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2019年忻州市首套房首付比例及首套房认定政策贷款利率
为了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健全完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晋政办发〔2015〕103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去库存工作,结合我市商品房库存偏高、保障房分布不均、安置房需求较大的实际,本着整合需求、合理配置、打通通道、群众受益的原则,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市委三届七次全会精神,全面实施“1661”发展战略和“3659”脱贫攻坚方略,按照整合房源、主攻减量,统筹需求、用好增量,同向发力、去化存量,多措并举、控制总量的工作思路,全面打通商品房、保障房和安置房转换通道,着力去除商品住房库存,满足各类保障安置住房需求,努力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促进忻州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二、工作措施
(一)加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力度,打通商品房与保障房通道。
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力度,将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和进城务工人员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公共租赁住房以货币保障为主,实物保障为辅,确需提供实物保障的,房源要通过商品住房配建、购买存量商品住房和长期租赁等方式筹集,原则上不再新建公共租赁住房。
(二)加大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打通商品房与安置房通道。
要把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作为房地产去库存的重要渠道,调整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改造补偿安置政策,适当提高货币补偿补助标准和奖励比例,进一步提高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按省要求要达到50%以上。各县(市、区)要统筹考虑本地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回迁安置和存量商品住房供需情况,采取纯货币补偿、政府搭建服务平台居民自主选购商品住房、政府统一回购等方式安置,努力消化商品住房库存。
要认真落实货币化安置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01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等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2号)等有关规定,对用于征迁安置的商品住房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提供安置住房的开发企业及购买安置住房的个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政府回购商品住房作为安置房执行国家相关税收政策。个人因房屋被征收而选择货币补偿用以重新购置房屋,并且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总额的,对新购房屋免征契税;购房成交价格超过货币补偿总额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不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新换房屋免征契税;缴纳差价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按有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已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为改善住房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降为20%,住房公积金可用于支付缴存职工家庭购房款及房租、物业费。
(三)加大农民进城购房政策支持力度,打通保障房与移民搬迁安置房通道。
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出台鼓励农民工和农民进城购房的奖励办法,通过以奖代助的方式调动农民工和农民进城购房的积极性。要将采煤沉陷区治理搬迁安置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统一纳入棚户区改造安置范畴,享受住房保障和棚户区改造优惠政策。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棚改安置房,可统筹用于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普通家庭、棚改安置、采煤沉陷区治理搬迁安置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1月1日之前建设的廉租住房,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出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
采煤沉陷区搬迁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有关优惠政策。采煤沉陷区和易地扶贫搬迁居民可以以所购的住房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易地扶贫搬迁农户原有的旧村土地、山林、耕地权益按现行政策保持不变。
采煤沉陷区和易地扶贫搬迁进入城镇的农户,原享受的医疗、低保、集体经济收益等权益不变,申请常住户口原享受农村低保的,随户口同步转为城市低保,其共同居住的父母、配偶,未婚子女可随迁进城办理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其子女进城接受义务教育享有与城镇居民子女同等待遇。已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务工人员可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符合人口和计划生育、双拥工作等优抚条件的予以倾斜扶持。
(四)积极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支持房地产企业租赁商品住房。
加大货币补贴保障力度。坚持货币补贴为主,实物保障为辅的原则,通过向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的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创业人员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增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居民承租住房的能力,引导保障对象利用货币补贴通过市场途径解决住房困难问题。
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未出售的商品住房改造为具备出租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面向市场出租。对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短缺的县、市,政府也可通过长期租赁商品住房的方式来筹集公共租赁住房房源。
