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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可以省内划拨贷款吗

发布时间: 2022-08-12 05:28:21

❶ 房产证上写的划拨用地可以用公积金贷款

答:这与公积金贷款没有关系,土地性质为划拨,住宅用途的房屋只是在过户时补交1%的土地出让金;非住宅房屋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

❷ 公积金跨城市可以贷款吗

异地可以公积金贷款。

从提交申请到下款需要20天左右,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核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核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头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❸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可以省内使用吗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可以省内使用。
住建部给出了细则: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核职工缴存和已贷款情况,向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书面证明,并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相关信息。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及受委托银行负责异地贷款的业务咨询、受理、审核、发放、回收、变更及贷后管理工作,并承担贷款风险。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与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要定期对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核对,掌握提取、还款、变更和逾期情况。
按照新的流程,异地公积金贷款操作流程如下:常州市缴存有公积金,现在在异地工作,需要在异地买房使用公积金贷款。首先可以向当地公积金中心咨询,被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要审核的材料;接着到常州市公积金中心申请,对方审核确认符合资格后,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拿着这份证明,就可以顺利在当地办理公积金贷款。

❹ 异地(省内)公积金可以用吗

可以,公积金可以异地贷款购房。

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1、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2、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

4、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4)公积金可以省内划拨贷款吗扩展阅读

长沙地区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

2014年10月13日起,株洲市对部分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作出调整,其中规定,在省内缴公积金满半年,即可在株洲申请公积金贷款。而早在8月11日“湘五条”相关政策出台之前,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于7月29日下发了《关于恢复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的通知》。

10月30日湘直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中心实际情况,经报上级监管部门批准,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有关政策作出了调整,其中第一条就是恢复部分省内城市公积金自住房异地贷款业务。

通知关于“省内公积金异地贷款”具体内容:恢复办理省内其他中心(含长、望、浏、宁)缴存职工在长沙购买自住房的异地贷款业务,异地贷款政策参照长沙中心贷款政策执行。

❺ 住房公积金贷款能否直接划拨到银行

可以,
一般都是办理一个划扣协议,最好是你的月供小于公积金,这样最为方便。

❻ 省内公积金可以通用吗

省内公积金可以通用。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住房公积金的作用有:
1、用于购房,若想贷款买房,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比较低,可为贷款用户节省不少贷属款利息,若不办理贷款,可以一次性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屋首付款,办理过商业贷款购房的用户,可以按月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2、用于建房,翻建或大修住房,公积金缴费人有建造自有住房,或翻修、大修自有住房需求时,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由于支付翻建、建房、大修住房费用;
3、用于租房,公积金可以用来租房,每月租房支出如果超出了公积金缴费人家庭收入的一定比例,可以按月提取公积金由于支付住房租金;
4、用于治疗重大疾病,公积金缴费人的家庭成员如果不幸患重大疾病,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医疗费用,帮助减轻负担;
5、公积金缴费人如果退休、离休、出国定居等情况,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公积金,对于退休人员来说,一次性提取的公积金是一笔可观的养老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❼ 公积金贷款资金怎么划拨

法律分析: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等材料,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当地公积金中心; 当地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第二十九条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

第三十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规定的标准编制全年预算支出总额,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后,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级财政,由本级财政拨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略高于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费用标准制定。

❽ 湖南省内异地公积金贷款怎么办理

“我是湖南永州人,2004年大学毕业后去了西藏一所中学教书!户口和工作单位现在都在西藏!打算在暮云镇“凯逸·中央园著”买套89.3平米的小户型作为婚房!未婚,现在月工资5896元,在西藏有医保和住房公积金。属于首套房,想在长沙按揭贷款。去中国建设银行长沙星沙支行按揭贷款,结果说不符合政策,不知道有关部门是否有相关政策支持我们这样的为祖国边疆奉献青春的湖南人在家乡按揭贷款购房。”——湖南省住建厅官网厅长信箱来信(2014年6月24日)
对于这种情况,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回复:由于缺乏统一的规定和流程,跨省的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目前难以实现。据该管理中心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如果要办理跨省的“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许多个人提供的缴存和贷款信息无法查证,难以操作落实。
三部门联合下发的新政,长沙何时能落地执行?“对于新政我们有所耳闻,但是具体到执行层面,需要以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为准。”该名负责人表示。
我建议你还是咨询一下当地的公积金中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