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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经费贷款利率

发布时间: 2022-11-16 12:07:00

❶ 大学不是贫困生可以申请大学贷款吗

非贫困生也可申请贷款
最高还款期10年
UIB就学贷款和国家助学贷款最大的区别,就是不以学生家庭或个人的经济状况为限制条件,凡符合UIB就学贷款相关合同规定的在校全日制大学生都可以提出申请。
彭明意说,这主要是考虑到有些家庭并不贫困的学生,在不影响家庭经济条件的前提下,也需要资金来发展自己,提升自己的竞争力。
根据“UIB就学贷款申请学生评估标准”,UIB就学贷款额度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和保险费四项,根据当地学校收费标准和生活费标准确定,一般为每生每学年6000-10000元。借款学生支付银行贷款本息并支付须投保的就学贷款保证保险的保费及利息。保费也由银行贷款给学生。
而学生一旦投保并顺利拿到就学贷款,意味着保险公司将承担以下保险责任:当贷款学生发生按合同规定的保险事故时,该学生尚未归还的贷款本息由保险公司按合同的约定赔偿。主要的保险责任包括,贷款学生因意外、疾病导致身故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因道德风险与还贷能力而产生的按合同规定的欠贷本息等。
UIB就学贷款规定借款学生最长还款期为毕业后10年。
彭明意说,UIB就学贷款模式有效地转移和降低了银行的风险,也使得高校可以腾出更多的精力用于教学和研究,而UIB就学贷款项目也有一系列的配套措施来保证项目的健康运行,包括就学贷款风险评估标准的制定、借款学生信用体制的完善、借款学生信息数据库的建设、借款学生安全健康的管理、借款学生就业的推进机制、就学贷款网站和借款学生毕业后的信息反馈及追踪机制等。
他透露,这种服务于高校学子的新型商业贷款,最快将于今年9月开始在海南实施。
但是不同的地方政策也不大一致,所以:
◆3种助学贷款及其申请办法
目前,助学贷款分为“学生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和“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3种。
学生贷款是由学生所在学校经办的无息贷款,对象是除去享受专业奖学金的本、专科贫困生,由家长担保,贷款数额为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减去奖学金,力度较小,还贷期限最长为毕业后6年内,可以减免。
国家助学贷款是指由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及中国银行经办的国家贴息50%的贷款,对象是研究生、本、专科贫困生,担保方式分为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和信用担保4种形式,对年满18周岁的在校大学生一般发放信用助学贷款,贷款数额为:所在学校收取的学费+所在城市规定的基本生活费-个人可得收入,力度较大,还贷最长期限为毕业后4年内,可展期,不能减免。
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是指由开办此项业务的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经办的商业贷款,对象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校大学生、研究生,不能使用信用担保,贷款数额一般在2000~3000元之间,期限由各商业银行规定,不能减免。
1.如何申请学生贷款
申请人需具备以下条件:(1)学生家庭确有经济困难,不能支付学习期间的全部或部分生活费用;(2)奋发向上,努力学习;(3)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
学生申请贷款,应由本人向学校贷款审定机构提出申请,提供本人及家庭经济状况的必要资料(一般包括本人书面申请、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街道或乡级以上的困难证明、担保人的担保书及本人的现实表现等),承诺有关还贷的责任条款,提供还贷担保人。
申请学生贷款的程序:学生本人向学校提交贷款申请报告,经院(系)审核同意后,填写“学生贷款申请表”(一式三份)。由学生将申请表寄给家长签署确认贷款意见并承担还贷担保。家长所在单位或区、乡人民政府签署意见盖章后,寄回学校审核批准。
学生申请贷款每学期(年)审批一次,学校核准后按月发放。
学生贷款的额度和比例: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最高数额,由学校根据当地居民基本生活水准或本校学生学习、生活费用的基本需要研究确定。
学生在获得奖学金后如生活仍有困难,还可以申请贷款。其申请贷款的数额,由学校在贷款和获得奖学金的两项之和能够保证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费用基本需要以内掌握。
享受贷款的学生比例:由学校根据本校本、专科学生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数,在规定的贷款经费总额内确定。
目前各高校学生贷款实际额度一般每年在1000元以上。
学生贷款偿还形式:
(1)学生毕业前,一次或分次还清;
(2)学生毕业后,由其所在的工作单位将全部贷款一次垫还给发放贷款的部门;
(3)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在二到五年内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逐月扣还;
(4)毕业生的工作单位,可视其工作表现,决定减免垫还的贷款;
(5)对于贷款的学生,因触犯国家法律、校纪,而被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或学生自动退学的,应由学生家长负责归还全部贷款。
2.如何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适用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高等学校中经济上确实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②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③学习成绩较好,能够正常完成学业;④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基本生活费);⑤严格遵守国家、经办银行以及国家助学贷款的各项规定,承诺正确使用所贷款项并按规定履行还贷义务;⑥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通则》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程序:银行不直接受理在校学生的贷款申请。申请贷款的学生,须在新学年开学前后10日内凭本人有效证件向所在学校指定部门(一般为学生处)提出贷款申请,领取并如实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等有关材料。
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与其他形式贷款不同,国家助学贷款允许大学生申请“无担保助学贷款”,即“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办理信用助学贷款不需要担保,只需要提供贷款介绍人和见证人(见证人必须两名),以个人信用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且介绍人和见证人不承担连带责任。银行对年满18周岁以上的在校大学生一般发放信用助学贷款;对其直系亲属既可以发放信用助学贷款,也可以发放担保助学贷款;对法定监护人一般可以发放担保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学生所借国家助学贷款利息的50%由国家财政贴息,50%由借款学生个人负担。
借款学生和经办银行应在签订借款合同时约定还款方式和还款时间。采取灵活的还本付息方式,可提前还贷,或利随本清,或分次偿还(按年、季或月),具体还款方式由贷款人和借款人商定并载入合同。还款时间最迟在毕业后第一年开始。学生所贷本息应当在毕业后4年内还清。
经贷款银行同意,国家助学贷款可以办理展期,但逾期部分国家不再给予贴息。
3.如何申请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
