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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期银行贷款利息会计分录

发布时间: 2024-12-13 16:43:38

㈠ 取得6个月银行借款400000元,存入银行,年利率12%。求会计分录。

借款存入银行时
借:银行存款400000
贷:短期借款400000
每月计提利息=400000*12%*1/12=4000元
借:财务费用4000
贷:应付利息4000
每月支付银行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4000
贷:银行存款4000
六个月后归还贷款时
借:短期借款400000
贷:银行存款400000

㈡ .从银行借入款项100000元,期限半年,年利率为6%,利息按季结算,求会计分录

从银行借入短期借款100000元,年利率6%,期限是半年,则
1.到期—次付息时,应付利息为:100000*6%*0.5=3000元到期记一次会计分录如下:
借:短期借款100000应付利息3000
贷:银行存款106000
⒉按月付息时,每月应付利息为:100000*(6%/6)*1=500元每月记一次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利息.500
贷:银行存款500到期时会计分录为:借:短期借款100000应付利息500
贷:银行存款100500

拓展资料:存放中央银行款项(Due from Central Bank) 是指各金融企业在中央银行开户而存入的用于支付清算、调拨款项、提取及缴存现金、往来资金结算以及按吸收存款的一定比例缴存于中央银行的款项和其他需要缴存的款项。存放中央银行的各种款项应分别性质进行明细核算。“吸收存款”、“同业存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的区别
“吸收存款”、“同业存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这三个科目它们的区别如下:
“吸收存款”是负债类科目,它核算企业(银行)吸收的除同业存放款项以外的其他各种存款,包括单位存款(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等)、个人存款、信用卡存款、特种存款、转贷款资金和财政性存款等。
“同业存放”虽然也是负债类科目,但它核算企业(银行)吸收的境内、境外金融机构的存款。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是资产类科目,核算企业(银行)存放于中国人民银行的各种款项,包括业务资金的调拨、办理同城票据交换和异地跨系统资金汇划、提取或缴存现金等。企业(银行)按规定缴存的法定准备金和超额准备金存款,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的类型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一般包括以下几类:
法定存款准备金:根据人行的存款准备金系统的规定,金融机构必须按照客户存款的一定比率存入人民银行。除此之外,金融机构在人行还开立清算准备金账户,并保持在一定的水平以满足日常的清算要求。
超额存款准备金:超额存款准备金是为支付内部银行间的日常交易而在人行开立的活期账户。随着1998年3月21日存款准备金系统的改革,人行允许金融机构自行确定保持在人行的超额存款准备金金额。
结售汇周转金:系银行为了开展外汇业务而按照央行规定的比例保持的一定数量的外汇结、售汇人民币周转金。
指定生息资产: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外国银行分行外汇营运资金的30%应当以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外币定期存款作为外汇生息资产;人民币营运资金的30%应当以人民币国债或者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人民币定期存款作为人民币生息资产。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的会计处理
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存放于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中央银行”)的各种款项,包括业务资金的调拨、办理同城票据交换和异地跨系统资金汇划、提取或缴存现金等。
企业按规定缴存的法定准备金和超额准备金存款,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本科目应当按照存放款项性质进行明细核算。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的主要账务处理
本科目核算存放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准备金:
存入准备金、解缴现金、跨系统汇入资金及同城清算资金贷差时,借记本科目;
核算存放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准备金。 存入准备金、解缴现金、跨系统汇入资金及同城清算资金贷差时,借有本科目,贷本科目。 [1]
(一)企业增加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借记本科目,贷记“清算资金往来”等科目;减少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资产负债表日,应按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的金额,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大的,应采用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存放中央银行的款项余额。

㈢ 作为银行会计,有人银行贷款,贷了一万,期限半年,月利率1%,每月结息,最后一月归还本金和利息,做会计分录

1.借:贷款 贷:吸收存款 10000
2.借:吸收存款 贷:现金/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0000
3.借:吸收存款/应收利息 贷:贷款利息收入 100
4.借:吸收存款 贷:贷款 10000
5.借:吸收存款 贷:贷款利息收入/应收利息 100~600

㈣ 银行贷款怎样做会计分录

银行贷款的会计处理如下:

1、收到贷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借款

2、计提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3、每月还款和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借:长期贷款

贷:银行存款

4、如果偿还后,则是这样的:

借:财务费用-贷款利息

贷:银行存款

(4)半年期银行贷款利息会计分录扩展阅读

长期借款可划分为:政策性银行贷款、商业银行贷款和其他金融机构贷款。

1、政策性银行贷款是指执行国家政策性贷款业务的银行向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或地方政府建设项目发放贷款,通常为长期借款。

如国家开发银行为满足企业承建国家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而提供的贷款,也包括出口信贷的款项等。

2、商业银行贷款是指由各商业银行向空桥企业提供的贷款,以满足企业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包括长期和短期贷款。

3、其他金融机构贷款主要是指由信托投资公司取得的货币和实物形式的信托投资贷款;从财务公司取得的各种商业中长期贷款;从保险公司取得的工程、吵模财产等保险贷款。

㈤ 计提银行贷款利息应如何做账

计提银行贷款利息会计分录一般如下:

1、如果是金融类企业,那么这利息应当作为营业收入来核算,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利息收入

2、如果是非金融企,那么这利息可以直接冲减财务费用,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3、如果是非金融机构自有资金外借,则可通过其他业务收入核算。如果是贷款,则可冲减利息支出,记入财务费用即可。

会计复式记账法的主要原理:

任何经济业务的发生,都会引起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会计要素发生相应变动。但无论发生任何经济业务,它们对资产和负债或者所有者权益的影响不外乎是以下的几种类型。即:

1、资产和负债或者所有者权益同时增加,资金总额增加。对这类经济业务,一方面要将发生的金额登记到资产类账户的借方,另一方面同时要以相等金额登记到负债或所有者权益的贷方。

2、资产和负债或者所有者权益同时减少,资金总额减少。对这类经济业务,一方面要将发生的金额登记到资产类账户的贷方,另一方面同时要以相等金额登记到负债或所有者权益的借方。

3、发生经营收入,一般会导致资产和收入同时增加,资金总额增加。对这类经济业务,一方面要将发生的金额登记入资产类账户的借方,另一方面同时要以相等金额登记到收入账户的贷方。

4、发生经营费用,一般会导致资产减少与费用增加,资金总额不变。对这类经济业务,一方面要将发生的金额登记到资产类账户的贷方,另一方面同时要以相等金额登记到费用账户的借方。

5、资产内部项目互相转化,即两个项目一增一减,资金总额不变。对这类经济业务,一方面要将发生的金额登记到某一资产账户的借方,另一方面同时要以相等金额登记到另一资产账户的贷方。

6、负债或所有者权益一增一减,资金总额不变。对这类经济业务,一方面要将发生的金额登记到某一负债或所有者权益账户的贷方,另一方面同时要以相等金额登记到另一负债或所有者权益账户的借方。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复式记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