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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额度与贷款有区别吗 2025-02-06 15:50:15

南宁关于公积金贷款首付政策

发布时间: 2022-06-21 10:13:49

㈠ 南宁: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住房价值30%

观点网讯:2月18日,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南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中指,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住房价值的20%,即可贷额度不高于住房价值的80%;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住房价值的30%,即可贷额度不高于住房价值的70%。

此外,该《实施细则》与现行公积金贷款政策相比的主要变化有:取消最低月还款额的限制要求。在以往实行的贷款政策下,每一笔贷款的最低月还款额有限制要求,借款申请人收入越高,需要承担的月还款额也就越大,相应的贷款年限就要缩减,还款压力较大。《贷款实施细则》中取消了最低月还款额的限制,有利于借款申请人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选择适合的贷款年限,降低了还款压力。

其次,放宽再交易住房及商转公贷款对房龄的限制条件。申请再交易自住住房贷款或商转公贷款的,所购住房房龄不能超过30年。自住住房的房龄以工程竣工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的竣工时间或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原始档案显示的登记时间为依据。

完善部分贷后变更事项。在还款期间内,经借款人申请,南宁公积金中心审批同意后,可以对原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或担保合同约定的部分内容进行变更和补充,主要内容包括还款账户变更、还款方式变更、贷款期限变更、抵押人变更、担保人变更、联系信息变更和其他变更。

通过第三方机构提供担保,公积金贷款可实现(预)抵押办结即可放款。

㈡ 又有多地楼市松绑!这个城市下调首付,发放购房补贴,高层次人才最高补贴100万

继佛山、中山、东莞后,广东又一城市放松限购。4月30日,惠州市出台6项稳地产措施,其中,对惠阳区和大亚湾区取消限购。


当日晚间,江西上饶市出台稳楼市八条措施,其中规定,将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下降至20%、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下调至30%。此外,将实施阶段性购房补贴,在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中心城区范围新建商品房,且在2024年6月30日前缴清契税,属首次购买的,给予300元/平方米补贴;属改善型的,给予200元/平方米补贴。同时,全面落实高层次人才购房优惠政策。人才经认定后,可享受20万-100万元购房补贴。上述措施自2022年5月1日起执行。


另外,4月29日,湖南株洲市出台19项稳地产措施,其中包括给予契税额50%购房补贴、最高5万元人才购房补贴、1万元首次购房补贴;放松限贷,对有1套房并已结清贷款的执行首套房贷政策;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等。


同日,广西南宁市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70万元。


业内人士认为,4月29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的定调,有利于各省市按照“因城施策”的原则出台政策,未来出台政策的城市或将增多,出台的政策力度预计将有所加强。


上饶市实施阶段性购房补贴


4月30日,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不利影响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措施),其中涉及8大措施。


《措施》明确,下调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比例,上调贷款最高额度。在该市中心城区范围内,采用商业银行按揭贷款的,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下调至20%,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下调至30%,并合理下行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利率


在该市中心城区范围内,购买自住商品房,首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下调至20%,最高贷款额度上调至70万元;购买改善型自住商品房再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下调至40%,最高贷款额度上调至60万元。


上饶市将实施阶段性购房补贴。凡在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中心城区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且在2024年6月30日前缴清契税,属首次购买的,给予300元/平方米补贴;属改善型的,给予200元/平方米补贴;上饶市常住居民二孩、三孩家庭群体,且子女未满18周岁(截至2022年4月30日),购房时凭户口本或出生证明,分别给予300元/平方米、500元/平方米的补贴。


《措施》还明确,全面落实高层次人才购房分类补贴政策。人才经认定后,可享受20万元至100万元的购房补贴。


惠州取消惠阳区和大亚湾区限购


4月30日,惠州市住建局等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的通知》,从满足合理购房信贷需求、优化预售资金监管、优化土地出让、加大公积金购房支持力度、完善住房销售政策、提升居民购房便利度和居住品质等六个方面提出要求。


其中,在完善住房销售政策方面,提出“满足惠阳区和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合理住房需求,不再纳入限购重点片区”。