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是指金融机构对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学习的学生或其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发放的商业性贷款;只能用于学生的学费、生活费以及其他与学习有关的费用。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财政不贴息,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均可开办。
其申请办法与商业贷款相同。
◆高校的奖学金设置
高等学校奖学金分类:(1)本、专科生奖学金分为3种:优秀学生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定向奖学金。(2)研究生奖学金分为两种: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研究生普通奖学金。目前在我国高校中,奖学金的种类形式除国家设立的奖学金外,还有学校设立的奖学金,以及经有关部门批准由社会各界设立的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是用于鼓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本、专科学生而设立的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标准、等级和评定比例:
(1)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3个等级: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此外,还可设立单项奖。
(2)国家规定的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标准是: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35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25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50元。
由于社会物价和生活水平的变化,目前一般高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实际标准已高于上述规定标准,具体可见各校每年的招生简章。
专业奖学金获奖条件:
专业奖学金是为了鼓励报考师范、农林、民族、体育和航海等专业的学生而设立的专项奖学金。
凡被录取为师范、农林、民族、体育和航海专业的本、专科学生,均享受专业奖学金。在校学习期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可以获得较高等级的专业奖学金。
专业奖学金的标准、等极和评定比例:
(1)专业奖学金分为3个等级: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另外,还可设立单项奖。
(2)为了鼓励学生报考师范、农林、民族、体育、航海等专业,保证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生活和学习基本需要,自1994年9月1日起国家提高了专业奖学金的标准。提高后的标准为:按学生人数平均计算,民族专业奖学金提高到每生每年700元,其他类专业奖学金提高到每生每年500元。专业奖学金的具体等级标准、评定比例及实施办法,由各学校自定。除专业奖学金外,上述专业学生同时享受学校所在地政府规定的高等学校学生的粮、油、副食品价格补贴。
定向奖学金获奖条件:
定向奖学金是指有关部门和地区为鼓励立志毕业后到边疆地区、经济贫困地区和自愿从事煤炭、矿业、石油、地质、水利等艰苦行业的在校大学生设立的专项奖学金。
定向奖学金的评定: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确定为享受定向奖学金的学生,按所在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评定。
定向奖学金不能与优秀学生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兼得。
普通高等学校实行本、专科学生奖学金制度后,原来规定的有关享受加发40%以内的特殊专业伙食补助费用和由学校集中掌握的少数民族学生困难补助费的政策继续执行,标准不变。
◆贫困生可在校参加勤工助学
岗位设置:高等学校的勤工助学岗位可以为参加校内的助教、助研、助管、实验室、校办产业的生产活动和后勤服务及各项公益劳动的岗位,不能组织学生参加高空作业、严重污染、辐射等极易对人体造成伤害和危险的特殊行业和专业的劳动。
教育部规定,各高等学校必须结合当前人事制度和校内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积极推进研究生兼任“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力争使50%以上的在校研究生能够拥有“三助”岗位;积极引导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努力开辟、增加新的勤工助学岗位。
劳动报酬的标准和来源: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劳动报酬的标准要合理适当。学校可参照当地同类工种或岗位的酬劳标准,并结合学生的实际生活标准予以确定,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同类人员的酬劳标准,也可适当提高,以充分体现资助的原则。学校按国家规定设立的“勤工助学基金”专门用于支付校内勤工助学活动中学生的劳动报酬。
勤工助学基金的经费来源:设立勤工助学基金是为了使学校勤工助学工作具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勤工助学基金的经费来源有4个:1、在教育事业费中,根据国家任务学生数,按照每生每月3~5元标准提取的费用;2、从学费收入中划出10%的经费;3、从学校预算外收入中划出一定比例的经费;4、基金增值。
◆特困生可享受特别困难补助
除助学贷款、奖学金、勤工助学等方式外,特困学生还可以通过“特别困难学生补助”获取帮助。
申请特别困难补助学生资格:对于那些在校月收入(包括奖学金和各种补贴)低于学校所在地区居民的平均最低生活水准线的国家任务本、专科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可以申请特别困难补助。
特别困难补助的标准:对于“特困生”的困难补贴的标准可参照学校所在地所需的最基本的学习、生活费用标准,由学校研究确定。
◆缴纳学费有困难可申请学费减免
随着我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收费和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深入,普通高等学校中部分学生确因经济条件所限,缴纳全部学费有困难。为帮助这部分学生(以下简称困难学生)不因此影响学业,在收取学费的普通高等院校中,对困难学生实行学费减免政策。
减免学费学生资格:国家对部分确因经济条件所限,缴纳学费有困难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对在校月收入(包括各种奖学金和各种补贴)已低于学校所在地区居民的平均最低生活水准线,学习和生活经济条件特别困难的学生免收全部学费;对其他一般困难的学生可适当减收部分学费。具体减免办法由省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制订。
教育部要求各高等学校要认真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6部门下发的《关于加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管理和再就业服务中心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8〕8号)精神,对生活特别困难的下岗职工子女就学,经企业、街道出具证明,学校应酌情减免学费。
减免学费额度:由各高等学校根据本地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本校的实施办法,结合学生本人表现及经济状况,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逐一审核、研究决定,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❷ 招商银行 信用贷

