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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常州

发布时间: 2022-08-11 01:57:08

① 常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如您在江苏省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贷款限额最高不得超过拟购房产总价款的80%,且不超过管理机构规定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人同时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的,二者贷款金额之和不得超过总房价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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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常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计算

(一)无购房类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且至少有一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或购买经济适用房类保障性住房的,贷款额度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余额之和20倍计算贷款额度。
(二)借款申请人不符合20倍计算规则条件的,均按符合条件申请人公积金余额之和6倍计算贷款额度。原“有过使用记录按余额10倍计算贷款额度”的计算规则不再执行。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③ 常州公积金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

法律分析:1. 住房公积金储存卡

2. 户口薄

3. 结婚证

4. 身份证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④ 常州公积金贷款最多可以贷多少年

法律分析:最多可以贷款30年,且不超过土地剩余使用年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⑤ 常州公积金贷款新政策2021

据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为更好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需求, 将于2021年3月22日起在常州市区和武进区(含常州经济开发区)开办“公转商”补息贷款 (以下简称“公转商”贷款)。 “公转商”贷款是什么? “公转商”贷款是指公积金中心与承办银行合作,对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条件的借款人,经公积金中心和承办银行双方审批同意,由承办银行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因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高于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产生的利息差由公积金中心补贴给借款人的贷款方式。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 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⑥ 常州公积金贷款新政策2022

法律分析:在常州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申请人按照“月均账户余额×配贷系数”方式计算贷款额度,且贷款额度不超过贷款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月均账户余额为符合条件的贷款申请人贷款申请时往前推算60个月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不满60个月的按60个月计算。贷款申请人(包括主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在本市无购房类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的,配贷系数为40,有购房类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的,配贷系数为10。配贷系数将根据房地产市场以及信贷市场变化情况,适时动态调整,及时对外公告。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申请人按照“贷款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乘以6”的方式计算贷款额度。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申请人与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申请人共同申请贷款,按相应计算规则分别计算贷款额度。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⑦ 常州公积金贷款额度

1、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为60万元(夫妻双方足额缴纳公积金),个人公积金贷款额度为30万元。

2、公积金贷款不能超过借款人公积金余额一定倍数

①贷款倍数一般不会超过贷款余额的10倍;

②借款人无提取、贷款记录的,贷款额度可达到余额的20倍;

③借款人购买自住房,无公积金提取及贷款记录的,贷款额度可达到36万元;

④常州创业型人才(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购买自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60万元;

⑤现役军人公积金无提取、贷款记录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为60万元;

3、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一定比例

①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例为70%,支付比例为30%;

②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比例为50%,支付比例为50%;

常州公积金贷款条件

1、年满18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借款人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3、能提供本人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等有效证明材料。

4、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依照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

6、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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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常州买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法律分析:买房时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如下:

提出申请,借款申请人需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等待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签订合同、开立存款账户,借款人申请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由贷款银行通知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借款人须在贷款银行开立储蓄卡或信用卡扣款账户。办理抵押登记、投保住房保险,签订合同后,应根据国家和当地法律法规,办理抵押登记及其他必需的手续,抵押登记费用有借款人负 担,抵押期间保险单正本有贷款银行保管。支用贷款,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填制贷款转存凭据,贷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资金一次或分次划入售房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售房款账户内,或将贷款资金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按期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方式,委托贷款银行分期扣款或到贷款银行柜面,按期归还个人公积金住房贷款本息。

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 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并持贷款银行出具的。

法律依据:《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进一步优化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调整贷款申请缴存条件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借款申请人贷款条件有关规定,申请贷款时的缴存时间由原来的“借款申请人应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申请贷款前12个月(购买政策性住房的为6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调整为“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三、进一步实施差别化贷款政策

(一)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由“认房不认贷”调整为“认房认贷”。“房”为借款申请人名下在北京市的住房,“贷”指在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中全国范围内的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2017年3月24日以后离异且申请贷款时离异不足1年的,仍然执行原政策,按二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

(二)调整首付款比例和二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加大对职工基本住房需求支持力度,确保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用于保障首次购房和购买政策性住房需求,引导职工改善性购房需求主要通过组合贷款等方式解决,将首付款比例由统一的20%,分类调整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20%;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之外首套住房的,首付30%;购买二套住房的,首付60%,同时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80万元降至60万元。

五、进一步方便职工办理业务

(一)开办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为方便借款申请人偿还贷款,资金中心开通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可在《借款合同》约定的扣款日以账务处理方式扣划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用以冲抵贷款当期全部应还款额。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开通冲还贷,如果没有开通冲还贷但发生逾期的,资金中心可以直接扣划住房公积金账户内资金偿还贷款。《通知》印发之日起受理的贷款可以申请开通冲还贷。

(二)进一步精简证明材料。除精简了部分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以外,对于借款申请人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转入资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申请贷款时如果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不满足相关规定的,可以通过贷款经办网点查询异地缴存信息,无需再回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三)公示贷款办理进度。资金中心及时公示贷款办理进度,在接受社会监督的同时,方便了借款申请人可以根据银行网点办理效率和组合贷商贷利率情况,择优选择经办银行。

⑨ 常州公积金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年满18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汇缴正常,往前推算6个月个人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首次汇缴时间至今达6个月,首次汇缴以资金流水帐记帐日期为准。对我市引进的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含股改上市企业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等专业人才)可适当放宽公积金连续缴存要求。3、能提供本人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等有效证明材料。4、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5、依照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6、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