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用公积金贷款买了房子可不可以取配偶的公积金
配偶是可以提取公积金,需要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本,公积金卡和密码。借款合同,完税**。提取前先要满足几个条件,公积金连续缴存1年以上,连续2个月即65天不断缴。提取额度不能超过还贷额度,也就是说如果每个月你商贷还2000.提取总额不超过24000.至于它历史账户已经缴纳的钱是否提取看你的结婚证日期和提取日期是否超了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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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夫妻一方用公积金贷款,另一方的公积金能取出吗
可以但是要满足提取的条件,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③ 夫妻住房公积金一方还贷,另一方可以提取吗
法律分析:夫妻中的另外一人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但是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条件:(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需要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二)符合有关规定: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证明;2、职工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5、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只有满足以上条件中的一条并提供证明即可提取。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④ 丈夫贷款妻子公积金怎么提取
丈夫贷款,妻子公积金的提取方式如下:
1、必须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对账簿或联名卡)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另外,属于职工个人婚前所购住房且非夫妻二人共有财产的,配偶不得因为购买该住房而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婚前房产在婚后作为夫妻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方可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公积金政策各地区并非统一,具体细节操作需与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咨询。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下列义务:
(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
(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
(三)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⑤ 夫妻两人用公积金还房贷,另一个人的可以取出吗
其实两个人用住房公积金还贷款的话,另一个人的是可以取出来,但是两个人同时去还贷款的话,最好就不要取出来,因为一旦取出来以后,这个前移可能就不够用了 。
⑥ 夫妻双方的公积金可以全部取出来还贷吗
相关规定如下:
1、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允许全部取出,提取金额受限。
2、正常偿还公积金贷款满1年,本人及配偶无公积金贷款保证的,每年11月份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不可以全部取出。
3、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每年11月份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提取金额不能超出年度内偿还贷款本息的金额。先提取贷款职工本人公积金账户资金,余额不够时再提取配偶公积金账户资金。
4、提取时应出具《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房屋产权证、契税完税证明及最近一个年度内的银行还款单据,提取配偶公积金账户资金,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夫妻双方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年度内偿还贷款本息金额。
6、财政统发工资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单位经办人员填制好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单后,先到各级财政工资发放管理机构审查确认,随后将手续提报公积金中心审核办理。
⑦ 住房公积金夫妻双方都可以取吗
住房公积金夫妻双方都可以取。
属于职工个人婚前所购住房且非夫妻二人共有财产的,配偶不得因为购买该住房而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婚前房产在婚后作为夫妻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方可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如下: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4、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7、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8、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10、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11、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材料如下: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等。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⑧ 婚前一方公积金贷款买房,婚后另一半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一方婚前贷款购房,婚后可以提取另一方的住房公积金还贷。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的《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第十九条:
职工使用个人住房贷款(包括商业性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用于偿还贷款本息。每次提取额不得超过当期应还款付息额,提前还款的提取额不得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