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婚前以女方名义买房,首付是双方共同付的,婚后共同还贷款,离婚时房产怎么分
对于婚后取得房产证的夫妻来说,无论房产署名是谁,离婚时房产都是共有财产,必须平分。
2. 女方婚前买房, 婚后女方还贷, 男方给予家庭开销,男方在认识女方前的债务,婚后会把房子作为抵押吗
女方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如果房子是登记在女方一人名下,且婚后也一直是女方用其婚前个人财产还贷,那这个房子就是是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女方婚后是用女方婚后的收入还贷,且双方没有婚内财产分别所有的财产约定,那么女方的婚后还贷从法律上来分析其实就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请参考作者写的一篇文章:杨欣律师:夫妻离婚房产分割指南......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杨欣律师解读: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按揭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的问题。适用新婚姻法司法解释第十条,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夫妻一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的时间是在婚前,即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前。司法实践中,我们经常遇到为购置婚房,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没有举办婚礼的情况,我国婚姻法认可的婚姻起始日期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时间,而非举办婚礼置办酒席的时间。在这一点上,婚姻法和传统民俗是少有差别的。如果夫妻一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的时间是在婚后,即便其是以婚前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只要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那么无论该房产是否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一人名下,离婚时该房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2、婚前购房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如果夫妻一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的时间是在婚前,但如果并非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即使房产证登记在购房合同签订者一人名下,根据上海高院的司法指导意见,“对于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于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若配偶方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产时,对于存在当事人出资数额比例悬殊,且婚后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较短等情形的,也应一并考虑,可参考当时的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而不宜拘泥于各半分割。”3、婚后必须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如果购房者婚后仍仅仅是用其个人财产还贷,配偶没有参与还贷,那么配偶对这套房子的取得没有任何贡献,该房产全部是用购房者个人财产出资,离婚时配偶不仅无权分割房子,更无权要求分割“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现实生活中,经常会有人误解“婚后个人挣的钱”就是“个人财产”,其实不然。根据婚姻法规定,婚后夫妻双方如果没有协议约定,夫妻双方任何一方的财产性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为此,婚后即使一方是用“婚后个人挣的钱”还贷,配偶没有从工资中拿出一分钱参与还贷,在法律上也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不是以其个人财产还贷。除非夫妻双方曾约定“婚后各自的收入归各自所有”。4、房屋产权证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如果房产证登记的是对方的名字,问题就变得复杂了,房子有可能是对方的个人财产,也有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参照上述上海高院的司法指导意见判断;如果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该房产毫无疑问是夫妻共同财产。总之,上述两种情况均不能适用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进行处理。......摘自杨欣律师原创作品:杨欣律师:夫妻离婚房产分割指南希望上述回答可以帮你解决问题。
3. 婚前女方父母出资首付贷款买房,婚后女方单独还贷,怎么做公正
您好,若女方希望自己的权益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可以在结婚前或者结婚后与男方签订书面的财产协议,对婚前个人财产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进行约定,并对该书面的财产协议约定进行公证。
对于夫妻婚后父母出资购买房屋产权证登记在出资者自己子女名下的,从常理出发,可认定是明确向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部分出资应认定为个人所有;若产权证登记在出资人子女的配偶名下的,除非当事人能证明父母出资时有书面约定或声明明确出资者表示向一方赠与的,一般宜认定向双方赠与,该部分出资为夫妻共同所有。
最后,关于首付是在婚前还是婚后,首付的钱是男方单独,还是有男方父母的出资,这最后都会影响这个问题的答案,您的问题里并没有提及相关的内容,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具体的情况,更有利于维护好您的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4. 结婚前女方付了首付,正在贷款。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您好,谢邀。婚前女方付了首付,正在贷款,如果产权登记在女方一方人的名下,那这个房子在婚后应该属于女方一人的个人财产。这是因为,房屋属于不动产,在我国,实行的是不动产登记制度。
但是,婚后夫妻共同归还房贷的钱款以及房屋增值这一部分的钱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5. 如果女方婚前买房,付了首付。婚后用自己的公积金还贷款,离婚后怎么证明这个房子和男方没有关系
提供夫妻财产约定,证明婚后所得归各自所有,或者只约定婚后女方的公积金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与男方无关。
财产约定必须是书面的。
如果离婚时没有证据证明女方的公积金属于女方个人财产的证据,那么女方婚后的公积金收入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婚前房屋贷款的,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的时候虽然房屋仍然归女方所有,但女方需要补偿男方一部分钱。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6. 女友婚前首付买房,婚后共同还完贷款房产证只写女方怎么算
女友婚前首付买房,婚后共同还完房贷,房产证执行女方,怎么算?我觉得这次夫妻双方商量的结果,如果你想把自己的名字也写上,可以和女方共同的商量,如果女方不同意的话,那么,你们共同付出的房产,在离婚时是属于有财产那一部分,返款双方是可以均分的,但是首付的房款是女方付的,那么,这个守护的款必须归女方所有
7. 婚前女方父母付首付,婚后帮忙偿还贷款,离婚时房产应该如何分割为什么
是按照房产证上的产权比例来进行分割,因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母的还款一般会作为赠予。所以离婚分割需要按照房产证上的产权比例分割。
8.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还在还贷,算不算共同财产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还在还贷,不算是共同财产,属于付首付的房主的一方财产。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8)婚前女方付首付婚后女方还贷款扩展阅读:
案例:小马和女朋友小陈二人于2010年登记结婚。结婚前一年,小马用个人积蓄在昌平区全款买下了一套商品房。后来两人离婚,小陈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住房。
法官介绍说,《婚姻法司法解释一》中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也就是说,小马在与小陈登记结婚前,已经用自己的婚前财产支付了购房全款,完成了房屋买卖合同中己方的全部义务。
小马婚前支付的购房款只是在婚后发生了形式上的变化,变成了房屋产权而已。房子仍然是小马的个人财产,不因小马的结婚而发生转化。而小陈对房屋的装修符合不动产添附的规则因此,法院判决房子还归小马所有,由小马补偿小陈装修和家具家电费用中属于小陈的部分。
9. 女方在婚前买房,婚后自己还款,这种情况男方有权分得房产吗
您好,这个涉及到关于婚前财产以及婚后财产的认定问题,婚前财产毫无疑问属个人,但是婚后的财产大部分属夫妻共同财产,说明自己还款的需要有证据证明仍然是以个人财产偿还房贷。所以男方能否要求分割房产的依据主要看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
法律依据《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