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计算建设期贷款利息
我擦
还要步骤分三年,每年贷款都假设在年中,也就是第一阶段的利息:1600W*(1+3.5%)(1+7%)(1+7%)-1600W=295.95W第二阶段利息:1400W*(1+3.5%)(1+7%)-1400W=150.43W第三阶段利息:1000W*(1+3.5%)-1000W=35.00W总利息:295.95+150.43+35.00=481.38W
㈡ 工程造价基础 某新建项目建设期为3年在建设期第一年贷款500万元,第二年400万元,贷款年利率为10%,
第一年建设期利息500/2*0.1=25,第二年建设期利息(500+25+400/2)*0.1=72.5
㈢ 工程造价利息计算谢谢啊
1、第一年 1000*6%/2=30
2、第二年(1000+30)*6%+500*6%/2=76.8
3、第三年(1030+500+76.8)*6%+500*6%/2=111.41
4、第四年(1030+500+76.8+500+111.41)*6%+500*6%=148.09
5、30+76.8+111.41+148.09=366.3
㈣ 最高院关于工程款利息的规定
一、工程应当按照以下方式计算利息。
1、工程预付款的应付时间是开工前7天,因此预付款的利息起算时间是开工前的第6天。
2、进度款利息的起算时间,从报量后的15天计算进度款的利息。
3、结算款利息起算时间,从结算书送交给发包人后的第29天起算利息。
二、拖欠工程款的法律规定
1、工程款优先支付的规定,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2、不及时竣工验收情况下工程造价结算款的确定
3、实际施工人的保护
三、拖欠工程款的利息
(一)利息属于法定孳息。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时,除应承担向债权人继续支付工程款的责任外,并因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这是法律规定的做为债务人的发包人应承担的法定义务,毋需双方约定。
(二)对于拖欠工程款利息的记付标准,司法解释兼顾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和公平原则,规定当事人对利息计算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事人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十三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