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可以第三次公积金贷款吗
如您在深圳市的中国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个人申请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一并申请,且共同申请人参与额度计算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
首付比例: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普通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为30%;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为70%。购买三套房不受理公积金贷款申请。 因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及要求存在差异,需要请您详询公积金贷款业务经办网点或者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如有疑问,请继续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欢迎下载中国银行手机银行或关注“中国银行微银行”办理业务。
中国银行在线客服:https://95566.boc.cn/ZIM/
手机银行下载:http://www.bankofchina.com/ebanking/service/cs1/201009/t20100921_1151946.html
在线申请贷款:https://ebsnew.boc.cn/boc15/loginPreLoan.html?locale=zh&v=20180518020405613
国家助学贷款:https://ebsnew.boc.cn/boc15/studentLoan.html?locale=zh&v=20180518020405613
在线申请信用卡:http://www.boc.cn/ebanking/online/201310/t20131024_2568536.html
⑵ 公积金第三次贷款条件是什么
现在很多人在购买了两套房子之后,还想购买第3套房子,所以他们夫妻二人生育的孩子是很多的,想为每个孩子都准备一套房子。但是公积金一般只能够进行两次贷款,公积金在第3次贷款的时候,夫妻名下必须只有两套房子,这样才能够进行第3次贷款。
公积金第3次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在上面也说过,如果想用公积金进行第3次贷款,那么夫妻名下只能够有两套房子,是不能够为第3套房子进行公积金贷款的。所以如果夫妻两个人想购买第3套房子,那么是不可能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这也是违反相关规定的,即使你申请了,银行也不会同意你的贷款申请。因为现在公积金贷款的次数并没有限制,但是不能够为三套房子贷款,只能够为两套房子贷款。
关于公积金贷款的介绍
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贷款可以夫妻组合贷,但是夫妻两人只要合计使用次数或一人使用次数已达到两次的,第三次贷款将不予受理。毕竟公积金贷款利率低很多,若是一个人可以无限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话,会直接影响房地产市场,也会炒高房价,不利于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公积金贷款买了两套房之后,若是还想买第三套,要么是全款购买,要么是申请商业贷款了,并且第三套房贷款买的时候,需要支付比例很高的首付款的。
所以一个家庭有两套房子已经足够了,一套房子夫妻两个人居住,另一套房子分给子女。如果子女想要更多的房子,你也可以出钱让子女自己购买,不需要夫妻贷款购买,可以让子女自己贷款购买。
⑶ 公积金可以第三次贷款吗
是不可以的。
⑷ 在厦门买房,是否要厦门户口才能用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政策此前于2019年6月28日进行了部分调整(我市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主要有以下变化:
一. 增加对外地购房提取条件限制。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该自住住房所在地须为本人或配偶的户籍地或工作地。
二. 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离开厦门,住房公积金账户需“封存”满半年方可提取或异地转移。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须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职工到异地工作,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应办理异地转移接续;非厦门户籍职工未在异地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
需要提醒的是,原规定“外地户籍职工离厦提取住房公积金后,两年内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申请提取。外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本市未满一年的,转入资金不得按本提取事项申请提取”及“本市户籍职工连续失业满两年未重新就业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这两项政策将继续保留。
三. 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符合我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资格,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无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职工家庭,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按照我市同期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标准执行,住房贷款记录包含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含公转商贷款)和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体现的住房贷款记录;我市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标准发生变化时,随之相应调整。
四. 对异地贷款业务和商转公贷款业务实施动态管理。流动性调节系数低于1时,暂停异地贷款业务和商转公贷款业务;流动性调节系数高于(含)1时,恢复异地贷款业务和商转公贷款业务。
(二)贷款资格从严
贷款条件:贷款的核心要求是申请贷款前12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且个人信用良好。
截至申请贷款时前两年内个人贷款最高逾期期数不超过3期(含)、累计逾期次数不超过6次(含),非借款人原因造成逾期的不计算在内。
变化一:贷款资格有所调整
原政策规定,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无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职工家庭,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政策调整后,除须符合原政策规定的贷款资格外,职工家庭还应符合我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资格。
变化二:将施行差别化信贷政策,首付款比例标准有调整
原政策规定,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住房建筑面积在90㎡(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款的20%;住房建筑面积在90㎡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款的50%。不向第三次及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政策调整后,首付款比例标准将按照我市同期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标准执行,住房贷款记录包含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含公转商贷款)和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体现的住房贷款记录。今后,我市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标准发生变化时,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还将随之相应调整。
不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贷款利率按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贷款利率按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no:2限购+限售政策
目前厦门执行的买房政策是:针对不同群体,实行不同程度上的限购。
(一)限购
2016年10月5日起,厦门市进一步从严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对行政区域内建筑面积180㎡及以下的商品住房以下住宅实行限制购买政策。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文件截图
对以下三种类型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销售建筑面积180㎡及以下的商品住房。
(一)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二)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三)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3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上述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二手住房)。交易时间按以下方式认定: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存量住房(二手住房)买卖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收件时间为准。
a 本市户籍家庭
无房:可买两套房
有一套住房:可买一套房
有两套及以上住房:不可买房
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限购一套房
备注:如何认定是否为本市户籍?
