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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商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发布时间: 2022-07-19 04:24:15

A. 武汉建设银行可不可以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有什么要求,需要哪些东西

申请办理商贷置换公积金贷款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建立满一年,在近半年连续缴存。
2、申请人商贷未出现连续三期或累计六期逾期。
提供以下资料:
1、借款人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3、借款人配偶身份证、户口薄;4、借款人配偶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由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未贷款证明及缴存基数证明;
5、借款人配偶有固定收入但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提供:本人完税证明或由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并且提供银行近半年工资卡明细;
6、房产证及产权人身份证。
其他必备资料:
1、契税完税证;
2、商品房买卖合同;
3、商业银行借款合同;
4、首付款凭证5、商业银行个人贷款账户还款明细表及贷款余额对账单。
贷款办理流程:
1、贷款申请。借款人携带贷款资料到单位所属辖区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出贷款申请。
2、贷款审批。贷款申请资料提供齐全,审批。
3、签订合同。审批通过后,借款人与公积金中心、受托银行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
4、担保手续。选择房产抵押担保方式的,借款人与公积金中心、受托银行签订合同,并到建委办理抵押登记。
5、公证及发放。

B. 武汉商贷转公积金要满足4个条件

不少网友反应,武汉一些楼盘不接受公积金贷款,购房者不得不先进行商贷,再转公积金,那么商贷转公积金流程复杂吗?从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留言咨询来看,商转公、公积金提取和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关注度比较高。小编特将热点问题进行整理,希望能为购房者提供参考。

留言内容:我们住的房屋需要全部翻新装修,请问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留言回复: 您好,武汉没有装修提取的政策,如果符合翻修、大修提取条件(1、 职工及配偶尚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 2、
市、区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危险房屋通知书》发放之日起1年内,危险等级为D级。)可以办理翻修、大修提取。

留言内容:全额付款的房子能申请住房公积金吗?

留言回复: 您好,全额付清的房子,如果符合提取条件,可以考虑提取公积金。

留言内容:目前本人公积金已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商贷也还款6个月。请问下是否符合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以及办理商贷转公积金的具体流程。

留言回复:
您好,若您需要申请商转公业务,首先,原商贷银行同意您办理商转公;其次,公积金账户要满足按规定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开户时间距贷款申请时间满180天;缴存账户状态正常;按月连续缴存时间满6个月,不含补缴;账户余额大于等于六倍的月缴存额)及以上;第三,原商贷发放后已正常还款6个月及以上;第四,原商贷所购房屋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若您满足以上条件,即可向原商贷银行申请商转公。

商转公审核流程: (1)贷款咨询受理(受托银行);(2)贷款初审(受托银行); (3)贷款担保(担保机构); (4)贷款复审(受托银行);
(5)贷款终审(公积金中心);(6)资金发放(受托银行) (7)抵押登记(担保机构)。

留言内容:婚前老公有两套房,我有两套房未贷款,老公的一套用公积金贷款,目前未结清,现在婚后以我的名义全款买一套房子给父母住,是否可以办理提取我自己的公积金?

留言回复: 您好,若您配偶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则夫妻双方的公积金余额只能优先偿还公积金贷款,无法办理任何提取业务。

留言内容:你好,我于2009年买了一套154平米的房子,用公积金贷了30万,于今年贷款还清,并将该房屋已卖。现名下无房,我现在准备再买房,请问公积金还能贷吗?谢谢!

留言回复:
您好,若夫妻双方之前公积金贷款额度未满50万,且家庭名下在武汉市无住房,再次购房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享受二套贷款的政策。最高可贷额度不超过50万扣减首次使用额度,同时不超过房屋总价的40%,利率上浮10%。

留言内容: 老公是武汉公积金,我是孝感公积金,都是孝感户籍,能一起在武汉贷款吗?

留言回复:
您好,由于您的户籍地不在武汉,所以您孝感缴存的公积金无法在武汉申请异地贷款使用。您配偶是武汉缴存的公积金,只要符合贷款条件是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

留言内容:你好,我工作在天津,是天津的公司集体户口,公积金也是天津的,请问能否在武汉办理公积金贷款?如果不行,能否将公积金转到武汉?转移公积金是否需要辞去现在的工作到武汉找一份新工作?

留言回复:
您好,1、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住建部“就业地缴存、户籍地贷款”的统一规定,即: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目前与武汉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合作的城市有长沙、合肥、南昌以及湖北省内所有城市。所以天津缴纳的公积金无法在武汉异地贷款购房。2、转移公积金是需要在武汉就业,由武汉新单位为您设立个人帐户,同时外地中心同意转出方可办理转移。

所有公积金的问题,都可以咨询武汉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如果你在买房过程中遇到疑难,欢迎加入2000人购房交流群参与讨论,群号:39273016,搜狐焦点武汉站官方微信(微信号:whfocus),政策解读、购房问答、折扣信息每日发送,期待您的关注。免费咨询电话:400-898-2022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11-10,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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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公积金商转公需要什么条件

商转公即商业贷款 转成公积金贷款。

一、办理商转公的要求

1、在当 地正常缴纳住房 公积金;