一、 产品信息
额度:最高30万;利率:年化7.2%起;期限:6/12/24个月;还款方式:等额本息,随借随还;支付方式:放款至个人账户。
二、申请条件
1.年龄:18-60周岁(建议25-55周岁)。
2.适用人群:有房贷、公积金或有房产等资产的客群;等有稳定工作收入的工薪人士。
3.准入条件:①公积金缴纳满一年的客户②优质企业客户(国企、央企、上市公司、世界500强)③本行按揭房(本地房产);④本行代发工资或信用卡客户。
4.征信要求:
①无当前逾期,逾期无连3累6;
②征信干净,网贷记录不多;
③信用卡使用率不超过60%,越低越好。
④近2个月内查询≤6次;
⑤货款和信用卡无冻结、止付、呆账、核销等异常状态;
5.进件材料:身份证+公积金用户名密码
6. 优质行业参考:
公务员,事业单位编制员工,金融、电信、电力、烟草、炼化、港务、水务、航空等专营企业正式编制员工,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公证处等专业机构的管理人员或持证人员,上市公司、大型名企、其他区市国企、大型房开公司等上述公司本级及核心子公司。
三、注意事项

①:贷款资金不可用于购买房产、股票、期货、理财产品等其他权益性投资及法律规定禁止的用途。
②:贷款批准情况及贷款金额、利率和期限,以银行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③:全国有招商银行网点的地区均可申请(有很多限制区域,不清楚可联系我们或咨询银行工作人员),具体以实际查询结果为准;
④:优惠期申请有机会享受年利率优惠;
⑤:提前还款无违约金或部分有违约金;
⑥:额度审批通过后,放款至银行卡内;

