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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公积金贷款

发布时间: 2022-06-19 20:53:15

㈠ 在宝鸡买二手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

可以 二手房使用公积金办理贷款,具体流程如下:
一、借款人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咨询,领取申请表:由房屋买卖双方及配偶(未婚或离异应出具证明),持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两证原件,以及户口薄、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预登记,领取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二、借款人向市公积金中心提交以下贷款资料:
(1)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及经济收入证明;
(3)所购房屋的评估报告书;
(4)买卖双方签定的《存量房购房合同》;
(5)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6)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职工应提供单身证明);

㈡ 宝鸡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解析

近日,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颁发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决定从2011年5月1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主要内容是严格掌握二套房贷,停止三套房贷。

《通知》要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首先要严格审核贷款用途。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以支持基本住房需求为目的,只能用于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住房。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同时,要积极支持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保持住房公积金贷款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应给予大力支持。此外,关键是要严格掌握首付款比例。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为配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限制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规模。《通知》强调,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我市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在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基础上上浮10%。

《通知》要求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其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对于第二套、第三套住房的认定,《通知》规定从四个渠道认定。一是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查询借款人夫妇的相关信息认定;二是通过房地产交易办证系统查询借款人夫妇的相关信息认定;三是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借款人夫妇的相关信息认定;四是通过调查核实认定。

《通知》重申,对有不良信息记录者,永久取消其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

《通知》要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和受委托银行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调查、审核、抵押、发放、回收等工作,切实加强贷款风险管理,保障资金安全。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抓紧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防范骗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等行为。同时,要简化办理手续,提高服务水平。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10-18,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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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公积金政策是据我所知的,各地差异最大的政策。不同的地方,相差比较大。

宝鸡的规定是这样的:
第七条 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对象为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管辖范围内,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各类单位的在职职工。
第八条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辖区内合法有效的常住户口;
(二)在当地购买自住房屋;
(三)本人及其所在单位住房公积极今已按规定连续、及时、足额交存于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两年以上;
(四)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五)具有支付购买住房总价款30%以上的自有资金;
(六)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七)贷款人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九条 借款人申请借款时,应向贷款人提供下列资料:
(一)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二)单位出具的贷款人职业及家庭经济收入证明;
(三)购买住房的合同;
(四)抵押或质押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房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房屋估价证明,有关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其他抵押物估价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五)要求贷款人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本人最烦的就是这一条,要什么不能明说的吗?一页纸不够就2页纸来写嘛,这么含糊的说法让人瞬间心里就没底了。不过其实应该也没有什么东西了,可能是不同的时间要求不太一样,你要去搞的时候具体问这一点呗。)

㈣ 宝鸡市公积金贷款有逾期记录能贷吗

首先要看你逾期几次,逾期多久,需要根据你具体的逾期时间来判定还能不能贷款。逾期一次两次,时间也不是很长的话是没问题的,次数过多或者时间过久是不能在贷款了。

㈤ 宝鸡公积金贷款与银行征信有关吗

公积金贷款是需要到银行查征信的。

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1. 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2. 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3. 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4. 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5. 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6. 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7. 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㈥ 宝鸡公积金贷款步骤有哪些

宝鸡公积金贷款步骤:
1、贷前咨询
申请人到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登录住房公积金网站咨询并领取相关表单。
2、贷款申请
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备齐相关材料,一起到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申请。
3、贷款审查与合同签订
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初审、复审、审批三级审查程序,通过贷款审批准予贷款的,通知借款人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不准予贷款的,由管理中心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办理抵押担保
贷款抵押担保手续由房屋开发商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时间长短视开发商办理速度。
5、贷款发放
抵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管理中心自接到抵押件5个工作日内通知受托银行将贷款资金划至售房单位收款账户。
6、履约还款
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借款人按月归还当月应还款金额,直至结清全部贷款本息。
7、结清贷款
由受托银行、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还清证明,借款人再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撤销抵押担保等手续,领回抵、质押物,借款合同终止。

㈦ 宝鸡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法律分析:(一)具有 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二) 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6个月(含)以上且仍 正常缴存的;(三)有 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四)离异办理公积金贷款的, 离异时间须满6个月(含)以上的;(五) 借款人及配偶信用情况符合公积金中心的规定;(六)具有 真实、合法有效的购买 自住住房的 购房合同或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 首付款支付比例符合公积金中心的相关规定;(八) 借款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有且仅有一次;(九) 异地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须具有 近一年以上的宝鸡市行政区域内的户籍, 非本市户籍的须具有 近两年以上宝鸡市行政区域内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十)能以所购住房办理 抵押登记;(十一)所购住房的楼盘已在公积金中心 备案登记;(十二)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㈧ 宝鸡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成功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借款人申请之月前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2、购房首期付款,新建普通住房不低于20%,二手房(存量成套住房)不低于30%;
3、能够落实贷款担保;
4、借款人和配偶及其他共有产人均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㈨ 宝鸡可以办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么

你好,是可以的,所谓“商转公”,简单来说就是由公积金中心替职工向贷款银行提前还清房贷,职工再向公积金中心偿还该部分余款。【回答】

陕西省宝鸡市可不可以,回答不要太笼统【提问】

需要满足一下条件:申请人(夫妻双方)名下无其他贷款和担保且征信良好,申请人公积金正常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符合条件,拿到房屋产权证并征得商业银行同意后可申请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要资料:《宝鸡市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申请表》、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借款合同》、贷款凭证、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夫妻双方征信报告【回答】

你好,全国哪儿都可以,只要你符合条件,包括宝鸡市【回答】

只要你条件达标,在哪儿都是可以商转公的,没有地域性限制🙏【回答】

会不会就是在宝鸡这边的业务不开展商转公【提问】

你好,是开展的,经过查询,宝鸡市是有这项业务的,只是转贷办起来相对麻烦【回答】

你所指的麻烦是啥?能详细的解释下不【提问】

是有相关文件规定的,《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规定,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商转公贷款,贷款申请人须为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须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商转公贷款仅限于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异地贷款暂不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回答】

麻烦就是你要把我上述给你说的各种表格,各种证件,全部都准备好,打印好【回答】

宝鸡市有明确的文件规定,是可以商转公的,从2016年11月份,就开始实行了,不存在你说的不开展这方面的业务🙏【回答】

好的,我明白了。【提问】

㈩ 宝鸡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什么时候恢复

还没有通知。
1.自6月1号之后宝鸡暂停了异地公积金贷款,但是对我们这种现在在外地工作,户口在宝鸡,有在宝鸡购房需求,准备回宝鸡定居的外地工作人来说,太不友好了。
2.宝鸡市人口流失严重,对于我们普通有刚需的打工人来说,暂停异地公积金贷款,我们要在宝鸡安家,就必须用高昂的商业贷款,无疑是加大了我们年轻人留在宝鸡的难度。
3.建议:可以限制异地公积金贷款,但不应该完全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