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银行贷款支付的利息怎么做会计分录
银行贷款支付的利息会计分录:如果不符合资本化条件,计提的时候,借:财务费用;贷:应付利息。支付的时候:借:应付利息;贷:银行存款。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计提的时候,借:在建工程等科目;贷:应付利息。支付的时候:借:应付利息;贷:银行存款。
拓展资料:
一、 贷款利息
1、贷款利息,是指贷款人因为发出货币资金而从借款人手中获得的报酬,也是借款人使用资金必须支付的代价。银行贷款利率是指借款期限内利息数额与本金额的比例。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出借人的借款合同的利率确定,当事人只能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上下限的范围内进行协商。贷款利率高,则借款期限后借款方还款金额提高,反之,则降低。决定贷款利息的三大因素: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
2、 贷款陷阱
贷款付利息,天经地义,但是在办理贷款前就要先付利息,这又从何而据呢?在网络上四处可见很多“仅凭身份证办理贷款,当天放款、无抵押,无担保”等等引人眼球的贷款小广告。就是这些吸引人的小广告,让那些急需资金的人不经意间就“中了套”。
贷款先交利息,是很多贷款骗子的惯用伎俩。正规的贷款机构是不会要求提前支付费用的。特别要提防异地贷款和所谓的支付贷款利息后放款等方式,这都可能是不正规的贷款。办理贷款,申贷人关键要有自我风险防范意识,有时候多考虑一下,冷静一点,会免除很多不必要的损失。
3、贷款利率和利息
《贷款通则》规定:
①贷款利率的确定:贷款人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每笔贷款利率,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
②贷款利息的计收:贷款人和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计息规定,按期计收或交付利息。贷款的展期期限加上原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档次时,从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计收。逾期贷款按规定计收罚息。
③贷款的贴息:根据国家政策,为了促进某些产业和地区经济的发展,有关部门可以对贷款补贴利息。对有关部门贴息的贷款,承办银行应自主审查发放,并根据《贷款通则》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④贷款停息、减息和免息:除国务院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决定停息、减息、和免息。贷款人应当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按照职责权限范围具体办理停息、减息和免息。
② 问长期借款一次性偿还本息还有分期偿还本息的会计分录怎么做,另短期贷款的会计分录怎么做请详细说明
1:长期借款一次性到期还本付息
先计提: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到期偿还时
借:长期借款——本金
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2:长期借款分期还息、到期还本
支付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还本
借:长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3:短期贷款业务
发生时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贷款
偿还时
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2)抵押贷款一次性付利息会计处理扩展阅读: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 年以上(不含1 年)的各项借款。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贷款单位和贷款种类,分别“本金”、“溢折价”、“交易费用”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长期借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借入长期借款
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本金),按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本科目----利息调整,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本科目(溢折价)。
(二)资产负债表日
应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长期借款的利息费用,借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科目。
实际利率与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差异不大的,也可以采用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
资产负债表日,应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的长期借款折价和交易费用摊销金额,借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溢折价、交易费用);摊销的溢价,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归还长期借款本金时
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应转销该项长期借款的溢折价和交易费用的金额,借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溢折价、交易费用);转销的溢价余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四)企业与贷款人进行债务重组
应当比照“应付账款”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的摊余成本。
③ 公司向担保公司借款,利息和本金一次性付清,财务上如何做账
公司向个人借款,其本金计入往来账目,支付的利息应该计入财务费用。但税法规定非金融企业借非金融企业的借款利息,在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可以税前扣除,超过部分不允许税前扣除。另还需代扣代缴个人的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账务处理如下:
借入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
按期计提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支付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代扣代缴)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上交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代扣代缴)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归还本金时:
借: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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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银行贷款先付利息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借:长期借款或短期借款 贷: 现金或银行存款 利息:借:其他应付款/贷款利息 贷:银行存款。
会计分录是指对某项经济业务标明其应借应贷账户及其金额的记录,简称分录。 会计分录是由应借应贷方向、对应账户(科目)名称及应记金额三要素构成。 按照所涉及账户的多少,分为简单会计分录和复合会计分录。 简单会计分录指只涉及一个账户借方和另一个账户贷方的会计分录,即一借一贷的会计分录; 复合会计分录指由两个以上(不含两个)对应账户所组成的会计分录,即一借多贷、一贷多借或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
⑤ 应收账款抵押贷款的利息如何做会计分录
不是太明白你的意思,你是说以应收账款的债权作为抵押去贷款然后产生的利息么?
如果是的话,那么就看你的贷款用途是什么,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本化,不符合的费用化
借:财务费用-利息(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根据业务来放)
贷:银行存款
⑥ 抵押贷款帐务处理
贷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发放的贷款,应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借记本科目(本金),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有差额的,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应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利息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收回贷款时,应按客户归还的金额,借记“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按收回的应收利息金额,贷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归还的贷款本金,贷记本科目(本金),按其差额,贷记“利息收入”科目。存在利息调整余额的,还应同时结转。
(二)资产负债表日,确定贷款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同时,应将本科目(本金、利息调整)余额转入本科目(已减值),借记本科目(已减值),贷记本科目(本金、利息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应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借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同时,将按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金额进行表外登记。
收回减值贷款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按相关贷款损失准备余额,借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按相关贷款余额,贷记本科目(已减值),按其差额,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贷款,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呆账予以转销,借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已减值)。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转销表外应收未收利息,减少表外“应收未收利息”科目金额。
已确认并转销的贷款以后又收回的,按原转销的已减值贷款余额,借记本科目(已减值),贷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按原转销的已减值贷款余额,贷记本科目(已减值),按其差额,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⑦ 向银行抵押借款,收到贷款,支付利息,到期还本,会计分录怎么做
你好!
1、抵押,不在账面上反应
2、收到贷款,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3、支付利息,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4、还本 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⑧ 房子抵押贷款后如果想一次性付清的话要怎么计算呢
据我了解,如果贷款贷满1年以上,可以随时还掉余款,没有违约金,只需还掉剩余的本金就可以。利息就不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