2、转贷业务只接受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的申请;

3、申请人需向银行确定,其购房贷款尚未结清,同时向银行提出提前结清贷款的申请。一旦银行同意,就能办理接下来的业务;

4、申请人要保证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在1年(含)以上,且信用良好无逾期行为;

5、申请商转公时,确保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之前申请人没有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6、申请的商转公贷款额度应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和原商业性购房贷款余额内,才能被受理。而商转公的贷款利率则是按我市住房公积金的现行贷款利率来执行的。

二、需要准备的资料

1、包括与原来贷款银行之间签订的商业性购房贷款《借款合同》原件;

2、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

3、 贷款余额证明或原贷款还款清单,此证明需要原贷款银行盖章方可生效。

4、 材料齐备后,即可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商转公贷款的申请。

(3)武汉商转公积金贷款条件扩展阅读:

商转公贷

在央行多次加息压力下,很多正背负着供房压力的业主们,都开始精打细算,在资金充裕的情况下,当然是选择提前还贷,而仍要继续选择贷款的,就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压力相对就没有那么重。

条件

申请“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下列7个条件:

1、 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2、 借款人必须是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需为买受人);

3、 原商业性购房贷款未结清且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

4、 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5、 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为钢混结构;

6、 所购房产可以设定抵押权的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

7、 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D. 武汉商业贷款怎么转公积金贷款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转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和原商业贷款的借款人必须是同一人,就是说你不能靠商贷转公积金变相的过户给其他人来还款;
2、原商业贷款正常还款1年以上,并有贷款银行提供的无逾期还款记录,这个时间不是固定的,看原来商贷的银行是怎么要求,比如建行半年就得行,但是汇丰好像就要三年;
3、办理转公积金贷款必须征得原商业贷款银行的同意;
4、已经获得《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商转公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咨询申请——提交相关资料——资料送审——签订合同——资金预存——资金划拨
——商转公办理成功



E. 房贷可以把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吗还要具备什么条件

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是可以的。
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需要的条件:
1.转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和原商业贷款的借款人必须是同一人;
2.原商业贷款正常还款1年以上,并有贷款银行提供的无逾期还款记录;
3.因购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必须自提取之日起继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
4.办理转公积金贷款必须征得原商业贷款银行的同意;
5.办理转公积金贷款的房屋,必须是在市房改资金中心进行登记备案的住宅开发项目,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书或《商品房权属证明》;
6.同意由市资金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办理程序:
1.咨询申请。转贷申请人到原商贷银行咨询并领取《转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填好后附上以下相关资料交给原商贷银行办理:
①《转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缴交证明》或《武汉住房公积金对账簿》、《经济收入证明》;
②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结婚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未婚应提供未婚证明);
③原商贷银行提供的商业贷款正常还款记录和剩余贷款金额证明(由银行提供)
④办理原商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与原商贷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原件。
2. 资料送审。贷款银行对转贷借款人全部资料进行审查核实后报市资金中心审批。
3.签订合同。市资金中心批准后,贷款银行与转贷借款人签订公积金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同时转贷借款人与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
4.资金预存。转贷借款人在公积金贷款发放前,将公积金贷款与原商业贷款余额的差额部分,用自有资金存入原商贷银行的存款专户内用于结清贷款。
5. 变更保险。转贷借款人持原商贷保险单到保险公司办理变更房屋保险手续,保险受益人由原贷款银行变更为市资金中心。
6.资金划拨。市资金中心划拨贷款资金,由转贷银行发放公积金贷款的同时结清原商业贷款,并通知转贷借款人。
7.按月还款。转贷借款人从结清原商业贷款的次月开始每月按时还款,直至贷款全部还清。
8.结清贷款。借款人结清最后一次贷款时,本人应亲自前往贷款银行并在柜面办理还贷结清手续。
9.注销抵押。借款人偿还完全部贷款本息后,凭贷款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和撤销房屋抵押证明、购房合同原件或房产证原件及个人身份证,到原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F. 在武汉如何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的条件有