这意味着惠州限购放松,对惠阳区和大亚湾区取消限购了。


另外,《通知》还提出合理确定本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对具备购房能力的购房人提升借款和还款便利度;允许先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买新房的首付款;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发证”等。


此外,在优化预售资金监管方面,《通知》要求,根据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工程造价、施工合同金额以及项目交付使用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额度。要确保监管额度内的资金专款专用,保障工程建设项目按时交付使用。


对于惠州出台新政的原因,《通知》称,为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因城施策。


据了解,去年8月,惠州为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对大亚湾区和惠阳区实施限购政策。


对此,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接受券商中国记者采访时表示,惠州此次政策中最核心的是大亚湾和惠阳不再限购了。但是惠州楼市本质上取决于深圳,惠州楼市下滑力度较大,本质上是由深圳楼市下滑导致的,政策效果还是取决于深圳楼市什么时候回升,来带动居民的购房需求,大家在深圳买不到、买不起的时候,就会转向惠州。


李宇嘉认为,惠州政策更多的是一个信号意义,对实质住房需求的提振可能并不是有很大效果,只是中央政治局开会以后,对各地方因城施策、满足首套房和改善性居住需求给予肯定和认可之后,各地都要出类似政策,特别是大湾区的城市,包括东莞、佛山、中山、惠州都已出政策。


“现在银行对于惠州楼市的风险还是比较担忧,惠州首套房的首付和利率并不低,下一步还要看首套房的首付能否下降,另外就是看深圳楼市什么时候回升。”李宇嘉说。


株洲首次购房落户给1万购房补贴


4月29日,株洲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从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实行购房补贴、支持大学毕业生安居落户、减轻个人住房消费负担、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等十九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其中,在实行购房补贴方面提出,在市区购买新房(含住宅和非住宅)和二手房,签订网签合同,且缴纳契税的,由财政按其所缴纳契税额的50%对购房人予以补贴。


在支持大学毕业生安居落户方面提出,对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人才落户后首次在市区购买新房,可获人才购房补贴;对博士、硕士和高级技师、本科和大专技师,一次性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


在支持住房刚性需求方面提出,对在市区首次购买新房和二手房,签订网签合同且缴纳契税并落户株洲的,财政给予1万元的购房补贴,以满足首次购房群体的住房刚性需求。


在减轻个人住房消费负担方面提出,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房住房的,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在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方面提出,全面放开异地贷款业务,支持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到株洲购房,不受缴存地、户籍地限制。提高贷款额度,单缴存职工最高可贷款额度由40 万元调整至60万元;株洲市高层次人才最高可贷款额度由60万元调整至80万元;按国家政策生育三孩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最高可贷款额度为80万元。降低贷款首付比例,第2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且购买家庭名下第⒉套有效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50%降低至30%。


未来政策宽松力度或加大


根据中指研究院监测,今年截至4月29日,全国已有近100城出台房地产政策百余条,主要涉及优化限购政策、降低首付比例、发放购房补贴、降低限售年限、为房企提供资金支持等方面。


中指研究院指出,4月以来,各地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整体呈现三大特点:一是政策的落地节奏加快;二是政策从放松公积金、发放购房补贴、降利率等向放松限购、限贷、限售等方向延伸,优化调整力度加大;三是放松城市由三四线扩围至热点一二线。


4月29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持各地从当地实际出发完善房地产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对未来房地产调控政策进行了定调。


亿翰智库认为,中央政治局会议的作用在于为地产政策的宽松进行定调。此前尽管有部分城市对地产政策进行了调整,但由于中央立场未明,真正进行实质性宽松的城市数量少,出台的政策力度弱。此次定调,有利于各省市按照“因城施策”的原则出台政策,未来出台政策的城市或将增多,出台的政策力度预计将有所加强。


中指研究院也认为,短期来看,房地产调控政策进入密集优化期,早期市场上行阶段出台的部分过严限制性政策已不再适应当前市场阶段,预计各地将继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降首付、降房贷利率,同时适度优化调整限购、限售、限价等政策,促进销售回暖。


