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贷公积金 » 公积金还贷款每年都要办理转
扩展阅读
鞍山二手房公积金贷款 2025-02-07 19:11:25
身份证贷款哪款app好 2025-02-07 14:09:42

公积金还贷款每年都要办理转

发布时间: 2022-06-17 13:16:53

Ⅰ 公积金转房贷怎么办理

1.按月对冲还贷申请:新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在申请贷款的同时申请办理按月对冲还贷业务;已经办理了贷款的借款人可在每月1日至10日至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按月对冲还贷,同时领取《邵阳市住房公积金按月对冲还贷申请审批表》一份;

2.按月对冲还贷受理:委托人持必备资料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含管理部)办事大厅贷款受理柜台进行受理;

3.按月对冲还贷审批:住房公积金中心对按月对冲还贷的申请进行审核、审批;

4.按月对冲还贷协议签订:审批通过后,当场与借款人签订《按月对冲还贷委托协议》;

5.按月对冲还贷实施:住房公积金中心于次月从委托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提取符合规定的还款额存入其还款帐户中。如所提取的还款额不足偿还每月应还款额,不足部分由委托人补足;

6.按月对冲还贷终止:住房公积金中心每月对已办理了按月对冲还贷业务的贷款进行跟踪,对发现不符合按月对冲还贷条件的贷款,将终止按月对冲还贷。

商业贷款满一年能每年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吗可以的话,需要什么

公积金能每月用来还贷款

以下是提取公积金还商贷的几种方式:
(一)逐月提取转账还贷

1.关于申请条件。
(1)取消原来申请时“职工账户需有6倍的月还款额的余额”的限制条件,改为:在本市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转商”补息贷款且尚未还清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包括其他产权人及其配偶。也就是说,申请逐月提取转账还贷,对职工账户中的余额多少不作要求。
(2)在此基础上,取消了“职工账户中的余额不足时自动终止”的规定,即职工办理逐月提取转账还贷,只要申请一次,整个还贷期间都有效,通俗讲,就是“一次申请,持续有效”。就算职工账户中的资金不够扣还每月还贷额,其申请也不会终止,只是暂时转到银行卡扣款,等到职工账户中的金额又够扣还一个月的贷款额时,公积金系统又会自动回到职工公积金账户中扣还贷款,无需再次申请。
(3)取消“申请时贷款应没有逾期”的规定。也就是说,现在不管贷款有没有逾期,职工都可以申请办理逐月提取还贷。

2.关于提取额度。
(1)提取额度为职工每月应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转商”补息贷款的本息额,包括逾期部分。也就是说,如果职工申请提取还贷时有贷款逾期的情况,则公积金系统会自动计算你申请时当月应还款额和逾期本息金额,如果职工账户中的住房公积金足够偿还应还款额和逾期部分,则公积金系统将自动扣划相应资金转账还贷。
(2)逐月提取还贷委托生效后,每月15日前从提取还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划转当月应还贷本息额。划转时如果同一笔贷款的提取还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包括新职工住房补贴)均小于当月应还贷本息额,当月不进行逐月提取还贷,按借款合同约定在贷款银行还款账户扣款。但已签订的逐月提取转账还贷委托协议继续生效。

3.关于逐月提取转账还贷委托协议的变更或终止。
签订逐月提取转账还贷委托协议后,因婚姻关系变化等原因需增加或减少申请人的,凭规定的申请材料到“中心”办事处、分中心办理变更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已结清或“公转商”补息贷款终止贴息的,其逐月提取转账还贷委托自动终止。职工也可主动提出终止逐月提取还贷的申请。

4.关于受理地点。
在全市范围内,可以跨机构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和贷款地不同的,可以由职工自由选择在缴存地或在贷款地申请办理逐月提取转账还贷。若要增加或减少申请人以及逐月提取还贷终止的,职工也可以自由选择就近的公积金中心办事处或分中心办理。

(二)提前部分转账还贷
提前部分转账还贷,是指职工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通过转账方式提前偿还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本金。原来的规定是职工可以自备现金提前偿还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现在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通过转账方式偿还其住房公积金贷款。

