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 放开长江中游城市群和湖南省内异地贷款
据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消息,1月18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统一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省直分中心业务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省直分中心实行统一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缴存政策,由长沙中心与省直分中心因业务政策不一致导致的“同城不同策”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政策从2月1日起执行。
此次调整放开了长江中游城市群和湖南省内异地贷款,这是长沙自2018年11月全面停止异地贷款以来首次开放异地贷款。《通知》明确,长江中游城市群中签订合作公约的城市,其缴存职工可至长沙中心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而省内其他城市缴存职工申请异地贷款由省直分中心统一受理。
贷款条件有部分变化。职工家庭已注销的住房不计入职工家庭住房套数,但离婚两年内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婚内房产无论是否分配给借款人,只要尚未注销,均计入职工家庭住房套数;明确了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贷款的次数均不得超过2次(含);贷款期限可计算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即男性延长至65岁,女性延长至60岁(高级职称女技术员和初级以上女干部贷款期限延长至65岁)。
此外,在提取政策方面,一是取消了湖南省内购房、建造、翻建、大修、还贷提取的户籍及工作地限制,二是对非限购地区购买二手房,应在产权过户满一年后,且提取时产权未注销,方可申请购房提取。
此次《通知》在贷款政策方面统一了贷款条件、最低贷款额度、贷款额度计算公式等20项政策,在提取政策方面统一了第3套以上自住房不予提取等23项政策,在缴存政策方面统一支持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
Ⅱ 公积金可以跨省使用吗
只要购房的城市开放了异地公积金贷款的政策,那么公积金是可以跨省使用的。如果购房的城市没有开放异地公积金贷款政策,那么公积金就不可以跨省使用,它只能在所缴城市使用。
目前,实现全国范围内异地贷款的城市有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重庆、天津、哈尔滨、太原、石家庄、成都、海南省、乌鲁木齐、贵阳、西宁、杭州、银川、厦门和福州等,即在全国其他省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可以在这些城市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
举个例子,在湖南长沙缴纳公积金的职工可以在北京办理公积金贷款购房,不可以在西藏办理公积金贷款购房。
另外,大部分地区都支持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公积金贷款,譬如你在北京缴纳公积金,但户口在山西,那么同样可以在山西买房时申请公积金贷款。
当然,各地的政策可能有所差异,大家以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信息为准。
Ⅲ 湖南省内异地公积金贷款怎么办理
“我是湖南永州人,2004年大学毕业后去了西藏一所中学教书!户口和工作单位现在都在西藏!打算在暮云镇“凯逸·中央园著”买套89.3平米的小户型作为婚房!未婚,现在月工资5896元,在西藏有医保和住房公积金。属于首套房,想在长沙按揭贷款。去中国建设银行长沙星沙支行按揭贷款,结果说不符合政策,不知道有关部门是否有相关政策支持我们这样的为祖国边疆奉献青春的湖南人在家乡按揭贷款购房。”——湖南省住建厅官网厅长信箱来信(2014年6月24日)
对于这种情况,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回复:由于缺乏统一的规定和流程,跨省的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目前难以实现。据该管理中心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如果要办理跨省的“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许多个人提供的缴存和贷款信息无法查证,难以操作落实。
三部门联合下发的新政,长沙何时能落地执行?“对于新政我们有所耳闻,但是具体到执行层面,需要以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为准。”该名负责人表示。
我建议你还是咨询一下当地的公积金中心吧。
Ⅳ 今年至少有85个城市出台公积金贷款新政,涉及到了哪些省份
今年至少有85个城市出台公积金贷款新政,涉及到了哪些省份?
3、从平均来看,夫妻双方可以缴存公积金的最高额度在66万元左右。如果夫妻一方或单身男女职工正常缴纳公积金,唐山市的贷款额度最大,可贷80多万元。从平均来看,配偶一方或单身男女职工缴存公积金的最高可贷授信额度约为47万元。此外,6个城市没有按照存款总额划分贷款额度。天津、广西南宁、宁波舟山等地已按购房套数要求贷款额度。浙江省衢州市、浙江省湖州市、广东省东莞市调整了贷款额度计算方法,但没有立即建立最高贷款额度。
以上就是对(今年至少有85个城市出台公积金贷款新政,涉及到了哪些省份?)这个问题的解答。
Ⅳ 湖南省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贷款对象贷款对象: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不含长沙中心)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缴存人或其配偶在长沙地区范围内,购买符合不动产登记中心交易规定的能进入市场流通条件的普通存量住宅(简称“二手房”),在未完成过户交易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条件:
(一)借款人已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且至少应当缴交至申请贷款前2个月,不含补缴,账户状态正常,没有未终止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还贷约定。
(二)借款人已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与售房人签定的《存量房买卖合同》未超过12个月。
(三)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符合省直中心信用审核标准。
(五)借款人申请贷款的房屋为家庭第一套或第二套住房(注销房产不计)。且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此套住房未办理购房提取(包括借款人和配偶在省直中心或其他公积金中心的购房提取)。
(六)借款人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均未超过2次,且均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结清公积金贷款满6个月后方可申请。
(七)借款人购买的二手房须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产权清晰,无债务纠纷,未设定居住权,符合房产交易管理部门规定的进入市场流通的条件。
(八)借款人购买别墅、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公寓等非普通住宅的;借款人家庭现有一套住房面积超过144平方米(含)的;借款人与他人进行房产置换的;均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九)符合省直中心和商业银行有关个人住房贷款的其他规定。
(十)借款人符合国家及省、市的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第十条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前款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应当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Ⅵ 长沙住房公积金调整:开放长江中游城市群及湖南省内异地贷款
1月18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统一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省直分中心业务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这意味着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因业务政策不一致导致的“同城不通策”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此次《通知》在贷款政策、提取政策、缴存政策等方面给出统一规定。