三、运作方式
政府购买存量商品住房作为保障房源和安置房源,要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尽量选择地理位置较好,基础设施配套齐全、户型结构合理、方便居民生产生活的小区。购房价格原则上不得高于所在区域内周边同类商品住房的平均价格。政府整体购买在建房地产项目用于保障房和棚改安置房,允许其依法调整建设规划条件、优化户型结构;对购买在建、已建成商品住房用于保障房和棚改安置房的,要签订土地出让补充合同、明确土地分摊、地价款核算等事项。
政府及房地产主管部门要通过房地产信息网站、房产交易会、现场巡展等方式搭建服务平台,鼓励和引导社会信誉好、经营规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服务平台公开房源、房价、户型等信息。被征收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购房合同后,应由政府直接向开发企业支付货币化补偿款,以抵扣安置补偿费用,购房款与安置补偿用于差额部分按照事前协议予以结算或支付。
四、资金来源
(一)政府购买商品房作为保障房、安置房的资金主要从以下渠道筹集:中央、省级政府住房补助资金,中央、省级政府的专项补助,市、县(市、区)财政安排的专项建设资金,不低于20%的土地出让净收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余额,中央代地方发行的债券,出售、出租廉租住房所得的收益,一定比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企业未按照规定配建廉租住房缴纳的建设资金,银行贷款,企业债券,社会捐赠等资金。
(二)积极开展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各县(市、区)要尽快研究制定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实施意见,创新公共服务的提供方式,充分利用好国开行和农发行专项贷款政策,做好项目或房源对接,完善贷款手续,争取最大化贷款支持。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住房保障、棚户区改造、采煤沉陷区治理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发展工程,打通商品房、保障房和安置房通道,优化住房资源配置,是去库存的重要渠道。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务求实效。要加强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落实工作责任。市住建局负责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落实住房保障和棚户区改造资金,保障房和安置房政府采购工作;市发改委牵头负责采煤沉陷区治理安置工作;市扶贫办牵头负责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工作;市国土局负责棚改房屋征收后腾空土地的统一收储,做好征收地块的土地管理工作;市公安局负责依法维护改造过程中的治安秩序,做好户籍管理工作;市房管局负责住房保障相关工作,审核商品房房源,搭建商品房服务平台;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强化监督管理。要加强对商品房、保障房和安置房转换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完善廉政风险防空措施,公开购置程序和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对在征收补偿、房源购置、资金使用过程中暗箱操作,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5月17日
『贰』 央行定向降准,释放资金5500亿!
(原标题:刚刚,央行定向降准,释放资金5500亿!股市、楼市、债市将有哪些影响?)
期盼的降准来了!
3月13日傍晚,央行宣布,决定于2020年3月16日实施普惠金融定向降准,对达到考核标准的银行定向降准0.5至1个百分点。在此之外,对符合条件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再额外定向降准1个百分点,支持发放普惠金融领域贷款。
以上定向降准共释放长期资金5500亿元。
实施普惠金融定向降准,释放长期资金5500亿元
据央行网站,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降低社会融资实际成本,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于2020年3月16日实施普惠金融定向降准,对达到考核标准的银行定向降准0.5至1个百分点。在此之外,对符合条件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再额外定向降准1个百分点,支持发放普惠金融领域贷款。以上定向降准共释放长期资金5500亿元。
中国人民银行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更加灵活适度,把支持实体经济恢复发展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搞大水漫灌,兼顾内外平衡,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货币信贷、社会融资规模增长同经济发展相适应,为高质量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定向降准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问:请问此次定向降准如何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答:此次定向降准释放长期资金5500亿元,其中对达到普惠金融定向降准考核标准的银行释放长期资金4000亿元,对符合条件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再额外定向降准1个百分点释放长期资金1500亿元。此次定向降准释放长期资金有效增加银行支持实体经济的稳定资金来源,每年还可直接降低相关银行付息成本约85亿元,通过银行传导有利于促进降低小微、民营企业贷款实际利率,直接支持实体经济。此次定向降准兼顾主动推动和事后激励,用市场化改革办法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问:请问此次普惠金融定向降准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人民银行自2018年起建立普惠金融定向降准年度考核制度,对普惠金融领域贷款占比达到一定比例的大中型商业银行给予0.5个百分点或1.5个百分点的准备金率优惠。普惠金融领域贷款包括农户生产经营贷款、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消费贷款、助学贷款、创业担保贷款、个体工商户经营性贷款、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单户授信小于1000万的小型企业贷款、单户授信小于1000万的微型企业贷款。考核对象包括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较大的农商行和外资银行。近期人民银行完成了2019年度考核,一些达标银行由原来没有准备金率优惠变为得到0.5个百分点准备金率优惠,另一些银行由原来得到0.5个百分点优惠变为得到1.5个百分点优惠,总的看,对这些达标银行定向降准了0.5至1个百分点。
问:请问对符合条件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再额外定向降准是出于什么考虑?
