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新会计准则下委托贷款如何会计处理
(1)委托银行发放贷款时。
借:委托贷款-本金。
贷:银行存款。
(2)计提利息时。
借:委托贷款-利息。
贷:投资收益-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3)收到银行转来的贷款利息(已扣过相关税金)。
借:银行存款。
贷:委托贷款-利息。
(4)期满收回本金及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贷:委托贷款--本金。
投资收益-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1)关联企业委托贷款利息扩展阅读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规定,企业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的款项,可将“1303 贷款”科目改为“1303 委托贷款”科目 。这说明,企业的委托贷款应设置科目单独进行核算,而非转入“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
委托贷款所产生的利息收入也不能计入投资收益,一般情况下应计入其他业务收入,这是因为委托贷款在新会计准则下不再被定义为一项“投资”,因此其利息收入也不能列报为“投资收益”。
从另一方面讲,委托贷款的利息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中对于“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定义和确认条件。
因此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范范围,鉴于委托贷款对于多数一般非金融企业而言并非主营业务。
因此委托贷款的利息收入在利润表上应作为“其他业务收入”列报;相应地,按税法规定计缴的营业税及附加在利润表上列报于“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中。
② 同一集团的各企业之间可以相互借款嘛
同一集团的各企业之间可以相互借款嘛
肯定可以。而且对于跨国集团来讲,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通常会跟跨国银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即资金池。由于同一集团内的各企业属于关联企业,按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其列支的借款利息不得超过同期金融机构同类贷款利息,且总金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倍,超过部分不得在税前列支。
公司之间能相互借款吗
公司之间可以相互借款,只要不是非法集资,就是合法有效的,法院是支持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 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企业之间可以互相借款吗 ?
可以。所收利息需要交纳5.5%的营业税及其附加,并向支付方开具发票。也可以不收利息。
集团内部相互借款是否缴纳印花税
关键是要区分借款单位之间是否为独立核算单位,如果借款单位之间均为独立核算,需缴纳印花税。
依据最新法律,企业之间可以相互借贷,收取利息吗?
不可以吧
企业与企业之间可以相互合作吗?
那是当然,每个企业都有别的企业需要的东西,比如一家企业做大了。就算是印个公司的画册,报纸都需要找印刷厂,如果企业对成本控制要求高,就可以在众多的印刷厂中找个便宜而质量好的,也是非常好的,一加印刷厂想添加好的设备先不要去找大的厂家,而是在本地找个你要求的产品,本地的各方面服务也会好,价格也会较低,这都是一些企业与企业间合作的案例,当然还有很多,我可以发给你。说下QQ好。
企业之间可以借款,但能贷款?
你好,企业之间不可以借款,不能贷款,可以做为担保人为其贷款担保。
企业集团的作用
正泰集团1999年销售总额为人民币26亿元,主导产品低压电器的国内市场占有率达21%;现有固定资产5亿元,总资产12亿元;下属6个专业子公司和控股公司,40多家成员企业,在国内设有600多家销售公司和特约经销处,并在海外设立了5家分公司和20多家总代理。集团现有员工6000多名,其中工程技术人员1000多名。
创业15年来,正泰不断进行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从只有5万元资本的家者辩庭作坊发展到集科研、工业、贸易、信息业为一体的大型现代企业集团。正泰之路被称为“正泰现象”引起了经济界、理论界、新闻界、党和 *** 的极大关注,受到了广泛的关怀和赞扬。
正泰的目标是为用户提供“高、精、尖”优质产品和一流服务。正泰不懈地追求产品的稳定性、可靠性和国际标准化,严格质量管理,1994年在全国同行业中首批通过了ISO9001国际国内双重质量体系认证,1999年通过了ISO14001环保管理体系认证,同年“正泰”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正泰努力创造“协调、学习、合作、创造”的工作环境,致力于科技开发和管理创新,向着“股份社会化、产业科技化、营销全球化、人才知识化和品牌国际化”的更高、更强目标迈进。
该企业在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联合发布的2006年度中国企业500强排名中名列第二百零八。
生产型企业不能相互借钱吗
你好。
除了银行,是不可以进行放贷的,贷款通则里有原则性规定,但由于具体法律中对于是否违法没有明确界定,所以现实中企业相互拆借很普遍。谁都不愿意把钱拿给银行再放贷,让它再拿一笔手续费,但直接互相拆借的风险是很大的,比如对方有可能中途抽资等...