责编:林根

㈢ 现在南宁公积金贷款买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一般是20%左右。

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1. 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2. 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3. 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4. 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5. 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6. 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7. 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㈣ 南宁公积金贷款有6大变化 市民更易贷到60万

8月1日起,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住房贷款政策有较大调整

市民更易贷到60万元最高额度

7月29日,据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以下简称“区直中心”),《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办法》)执行两年多后,根据目前的新形势,经上级部门批准,部分内容将从8月1日起调整。

调整的条款及内容

申请贷款最高额度条件放宽

调整前:单身职工在区直中心月缴存达到1500元(含)以上的,额度放宽至50万元;已婚职工双方均在区直中心缴交,且月缴存之和达到2000元(含)以上的,额度放宽到60万元。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均适用常规额度40万元。

调整后:缴存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已结清第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暂不发放第三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相关负责人特别提醒称,申请公积金贷款须具备的条件也有变化。以前,申请贷款前借款人单位和个人须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申请贷款时须正常连续汇缴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但调整后,申请人还必须满足新的条件,即当前公积金缴存状态为正常缴存,且至少缴存至贷款申请日之前3个月内。

延长一手住房贷款申请时间

调整前:购买一手住房的,应在购房合同生效一年内提出贷款申请。

调整后:购买一手住房的,应在购房合同生效一年内提出贷款申请,未付清房款并经出售方同意的,申请时间可再延长一年。

对申请人还款年龄提出具体要求

调整前:借款人最终还款年龄最长可延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调整后:同上,但男性不能超过65岁,女性不能超过60岁。贷款抵押房产的已使用年限加上贷款期限应低于30年,已使用年限从该抵押房产建成当年起按年计算。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增加

区直中心可根据资金存量情况决定是否受理商转公贷款,区直中心个贷率超过75%时可以暂停受理商转公贷款。申请商转公贷款,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商转公贷款的房产应为南宁市辖区内的房产;(二)商转公贷款的申请人应当是原商业贷款的借款人或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作为共有人的配偶,并且是在本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三)商转公贷款的申请人婚姻状况已发生变化的,应提供房产合法权属的相关证明。(四)原商业贷款房产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新增的条款及内容

异地贷款与北部湾 同城化贷款有差异

异地贷款是指在广西区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中直、区直单位职工,因来南宁所辖七个城区内购置自住住房时向区直中心申请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异地贷款的最高额度为40万元。区直中心个贷率超过75%时暂停受理异地贷款。北部湾同城化贷款是指在北部湾经济区内(本中心、北海、防城港、钦州)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区直及中直单位职工,在北部湾经济区内四个城市购房时向区直中心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案例:赵先生在百色某中直单位工作,他想在南宁购买一套商品房,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他发现钦州分公司的同事可以申请到60万元贷款,而他只能申请40万元,这是为何呢?卢钊称,异地贷款和四城化政策虽然已经实施,但这是首次将其写入《办法》。在实际操作中,不少市民会搞不清异地贷款和四城化的差别。北海、防城港、钦州和南宁四个城市执行的是同城化贷款政策,视为同一个城市,政策要比广西其他地市异地贷款更加宽松一些。因此,赵先生贷款比同事所能申请的额度要低。另外,卢钊提醒道,不管是异地还是北部湾四城贷款,当区直中心个贷率超过75%时,都会暂停受理,将优先保障本地缴存职工的贷款需要。

对骗贷行为将采取惩处措施

借款人或其配偶有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行为的,取消该职工家庭3年内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或者贷款资格。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7-30,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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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2022公积金买房有哪些新政策

一、贷款额度和年限
1、提高额度计算系数。贷款额度计算系数由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30%提高至50%。
2、贷款提取综合计算。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申请贷款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与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住房公积金提取应在申请贷款之前一次性办理。
3、延长贷款年限。贷款年限延长至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二、省内异地贷款
职工及配偶一方工作地或户籍地在东营,在省内其他城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在东营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可在我市申请贷款。在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省内其他城市工作的,在工作地购买自住住房时,可在我市申请贷款。省内异地贷款担保按异地贷款政策执行。
三、商转公业务
1、贷款条件
在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或工作地购买自住住房时未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住房贷款未结清,符合我市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申请将商业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称商转公)。商转公申请人必须为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产权共有人。
2、申请资料
除现行贷款所需资料外,还需提供:
①、商业住房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②、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证明。
3、贷款额度
商转公可贷额度按现行规定计算,并不得超过拟归还的商业住房贷款本金。