答:以股份制商业银行为代表的中型银行是我国银行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考虑到去年人民银行已对符合条件的农商行和城商行实施过定向降准,此次普惠金融定向降准中所有大型商业银行都将得到1.5个百分点的准备金率优惠,为发挥定向降准的正向激励作用,支持股份制银行发放普惠金融领域贷款,同时优化“三档两优”存款准备金率框架,此次对得到0.5个百分点准备金率优惠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再额外定向降准1个百分点,同时要求将降准资金用于发放普惠金融领域贷款,并且贷款利率明显下降,从而加大对小微、民营企业等普惠金融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
此前3月10日国常会就指出,抓紧出台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措施,并额外加大对股份制银行降准力度,促进商业银行加大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贷款支持,帮助复工复产,推动降低融资成本。
据央行数据统计,不计入本次操作,2014年以来,央行已累计实施了至少16次降准操作(部分当日实施降准时分阶段实施算作一次)。
对A股有何影响?
历次定向降准,对于A股市场作用不一。
其中,2014年两次定向降准,A股市场主要指数在3个月后出现上行;2015年五次定向降准,叠加牛市效应,除了当年6月、10月指数回调外,A股市场主要指数一周、一个月、三个月期间均出现明显上行。
此外,今年1月份实施降准过后,A股市场主要指数次日和一周都出现明显上行。
巨丰投顾指出,从3月10日国常会可以看出,央行开启降准按钮后,向地方商业银行释放更多流动性,以支持地方商业银行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房贷,从而帮助企业复工复产,解决资金紧张问题。央行普惠金融定向降准,将直接利好于城商行,将对银行板块形成短期利好。此外,受疫情影响中国2月份汽车产销量均出现大幅下滑,当前来看,各地陆续复工,3月份汽车应该产销量会出现好转。
对楼市有何影响?
疫情在短期内对楼市造成较大冲击,克而瑞监测的27个重点城市中,2月整体成交仅240万平方米,环比降幅高达83%,同比下降77%,创有史以来最大跌幅。4个一线城市楼市总成交仅29万平方米,环比下跌82%,同比下降73%,其中广州跌幅最为显著。
图片来源:摄图网
众泰证券指出,疫情影响短期但不改长期向好的逻辑。商品房作为耐用品需求,本质是需求延迟满足,叠加逆周期调节,短期影响有限,中长期看好龙头房企逻辑不变;物业管理受疫情冲击让其得到社会与政府的重视,价值被进一步认可,短期成本增加,但中长期市场价值提升,得到政府重视与行业制度完善等多领域得到了加速推进,对优质品牌物管企业在口碑变现,业务拓展与政企关系等多领域有着多重利好。
此外对于楼市并不需要太过悲观。2月房地产行业依旧有逆势数据。比如,有房企2月销售增长超100%;一线城市土地出让金同比暴涨8成,北京、上海屡刷新纪录;76只地产股集体上涨,最高涨幅超过30%。
对债市有何影响?
数据显示,历次定向降准对于债市影响明显。其中,2014年4月份定向降准实施一周后,中债10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直降4.92bp,单月降幅更是达到了17.20bp。而当年6月份的定向降准,中债10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一周降幅也达3.25bp。
2015年五次降准,中债10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更是从当年3.70%的高位,一度逼近2.70%。而2018年初的定向降准,中债10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一周降幅也达到了3.69bp。
而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债券市场已通过多种方式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包括建立债券发行“绿色通道”,延长债券发行额度有效期、合理调整信息披露时限、加大受疫情影响地区机构发行登记、交易、托管等费用减免力度促进。
3 月 11 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同志就债券市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有关问题答记者时也指出,下一步,将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改革创新,提升债券市场融资功能,提高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引导资金流向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薄弱环节,支持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加大对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力度。
『叁』 2019年毕节市首套房首付比例及首套房认定政策贷款利率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
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毕府办通〔2015〕6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毕节市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第一届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9月10日
毕节市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若干政策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一届七次全会精神,稳定和刺激住房消费,支持房地产业加快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切实加大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
(一)实行购房消费补贴和税收优惠
1.实行首次购房奖励。个人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由购房地县级政府一次性给予1000元奖励。
2.实施契税财政补贴。个人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由购房地县级政府一次性给予实缴契税额30%的补贴。
3.首次购房奖励和契税财政补贴由县(区)财政局根据住建(房产)部门出具的奖励和补贴证明,从房地产税收收入中予以解决,自9月10日起执行,暂定两年。
4.实行二手房交易税收优惠。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个人转让或购买住房暂免征印花税、土地增值税。
(二)放宽公积金贷款限制
