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南京修订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细则,下月实施
记者4月28日从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公布了修订后的《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实施细则》《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和《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3个文件,对原有的部分条款进行了微调,如增加个人信用影响贷款的条件,对贷款期限重新约定及对共享信息的使用范围进行了确认等。据悉,新规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正式实行。
【贷款篇】
7、关于公积金贷款未结清时的相关规定
《细则》第五条公积金贷款以家庭为单位,即: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借款人或配偶已经办理了公积金贷款的,在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不能再次办理公积金贷款。夫妻离异,如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在约定房产归主借款人所有,且该笔贷款由主借款人归还,原配偶方结清剩余贷款中本人所占份额,视为原配偶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
解读:公积金贷款以家庭为单位。公积金贷款本息未结清前,任何一方不能再次办理公积金贷款。贷款未结清时,夫妻离婚,在房产归主借款人所有,主借款人原配偶已结清贷款中本人所占份额,(原配偶是否参贷以贷款时符不符合贷款条件确定,未缴存公积金或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则不存在需结清的份额),原配偶购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但上述情形贷款次数仍然有效,原配偶再次购房需计算已有贷款次数。
8、关于个人信用
《细则》第七条第五款,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借款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贷款:仍有尚未归还的逾期贷款的,或担保人代偿、或处置抵押物归还贷款的;准贷记卡或贷记卡透支逾期未还的;申请贷款时近五年内,已结清的公积金贷款逾期累计达到6期(含)以上的;有债务纠纷尚未处理完毕被相关部门登记在案的等。
解读:《细则》列举的信用信息,以贷款申请人及配偶在个人征信系统、公积金贷款信息系统、其他有权单位发布的相关信息等查询结果为依据,此次增加了部分条款。
9、关于贷款期限
《细则》第十条贷款期限。借款人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取整计算。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5年(含)以上且具有稳定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借款人,贷款期限可以放宽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1-5年。
解读:从职工角度,申请贷款的最长期限为申请贷款时的年龄至退休年龄;从所购住房方面,申请贷款限期加所购住房房龄不能超过70年(住宅用地性质的酒店式公寓不超过65年)。商品房、经适房(共有产权保障房)最长贷款年限不超过30年,存量房最长贷款年限不超过20年。根据上述结果取最小值即为最高可贷年限。
10、关于共享信息使用
《细则》第八条借款人及配偶申请贷款时应签订授权,受委托银行、公积金中心通过向国家设立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房产交易、不动产登记、婚姻登记、公安、社保、税务等部门,或通过其他经授权的第三方合法渠道,查询、打印、保存、使用个人信用报告、户籍、婚姻状况、不动产登记、抵押、购房合同备案、房产交易缴税、购房证明、社保等信息,以及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信息,和相关电子证照的《授权书》。
解读:明确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时,需取得贷款申请人及配偶的授权,以便在贷款审批过程通过查验共享信息,核实贷款申请人及配偶的实际情况,减少贷款申请材料,提高贷款审批效率。未经授权,不能查询使用贷款申请人及配偶的相关信息。如果获取的共享信息与贷款申请人及配偶实际情况不符的,借款人及配偶应配合
扬子晚报网记者 马祚波
南报融媒体编辑 谷文俊
来源:扬子晚报网
② 南京公积金政策
法律分析:第一,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下降。夫妻双方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由80万元调整为70万元;单方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40万元。第二,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提高。首次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应当提供不少于房屋总价20%的首付款发票,贷款最高额度为房屋总价的80%;第二次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应当提供不少于房屋总价30%的首付款发票,贷款最高额度为房屋总价的70%。购买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于购房后2年内,凭房地产交易或不动产登记部门备案的购房手续或凭证以及税务部门出具的发票、契税完税凭证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提取总额应不超过购房所支付的金额。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前,借款人(含已经出具异地贷款证明、在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缴存账户余额仅可用于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不得再以其他原因提取。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③ 南京公积金贷款最高上限
法律分析:南京公积金贷款上限最高60万。 最高可贷额度为30万元/人、60万元/户。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④ 南京公积金贷款额度,政策咋变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4月8日发文表示,个人在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时,最高的贷款的额度由30万元调整至50万元。目前除了上海之外,还有杭州、福州、厦门、湘潭、兰州、漳州、岳阳、桂林、黄山、湛江共10个城市陆续的将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调。
各地的公积金都陆续的出新政了,本以为南京人民也即将盼来公积金政策放宽的那一天,可是一盆冷水泼得透心凉!官方立马明确的表示“这是不可能的!”。目前,南京的公积金贷款的额度的绝对的数字已经不算低,但是与处于同等水平的城市的房价相比,上调的空间却仍有南京的个人的贷款的额度最高为30万元,家庭则是60万元,而杭州的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家庭最高80万元,个人的最高则为50万元;天津个人最高50万元,家庭最高则是70万元,房价同等水平的城市公积金的贷款的额度都比南京要高。
相关的业内人士表示,公积金贷款的额度越高,在房价持平的条件下,能买的起房子的人也就越多,能够使楼市的需求得到促进使其增加,相对的来说市场上被压抑的买房的需求才会有所释放。
住建部要求降低公积金门槛,提高公积金贷款的额度,那么南京的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会否再次的增加呢?“南京目前没有出现公积金贷款额度上调政策的空间,“出现公积金政策松动的城市,无论是贷款的提额还是降低首付门槛,都是一些公积金个贷率较低的城市,都在不同程度上对大家使用公积金购房进行鼓励,但南京目前的个贷率已经超过100%,已经相当的高了,已接近110%了,”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的负责人回应称。
同时南京公积金中心人士解释说,目前,南京的公积金使用的效率已经达到了极致,从而使得公积金账户的钱已经不够用了,额度非常的紧张,所以明确的表示短期内不会出台其他的宽松政策和降低公积金贷款的门槛。
⑤ 南京公积金最多贷款多少
南京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30万元。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贷款职工公积金月缴存额/缴存比例×0.45(还贷能力系数)×12个月×实际可贷年限(距离法定退休的年龄,不超过30年)。
以可贷年限为15年、缴存比例10%为例,月工资3000元的职工,其每月个人和单位分别缴纳公积金300元,那么他能贷到的公积金为:300/10%×0.45×12×15=24.3万元。如果该职工月工资为4000元,其他条件不变,其最高可贷32.4万元,由于突破了30万元的南京公积金个人最高贷款限额,因此其只能贷到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