相关的内容你可以查询一下贷款通则等法规,里面应该有相关规定,如果仅仅是想知道原则性问题的,不是用作书面用,那么上述的内容应该可以理解吧。
有问题可以继续联系我。
企业之间可以互相拆借资金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根据目前实际情况,对于企业之间的民间借贷应当给予有条件的认可,因此司法解释为此规定:
1·企业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而相互拆借资金,司法应当予以保护。这一规定不仅有利于维护企业自主经营、保护企业法人人格完整,而且有利于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顽疾,满足企业自身经拍州营的需要;
2·不仅有利于规范民袭嫌蔽间借贷市场有序运行,促进国家经济稳健发展,而且有利于统一裁判标准,规范民事审判尺度。
③ 企业之间借款利息发票怎样开具
企业与企业之间借款利息,不属于销售商品,也不属于提供服务,是不需要开具发票的,只要开具收款收据就行。支付利息的一方的会计分录是;借财务费用贷现金。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第四条的有关规定:企业自关联方取得的不符合规定的利息收入应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也慎塌就是说对利息收入关联方来说的,无论利息支付方支付的利息是否符合比例,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的利率水平及范围,利息收入关联方都要按其实际取得的收入按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
(3)关联企业委托贷款利息扩展阅读:
利息支出前扣除的法律规定 :
1、《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财会[2006]3号)第四条:“ 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宽乱圆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陪档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所称债权性投资,是指企业直接或者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需要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或者需要以其他具有支付利息性质的方式予以补偿的融资。
④ 新会计准则中委托贷款利息收入的如何帐务处理
1、新会计准则中委托贷款利息收入可以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收入科目;
2、具体会计分录是: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3、财务费用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益(有的企业如商品流通企业、保险企业进行单独核算,不包括在财务费用)、金融机构手续费,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或收到的现金折扣等。但在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应计入开办费;为购建或生产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发生的应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在“在建工程”、“制造费用”等账户核算。
⑤ 委托贷款的利息收入可不可以计入财务费用。
可以的。
一般委托贷款的利息收入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
希望可以帮助你
⑥ 企业发放委托贷款的账务处理
企业发放委托贷款的账务处理旁散谈
在之前,企业可以通过设立"委托贷款"一级科目,下设"本金"、"利息"、"减值准备"三个明细科目对委托贷款进行核算,但是在2007年实行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取消了"委托贷款"该会计科目.并在《企业会计制度》第二章第十六条的规定:企业的委托贷款,应视同短期投资进行核算.但是,委托贷款应按期计提利息,计入损益;企业按期计提的利息到付息期不能收回的,应当停止计提利息,并冲回原已计提的利息.期末时,企业的委托贷款应按资产减值的要求,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对于一年期(包括一年)以下的委托贷款,在企业"短期投资"科目下进行核算.而一年以上的委托贷款,则比较复杂,需要设置"长期债权投资-其他长期债权投资(本金、应计利息)"科目进行核算.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A公司于2007年1月1日,委托银行发放贷款500万元,在发放委托贷款的时候支付银行手续费18万元.银行将这笔500万的资金贷给B企业并按季进行结息,委托贷款的期限为1年,年利率为6%.
那么A公司的帐务处理如下:
汇出存款并支付相关的手续费
借:短期投资------委托贷款?5,000,000
财务费用------手续费?180,000
贷:银行存款?5,180,000
2.每月月末企业计提利息
借:短期投资------应计利息?25,000
贷:投资收益?25,000
3.银行每月向B企业收回贷款利息(5,000,000×6%÷4=75,000),并按照《营业税》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营业税(75,000×5%=3,750).银行同时还要向A公司支付利息,该利息是扣除营业税后的数额(75,000-3,750=71,250).收回利息后,A公司根据银行转来的相关的代扣税款通知单及相关原始凭证做相应的会计处理.
借:投资收益3,750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3,750
借:银行存款?71,250
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3,750
贷:短期投资------应计利息??75,000
5.收回贷款本金时
借:银行存款5,000,000
贷:短期投资------委托贷款??5,000,000
什么是委托贷款?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第7条第3款规定,委托贷款是由政府部门、企事业运碰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金融机构(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发放的贷款.受托金融机构只负责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从中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贷款风险.在委托贷款中,所涉及的委托贷款利率是由委托双方自行商定,但是最高不能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和上浮幅度.委托贷款很好地实现了企业之间借贷的需求.使那些资金盈余的企业和资金短缺的企业之间形成了一个相互融通的渠道.
企业发放委托贷款的账务处理,具体操作方法小编在上文为你讲解了,其实我们掘举要看企业的实际情况,具体的操作步骤我们可以参考上文,不知道的朋友按照小编整理的操作就好了,如果你还有其他的会计问题,欢迎咨询在线答疑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