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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认房还是认贷

发布时间: 2022-07-11 11:19:55

⑴ 2022南昌住房公积金贷款是认房还是认贷

认房又认贷。
1、申请职工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的才能申请;
2、申请职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申请职工具备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4、申请职工信用记录良好;
5、申请职工有符合法律规定及担保条件的购房合同或者其他批准文件;
6、申请职工支付的购房首付款不得低于按照规定计算的应付款额;
7、申请职工具有符合条件的抵押物;
8、符合所在城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的其他条件。

⑵ 公积金认房认贷解释

法律分析:认房又认贷中的“房”是指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在北京名下的住房;认房又认贷中的“贷”是指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在全国征信系统中的所有住房贷款记录。

如果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名下无房且无房贷记录,那么按首套房贷申请,按新的公积金住房贷款政策的认房又认贷核定为二套房的,按二套房分房贷政策申请。

借款申请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北京市无住房且夫妻双方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下同)的,按首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

借款申请人家庭在本市无住房且名下仅有1笔住房贷款记录的,以及在本市仅有1套住房且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或仅有同一套住房贷款记录的,按二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

被认定为二套以上住房的,不予贷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⑶ 四川泸州:公积金贷款认贷不认房

4月28日,澎湃新闻从四川省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用好用活住房公积金政策,抓好泸州市“稳房价、稳地价、稳预期”工作,5月1日起,泸州市将实施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部分信贷政策。新信贷政策优化了首套房与二套房的认定标准,并将个人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5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60万元。
在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方面,泸州按照“认贷不认房”,即仅看职工家庭是否有公积金贷款记录和未结清的商业性住房贷款,不再查询职工家庭名下住房。
具体而言,首套房标准为缴存职工家庭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且无未结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二套房标准为缴存职工家庭首次公积金贷款已结清且无未结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但有一笔未结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执行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同时,泸州市提高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夫妻双方均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贷款购买同一套自住房的(缴存职工配偶为军人的视同双方缴存),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单方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夫妻双方均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贷款购买同一套自住房的(缴存职工配偶为军人的视同双方缴存),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单方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
此外,放宽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建筑年限。申请再交易房(二手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所购住房建筑年限不超过20年,房龄与贷款年限之和不超过40年,且贷款年限不超过所购住房剩余的土地使用权年限。

⑷ 什么是公积金认房不认贷

在北京购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话,这里的“认房”是公积金贷款中心认定的在北京的房子,不包括你在老家的房子。公积金贷款的“认房不认贷”是指公积金管理中心只核查购房人家庭(夫妻加未成年子女)名下在北京登记、网签的房产,来计算套数。不管之前购房人是否有过放贷记录、在外地是否有房或者有房产转出。意思就是说,无论是京籍家庭还是非京籍家庭在北京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只要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无房的借款申请人,都按照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政策。如果显示有一套的,按二套的贷款政策。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对“认房不认贷”的解释。如果你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话,按首套的贷款政策。

⑸ 公积金认房不认贷和商贷认贷不认房的区别是什么

目前在二套房认定上,公积金贷款与商贷存在一定差异,公积金“认房不认贷”,商贷“认贷不认房”。

目前商业贷款执行的政策为“认贷不认房”,购房人只要名下贷款还清,再次买房就可以被算作首套房,如果购房人名下有一套全款购买的住房,只要没有贷款记录,再买房仍然算首套房,首付比例为30%,

与商业贷款不同的是,公积金贷款的判定标准为“认房不认贷”。对于名下有一套未卖掉住房的人来说,按照现行政策将被算作二套房。

⑹ 国管公积金二套房“认房又认贷”

国管公积金贷款收紧的“靴子”终于落地。刚刚,国管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进一步优化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对二套房贷款实行“认房又认贷”,二套房首付比例调整为最低六成且最多贷60万元。新政自2019年4月15日起执行,以网签日期为准。

变化一:账户连续缴存半年以上方可申请贷款

贷款申请条件的调整,是新政的第一个变化。

根据规定,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或经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金中心)审核同意,处于缓缴、封存或者退休销户状态的缴存职工。

同时,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政策性贴息贷款。

变化二:二套房认定“认房又认贷”

和此前北京市属公积金一样,此次国管公积金中心也将二套房的认定标准调整为“认房又认贷”。

新政规定,借款申请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北京市无住房且夫妻双方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按首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

借款申请人家庭在本市无住房且名下仅有1笔住房贷款记录的,以及在本市仅有1套住房且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或仅有同一套住房贷款记录的,按二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换句话说,曾经贷款买过房,无论是商贷还是公积金贷,现在卖小买大,从4月15日起按二套房认定。

被认定为二套以上住房的,不予贷款。

变化三:二套房最多贷60万

新政此次也同时调整了首付款比例。

首付款方面,根据规定,借款申请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20%;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之外的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30%;购买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60%。借款申请人购买存量房屋的,购房总价以房屋评估值和购房合同总价两者中较低者为准。

贷款额度方面,首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执行贷款基准利率;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贷款利率为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此外,在保证借款申请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根据借款申请人所申请贷款金额、期限及适用利率,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月均还款额不应超过借款申请人月收入的60%。

同时,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5年,最长可计算到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高不得超过65周岁。

不变:支持购买政策性住房

“房住不炒!”记者注意到,和以往一样,新政也再次强调要支持职工购买政策性住房。

职工购买政策性住房的,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时不考虑缴存余额、缴存年限、配偶缴存情况及调节系数等因素。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包括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住房)申请贷款,按首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申请贷款,按借款申请人名下实际住房和贷款情况确定贷款适用政策。

