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宿迁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
办理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必须连续缴存满12个月的公积金,且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公积金缴存状态正常(欠缴1个月以上的不受理贷款)。
商品房最高贷款额度不能超过总房价七成,二手房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契税单价的六成。
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当月缴存额×当前至法定退休年龄的总月数+公积金账户当前余额)×2;
法定退休年龄:女55岁;男60岁。贷款年限最长25年。
*注(此公式适用购买一手楼用户参照直接计算,若是二手楼,由于要考虑到房屋的评估价、交易价、契税价,需公积金中心审核资料后才能答复具体贷款金额)
目前住房公积金最高限额,各地方不同,问咨询购房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中心。
公积金贷款额度按级别规定,A级最高能贷80万,AA级最高能贷92万,AAA级最高能贷104万。公积金贷款年限为最高30年,以夫妻双方年龄大的为准,年龄加上贷款年限不能超过70,且与楼龄也有关系,砖混结构的楼龄加上贷款年限不能超过47,钢混结构的楼龄加上贷款年限不能超过57。
具体贷款额度为:一是不得超出个人还款能力即:借款人月缴存额/借款人公积缴存比例+借款人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借款人配偶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50%×12(月)×借款期限;
2. 苏州公积金一万五在宿迁能贷款多少
苏州万公积金,可以贷款50万。
1.按照宿迁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最高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公积金账户余额+公积金月缴存额×2×至法定退休月数)×2。
2.按照宿迁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可贷额度:一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为5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为80万元。
3.按照宿迁贷款比例计算的可贷额度:对购买宿迁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或按规定购买宿迁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宿迁公积金贷款额度在原来的单职工最高贷款限额为15万元、双职工最高贷款限额为30万元基础上大大增加了,现在单职工可贷50万元,双职工可贷80万元,但规定首付款不得低于20%。
3. 宿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允许贷款多少
只要你之前没有用过公积金贷款就可以用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30万,夫妻两个都有公积金的话不超过60万最长年限是20年从购房契税上讲是按照首套购房算但是贷款的时候是按照二套利率上浮首付要求6成
4. 宿迁市可以异地办理公积金购房么
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异地买房的。
1、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异地买房的,这种情况属于异地公积金贷款。
2、一般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3、对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4、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5、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6、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5. 宿迁市二手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在你买二手房的时候,是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只要你的公积金缴费查到了一年以上的话,那你买房子的时候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6. 宿迁公积金要几个月才能贷款
足额缴纳公积金达6个月以上,且有稳定的工作证明,则可以进行住房贷款。
7. 我想在宿迁公积金贷款买房,我要缴纳多长时间的公积金才可以贷款啊
政策前一段时间改了,大城市是交齐3个月,没有改之前,宿迁是交齐1年,即可使用。
可以去便民方舟1号楼2层咨询下。在洪泽湖路~
8. 宿迁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法律分析:宿迁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如何确定. 1、可贷款额度=借款人及其配偶月工资总额之和×职工个人还贷能力系数×l2个月×贷款年数。. 还贷能力系数按不同借款期限确定,5年以内 (含5年)为40%,5至30年为45%。. 2、最高贷款限额不超过房价的规定比例,该比例由中心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最高贷款限额同时不超过借款家庭成员 退休年龄 内所交纳 住房公积金 数额的2倍,同时不超过本地最高贷款额度。. 3、贷款月还款不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一半。1、可贷款额度<=贷款人及其配偶月工资总额之和x职工个人还贷能力系数x12个月x贷款年数。
还贷能力系数按不同借款期限确定,5年以内(含5年)为40%,5至30年为45%。
2、最高贷款限额不超过房价的规定比例,该比例由我中心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最高贷款限额不超过借款家庭成员退休年龄内所交纳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同时不超最高贷款额度。
3、贷款月还款不超过家庭月工资收入一半
4、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余额+借款人配偶公积金余额)x10。
5、房屋买受人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配偶缴存年限不满6个月,但正常连续按月缴存公积金3个月以上的(一次性补缴不认定为正常连续缴存),可参与计算贷款度。必要时公积金中心可通过社保等部门查询该职工在所在单位工作的真实性。
6、个别单位或职工为了提高贷款额度,短期内突击提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经中心调查核实后,可以按原公积金缴存标准计算贷款额度。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