1.关于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为尚未还清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包括其他产权人及其配偶。
2.关于申请条件。
职工申请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已按借款合同还贷12个月以上;二是每个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须在1万元以上。也就是说,即使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余额之和超过1万元,也是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三是申请时贷款没有逾期。
3.关于提取额度。
每个申请人每次申请提取用于提前部分转账还贷的金额不得少于1万元。也就是说,每个申请人、每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还贷的金额应在1万元以上(含还贷本息)。
4.关于申请材料。
(1)申请人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住房公积金储存卡;
(2)其他产权人申请提取的,还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借款人配偶或其他产权人配偶申请提取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一次性提取转账还清贷款
一次性提取转账还清贷款,是指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通过转账方式一次性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余额。
1.关于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为尚未还清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包括其他产权人及其配偶。
2.关于提取额度
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剩余本息额。
申请人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小于剩余贷款本息的,不足部分申请人应自筹资金到贷款经办银行当场还清。
3.关于受理地点。
为进一步方便职工,当同一笔贷款涉及不同分支机构提取的,可统一到贷款所在地公积金中心网点办理,不一定要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办理提取还贷手续。

(四)按年提取还商贷
按年提取还商贷,是指在本市已办理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职工,满足相关条件的,可每年申请提取一次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用于偿还其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
1.关于申请对象。
《规定》扩大了提取住房公积金按年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申请人范围,商业性住房贷款所购买住房的其他产权共有人,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也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按年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贷款本息。
2.关于申请条件。
职工申请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转商”补息贷款;二是已按借款合同还贷12个月以上;三是有多笔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职工,只能选择其中一套办理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还商贷,直至还清后方可选择另一套继续还贷。
3.关于提取额度。
申请人可以每年申请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申请时的上一个月应还住房贷款本息额的12倍。
借款人申请提取的前一个月提前部分还款的,在《个人信用报告》中无法确切反映处上月应还款金额,可根据《个人信用报告》中贷款合同金额和还款月数测算借款人的月应还款额。也可由借款人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还贷明细确定其月应还款额。具体可见《关于住房公积金归集类业务相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常公积金[2010]34号)。
4.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申请人住房公积金储存卡;
(3)其他产权人申请提取的,还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借款人配偶或其他产权人配偶申请提取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于2004年1月1日以前办理商业性住房贷款的,申请人还需提供借款合同和贷款银行出具的还贷明细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申请时借款人必须到场,当面授权“中心”查询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借款人配偶和其他产权人申请的,需与借款人同时办理。

(五)贷款还清后提取
贷款还清后提取,是指职工已还清“公转商”补息贷款或商业性住房贷款后,满足相关条件的,可申请一次性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规定》增加了“公转商”补息贷款还清后提取的情形。
1.关于申请对象及条件。
申请对象为“公转商”补息贷款或商业性住房贷款已还清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包括其他产权人及其配偶。
申请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转商”补息贷款。
2.关于提取额度。
提取金额为申请人贷款还清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3.关于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申请人住房公积金储存卡;
(3)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还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房屋所有权证(现房须提供)或购房合同(期房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借款人配偶或其他产权人配偶申请提取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Ⅲ 可以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用于还贷吗

住房公积金是可以每年提取还贷的。以郑州住房公积金为例,根据郑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下发《提取住房公积金办事明白卡》第三条职工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能超过上次提取至本次提取期间已归还的贷款本息。提取金额不足的,购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有人可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为:提取人的身份证;《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借款合同;已归还贷款本息明细单。

(3)公积金还贷款每年都要办理转扩展阅读:

根据《提取住房公积金办事明白卡》偿还银行住房贷款本息提取所需材料:提取人的身份证;《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借款合同;购房合同(二手房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契税证》);已归还贷款本息明细单。

因上述原因,购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有人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购房人身份证;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房屋共有人无需提供关系证明。

Ⅳ 用公积金还房贷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一、 程序

1、财政拨款单位:
申请人提供有关提取依据-------分口负责人初审------营业厅负责人核实------中心主任审批--------财务科汇总报财政局核实拨款----------财务科支付

