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买房子商业贷款、现在想转公积金贷,都需要什么手续呀
目前,仅有部分地区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与中行合作开办商业性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具体办理的情况,请先向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② 房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流程是什么
首先,你需要向商贷银行提出申请。然后领取《个人住房公告基金转贷资料夹》,填写完毕后,提交给商贷银行,以下这些资料也是必须同时提交的:贷款人身份证件、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商贷的《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原件和购房合同;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评估报告;所有产权人出具经公证的同意抵押的书面文件;其他公积金管理中心和银行所需材料。
再其次,材料提交完成后,银行会查询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征信报告》,如果符合规定,银行会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按照商转公的要求,银行需告知转贷人持相关材料到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相关材料至少包含,个人及配偶身份证件、户口本、房屋两证、银行出具的《贷款审批信息确认表》。
第三,到了这一步就开始签合同了,商转公申请人拿到担保公司担保函后与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对于超出公积金贷款上限的商贷部分需要用自有资金补足。
第四,公积金管理中心放款后,担保公司会帮你解除商贷房贷抵押手续,并转入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
拓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③ 房子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流程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流程:
一、到公积金中心提交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申请。需要带的材料有:
借款人及其配偶、抵押人及配偶的户口簿、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房屋产权证、房地产评估报告、原商贷借款合同、加盖银行印章的还款余额明细表等材料及复印件。
二、公积金中心会有相关工作人员帮您计算出公积金可贷款额度及须一次性还清商业贷款较公积金贷款多出余额。
三、选择公积金贷款方式。
一是提供另一套有产权的房屋作转公积金贷款的抵押物;二是借款人提出申请,经中心办事处审核批准后,自筹资金将原商业贷款较公积金贷款多出余额还清后,取回原房屋他项权证,用该房屋做转公积金贷款的抵押物。
一般都建议选第二种方式。但是不论采取以上哪种方式,都需征得商贷银行同意提前全部还款,并经过办事处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
四、带好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材料及公积金中心的预审表格到办理贷款的银行,且无不良还款记录,即可进行审核。
五、在银行审核通过后,并且一次性还清商业贷款较公积金贷款多出余额费用后,到房屋所属区域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公积金贷款办理。
【拓展资料】
住房商业贷款是银行用其信贷资金所发放的自营性贷款。具体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购买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时,以其所购买的产权住房(或银行认可的其他担保方式)为抵押,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而向银行申请的住房商业性贷款(抵押贷款是商业性贷款中的一种贷款方式)。
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是我国公民因购买商品房而向银行申请的一种贷款,有关银行规定,凡符合下列两种情况之一的,即可申请贷款品种:一是参加住房储蓄的居民;二是住房出售商和贷款银行有约定,由房地产担保企业为居民购房贷款向银行提供提保。
④ 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办理步骤如下:
1.联系原商贷的银行客户经理,告知需要办理“商转公”申请。
2.根据要求,提供转贷所需的资料,包括转贷人身份证、单身证明(有结婚的要提供结婚证、及配偶身份证)、还款银行卡、户口本、商贷合同、房产评估证明等。
3.贷款银行对转贷人资料审查核实后,报给当地资金中心进行审批。
4.待审核通过,转贷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公积金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与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
5.转贷人结清公积金贷款与原商业贷款余额的差额部分,存入原商贷银行的存款专户内。
6.当地资金中心划拨贷款资金,由转贷银行发放公积金贷款,同时结清原贷款,至此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步骤完整。
【拓展资料】
商业性住房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
(1)贷款申请人必须是商业贷款的借款人或产权共有人。
(2)贷款申请人所在单位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申请人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3)贷款申请人或产权共有人的商业性住房贷款未还清。
(4)商业性住房贷款所购住房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商业性住房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流程:
(1)借款人带身份证件和住房公积金储存卡到“中心”业务受理网点咨询可转贷额度。
(2)借款申请人使用自有资金偿还商业性贷款。
(3)借款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区别:
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最大的区别就是利率差异。
公积金贷款:1~5年,年息:4.20%,6~30年,年息:4.70%。
商业性贷款:1年期,年息:6.31%,1~3年期,年息:6.40%,3~5年期,年息:6.65%,5年以上,年息:6.80%。
因为利率的差异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息大大低于商业贷款。同时,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房源面广,如二手房对房龄限制较少;可以不受开发商银行帐户的限制,让借款人自由选择还款银行;实行担保实际是保了人又报了房,让借款人无后顾之忧;办理手续实行一门式办结,只要您带齐我们规定的材料,连同担保、银行放款、办理房产证和抵押,以及土地证全部一次性代办,免除您往返奔走。
还有您在借款后如提前还款,可以选择部分或全部,不需要预约;部分还款后可以选择缩短还款年限、还款额不变,还款年限不变、还款额减少,延长还款年限、还款额增加等还款方式;还可以选择用住房公积金逐月还贷和在一次还清时用住房公积金冲贷。
⑤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有哪些流程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主要流程如下:首先咨询银行是否符合转贷条件,符合条件的就提交相关资料,受理后与商贷公司和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担保公司签订有关合同,然后预存资金,最后等待贷款发放以及办理好抵押的手续即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⑥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流程及时间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先还后贷,贷款人自己先还清商贷;另一种是以贷冲贷,贷款人要将商贷本息余额大于商转公贷款的差额提前还清。
第一:到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您要去建行
第二:等待银行审核大概1周之内
第三:到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不用房屋担保的签订质押合同
第四:到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
拓展资料: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
1、借款人可用自有、共有或第三人房产进行抵押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已取得产权证)并以所购建房屋办理抵押的,持借款人身份证、预交款收据原件、名章、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填写《天津市房屋他项权申请登记表》并加盖借款人(抵押人)和贷款银行(抵押权人)印章后,到房屋座落地的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他项权证》。
借款人用期房抵押的(没有取得产权证),持上述材料到房屋座落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产权管理部门办理《天津市房地产抵押权证明书》。
2、用国债、银行定期存单等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进行质押,借款人持有价证券交贷款银行收押保管。
第五步:办理住房抵押保险手续
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完抵押或质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第六步:签订还款协议和划款
采用储蓄卡代扣方式还款的,借款人到建行储蓄网点办理还款代扣储蓄卡,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委托单位代扣还款的,单位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
第七步:银行划款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应当向管理中心提交贷款申请书和相关材料。管理中心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自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不准予的,管理中心应当说明理由;申请人要求书面说明理由的,管理中心应当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