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2021年的公积金利率是多少
2021年的公积金利率是:
1、5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3.25%,月利率为3.25%;
2、5年及以下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年利率2.75%。
全国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标准执行。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超过一定期限的,在购房、装修、大修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未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人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在申请贷款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至少六个月。因为,如果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断断续续,就意味着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2、如果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配偶任何一方都不能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
3、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对于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和商品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贰』 公积金账户余额利率是多少
法律分析: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为五(含)五年期以下2.75%,五年期以上为3.25%。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标准执行。如果遇利率调整,合同期限为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的,从调整利率的下一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标准。
一般的,各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房实行基准利率,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特点:
一、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三、福利性,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四、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下,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
务院批准。
『叁』 公积金利率是多少2021
您好,根据央行公告显示,自2015年10月24日起,将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利率进一步下调0.25个百分点。其中,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4.35%;一年期存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1.5%;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最近一次调息是2015年8月26日。公积金贷款最新利率五年及以下为2.75%,五年以上为3.25%。2016年最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表:六个月以内(含6个月)贷款:2.75六个月至一年(含1年)贷款:2.75一至三年(含3年)贷款:2.75三至五年(含5年)贷款:2.75 ,五年以上贷款:3.25办理公积金贷款所需条件:(1)借款人信用良好,家庭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2)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或以上。(3)当前个人账户状态为正常。(4)停缴公积金超过两个月的,须按管理中心要求核定的标准连续正常缴存半年或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6、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
7、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
8、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9、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
【法律依据】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国发 [2002] 12号)、建设部《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办法》(建金管 [2004] 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