❸ 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利息怎么算

一、首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
住房的公积金贷款的利息计算公示根据还款方式而定的,具体如下:
1、等额的本金每月的利息=剩余本金*当年利率/12
2、等额本息利息=本金*(利率/12)*((1+利率/12)^(期限*12)/((1+利率/12)^(期限*12)-1))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计算:
在银行贷款买房的情况下,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计算主要取决于首付数额、还款方式(等额本息还款或者等额本金还款)、按揭念书、银行利率等。
拓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定义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
住房公积金中由企业和事业单位缴纳部分,不属于工资总额属性,属于企业成本费用性质的开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负担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❹ 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 2004~2007 急急急!

教育部 国家统计局 财政部关于2002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

(2003年12月15日)

〔全国教育经费情况〕2002年,全国教育经费为5480.03亿元,比上年的4637.66亿元增长18.16%。其中,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包括各级财政对教育的拨款、城乡教育费附加、企业办中小学支出以及校办产业减免税等项)为3491.40亿元,比上年的3057.01亿元增长14.21%。

〔落实《教育法》规定的“三个增长”情况〕1.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预算内教育拨款(不包括城市教育费附加)为3114.24亿元,比上年的2582.38亿元增长20.60%。同年,全国财政收入为18904亿元,比上年增长15.36%,全国预算内教育拨款增长速度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5.24个百分点。

2.各级教育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支出增长情况

2002年全国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职业中学、普通高等学校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支出情况是:

(1)全国普通小学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支出为813.13元,比上年的645.28元增长26.01%,其中,农村普通小学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支出为708.39元,比上年的550.96元增长28.57%。普通小学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支出增长最快的是湖南省(50.48%)。

(2)全国普通初中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支出为960.51元,比上年的817.02元增长17.56%,其中,农村普通初中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支出为795.84元,比上年的656.18元增长21.28%。普通初中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支出增长最快的是湖南省(37.28%)。

(3)全国普通高中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支出为1565.25元,比上年的1471.12元增长6.40%。普通高中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支出增长最快的是西藏自治区(25.66%)。

(4)全国职业中学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支出为1664.06元,比上年的1547.32元增长7.54%。职业中学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支出增长最快的是吉林省(27.97%)。

(5)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支出为6177.96元,比上年的6816.23元下降9.36%。普通高等学校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支出增长最快的是贵州省(50.69%)。

3.各级教育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增长情况

2002年全国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职业中学和普通高等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情况是:

(1)全国普通小学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为60.21元,比上年的45.18元增长33.27%,其中,农村普通小学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为42.73元,比上年的28.12元增长51.96%。普通小学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增长最快的是青海省(161.38%)。

(2)全国普通初中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为104.21元,比上年的83.40元增长24.95%,其中,农村普通初中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为66.58元,比上年的44.95元增长48.12%。普通初中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增长最快的是广西壮族自治区(143.44%)。

(3)全国普通高中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为231.79元,比上年的237.98元下降2.60%。普通高中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增长最快的是青海省(45.90%)。

(4)全国职业中学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为220.36元,比上年的220.39元下降0.01%。职业中学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增长最快的是上海市(31.90%)。

(5)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为2453.47元,比上年的2613.56元下降6.13%。普通高等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增长最快的是贵州省(78.04%)。

〔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例情况〕按预算内教育经费包含城市教育费附加的口径计算,2002年全国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22053亿元(2003年《中国统计年鉴》公布数)比例为14.76%,比上年14.31%增加了0.45个百分点。从全国情况看,有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例比上年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情况〕据统计,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为3.41%,比上年的3.19%增加了0.22个百分点,为1989年对此项指标进行监测以来的最高水平。

2002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监测结果表明,各级政府通过贯彻《教育法》,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政府教育投入总量继续增加,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例比上年有所上升,但仍有一些省、自治区、直辖市没有达到《教育法》规定的教育投入增长要求。

注:1.公告中所列教育经费数据以教育经费统计口径为准,包括国民教育序列学校所支出的经费,不包括党政工团的教育经费、职工培训费、党政群干训费和军事院校的经费。

2.公告中所涉及的全国性统计数据,均不包括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3.全国财政收入18904亿元和财政支出22053亿元等数据来源于2003年《中国统计年鉴》。

4.计算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时,所用国内生产总值102398亿元来源于《中国统计摘要2003》。