购买政策性住房办理贷款实行自动阶段性担保。材料齐备的,从申请到发放的办理周期不超过8个工作日。

优化:申请贷款无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等

对国管公积金缴存职工来说,好消息就是进一步精简证明材料。

新政明确,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只需携带身份证明、婚姻证明、购房首付款证明等材料原件,无需提供复印件,其他贷款申请材料清单见附件;借款申请人一方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无需提供《住房公积金个人查询单》;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转入资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无需提供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部队转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不满足相关规定的,提供转业证,无需提供其原所在部队开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此外,借款申请人到贷款经办银行网点办理贷款申请手续时,自愿选择开通EMS免费邮寄《借款合同》服务的,贷款发放后不必到银行网点领取,实现贷款办理“只跑一次”。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进一步优化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机房资〔2019〕1号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继续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大力支持职工基本住房消费需求,切实方便职工办事,现就调整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大力度支持基本住房消费需求

(一)支持职工购买政策性住房。职工购买政策性住房的,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贷款)额度时不考虑缴存余额、缴存年限、配偶缴存情况及调节系数等因素。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包括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住房,下同)申请贷款,按首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申请贷款,按借款申请人名下实际住房和贷款情况确定贷款适用政策。

购买政策性住房办理贷款实行自动阶段性担保。材料齐备的,从申请到发放的办理周期不超过8个工作日。

二、调整贷款申请条件

(二)调整贷款申请条件。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应符合如下条件:

1.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或经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金中心)审核同意,处于缓缴、封存或者退休销户状态的缴存职工。

2.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政策性贴息贷款。

3.符合资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进一步实施差别化贷款政策

(三)调整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借款申请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北京市无住房且夫妻双方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下同)的,按首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

借款申请人家庭在本市无住房且名下仅有1笔住房贷款记录的,以及在本市仅有1套住房且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或仅有同一套住房贷款记录的,按二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被认定为二套以上住房的,不予贷款。

(四)调整首付款比例。借款申请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20%;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之外的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30%;购买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60%。借款申请人购买存量房屋的,购房总价以房屋评估值和购房合同总价两者中较低者为准。

(五)调整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首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执行贷款基准利率;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贷款利率为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四、调整贷款期限和月还款额上限

(六)调整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5年,最长可计算到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高不得超过65周岁。

(七)调整月还款额上限。在保证借款申请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根据借款申请人所申请贷款金额、期限及适用利率,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月均还款额不应超过借款申请人月收入的60%。

五、进一步方便职工办理业务

(八)开办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借款申请人可在申请贷款时开通冲还贷业务,授权资金中心将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资金用于偿还贷款,无需另行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九)贷款办理“只跑一次”。借款申请人到贷款经办银行网点即可现场办妥贷款申请手续。自愿选择开通EMS免费邮寄《借款合同》服务的,贷款发放后不必到银行网点领取,实现贷款办理“只跑一次”。

(十)进一步精简证明材料。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只需携带身份证明、婚姻证明、购房首付款证明等材料原件,无需提供复印件,其他贷款申请材料清单见附件;

借款申请人一方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无需提供《住房公积金个人查询单》;

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转入资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无需提供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部队转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不满足相关规定的,提供转业证,无需提供其原所在部队开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十一)公示贷款办理进度。资金中心在门户网站公示各银行经办网点贷款办理进度,借款申请人可根据需要选择办理地点。

本通知自2019年4月15日起执行,以网签日期为准。此前已完成网签的,按原规定执行。请及时转发所属各级在京单位,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19年4月12日

⑺ 公积金认房认贷政策

法律分析:1、对二套房的认定,由“认房不认贷“改为”认房又认贷“,即名下无房,且从来没有申请过贷款的,才能认定为首套房,名下有房,或是曾经申请过贷款的,都被统一划归为二套房。
2、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至六成且最高可贷60万元,贷款政策有所收紧。
3、贷款期限有所调整,贷款期限由原来的最长可计算至借款申请人70周岁,缩短至65周岁;
4、月还款额上限,由不超过50%改为不超过月收入的60%;
5、申请公积金的年限改为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即可,而以往的门槛是1年。如果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名下没有住房,也没有抵押记录,那么根据第一次抵押贷款申请,根据新的公积金住房贷款政策和贷款认证为第二套住房,根据第二套住房抵押贷款政策申请。贷款申请人家庭在北京没有住房,夫妻名下没有住房贷款记录的,按照第一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贷款申请人家庭在本市无住房且名下只有一笔住房贷款记录的,以及本市只有一套住房且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或只有同一套住房贷款记录的,按照两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被认定为两套以上住房的,不予贷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⑻ 公积金贷款只认贷不认房是什么意思

您好!认贷不认房是指在界定二套房时如果买家在银行征信系统里已经登记有一条贷款买房的信息贷款还未结清那么又申请贷款买房时将界定该房为二套房或以上如果已经结清所有贷款即使买家名下已有一套房银行业金融机构依然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如果买家名下已有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

假设你的名下有套房子且没有贷款或者已结清贷款再买房时可以享受首套房贷款政策但如果贷款未结清将执行二套房政策值得一提的是首套房二套房三套房认定标准都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家庭由三种人组成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一个家庭名下只要有房贷未结清再贷款买房就叫二套第三套房也是以家庭为单位。

⑼ 想通过公积金贷款买房,请问相关政策里的“认房认贷”是什么意思

认房认贷

可以分为“认房”和“认贷”两个概念:认房是指在界定二套房时,如果借款人在当地房屋登记系统中,已经有了登记信息,再买房时,该房将被界定为二套房或以上。

认贷是指银行在审查贷款申请者的资质时,如果之前有过贷款买房记录,就可以在征信系统里查到,那么再次申请贷款买房时,将界定该房为二套房或以上。认贷指的是看你有几次贷款记录,而不考虑贷款是否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