厦门户家庭是指家庭成员中夫妻双方至少有一人是具有厦门市户籍(包括集体户口),即视为厦门户籍家庭。
提示:本人及其配偶、未满18岁的子女合计为一个家庭。年满18岁的子女不计算在内,其具有购房资格时,可看做单身购买房产。
b 非本市户籍家庭
无房:可买一套房。须4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三年以上个税或社保
有一套及以上住房:不可买房
c 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后,再次购买住房需满3年
(二)限售
新购买住房的,需取得产权证后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
no:3商业贷款政策
目前厦门执行的商业贷款政策是:大致上是认房又认贷。
其中,对于购房人家庭首次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对于购房人家庭名下有一笔住房贷款未结清,再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再申请贷款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no:4买房流程及税费攻略
(一)买房流程
1、选房
根据自己的购房意向,圈定意向楼盘,并前往营销中心看房,实地考查楼盘。
2、房源认购
了解项目后,进行房源认购,同时交纳定金,并签订认购协议。
3、签约
携带自己身份证件/户口本/夫妻双方结婚证(单身证明)等证件前往营销中心,遵照网上签约流程先签约后交首付。
4、贷款
需要办理贷款的,携带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身份证件/户口本/夫妻双方结婚证(单身证明)/收入证明等证件前往银行,与银行签订贷款协议。
5、交房
业主耐心等待开发商交房通知,携带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身份证等证件前往开发商通知的交付地点收房。
6、办产权证
在合同约定时间内,购房者需配合开发商前往房屋登记管理处,完成纳税并办理《房屋产权证》。
(二)税费攻略
很多人都知道买房要交首付,但对于买房的其它费用,可能还不太了解。下面来看看买新房、二手房,需要缴纳哪些费用吧!
购买新房和二手房要交的税费有所不同。
(一)新房
1、契税
首套房或者二套房,房屋面积≤90平,契税为1%。
首套房房屋面积>90平,契税为1.5%。
二套房房屋面积>90平,契税为2%。
注意,新房的契税,按照房屋的成交价格来计算,即成交价格乘以对应的契税比例。
2、其它费用
权证印花税5元/户,权证登记费80元/套,非住宅550元/套。
⑸ 住房公积金贷款能贷几次
公积金贷款最多可以使用两次。
一个家庭(含单身)只能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自住住房。
家庭其中一人和配偶无论婚前或婚后曾经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两人合计使用次数或一人使用次数已达到两次使用标准的,第三次贷款将不予受理。
(5)厦门公积金贷款第三次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照规定储存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储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付偿,退还给职工本人。
类别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类别有:新房贷款、二手房贷款、自建住房贷款,住房装修贷款、商业性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等。
(注意:不是所有的公积金中心都提供以上类别的贷款,请先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特点
相对于商业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利率较低,还款方式灵活,首付比例低的优点,缺点在于手续繁琐,审批时间长。
办理流程
1、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六)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七)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⑹ 厦门购房贷款政策是什么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2016-10-05)原文
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根据国家相关住房信贷政策规定和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 要求,结合本市房地产市场发展实际,指导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不断完善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政策,区分贷款次数、所购住房是否为普通商品住房等不同情形,执行差别化的贷款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其中,对于购房人家庭 首次 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 不低于30% ;对于购房人家庭名下有一笔住房贷款未结清, 再申请 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再申请贷款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 不低于70% 。
职工家庭首次 申请 住房 公积金贷款 购房,住房建筑面积在 90平方米以下 的首付款比例 不低于20% ,住房建筑面积在 90平方米以上 的首付款比例 不低于30% ,贷款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第二次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 不低于50% ,贷款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 1.1倍 执行;停止向第三次及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关于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管理的通知》(2017-04-06 )解读
住房信贷政策方面,《通知》中明确的内容与去年的政策相较,也有所升级。
针对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自去年7月15日、10月5日的政策调整后,新措施进一步完善了差别化信贷政策。《通知》指出,人行厦门市中心支行根据国家相关住房信贷政策规定和本市实际,指导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执行 “认房又认贷”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
所谓“认房又认贷”,其实很好理解,就是商业银行在判定一套房子贷款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时,贷款人曾经有过几次购房贷款经历、名下还有几笔购房贷款未还清不再是唯一的衡量标准, 贷款人名下拥有几套房 ,也将对贷款产生影响。举个例子,今后拥有一套住房且贷款已经结清了的购房者,若再次申请住房贷款的,就将执行“认房又认贷”,比照二套房执行。具体涉及认房又认贷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将由人行厦门市中心支行指导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制定。
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通知的调控政策对欲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缴存年限规定进行升级。《通知》指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本市购买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 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而原有的政策规定只需满半年。
⑺ 公积金第三次贷款条件
目前政策尚未限制贷款次数,只限制住房套数,即:一套住房只能用于一次公积金贷款,结清贷款新购住房还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但是对住房套数来说,第一套和第二套住房都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第三套及第三套以上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第二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
第三十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规定的标准编制全年预算支出总额,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后,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级财政,由本级财政拨付。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略高于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费用标准制定。更多精彩内容来源哈尔找滨律师 http://china.findlaw.cn/haerbin
⑻ 厦门公积金贷款政策2021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六)无房职工支付房租的(七)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离开本市的;(九)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十)本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或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的。
【拓展资料】一、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二、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三、大部分城市都规定了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比如成都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最高额度为80万元。其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房款总额的70%;申请公积金贷款还应满足月还款/月收入不大于50%(其中:月还款包括已有负债和本次负债每月还款之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为1-30年,并不得长于借款人距法定退休年龄的时间;临近退休年龄的职工,在考虑其贷款偿还能力的基础上,可适当放宽贷款年限1-3年。
⑼ 厦门公积金贷款政策
法律分析:1、申请贷款时前12个月在厦门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曾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本市缴存职工,将异地住房公积金余额转入其在我市开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且转换期间无欠缴、停缴现象的,原缴存地缴存时间与本市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即异地贷)的,申请贷款时前12个月在异地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