[第二期“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实施情况] “十五”期间中央财政安排50亿元专项资金,加上地方配套资金,实施第二期“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到2003年,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各级教育、财政部门和项目单位的共同努力,“工程”进展顺利,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工程”进展情况:(1)“工程”资金落实情况良好。20个项目省(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同)2001年~2003年的项目资金规划总数为47亿元,其中中央专款30亿元,省本级和省以下各级配套资金17亿元。截至2003年9月,实际落实到位资金近46亿元,完成规划总数的97.9%,其中中央专款30亿元,足额完成了规划任务,省本级和省以下各级配套资金近16亿元,完成规划的94.1%。(2)“工程”各项目的实施已取得显著成效。到2003年9月,“工程”共新建项目小学1633所,新建项目初中1043所;改扩建小学3627所,改扩建初中1898所;新建小学校舍105万平方米,新建初中校舍138万平方米;改扩建小学校舍166万平方米,改扩建初中校舍220万平方米;培训小学和初中校长与教师12.5万人次;向580万人次的贫困小学和初中学生免费提供了教科书;购置小学和初中课桌凳67万单人套,购置小学和初中图书536万册,购置小学和初中教学仪器设备价值4088万元,配置小学和初中信息技术教育设备价值1.17亿元。以上各项目均基本完成了规划任务。(3)“工程”实施的社会效益显著。二期“义教工程”中央专款的投入力度加大,平均每个项目县(旗、团场)5年内可得到中央专款和省级配套资金近1400万元。

[“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情况] 2001年-2002年,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共投入危房改造资金120亿元,实施了第一期“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总计改造2万余所中小学的3000万平方米 D级危房。其中:中央投入资金30亿元,地方各级政府配套资金38亿元,改造D级危房1700多万平方米;二期义教工程,中央专项资金中有11亿用于危房改造,地方政府配套资金5亿元,改造D级危房300万平方米;地方各级政府多渠道筹措危改资金36亿元,改造D级危房1000万平方米。

虽然一期危改工程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截至2002年底,农村中小学还存在4000万平方米D级危房。为加快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步伐,促进各地建立起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经费的投入保障机制,国务院决定,2003年至2005年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中央每年安排20亿元专项资金,3年共计60亿元,对中西部贫困地区的农村中小学现存危房改造给予支持。2003年8月,国务院批准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的实施方案》。2003年中央已安排危改资金20亿元,地方各级政府配套资金约31亿元,改造危房面积约980万平方米。

[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2003年,教育部继续把做好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作为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大事来抓,全面落实和推进奖学金、学生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政策及“绿色通道”制度,使资助高校经济困难学生工作得到进一步发展。

为进一步做好资助高校经济困难学生工作,针对招生过程中社会上出现的一些对经济困难学生问题的反映,保证2003年新录取的经济困难学生能顺利入学,2003年7月,教育部发出《关于切实做好资助高校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全国普通高校的资助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确保了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003年初,教育部与财政部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首届国家奖学金发放仪式”,李岚清、陈至立、项怀诚等领导出席并为获奖学生代表发放奖学金。2003年底,在继续发放第二届国家奖学金的基础上,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中央财政又从总理预备金中专门增拨4000万元,为1万名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发放了国家奖学金。截止到2003年底,全国累计已有10万名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领取到国家奖学金,总金额达4.4亿元。

2003年,教育部积极配合中国人民银行大力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继续向工、农、中、建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下达了2003年国家助学贷款指导性计划。同时,为保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广泛、健康、持续地开展,教育部建立了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个人信息查询系统并于2002年9月在一定范围内开通了网上查询,在此基础上,教育部办公厅就继续做好2003年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个人信息采集工作作了详细部署。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在全国范围内继续得到了一定的发展。据统计,2003年全国新增贷款学生26.5万人,新增贷款合同额20.2亿元;截止到2003年12月底,全国已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的学生人数累计达到79.1万人,贷款合同金额累计达到65.2亿元。

此外,教育部还通过组织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编印下发《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问答》小册子等多种方式,加大了对高校资助经济困难学生政策的宣传力度。

实践表明,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下,经过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我国已从总体上基本解决了高校经济困难学生问题,确保了高等教育改革的顺利发展。

