因需要开发商出具购房者已付清全部首付款的证明,但由于开发商“垫付”的因素,购房者的首付款实际并未付清。如后期购房者未能按期偿付按揭贷款,银行除按照一般的程序拍卖抵押物外,还可以起诉开发商,要求开发商因开具虚假证明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叁』 河南严厉打击零首付和首付贷行为,这两类行为会造成哪些弊端

零首付和首付贷是一种变相套取银行资金的手段,看似降低了购房者的买房门槛,又帮助开发商回笼了资金。但是里面隐藏的风险也是很大的。

零首付和首付贷怎么操作的

首先所谓的零首付可不是说你买房不用付首付了,只是延长了你付款的时间。

这里给大家打一个比方,比如张三去售楼处打算买一套房子。房子总共100万,首付按百分之三十,也就是三十万。这个时候销售给你说可以申请零首付,就是说你贷款100万,你的首付开发商先帮你垫付。

而一个资金充足的开发商根本不会着急的垫首付让你赶快贷款,他们最起码有充足的资金应对市场问题。只有那些资金实力不行的开发商才会用这种方式吸引购房者,让购房者赶紧贷款。而这类的开发商以后的资金链都会有很大的风险!

总结

天上不会掉馅饼,零首付不代表不付首付,会增加购房者的贷款额度。这种模式对于银行和购买房来说都有很大的风险,应该予以整顿!

『肆』 开发商可以帮购房者垫付首付款,骗取银行贷款吗

肯定是不可以的,但是这种现象也很多,一是开发商没钱急等钱用,二是买房人钱不够首付,两者一拍即合所以就产生垫付了,最终银行买单

『伍』 开发商为你“垫首付” 可信吗

开发商们为你“垫首付”的口号多么吸引年轻“刚需”们。有人帮忙解决首付问题,马上就能买房,为什么不乐意呢?小编此时只想弱弱地说一句:“天底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今天就让小编来为你揭秘“垫首付”背后有何猫腻和风险!

开发商如何为你“垫首付”

一套50万的房子,首付需要15万。开发商和购房者进行约定,首付款由开发商(或者第三方)进行垫付。购房者凭着足够的首付款发票,去银行办理按揭贷款。完成上述手续后,购房者须在约定时间内,还清开发商垫付的那部分首付款。

垫首付充其量只是无息贷款

其实,开发商没有为你掏一分钱。所有的钱都是购房者自己的。短期内可以减轻购房者的资金周转压力,但实际购房成本并没有下降,每个月除开该还的银行贷款,还得还开发商为你垫付的部分。其实每个月的还款压力更大!

“垫首付”转移楼市风险

开发商给购房者以便利,其实是想让购房者尽快签下合同,尽快把自己手上的存量房卖出去,这样的话,一旦房价大幅回潮,购房者还是要根据合同将首付还给开发商。开发商并没有损失很多,但购买者就要承担房价下跌造成的差价。

“垫首付”让购房者很被动

开发商通过替消费者“垫首付”的举动,很可能会在暗中提升房价。“开发商用这种稀有的促销手段吸引购房者之后,对于部分没有能力正常购买的消费者来说,会陷入被动地位,开发商就掌控了房价上的主动权。”

“垫首付”营销涉嫌骗贷

不管是开发商的“零首付”也好,“垫首付”也罢,这都属于假首付行为。如果开发商私下偷偷跟购房者签了这种合约,银行就无法正确对购房者的还款能力进行核实。如果被银行查到,这是属于骗贷行为的,那么贷款可能被银行收回,而且购房者个人的诚信记录将永远抹黑。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7-02,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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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 开发商违规为购房者垫付首付款银行审核贷款我可以起诉银行吗

首先是你自己向银行申请的贷款,开发商为购房者垫付了首付款,银行审核贷款通过了,那么你要起诉银行,是什么诉求呢?不想贷款买房子,那么跟开发商协商处理。
买房贷款。
买房贷款是指购房人以在住房交易的楼宇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支付购房款,再由购房人分期向银行还本付息的贷款业务。也被称为房屋抵押贷款。贷款买房的流程为:看房前准备—实地看房—排号、挑选房源—认购、交定金—网签、签合同、付首付—贷款—收房验房—交税—办房本,下面会具体介绍一下这些流程。

