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职人员可以放高利贷吗
放高利贷不构成刑事犯罪。但在放高利贷的过程中有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只是不保护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标准的利息。非法集资要看具体证据是否能证明存在非法集资的行为。公务员是国家公职人员,社会对其美誉度较高。他们一般都是经过严格的筛选,才获得通往公务员之门的通行证。大多数公务员都是作风优良,品行端正,在大是大非面前能够以大局为重,能设身处地的为群众考虑,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然而在公务员群体中,有一部分却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好,他们利用手中的钱开始放高利贷,以期待获得更多的收益。而对于大多数借贷方来说,他们很难拒绝公务员放贷,因为公务员特殊的身份决定了他们稳定的资金支持,在资金市场胡帆枯中有最好的信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轿此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裤洞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② 国家工作人员从银行贷款然后借给别人收取年息百分之二十四的利息是否属于违法
钱贷出去,利息虽然要的高点,但是风险也非常大,放出去的钱收不回来的多了,所以这个放款不违法,如果较真的话,顶多算违规
③ 公职人员正常借钱可以收利息吗违反纪检委的各项规定吗
当然可以收利息了,8年前一个月3分利也不算高利贷,当时3分应该在法律保护范围内,
④ 公职人员能贷款吗
法律分析:可以贷款的,征信花了的公职人员,可以去银行申请担保贷款。只需要知道一个征信良好、收入稳定、有贷款偿还能力、符合银行其他贷款条件的人为公职人员做担保人,公职人员就能申请担保贷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四条 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忠于宪法,模范遵守、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二)忠于国家,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三)忠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四)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五)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六)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法治,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七)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八)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十九条 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三)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参加民族分裂活动或者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四)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五)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六)对批评、申诉、控告、检举进行压制或者打击报复(七)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八)贪污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九)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十)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十一)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十二)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十三)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十四)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十五)违反有关规定参与禁止的网络传播行为或者网络活动(十六)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十七)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十八)违纪违法的其他行为。
⑤ 公务员个人放贷款40万给别人3分钱利息合法吗
公务员个人放贷40万,给别人三分钱的利息,这是违反公务员守则的。
作为公务员,不得从事个人放贷业务,这是严重违反了公务员的守则,应该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放贷数额巨大,应该给予停职处理。
⑥ 国家公务员放高利贷是否违法
放高利贷本来就是违法的事情,身为国家公务员,放高利贷更是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⑦ 公务员参与民间借贷,获取高额利息,违纪吗
公务员参与民间借贷而获利的属于违纪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九章监督与惩戒部分,第五十九条第十六项规定:公务员应当遵纪守,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第六十一条,公务员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给予处分或者由监察机关依法给予政务处分;违纪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
第六十二条,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第六十三条,对公务员的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7)公职人员能否贷款后赚利息扩展阅读:
公职人员为不能参与营利性活动的原因:
一、国家公职人员参与经营活动是滋生腐败的温床。国家公职人员在各自的工作领域掌握着一定的权力,如果从商业或其它具有盈利性质的经营活动,既影响本职工作,又可能因为其身份的特殊性对有关机关施加不正当的影响,造成不公平竞争,容易滋生腐败。
二、党和政府对禁止公职人员参与经营活动的态度十分明确。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第二条明确规定,禁止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并且列举了六项“不准”从事的行为,工作性质要求公职人员必须做到纪律严明,清正廉洁。
三、禁止公职人员参与经营活动,才能让公职人员集中精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报务,才能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的发展环境,才通为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参考资料来源:
网络-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人民网-公职人员为什么不能参与经营活动
⑧ 公职人员可以放高利贷吗多少叫高利贷
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民间贷款,通常的观点认为,借贷的利率只要超过或者变相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即构成高利贷,别名大耳窿,地下钱庄,驴打滚。高利贷本身并不入罪,但不受法律保护。其特点是 利率高,非生产性,剥削严重。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民间贷款中,对于利率高低,国家是有明确规定的,年利率高于36%的均属于高利贷。1.综合借款利率,包括手续费、管理费、会员费、违约金等等费用,超过年利率36%,为无效约定,法院一律不予支持。
2.24%-36%区间,如果自愿支付后想要回,法院不会支持,反之,如果出借人索要此部分利息,法院也不会支持。
3.年利率低于24%,这是法律义务,可起诉到法院后申请强制执行。
所以,请注意以下贷款细节。贷款时需要注意的细节主要有:
1. 贷款机构、平台是否正规:一定要留意办理贷款的那家机构、平台有没有金融牌照,若遇上了不正规的贷款机构、平台,很可能会被骗。
2. 贷款利息是否正常:有些贷款机构、平台可能会在利息上做手脚,比如宣传的是低息,结果实际上审批利率高出很多,这种情况在小贷里很常见。还有一些网贷产品会收取“砍头息”。所以人们在贷款时一定要留意利率是否处于正常水平,有没有达到高利贷的标准。
3. 是否有某些强制要求:有些贷款可能会有额外的要求,会收取各种服务费、违约金等等,大家在贷款时就一定要多留意,以免之后受限制。
⑨ 公务员民间借贷收取利息合法吗
法律分析:只要利息不超过法律规定就是合法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⑩ 公务员个人放贷款40万给别人3分钱利息合法吗
其一,公务员放私贷本衡拍来就是不合法的;其二,利息已超出规定的利率,在法律上是不支持的。
公务员违法参与经商取得的收益处置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五十三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取得的财物和用于违法违纪的财物,除依法应当由其他机关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由处分决定机关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特别是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实践中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由于缺乏相应的行政纪律惩戒规定,使得一些违背公务员职责的行为没有受到应有的惩处咐昌羡,严重影响了行政纪律惩戒作用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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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条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取得的财物和用于违法违纪的财物,除依法应当由其他机关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由处分决定机关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违法违纪取得的财物应当退还原所有人或者原持有人的,退还原所有人或者原持有人;属于国家财产以及不应当退还或者无法退还原所有人或者原持有人的,上缴国库。
第五十四条迅梁对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给予处分,参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十五条本条例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1988年9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