5.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我市缴存不满6个月的职工,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6.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7.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委托商业银行向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缴存职工发放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予利差补贴,补息资金列入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
8.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商业银行在委托协议中明确各自职责,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和放款速度,做到应贷尽贷。
9.银监部门应将首付比例为20%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户纳入委贷银行住房公积金补息贷款的范围,让更多缴存职工享受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优惠政策。
(三)加大住房消费金融支持
1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11.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按40%执行,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基础上,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减轻购房者利息负担。
(四)放宽购房落户及其子女入学政策
12.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凡在我市行政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可凭商品房买卖备案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在房屋所在地办理购房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籍登记手续。根据本人意愿,凡购房落户均可办理城市户口。
13.子女可根据商品房买卖备案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房屋所在地,在相应学区内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二、着力营造房地产开发的良好环境
(一)强化政府综合协调作用
14.建立房地产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集发改、财政、国土、规划、建设(房产)、金融、税务、统计、消防、气象、环保、供水、供电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及时协调解决房产开发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规范行政审批和收费
15.全面清理涉及房地产市场的各项行政审批事项,制定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明白卡,全面取消没有审批依据的限制性审批。
16.相关部门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和房屋登记业务时,要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房屋登记办法》和《房屋登记技术规程》中的相关要求,不得擅自增设门槛、增加要件和延长办理时间。
17.对企业申请使用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的,预售资金监管部门应在企业提出申请后3日内予以审核。对各县(区)确定的房地产重点项目、列入贵州省100个城市综合体名录、落户省市示范小城镇的房开项目和有后续项目的诚信企业,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比例适当降低。
18.切实落实国家和贵州省清理收费的各项政策,取消住房建设和消费环节的不合理收费,严格执行国家和省颁布的收费制度和标准,切实为房地产企业减负。
19.对符合条件减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应予减缴免缴。加强对新建项目全程跟踪服务,凡是按规定需返退的各类基金、保证金等,简化工作程序,缩短办事时间,及时予以返退。
(三)搭建房地产开发金融支持绿色通道
20.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鼓励金融部门进一步加大房地产信贷有效投放力度,为达到预售条件的经营性用房提供商业贷款,积极开展和拓宽在建工程抵押贷款业务。
21.提高贷款效率和审批速度。切实落实好人民银行、住建部、银监会关于支持合理住房贷款的各项优惠政策,保证住房贷款额度,缩短房贷审批周期,优先满足居民家庭首套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信贷需求,并加大对符合政策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居民购房的信贷支持。
22.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贷款合同签订时,承诺放款日期,并在约定期限内放款。
三、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
23.积极争取国家对棚户区改造的支持,既优先改造住房条件困难、安全隐患严重、群众要求迫切的棚户区,又重点改造连片规模较大、位置重要、对优化城市布局和促进房地产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棚户区。
24.在城市房屋征收补偿过程中,严禁划地安置,全面推行货币化安置,鼓励商品住房存量较多的县(区)购买符合条件的商品住房作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公共租赁住房和移民安置房等。所购买商品住房的户型面积标准可适当放宽,作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的,单套面积可适当放宽到144平方米;作为公共租赁住房的,单套面积可放宽到90平方米。
四、全面加强市场引导
25.积极制定和实施产业扶持政策,大力发展城市第三产业,强力推进大健康医药养生、文化旅游、现代商贸物流等新兴产业发展,切实增加城市就业岗位,努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鼓励和引导农村居民进城购房,扩大住房消费刚性需求。
26.引导和鼓励开发商从市场需求出发,针对不同消费群体的消费特征和购买能力,开发不同档次、不同价位的商品房,满足不同层次的消费需要,充分调动消费潜力。