贷款买房的具体流程

①看房前准备看房前,首先要确定自己要买的房产类型,然后根据所购房的类型合理分配资金。

②实地看房了解整个楼盘的具体情况,如购买的是现房,可以直观地看到房屋的结构、户型,也可以向置业顾问询问周边的配套及规划建设等相关问题;如果是期房,只能通过看户型图来了解房屋的结构等,由于周边配套还在规划中,购房者可以查询周边的规划文件。

③排号、挑选房源一些集中开盘的楼盘,开发商会让购房者进行排号,等到真正开盘那天,根据一定的规则进行选房。选房时,购房者可以提前制定好备用方案,主要从以下六个方面来考虑,包括:地段、价格、周边市政规划、环境配套、房屋结构和朝向和物业管理。

④认购、交定金选好房子认购前,购房者需要提前准备好购房资质审核的材料,在签订认购书后将材料交给开发商工作人员。同时,认购时,还要缴纳一部分的定金,定金会有收据(银联小票),定金缴纳金额不会超过合同表明总房款的20%。

⑤网签、签合同、付首付提交购房资质审核后,一般10个工作日就会出具审核结果。如果审核通过,开发商会通知购房者前来签订购房合同。(现房:现房买卖合同;期房: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购房合同时,要注意看合同中有无空白条款,补充协议中的权利义务是不是对等、违约责任和赔偿有没有写清楚,交房日期和交房标准是否清晰等等。支付首付款,一般售楼处都会有pos机,刷卡支付的银联小票要收好,等着拿开发商开具的首付款发票。一般当天就能拿到。

⑥贷款如果有银行的工作人员驻扎在售楼处,购房者可将准备好的材料交给银行。放贷时间与银行办理速度、楼房封顶情况有关。以北京为例,期房的话,商贷、市管公积金贷款的放贷时间在封顶之后,国管公积金贷款房贷时间与是否封顶无关。

⑦收房验房购房者需要等开发商通知收房,注意收房时间。验房时要仔细核验房屋的每个细节,也可以找专业人士来验房。查看“三证两书一表”,如果开发商拿不出这些证件,可以拒绝收房。

⑧交税收房后,需要到地税局办理交税业务。一般来说,商品房需要缴纳契税和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然后缴纳物业费、取暖费、停车位等费用。

⑨办理房本贷款买房,购房者只需把准备材料交给开发商即可,一般情况下,房本自入住之日起180天(现房)-270天(期房)发放。

贷款买房的注意事项

①个人征信记录良好个人征信非常重要,如果有连续三个月累计六个月的逾期记录,那么基本上银行不会贷款给你。

②收入证明收入证明要覆盖个人名下负债的2倍,银行流水的月份,需要按照具体银行的要求来出具。

③保存好购房发票贷款买房的发票有首付款发票、贷款发票。如果购买的是现房,在交税时需要拿着这两样发票去交税;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存在面积差的情况,开发商一般会重新开一张首付款发票,并且回收之前的发票。如果不小心把首付款发票弄丢了,开发商是不会换发票的,而且还需要购房者去办理发票丢失的手续,因为发票是没有办法补开的。

④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需要注意的是,需要满足连续足额缴纳12个月的公积金,并在申请贷款前仍在缴存中。相比商贷来说,公积金贷款时间相对比较长。