2、非财政拨款单位:
申请人提供有关提取依据---------营业厅负责人初审-------中心主任审批-------财务科支付

二、所需材料

1、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材料

  • 借款人及参贷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承诺书;

  • 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其他情况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

  • 合法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协议;

  • 借款人及参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

  • 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30%购房款的有效凭据;

  • 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房楼盘,必须是由开发商与受委托银行签订按揭协议的楼盘,借款人可通过按揭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4)公积金还贷款每年都要办理转扩展阅读:

1、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

2、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Ⅳ 房贷转公积金还款需要什么手续

需要办理公积金冲还贷手续,这样一来每个月会优先从公积金账户里面扣钱还房贷,若是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再从绑定的银行卡账户里面扣钱。若是没有办理这个业务,那么房贷都是直接从银行卡里面扣款的,若是你想用公积金还房贷,还需要先提取公积金,再充到银行卡里还房贷,相对来说麻烦很多。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公积金性质
(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特点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Ⅵ 住房公积金还清贷款后还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手续;
1、借款人结清贷款本息后,贷款发放银行会开具贷款结清证明;
2、借款人持贷款结清证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账户解冻手续;
3、借款人持贷款结清证明到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审批程序
一、审批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
2、《XX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二、受理范围,我市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因资金不足时,可向我中心各所属机构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申请条件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XX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
2、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或提取公积金后又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
3、在本市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不含商住两用房)并具备有关手续、文件和已交付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4、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按照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6、同意按照本办法及《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的相关规定,按时履行还款义务;
7、法律、法规、规章和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请材料 借款人申请贷款视不同情况提供以下资料: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需提供《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预售合同》及不低于房价总额20%的首付款单据;
2、自建、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需提供建设或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施工文件,土地使用证或原房屋产权证,建筑施工合同及工程预算或决算;
3、购买二手房,需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及契税完税凭证;
4、单位集资建房,需提供集资建房批准文件、集资建房交款单据、集资建房或买房协议书;
5、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户籍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
6、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
7、保证人出具的担保证明及保证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8、房地产置业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证明;
9、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办理程序
1、借款人向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领取并如实填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同时附有关材料报送公积金中心审查;
2、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通过对借款人购房真实性及还款能力的审查,提出贷款额度和期限的建议,初审合格并经分支机构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市公积金中心审批;
3、市公积金中心审查后作出准予贷款或不予贷款的决定,将贷款材料转回各分支机构;
4、准予贷款的,由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将贷款材料转受托银行,由受托银行通知借款人及抵押担保当事人,并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办理抵押担保手续;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由各分支机构通知借款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5、受托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六、办理时限
1、受理审查。分支机构初审时间自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不超过2个工作日,批量较大或有其他特殊情况时可延长3个工作日;
2、审核审批。市公积金中心审批时间自收到各分支机构报送的贷款材料起不超过3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详细资料
1. 新房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二手房不超过20年;贷款额度是房屋评估值的70%;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年利率是5.94%。
2. 房屋抵押贷款条件:房屋的年限在20年之内;房屋的面积各银行要求不一;房屋要有较强的变现能力;一般要求商品房,公寓,商铺,写字楼。房产抵押贷款,一般需要通过专业的房地产担保公司来办理,房产抵押贷款已经成为居民个人不动产理财的一个重要手段,通过抵押贷款的方式贷出资金以满足临时的消费需求甚或企业经营需求,以期盘活居民手中持有的不动产,而且在各种融资渠道中,房地产抵押贷款依旧是成本最低的方式之一。根据国内首家外商独资的房地产担保企业安家世行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房产抵押贷款中,近3成用于再次购房,其他用途占比较高的依次为:企业经营用途、购车、留学与移民、装修以及购置大宗消费品。
3. 申贷要件
4. 房产证
5. 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
6. 权利人及配偶的户口本
7. 权利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
8. 收入证明
9. 如房产证权利人有未成年儿童,请提供出生证
10. 如房产内还有银行贷款,请提供原贷款合同及最后一期的银行对帐单
11. 为提高贷款通过率,请尽量多的提供家庭其他财产证明,(如另处房产证、股票、基金、现金存折、车辆行驶证等等)
12. 操作流程
13. 借款人贷前咨询:I520II54378 填写居民住房抵押申请书,并提交银行下列证明材料:借示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经济收入证明;借款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和法人证明等资信证明文件;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关住房所有权证件或本人有权支配住房的证明;抵押房产的估价报告书、鉴定书和保险单据;购建住房的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14. 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购房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15. 借款人将抵押房产的产权证书及保险单或有价证券交银行收押。
16. 借贷双方担保人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进行公证。
17. 贷款合同签订并经公证后,银行对借贷人的存款和贷款通过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或协议指定的售房单位或建房单位。
18. 贷款结清,贷款结清包括正常结清和提前结清两种。①正常结清: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类)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偿还类)结清贷款;②提前结清:在贷款到期日前,借款人如提前部分或全部结清贷款,须按借款合同约定,提前向银行提出申请,由银行审批后到指定会计柜台进行还款。贷款结清后,借款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凭证领回由银行收押的法律凭证和有关证明文件,并持贷款结清凭证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Ⅶ 杭州住房公积金怎么办理每月自动转到还贷款的账户里

