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商业银行实务中,办理贷款时应收利息和利息收入怎么区分
你好,应收利息是资产类科目,利息收入是损益类科目。
如:2007年7月1日办理一年期定期存款600万(利率为3%)。由于这张定期存单要到2008年7月1日到期。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在2007年12月31日,对已经持有的半年需计算利息,(600*3%*6个月/12个月=9万)而这笔利息尚未收到,这时,作分录
借:应收利息 9万
贷:财务费用 9万
到了2008年7月1日,作分录
借: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618万(备注:利息和本金)
贷:财务费用 9万
贷:应收利息 9万
贷:银行存款(定期存款) 600万
希望对你有帮助,顺祝好运~!
㈡ 资产负债表里的应收利息是包括哪些啊
1、资产: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反映由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所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2、负债:资产负债表中的负债反映在某一特定日期企业所承担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负债应当按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进行列示,在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类别下再进一步按性质分项列示。
3、所有者权益: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益是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的剩余权益,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股东(投资者)拥有的净资产的总额,它一般按照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分项列示。
(2)贷款应收利息扩展阅读
从资产负债表在财务报表中排在最前的位置可以看出它的重要性,事实上它的信息量在三张报表中最为丰富,你可以不看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但你不能不看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表相当于树干和树枝,而利润是它结出的果实。
只有具备良好的资产负债表结构,才能获得持续的高收益。资产负债表分析是理解企业经营特征、商业模式的核心环节。企业资产和负债的结构特征、趋势变化、行业差异、同业差异等是理解企业风险和收益特征最有效的切入点。
资产负债表最主要的分析方法就是结构分析,所谓结构分析就是总资产作为分母,计算资产负债表中的各个科目占总资产的比重,在分析中要尤其关注比重大的科目,需要在财报及附注中深入了解其详细构成及产生原因。
㈢ 贷款和应收款项中 利息收入是怎么影响摊余成本的
你把你写的两个分录合起来不就是借:贷款损失准备 贷:利息收入了么?
确认利息收入的时候,会增加贷款的账面价值,增加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直接调整账面余额,即贷款-本金(已减值),还有一种就是调整他的备抵科目:贷款损失准备,备抵科目少了不是账面价值提高了么?
利息收入是利润表科目,当然不是贷款的子科目,但是你相信一次到期还本的债券,是不是有个应计利息来对应?如果这个贷款也是到期一次付息还本,那也会有个贷款-应计利息来与利息收入对应,但现在是分期还款,就直接增加贷款价值。
㈣ 财政部关于银行应收利息核算管理规定
应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核算。
金融企业发放的贷款,应按期计提利息并确认收入。发放贷款到期(含展期,下同)90天后尚未收回的,其应计利息停止计入当期利息收入,纳入表外核算;已计提的贷款应收利息,在贷款到期90天后仍未收回的,或在应收利息逾期90天后仍未收到的,冲减原已计入损益的利息收入,转作表外核算。
表内核算:
借应收贷款利息
贷利息收入
㈤ 银行会计里面的应计利息和应收利息哪位能给详细解释一下啊
应计利息是银行预提的准备付给存款人的利息,每季计提后付给客户。
应收利息是在银行贷款的单位或个人每月应支付给银行的贷款利息。
其实两者最大的区别就是收取利息的方式不一样。贷出款项以后,要是应该每个月都收取利息的,那就记应收利息。当月收到钱,将应收利息冲减,增加现金或存款。
要是按年收利息的话,那就是每月的时候计提应计利息,到年末收到钱之后,再将汇总的应计利息冲减,增加现金或存款。
(5)贷款应收利息扩展阅读
应收利息的实质性程序通常包括:
1.获取或编制应收利息明细表,复核加计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相符,结合坏账准备科目与报表数核对相符。
2.实质性分析程序。按照不同借款类别,将借款平均余额与平均利率的乘积,与账面利息收入相比较。确定两者差异额是否合理。
3.与长期股权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相关项目的审计结合,验证确定应收利息的计算是否充分、正确,检查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4.对于重大的应收利息项目,审阅相关文件,复核其计算的准确性。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函证并记录。
5.检查应收利息减少有无异常。
6.检查期后收款情况,对至审计时已收回金额较大的款项进行常规检查,如核对收款凭证、银行对账单、发票等。
7.关注长期未收回及金额较大的应收利息,询问被审计单位管理人员及相关职员,确定应收利息的可收回性。必要时,向被投资单位函证利息支付情况,复核并记录函证结果。
㈥ 应收利息是什么类科目
应收利息是指企业根据合同或协议规定向债务人收取的利息,属于资产类科目,其借方登记应收的利息数,贷方登记收回的利息和转作坏账的利息,余额在借方,反映尚未收回的利息数。
基本账务处理:
1.被投资公司通知(到期)支付利息时:
借: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2.实际收到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应收利息
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发放贷款、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应收取的利息。
购入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在“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确认的利息收入,在“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借款人或被投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收利息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购入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持有至到期投资等,已到付息期按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的利息,借记本科目,按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溢折价”科目。
(二)按期计提债券利息时,应按已到付息期按面值和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的金额,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同时,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其他综合收益”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三)未减值贷款计息日,应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的金额,贷记“利息收入”科目,按本期应摊销交易费用的金额,借记或贷记“贷款——交易费用”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贷款——溢折价”科目。
(四)发生的其他应收利息,按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取利息,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大的,应采用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五)实际收到利息时,借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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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应计收贷款利息的概念
利息一般都是按季或按月计收,过了计息期客户未能如期全额缴清利息,则未能缴清的部分利息称为应收计息。应计利息是未到计息期(如一个季度扣收一次),但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当月的存量贷款的利息收入应计入损益,这样就从借记应计利息科目,贷记贷款利息收入,等到了计息期,就从客户的帐户扣收利息,贷记应计利息科目平帐。
㈧ 银行收回贷款会计分录(银行角度):为什么贷方要记应收利息和利息收入(差额)归还贷款时候还有应收利息
银行一般是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次日扣收付息。因此,一方面存在预提的利息收入(应收利息),另一方面结息日后至还款日这段时间的利息要结算,所以有利息收入。
利息调整不是一定有的,贷款合同金额与支付金额相同就没有。
㈨ 银行收到贷款利息时的分录: 借:应收利息 贷:利息收入
就是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增加了(资产类借方就是增加)。
㈩ “银行表内应收利息”是指的什么
1、应收利息是指短期债券投资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这部分应收利息不计入短期债券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中。但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尚未到期的债券利息,则计入短期债券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中不需要单独核算的部分。
2、贷款的表内利息转表外利息核算,印象中全部是财政部下发的各项会计核算制度和准则,以及单列的文件中明确的。主要原因还是从谨慎性角度出发,真实反映银行的经营状况。90年代初银行发放一笔贷款,实际上本息都无法收回成明显坏账,但应收利息计入表内后,每年利润还是照旧,实际上是一大堆坏账,同时也增加了银行的税收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