[规范学校收费管理] 近年来,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经过各级教育行政、价格、财政等有关部门和学校的共同努力,学校收费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对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进一步做好2003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教育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出《关于做好2003年学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1)2003年,政府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标准不得提高,也不得设立新的收费项目,除按国家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外,学校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2)各地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2002年农村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试行工作的通知》规定,在所有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农村小学和农村初中全面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或不实行。(3)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要严格执行 “三限”政策(即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择校生最高收费标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经同级价格、财政部门审核后,由三部门共同报省级人民政府审批。招生比例和最低录取分数线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从严掌握的原则具体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各方面监督。(4)高等学校招收的定向生、特长生、预科生、专升本学生应与同等学力层次学生执行同样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除按规定收取学费、住宿费外,不得额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5)经批准设立的民办二级学院、网络学院、计算机软件学院和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在严格核算生均培养成本的基础上,可实行按成本收取学费的原则,具体收费标准按属地化原则管理。普通高等学校不得将国家下达的计划内招生指标转到所属民办二级学院而变相高收费;不得借民办二级学院之名搞“校中校”,变相“双轨”收费;不得以降分录取的形式高收费、乱收费。(6)有关部门和高等学校要认真执行国家关于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有关规定,完善“奖、贷、助、补、减”等配套政策和措施,按照国务院要求继续进一步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对中小学学生要进一步落实包括贫困学生助学金、减免学杂费等在内的资助政策和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就学。(7)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必须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全面实行公示制度,通过各种形式,将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投诉电话等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增强学校收费的透明度。(8)进一步加强学校收费收入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杂费、借读费收入全部用于补充学校公用经费的不足,不得用于教职工工资、津贴、福利、基建等项开支,不得用于平衡政府的财政预算,不得从中提取任何性质的调节基金;普通高中、高等学校的学费收入统筹用于办学支出。代收的课本费,由学校直接用于购买书本。学校的收费收入要严格按照同级财政部门规定及时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平调学校收费收入。

在加强对学校收费管理的同时,针对一些地方的基层政府或单位违反规定通过学校搭车收费的现象,教育部又发出《关于禁止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费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国家规定以外的费用不得下达给学校向学生收取,要严格按公示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对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搭车收费,学校要坚决予以拒绝,并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反映,绝不允许学校向学生提出收取这些费用的要求,更不得因学生不缴纳规定项目和标准之外的费用而拒绝学生上学。

[教育利用外资贷款] 完成世界银行贷款/英国政府赠款“西部地区基础教育发展”项目的谈判和启动工作。项目总投资12.16亿元人民币,其中:世界银行硬贷款1亿美元(约折合人民币8.25亿元),地方政府提供配套资金3.91亿元人民币。项目性质为统借自还项目。英国政府赠款用于软化世行贷款条件,不计入项目总投资。项目贷款利率为2%,贷款期限为20年(含宽限期8年)。项目支持西部四川、云南、广西、宁夏和甘肃5个省(自治区)的112个县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普九”成果。项目资金主要解决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问题,同时兼顾“普九”成果的巩固和提高;以建设贫困乡、村两级小学为重点,同时兼顾初中。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改善办学条件,进行教师和管理人员培训以及开展教学和管理方面的改革创新活动。

[中、初等学校校办产业] 2003年全国中、初等学校校办产业(勤工俭学)基本情况如下。

一、校办产业(勤工俭学)基地情况。2003年,全国共有45万所中、初等学校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勤工俭学活动和兴办了校办产业,安排学生参加劳动3.6亿人次。全国中、初等学校共有各类校办产业(勤工俭学)基地约45万个,比2002年减少1.89万个。其中:农、林、牧、渔基地28.83万个(农村学校24.59万个,用地40万公顷);工业企业2.18万个;第三产业网点13.85个。

二、校办产业(勤工俭学)规模及效益。2003年,全国中、初等学校校办产业(勤工俭学)资产总额为501.1亿元,比2002年减少97.4亿元,下降16.27%。其中:固定资产净值170亿元,比2002年减少20亿元,下降10.52%;流动资产293.7亿元,比2002年减少70.7亿元,下降19.4%;负债257.6亿元(资产负债率为51.4%);所有者权益243.5亿元(实收资本122.2亿元)。全国从事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的各类职工达75.7万人(教职工16.3万人),其中农村学校28.86万人(教职工10.35万人)。2003年,全国中、初等学校校办产业(勤工俭学)销售收入及营业额768.6亿元,比2002年减少74亿元,下降8.78%。其中:农业销售收入39.2亿元;工业销售收入463.95亿元(工业产销率92.28%);第三产业营业额186.4亿元;其它勤工俭学收入79.1亿元。校办产业(勤工俭学)利税总额达150亿元,其中利润总额117亿元(农村学校17.15亿元),比2002年减少5亿元,下降4.1%。