㈥ 南宁公积金出台新政 A、B类高层次人才最高可贷款240万

凤凰网房产讯 7月27日,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高层次人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通知提到,南宁市A类、B类人才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可放宽至南宁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4倍,按照目前最高额度是60万计算,即最高贷款额度为240万。C类人才则为南宁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2倍,D、E类人才南宁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1.5倍。此外,高层次人才无需缴存满一年,即只要开户并有缴存记录,就可使用。

全文内容如下:

根据《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室、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集聚人才资源全面落实强首付战略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南办发〔2020〕10号),为推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力度,制定我市高层次人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现就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经南宁市认定的A、B、C、D、E类高层次人才。

二、贷款额度

对我市A类、B类人才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可放宽至南宁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4倍。C类人才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可放宽至南宁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2倍。D、E类人才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可放宽至南宁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1.5倍。

三、贷款次数、套数认定标准

关于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认定标准,是指职工个人及家庭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本次贷款为在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第一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在全国范围内未使用或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关于首套住房的认定标准,是指职工个人及家庭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本套住房为南宁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含五县)拥有的唯一自住住房。

四、其他条件

对我市高层次人才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需在南宁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其他贷款条件,无需缴存满一年。

五、

具体实施细则由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0年7月12日

政策解读:

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近期审议通过了《关于高层次人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政策内容解读如下:

一、本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室、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集聚人才资源全面落实强首付战略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南办发〔2020〕10号)文件精神,加大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力度,促进我市聚集各类人才资源,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吸引人才方面的积极作用,提升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

二、《通知》使用的范围对象是什么?

政策的适用对象为经南宁市认定的A、B、C、D、E类高层次人才。具体认定标准参照南宁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南办发〔2019〕10号)的文件内容进行认定。

三、《通知》关于高层次人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的具体可贷款额度是多少?

“对我市A类、B类人才首次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可放宽至贷款限额的4倍。C类人才首次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可放宽至贷款额度的2倍。D、E类人才首次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可放宽至贷款限额的1.5倍。”以目前南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是60万计算, A、B类人才首次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240万;C类人才在南宁市首次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D、E类人才在南宁市首次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90万元。如后期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进行调整,那么高层次人才最高可贷额度也随之调整。

四、《通知》关于高层次人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的具体贷款次数及套数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高层次人才使用公积金贷款次数的认定与现行的认定标准略有区别,现行认定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标准是指职工个人及家庭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在全国范围内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而《通知》关于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认定标准,是指职工个人及家庭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本次贷款为在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第一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在全国范围内未使用或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关于首套住房的认定标准,与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认定标准一致,是指职工个人及家庭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本套住房为南宁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含五县)拥有的唯一自住住房。

五、高层次人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缴存时长方面有什么政策支持?其他贷款条件是否一致?

对我市高层次人才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需在南宁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其他贷款条件,无需缴存满一年。即只要开户并有缴存记录,缴存时间不需要按现行政策要求连续缴满12个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条件按现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高层次人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具体办理程序是什么?

借款申请人凭南宁市出具的高层次人才有效证明及其他所需贷款材料在全市承办公积金贷款业务的网点办理。在青秀区、兴宁区、江南区、西乡塘区、良庆区、邕宁区购房的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前往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服务部办理,在武鸣区、横县、马山县、上林县、隆安县、宾阳县购房的缴存职工则在对应县区管理部申请贷款,铁路分中心的缴存职工根据购房地前往南宁、柳州、桂林、玉林管理部选择办理。由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对借款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确认申请人为高层次人才的,按相关政策办理。

如需了解业务请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咨询,也可通过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www.nngjj.com/)、微信公众号、爱南宁APP等途径了解。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