对于在长沙缴存公积金的职工而言,此次《通知》明确支持部分城市异地贷款。开放长江中游城市群异地贷款和湖南省内异地贷款。在《长沙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公约》签约城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长沙购房可向长沙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而省内其他城市缴存职工申请异地贷款由省直分中心统一受理。
按照《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公约》,长江中游城市群中武汉、长沙、合肥、南昌、黄石、岳阳、九江、黄冈、株洲、抚州、咸宁、湘潭、宜春、宜昌、荆州、孝感、鄂州、天门、仙桃、潜江共20个城市共同签署。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出,此次调整放开了长江中游城市群和湖南省内异地贷款,这是长沙自2018年11月全面停止异地贷款以来首次开放异地贷款。
《通知》中,贷款条件也有部分变化。职工家庭已注销的住房不计入职工家庭住房套数,但离婚两年内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婚内房产无论是否分配给借款人,只要尚未注销,均计入职工家庭住房套数;明确了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贷款的次数均不得超过2次(含);贷款期限可计算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即男性延长至65岁,女性延长至60岁(高级职称女技术员和初级以上女干部贷款期限延长至65岁)。
但是,如果职工家庭现有一套住房产权面积超过144平方米,再购(建)房的,不予贷款;职工家庭在个人征信系统、公积金信息系统存在为他人贷款担保且未结清的,不予贷款;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该套住房属于别墅、商业、商住两用的不予贷款。
此外,在提取政策方面,一是取消了湖南省内购房、建造、翻建、大修、还贷提取的户籍及工作地限制,二是对非限购地区购买二手房,应在产权过户满一年后,且提取时产权未注销,方可申请购房提取。
此次《通知》指出,组合贷款总额由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共同审核确定,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或房屋评估价值的70%,第二套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或房屋评估价值的40%。
在缴存政策方面统一支持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在长沙就业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由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统一到长沙公积金中心开设公积金账户。
《通知》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Ⅶ 湖南省直住房公积金新规:申请贷款时需正常缴存1年
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8月12日消息,近日,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以省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发布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缴存、失信行为等四个新的管理办法。新规提到,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将需正常缴存“6个月”调整为“12个月”。最高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从“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 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调整为“贷款额度=(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N(N根据个贷率确定,2021年为15)”。职工家庭现有一套住房产权面积超过144平方米,再购房不予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后仅可以还贷提取,首套房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也不能办理购房提取。
Ⅷ 您好!外地公积金可以在长沙买房吗我在邵阳交的
长沙公积金管理中心与株洲、湘潭、郴州、邵阳、娄底、永州、常德、吉首、益阳9个城市签订了合作协议,职工在这些城市购买住房可以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同样这几个城市缴存公积金的(符合贷款条件)也可以在中心办理贷款,请提供缴存地管理中心出具的借款申请人家庭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贷款情况证明以及缴存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县级及以上)出具的住房证明
Ⅸ 长沙住房公积金调整:开放部分城市异地贷款
1月18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统一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省直分中心业务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这意味着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因业务政策不一致导致的“同城不通策”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此次《通知》在贷款政策、提取政策、缴存政策等方面给出统一规定。
对于在长沙缴存公积金的职工而言,此次《通知》明确支持部分城市异地贷款。开放长江中游城市群异地贷款和湖南省内异地贷款。在《长沙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公约》签约城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长沙购房可向长沙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而省内其他城市缴存职工申请异地贷款由省直分中心统一受理。
按照《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公约》,长江中游城市群中武汉、长沙、合肥、南昌、黄石、岳阳、九江、黄冈、株洲、抚州、咸宁、湘潭、宜春、宜昌、荆州、孝感、鄂州、天门、仙桃、潜江共20个城市共同签署。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出,此次调整放开了长江中游城市群和湖南省内异地贷款,这是长沙自2018年11月全面停止异地贷款以来首次开放异地贷款。
《通知》中,贷款条件也有部分变化。职工家庭已注销的住房不计入职工家庭住房套数,但离婚两年内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婚内房产无论是否分配给借款人,只要尚未注销,均计入职工家庭住房套数;明确了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贷款的次数均不得超过2次(含);贷款期限可计算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即男性延长至65岁,女性延长至60岁(高级职称女技术员和初级以上女干部贷款期限延长至65岁)。
但是,如果职工家庭现有一套住房产权面积超过144平方米,再购(建)房的,不予贷款;职工家庭在个人征信系统、公积金信息系统存在为他人贷款担保且未结清的,不予贷款;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该套住房属于别墅、商业、商住两用的不予贷款。
此外,在提取政策方面,一是取消了湖南省内购房、建造、翻建、大修、还贷提取的户籍及工作地限制,二是对非限购地区购买二手房,应在产权过户满一年后,且提取时产权未注销,方可申请购房提取。
此次《通知》指出,组合贷款总额由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共同审核确定,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或房屋评估价值的70%,第二套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或房屋评估价值的40%。
在缴存政策方面统一支持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在长沙就业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由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统一到长沙公积金中心开设公积金账户。
《通知》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