由借款人本人到贷款银行指定网点(附后)办理授权登记手续和转账业务登记手续,成功即可按月自动转账还款。
并提供以下材料:
(1)《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2)《杭州市住房公积金借款担保合同》原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
申请人为借款人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的,须在借款人办妥授权登记手续后再办理还贷转账登记,办理时除提供上述材料外,另需提供借款人银行授权书原件以及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附:贷款银行指定网点

1、中国工商银行:
(1)开元支行(求是路8号)
(2)高新支行(文二路391号西湖国际大厦1楼)
(3)湖墅支行(湖墅南路377号)
(4)省分行营业部(庆春路90号1楼)
2、中国建设银行:
(1)中山支行(中山北路297号)
(2)高新支行(文三路250号)
(3)秋涛支行(庆春东路5号)
3、中国农业银行:
(1)解放路支行(建国中路11号)
(2)钱江新城支行(钱江路639号)
4、中国银行杭州庆春支行(延安路320号)
5、交通银行杭州浣纱支行(浣纱路101号)
6、杭州银行:
(1)官巷口支行(解放路178号)
(2)滨江支行(滨江区江南大道财政金融大厦一楼)
7、中信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延安路88号)
8、浦发银行杭州西湖支行(延安路429号)
9、华夏银行杭州高新支行(文一路123号)
10、招商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杭大路23号)

Ⅷ 房贷转公积金一年几次申请

商业房贷转公积金
1、咨询受理。贷款转贷申请人到原商贷银行咨询,如果符合转贷条件,银行工作人员应指导借款人正确完整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转贷资料夹》。
2、提交资料。提交贷款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

3、贷款受理。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根据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及时同事借款人并告知原因。
4、签订合同。借款申请人与原商贷银行签借款(抵押)合同,同时在银行指引下与管理指定的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
5、预存资金。借款申请人将原商贷余额与转贷的差额部分,用自有资金存入转贷银行开立的存款专户,用于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
6、贷款发放。管理发放贷款资金、有转贷银行通知转贷借款人将公积金贷款资金和借款人预存的资金同时结清原商业贷款。
7、办理抵押。由担保公司代为办理原商业贷款房产抵押注销手续,并办妥转公积金贷款抵押等登记手续。
商业房贷转公积金?商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商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1、借款人在公积金贷款申请地工作申请贷款时公积金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所在单位按规定为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个月含个月以上;
3、申请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
4、申请人同意提供认可的贷款保证方式;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含配偶除申请转公积金的贷款外没有尚未还清的贷款或其他债务;
6、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涉及的《房屋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已办出并能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7、商业贷款正常还款年含年以上且无逾期还款记录;
8、组合贷款不能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9、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只能申请纯公积金贷款。

Ⅸ 公积金可不可以每年提取一次偿还商业贷款

可以。
商业住房贷款的职工申请提取公积金还贷,流程如下:
1、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提取申请表》(一式三联)。
2、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银行出具的前12个月的还款明细表(需加盖银行公章)。
4、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二手房提供契税完税凭证或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原件)。
5、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卡。
持上述资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