在武汉住房公积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
基本条件
1、借款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公积金贷款审核标准;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真实购房行为,且除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外,该购房行为一般发生在一年以内;所购住房权属清晰、手续合法齐全且无法律纠纷;
5、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6、同意以所购住房进行贷款抵押,或以国债、银行定期存单、有价证券等管理中心认可的方式提供担保。
贷款流程
一手房
第一步 贷款咨询
借款申请人向管理中心的受托银行进行贷款咨询,领取《一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按要求填写完毕,并连同以下资料一同提交受托银行:
第二步 提交申请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
3.经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不低于房屋总价20%的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4.贷款银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第三步 贷款受理、银行初审
1.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进行面谈,审核其提交的申请资料;
2.查询并打印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审核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情况、房贷情况;
3.受托银行通过房产部门对借款申请人进行“家庭住房信息查询”;
4.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根据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
5.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及时通知借款人并告知原因。
第四步 签订合同
贷款初审通过后,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购房人面签借款(抵押)合同,并填写房产抵押登记等相关贷款资料。
第五步 抵押登记、银行复审
受托银行到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受托银行对借款申请人的全套资料进行复审。
第六步 管理中心终审、贷款发放
管理中心对受托银行复审通过的贷款资料进行终审,终审通过后,由管理中心通过受托银行将贷款资金以转账方式直接划入售房单位账户。
二手房
第一步贷款咨询
借款申请人向受托银行进行贷款咨询,受托银行对借款人夫妻双方及卖方夫妻双方进行面谈做好谈话笔录之后,对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二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按要求填写完毕,并连同以下资料一同提交受托银行:
第二步提交申请
1、借款人及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
3、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产权共有人同意出售房产的书面文件,保证所售房产权明晰、交易合法;
5、《武汉市存量房买卖合同》(需在银行面签);
6、由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估价报告书》;
7、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三步贷款受理、银行初审
1.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进行面谈,审核其提交的申请资料;
2.查询并打印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审核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情况、房贷情况;
3.受托银行通过房产部门对借款申请人进行“家庭住房信息查询”;
4.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根据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
5.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及时通知借款人并告知原因。
第四步签订合同
贷款初审通过后,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购房人面签借款(抵押)合同,并填写房产抵押登记等相关贷款资料。
第五步交易过户
房屋买卖双方到房产局办理房屋“两证”交易过户手续。
第六步抵押登记、银行复审
由受托银行或借款人到房产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并领取《房屋他项权证》;受托银行对借款申请人的全套资料进行复审。
第七步管理中心终审、贷款发放
管理中心对受托银行复审通过的贷款资料进行终审,终审通过后,由管理中心将贷款资金通过受托银行直接划转到卖方的存款账户内。
注:为缩短贷款发放时限,借款人也可以选择委托管理中心指定的担保机构提供阶段性担保,在交易过户后,凭两证及阶段性担保函先行向借款申请人发放贷款,再由担保公司办理抵押登记等后期手续。
商贷转公贷
第一步 贷款咨询
借款申请人到原商贷银行咨询,领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转贷资料夹》,按要求填写完毕,并连同以下资料一同提交原商贷银行:
第二步 提交申请
1、借款人及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
3、原商贷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4、办理原商贷的《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和《商品(经济)房购销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复印件
5、由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估价报告书》(二手房商贷转公积金贷款);
6、房屋产权共有人出具经公证的同意抵押的具结书;
7、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三步 贷款受理
1.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进行面谈,审核其提交的申请资料;
2.查询并打印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审核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情况、房贷情况;
3.受托银行通过房产部门对借款申请人进行“家庭住房信息查询”;
4.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根据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
5.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及时通知借款人并告知原因。
第四步 签订合同
借款申请人与原商贷银行签借款(抵押)合同;同时在银行指引下与管理中心指定的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
第五步 预存资金
借款申请人将原商贷余额与转贷的差额部分,用自有资金存入转贷银行开立的存款专户,用于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
第六步 贷款发放
管理中心发放贷款资金,由转贷银行通知转贷借款人将公积金贷款资金和借款人预存资金同时结清原商业贷款。
第七步 办理抵押
由担保公司代为办理原商业贷款房产抵押注销手续,并办妥转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手续(此程序由担保公司办理)。

贷款材料
一手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
3.经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不低于房屋总价20%的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4.贷款银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
3、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产权共有人同意出售房产的书面文件,保证所售房产权明晰、交易合法;
5、《武汉市存量房买卖合同》(需在银行面签);
6、由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估价报告书》;
7、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商贷转公贷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
3、原商贷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4、办理原商贷的《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和《商品(经济)房购销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复印件
5、由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估价报告书》(二手房商贷转公积金贷款);
6、房屋产权共有人出具经公证的同意抵押的具结书;
7、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额度与利率
新政策:武汉住房公积金首套房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70万元,二套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贷款额度
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
注意:首套房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70万元,二套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贷款比例
贷款比例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70%
贷款期限
一手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期限在满足前述规定的情形下不得超过商贷剩余年限,同时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不得超过规定年限(男职工不超过60岁,女职工不超过55岁,其中,县处级、高级职称专技女性年龄不超过60岁,包含60岁)。
附加说明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1、不高于按照贷款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45%×12个月×贷款期限;
2、不高于按照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余额综合确定的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公积金缴存账户必须为正常缴存账户。
贷款利率
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1-5年,年利率为2.75 %,贷款期限6-30年,年利率为3.25%;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按同期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贷款期限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已发放的公积金贷款,其利率当年内不作调整,具体调整时间为下年度的元月1日。
还款
正常还款:
1、借款人按担保借款合同约定,在合同扣款日前存入足额还款本息金额,由委贷银行按月扣收。
2、扣款日若遇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扣收。
提前还款:
1、贷款期间借款人需提前归还贷款的,应持本人身份证件、担保借款合同向委贷银行提出申请,经委贷银行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
2、借款人在办理手续当日,应在约定扣款账户内存入提前还款扣款金额。
3、贷款逾期及担保借款合同约定扣款日和月末不能办理提前还款。
其他社保公积金问题可咨询 SK5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