『柒』 我负债高开发商垫首付,银行批贷不足叫补几万,我没钱,开发商说我违约还要赔几十万!我可以告开发商么

如果在开发商的怂恿下买房,而没有钱的情况下,那么你就要提供书面的证明,如果只是口头说说,那完全没有效力的。所以如果没有书面的证明,是不能告开发商的。

『捌』 房屋开发商垫付首付款合法吗

这个属于违规
根据2010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规定,“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即国务院明确规定了购房者购房时需交付一定比例的首付款,此为国家对于购房首付款、限贷的政策性规定。
而在法律实务中,由开发商垫付首付款是否有一定的依据呢?实际上,垫付并非法律概念,法律上有借款合同、指示交付或债务承担等概念。垫付,根据文义解释,一般是为他人向第三方垫付,没有债权人为债务人向自己垫付之说。而开发商为购房者的垫付可能涉及三种类型的法律关系:①借款合同,即开发商借款给购房者、购房者再将借款交给开发商;②第三人代为履行,即开发商作为第三人根据购房者的指示将款项交付给自己,代购房者履行债务;③债务承担,即开发商作为第三方为购房者承担购房者对开发商的债务。
首先,对于借款合同,因开发商即是房地产买卖法律关系中的债权人,同时又向购房者借出部分首付,借出的款项又需要给...这个属于违规
根据2010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规定,“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即国务院明确规定了购房者购房时需交付一定比例的首付款,此为国家对于购房首付款、限贷的政策性规定。
而在法律实务中,由开发商垫付首付款是否有一定的依据呢?实际上,垫付并非法律概念,法律上有借款合同、指示交付或债务承担等概念。垫付,根据文义解释,一般是为他人向第三方垫付,没有债权人为债务人向自己垫付之说。而开发商为购房者的垫付可能涉及三种类型的法律关系:①借款合同,即开发商借款给购房者、购房者再将借款交给开发商;②第三人代为履行,即开发商作为第三人根据购房者的指示将款项交付给自己,代购房者履行债务;③债务承担,即开发商作为第三方为购房者承担购房者对开发商的债务。
首先,对于借款合同,因开发商即是房地产买卖法律关系中的债权人,同时又向购房者借出部分首付,借出的款项又需要给开发商自己,因此,开发商名义上垫付首付,但实际上并未垫付。
因借款法律行为系实践性法律行为,需要实际交付借款才会产生借款合同生效的法律后果,因此,为实际交付借款的,借款行为并未生效。开发商所享有的债权,本质上还是房地产买卖合同所确立的债权。并不存在一个真实、有效的借款法律关系,也不存在所谓的垫付。
其次,开发商根据购房者的指示将款项交付给自己,开发商不属于第三方,很明显不属于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情形,不会产生实际履行的法律效力。换句话说,即实际上此时也不存在垫付,购房者没有付足首付。
再次,债务承担,是指在不改变合同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现象。即必须存在一个独立于债权人、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而开发商为购房者承担购房者对开发商的债务时,并没有一个独立的第三人存在,因此也不构成债务承担,不产生债务承担的法律效力。此时,所谓的垫付不成立,购房者仍然没有付足首付。
因此,开发商所谓的“垫付”仅仅是开发商以“垫付”之名义,让购房者先达到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的条件,出具一份虚假的首付款足额交纳证明,进一步办妥银行贷款,以达到资金回笼的目的。而首付实际上并未依照国务院对于首付比例和限贷的规定付足。换句话说,开发商是以一种在法律上并不成立的“垫付”托辞,先与购房者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而实际上却规避了国务院规定的首付比例和限贷政策。
这种行为极有可能被司法机关认定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行为”,而一旦认定为无效的,则合同自始无效,法律后果是开发商返还购房款、购房者退房。从银行的角度来看,这种行为还可能被认定为“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无效行为”。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的过程中,因需要开发商出具购房者已付清全部首付款的证明,但由于开发商“垫付”的因素,购房者的首付款实际并未付清。如后期购房者未能按期偿付按揭贷款,银行除按照一般的程序拍卖抵押物外,还可以起诉开发商,要求开发商因开具虚假证明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玖』 想问房产商打出的首付免息分期, 其风险有哪些

分期首付一般有两种方式。

一种就是开发商帮购房者垫付部分首付,购房者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此后购房者再在约定时间内,将剩余首付款还给开发商即可;由于已经签订购房合同,所以风险较小,最重要的是不要“断供”。

第二种:就是开发商先收取部分首付,然后约定在短时间内支付剩余首付,再签订购房合同;并不是开发商帮忙垫钱,只是延长首付的支付时间。这时候如果开发商将这笔钱挪威他用、资金链出现问题,购房者会承担比较大的风险。

首付分期有套取贷款嫌疑,但很难监管。多位银行界的信贷人士均表示,如果明知开发商采取首付分期的方式,帮购房者垫付首付,银行可能会拒绝审批放贷。

一般情况下,垫资是没有利息的,如果宣称“首付分期”后又约定了垫资的利息,那么这家开发商则涉嫌虚假宣传;其次,“首付分期”交款的性质是房款,而不是定金、意向金或诚意金之类的,签订的合同、交款的收据一定要保存好以备产生纠纷时保留证据。

『拾』 开发商垫首付款违规吗

摘要 垫付并非法律概念,法律上有借款合同、指示交付或债务承担等概念。垫付,根据文义解释,一般是为他人向第三方垫付,没有债权人为债务人向自己垫付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