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积金贷款银行已经放款了,可是还没得到贷款合同,怎么办
你已经跟银行(公积管理中心)签了贷款合同,对方就会放款。至于贷款合同及其贷款资料,可亲自到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
⑵ 公积金贷款合同为什么没给我
现在很多人都想给自己买房子,但是大家手中肯定都没有足够的钱,所以大家买房这时候都会想到去银行贷款,其实银行也会给大家提供相应的办理业务,其中公积金贷款就是一个比较合适的选择,但是有的人却没有收到公积金贷款的合同,其实这肯定是有一定原因的。
可能是因为公积金贷款审核没有通过
如果大家在银行已经申请了公积金贷款,那么一般来说,公积金贷款的合同肯定是会发放到当事人的手中,但是如果你还是没有收到公积金贷款的合同,那很有可能就是你的身体没有成功通过,那么银行就不会出具相关的材料证明了,所以你肯定就不会拿到公积金贷款合同。
具体的情况
所以银行之所以没有给你公积金贷款的合同,就非常有可能是你在银行提供的相应材料,并没有经过银行有关机构或者是人员的审核,如果公积金贷款审核已经通过了,那么银行也会告知当事人,并且会把这笔钱打到当事人的帐户中,所以银行肯定会通知当事人提取贷款合同等相应文件。所以出现了这种情况肯定就是因为一个人的业务办理出现了相应的问题,那么大家完全可以去联系银行有关机构的人员进行详细的咨询,询问一下对方具体的事宜,这样的话也方便大家解决问题。
其实,这种情况在现实生活中也是会发生的,虽然公积金贷款是一个比较便捷的贷款方式,而且很多人现在买房子都会到银行申请公积金贷款,但是银行也是需要进行相应的审批手续,而且申请人也需要提供相应的资料证明,如果银行有关结果没有通过申请的话,那么大家也无法通过公积金贷款来购买房子。
⑶ 住房公积金办下来了,手头却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
正常来说,不管是商业还是公积金贷款,办下来以后,应该是有一式两份贷款合同的(一个正本一个副本),去问问银行吧。
⑷ 公积金贷款买房已经还了4年了,但是没有拿贷款合同怎么办
随着人们生活条件越来越好,对待住房要求越来越高,要求环境好,通风好,朝向好,很多人在生活富裕了之后会更换新房子,但是随着近几年银行利率调整,房贷确实让人有一笔不小开销,这几年房地产市场虽然房价没有大幅度上涨,但是价格也是居高不下,如果在公司上班单位上交有公积金,那么使用公积金贷款是购房一项非常好的选择,因为公积金贷款使用方便,每个月不但有自己一部分工资在里边,还有公司所上缴一部分,大大减少了人们还款压力,而且公积金贷款费率低,让人们还款压力不至于那么高。
所以从以上几个方面可以看出,如果没有拿到贷款合同,可以向贷款银行索要合同,如果合同还没有做好,可以向银行查询贷款合同进展情况。
⑸ 公积金贷款有贷款合同吗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合同,正规途径的贷款业务必须有合同留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经办行受公积金中心委托,向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条件的职工个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签订借款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⑹ 公积金贷款合同为什么没给
法律分析:按照相关规定应该给,无论是公积金贷款还是商业贷款,签完合同后,由银行协助办理过户手续,最后,所有手续完成后,银行拿到抵押他项权证、房产证,放款给房产商(或者原房东后),通知领取房产证时,贷款合同一并发还。至于放款时间一般为过户手续后30天(公积金)至60天内(商贷),还贷开始时间一般为过户手续完成后15天至30天内,建议早日存足还款金额,以防发生信用问题。
法律依据:《个人贷款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⑺ 公积金贷款为什么没有贷款合同
程序上讲是先有购房合同,然后再办公积金贷款合同,一般情况下,办理公积金贷款,合同审批需要3到4个月,估计是你的公积金还没有放贷,你可以打电话,询问一下贷款银行,或者在支付宝里头公积金账户查看一下。
⑻ 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合同的吗
法律分析:公积金贷款办理有合同。通常购房者通过公积金贷款的审核之后,就会签订贷款合同。公积金贷款是国家为职工提供的政策性低息住房贷款。凡是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都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