三、校办产业(勤工俭学)收益分配情况。2003年,全国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总收益用于补充教育经费的部分为66.4亿元(包括校办产业向学校提供的劳务和部分物品等),占校办产业(勤工俭学)总收益的56.7%,比2002年减少1.83亿元,下降2.68%。其中:用于改善办学条件(修建教学用房、购置教学设备、补助公用经费等)的资金为42.8亿元,比2002年减少2.5亿元,下降5.52%。此外,用于教职工福利开支及补助困难学生的部分为12.98亿元(农村学校为4.65亿元)。上缴国家税金33.3亿元,比2002年减少3.7亿元。2003年内返还税金为2.07亿元。

教 育 审 计

[教育部加强对教育审计工作的指导] 2003年初,教育部办公厅印发《2003年教育审计工作要点》,结合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提出教育审计工作的重点和要求。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实施预算执行与财务决算审计制度;加强对“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面向21 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11工程”以及其他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的审计;在校办企业改制和后勤社会化改革中加强审计监督,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要加强对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对外投资项目的审计;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建设工程、修缮工程审计;积极开展审计调查等。在审计或审计调查中,各审计机构要加强对被审单位内控制度的评审,促进各项制度的完善和有效执行。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中心任务,制定了具体的工作计划。部分省、自治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上述要点中提出的“各级教育部门内审机构要加强对本地区、本系统内审工作的指导,要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及时了解内审工作情况,总结交流经验,帮助排忧解难,促进内审工作的深入开展”的要求,对本部门、本地区教育内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

4月,教育部财务司在北京师范大学召开全国教育审计工作会,总结2002年教育审计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司长杨周复在会上作了讲话,充分肯定了2002年教育审计取得的成绩,并对今后教育审计工作提出“紧跟形势、加强审计、适应形势、创新审计”的任务和要求。在大会交流和分组讨论中,大家认真总结了2002年的工作情况和经验。会议对推动教育审计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同时,组织教育系统内审人员学习审计署2003年颁布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制定的《内审基本准则》,使广大内审人员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审计的职责和任务,在审计业务中严格规范审计行为,确保审计质量。

[教育战线开展审计工作情况] 2003年,教育内审机构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原则,围绕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中心任务,共完成财政和财务收支审计、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工程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企业经济效益审计、专项资金审计(含“211工程”、“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危房改造”等)等各项审计210320项,审计资金约2724亿元,查出有问题的资金近32亿元,促进增收节支11亿元。发现经济案件线索291件,移送司法机关40件,移送纪检部门185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9人,受党纪政纪处分460人。在上述审计项目中有基建、修缮工程审计42488个项目,送审额311亿多元,审减额31.2亿多元,审减率达10.03%,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❺ 买房贷款利率最低的是什么贷款

公积金贷款和抵押贷款。在所有银行贷款的产品中,利息最低的贷款就是公积金贷款和抵押贷款。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不跟随LPR利率进行浮动,一般是由央行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而抵押贷款中,一般来说,房贷抵押贷款的利率是最低的。因为抵押贷款的风险非常小,房子又属于非常保额又容易售卖的抵押物,因此很多银行是非常乐意客户申请房产抵押贷款的。很多银行的房产抵押贷款利率都是低于基准贷款利率的。

(5)教育经费贷款利率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
住房公积金中由企业和事业单位缴纳部分,不属于工资总额属性,属于企业成本费用性质的开支。按照规定,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负担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❻ 2017年各学段学生资助政策有哪些