27.规范和完善房地产信息披露制度,及时主动发布商品房建设、交易、价格等方面的信息,稳定市场预期,形成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舆论氛围。引导媒体全面、客观、公正地报道房地产市场情况,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住房消费观念。新闻媒体要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深入解读相关政策措施,刺激合理的购房消费,提振消费者购买信心。
28.鼓励本地房开企业进行整合,提升整体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促进我市房地产业从小到大、从分散到集中、从无序开发和产品质量低劣到设计合理、功能完善、质量可靠、设施配套、环境优美的产品的转型升级。
29.加对大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巡查力度,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市场行为监督检查制度和项目手册验核制度,建立健全项目资本金制度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制度。
30.加强市场监测和分析,实施动态管控。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制定防范风险预案,实时监控房地产企业的经营活动,有效化解市场风险,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31.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建立规范安全、快捷便民的房屋维修资金使用办法,及时公布使用信息。
五、扎实搞好用地管理
32.采取收取土地闲置费、限期开发、调整使用、依法收回等措施,盘活存量和闲置土地;大力筹集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加大土地出让力度,努力筹措城镇建设资金;加大土地收储力度,确保城镇各类用地需求;严格建设用地标准,强化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指标控制,实现土地集约利用。
六、科学进行规划引导
33.突出山水园林建设理念,体现显山露水、错落有致、层次分明的城市建筑风格,科学完善和修订规划,合理布局建设供水、供气、供暖、供电、通讯、交通、停车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统筹地面、地下管网建设,立体同步推进,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
34.坚持规划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提高群众知晓率,强化规划的严肃性,严格按照城市的整体规划要求发展房地产,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执法检查和责任追究。
35.加强房地产项目策划和功能设计,着力提升居住小区整体品质、城市住房人居环境和城市形象,全面建设满足居民住房需求的不同类型、不同价位的住房。
36.加大城市绿化力度,确保人均绿地面积达到14平方米以上。有计划、有步骤地改造和拆除影响城市功能和景观的旧建筑及临时设施,统筹做好主干道、主入口、城郊结合部和小街小巷等地段的绿化建设和改造,打造节点景观。
七、严格加强环境管理
37.加大“整脏治乱”力度,加强城镇市容市貌管理。以各种创建活动为载体,建立长效机制,加大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和城市综合执法力度;组建完善“拆违”专业队伍,建立拆违日常巡查机制,强化宣传教育,加大对违法违章建设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认真落实“整脏治乱”专项行动相关责任制度,对“整脏治乱”工作不力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8.强化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深入开展以街巷院落、小区、城效结合部、建筑工地为重点的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理顺公交管理体制,扩大公共交通覆盖面。加强城区交通执法工作,整治违章行车、乱停乱放等行为。
39.强化物业管理,促进传统住宅管理向现代物业管理转变,不断优化人居环境。
八、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40.建立城市建设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按照“高度集权、高度负责、高效运转”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全市城镇化工作的协调调度和督查指导。建立市县两级领导联系重点工程项目责任制。
41.把城镇化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重要内容,严格考核奖惩。
;『肆』 新力金融最新消息
185新力金融最新消息
最新消息:对外担保总额约5.97亿元。
新力金融(SH 600318,收盘价:11.82元)间发布公告称,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约5.97亿元(其中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7.8%.2021年年报显示,新力金融的主营业务为融资租赁、小额贷款、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典当业务、融资担保,占营收比例分别为:54.05%、16.94%、11.53%、10.7%、6.14%。
新力科技有限公司,总部位于上海市,是一家集地产、物业、商业、教育等多板块投资于一体的综合型投资集团公司。投资领域:地产、物业、商业、教育、养老等领域。
投资资料:
1.新力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力),总部位于上海市,是一家大型综合性物业开发商,专注于住宅物业开发以及商业及综合性用途物业的开发。新力已经将业务拓展至长三角区域、粤港澳大湾区、中西部核心城市以及中国其他具有发展潜力的区域,实现了全国化布局。2019年11月,新力控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成功上市(股票代码:2103.HK)。 新力坚持产品品质,专注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新力强调经营能力,通过标准化物业发展程序来提高营运效率。
2.新力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03月14日成立,法定代表人涂菁,总部位于上海,是一家以房地产开发为主营业务的集团公司。新力坚持以“品质+服务”为企业基石,被称为地产中的“品质新锐,服务先锋”。新力地产发展成为拥有全系住宅、城市综合体及商业创新项目3大体系,悦系、园系、湾系、迷你型商业综合体、区域级商业购物中心、城市级商业综合体、超甲级写字楼、多功能精品公寓8大产品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