2017年各学段学生资助政策有哪些?一起来了解

2月28日上午,教育部举行教育新春发布会,介绍了2017年国家学生资助政策。
近些年,中央有关部门密集出台相关资助政策措施,已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01
国家奖学金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本专科学生5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
02
国家励志奖学金
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03
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可分设2-3档。
04
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模式:一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即通过就读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05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补偿代偿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每年补偿或代偿总额的1/3,分3年补偿代偿完毕。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06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
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实行学费减免。补偿代偿金额根据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退役复学学费减免金额按照实际收取学费确定,每生每年均不高于8000元。
07
直招士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对其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补偿代偿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08
师范生免费教育
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地方师范院校师范生资助由各地自行实施。享受师范生免费教育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但不能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09
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教育资助。内容:一是学费资助;二是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士兵学生生活费资助;三是其他奖助学金资助。学费资助标准,按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每学年每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10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从2012年起,对中西部地区启动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用于解决学生家庭至录取学校间的路费及入校后短期生活费,省(区、市)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资助500元,省(区、市)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资助1000元。
11
勤工助学
学校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并为学生提供校外勤工助学机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劳动报酬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2
校内资助
学校利用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资助资金以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助资金等,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减免学费等。
13
绿色通道
全日制普通高校建立“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01
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研究生。每年奖励4.5万名,其中硕士生3.5万名、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1万名、每生每年3万元。
02
学业奖学金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而设立的奖学金。中央高校根据研究生收费标准、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奖励标准和评定办法(可分档设定奖励标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不得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地方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政策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03
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的基本生活支出。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0元。
04
“三助”岗位津贴
高等学校利用教育拨款、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原则上,助研津贴主要通过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及科研间接费列支,助教津贴和助管津贴所需资金由高等学校承担。研究生“三助”津贴标准由高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当地物价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
05
国家助学贷款
研究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条件、程序及其他有关规定,与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助学贷款基本相同。原则上,研究生助学贷款以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为主,每学年每生贷款金额不超过12000元。
06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应届毕业研究生赴基层就业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条件、程序及相关规定,与本专科毕业生基本相同。研究生补偿代偿金额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
07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
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
研究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的条件、程序及相关规定,与本专科生基本相同。研究生补偿代偿或学费减免金额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
08
直招士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研究生,其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条件、程序及相关规定,与本专科生基本相同。研究生补偿代偿金额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
09
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普通高等学校并纳入全国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教育资助。资助内容与本专科生基本相同。学费资助标准每学年每生最高不超过12000元。
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01
免学费
国家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其他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相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标准给予补助。学费标准高出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低于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的,按照民办学校实际学费标准予以补助。
02
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生均每年2000元。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区域确定,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地方出台的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和助学金政策,范围大于或相关标准高于国家标准的,可按照本地的办法继续实施。
03
顶岗实习
安排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学生到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04
奖学金
地方政府、相关行业、企业安排专项资金设立中职学生奖学金。
05
学校免学费等
中等职业学校每年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国家免学费政策之外的学费减免、勤工助学、校内奖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06
其他资助
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资助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普通高中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01
免除学杂费
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的学杂费,对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标准给予补助。
02
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分档确定。
03
学校资助
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
04
社会资助
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面向普通高中设立奖学金、助学金。
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01
免学杂费
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
02
免费教科书
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免费教科书资金,国家规定课程由中央全额承担,地方课程由地方承担。同时国家为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正版学生字典,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
03
寄宿生生活补助
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可以享受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
04
营养改善计划
国家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财政为国家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补助形式为向学生提供等值优质食品,不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
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01
政府资助
地方政府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中央财政根据地方出台的资助政策、经费投入及实施效果等因素,予以奖补。
02
幼儿园资助
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具体比例由各地自行确定。
03
社会资助
各地建立和完善相关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捐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❼ 关于大学生申请助学贷款的问题

呵呵,你好!我也和你一样,曾经申请过,不过现在我已经毕业了,大概流程应该没变,因为我刚毕业。先得确定你是农村还是城市的,农村的话,去你们村支书那里盖个村委会的章,当然前提是你先自己写一份申请书,说明你家经济状况不好,盖完村委会的章以后,然后还要去你出生地的派出所和教育局盖两个公章,有这三个章就可以了。接下来就是交到你们学校,以后的事学校会通知你们的!希望帮助你!!

❽ 急求!!!有近几年教育经费数据和CPI数据,如何消除通货膨胀影响

首先,通话膨胀表现为物价持续上涨,中低收入者生活水平下降。从数据看,教育经费不断上升,CPI指数整体上升。说明支出增多,物价上涨。要解决通货膨胀,可以提高银行存贷款利率,适当减少公共工程的支出,加强宏观调控,稳定物价。这样就能缓解或控制通话膨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