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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利息收入不能抵扣

发布时间: 2025-04-03 19:20:59

『壹』 为什么购进贷款服务不能抵扣进项税务局解释因为存款利息不征税, 但是贷款途径不都是从银行啊,如果从

这不是很明白吗?因为你存款取得利息国家不征你的税,一样呀,你从银行贷款,不就该不能抵扣吗?不然,你想抵扣,国家对你的存款利息收入也该征税了。

『贰』 贷款利息为何不得抵扣

贷款利息不得抵扣。
1、贷款利息属于增值税不可抵扣项目,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票,也不可以抵扣;
2、手续费可以抵扣;
3、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
4、接受贷款服务包括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支出,信用卡透支利息支出、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支出、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支出,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支出。
贷款的基本概念:
1、贷款的定义:贷款是指金融机构或特定的贷款人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在约定的期限内借给借款人,借款人到期后需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并归还本金的一种金融活动;
2、贷款的主体:通常包括银行、信贷公司、互联网金融平台等金融机构,以及具有贷款资格的个人或企业;
3、贷款的种类:按照用途分为个人贷款和企业贷款,按照期限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按照担保方式分为有担保贷款和无担保贷款;
4、贷款的利率:贷款利率是指借款人在借款期间需要支付给贷款人的利息费用,通常以年利率的形式表示;
5、贷款的还款方式:包括等额本息还款、等额本金还款、先息后本还款等多种方式。
综上所述,贷款利息不可抵扣,但手续费可以抵扣。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接受贷款服务包括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支出,信用卡透支利息支出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叁』 请问一般纳税人在银行贷款付的银行贷款利息能否抵扣税

一、请问一般纳税人在银行贷款付的银行贷款利息能否抵扣税

一般纳税人在银行贷款付的银行贷款利息,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二、贷款利息可以抵扣吗

你好,贷款利息不可以抵扣。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四)进项税额。3.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这里明确规定了融资相关费用不得抵扣进项税,但未明确说明利息费用或利息支出。

三、利息发票可以抵扣吗?

不可以抵扣。

银行开具的贷款利息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抵扣。

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贷款利息、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银行开户交纳的手续费、账户管理费等与贷款服务无关的费用,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中金融服务注释,属于直接收费金融服务,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购进的贷款服务”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并同时规定,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这意味着,企业所支付的利息费用及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在营改增之后需要缴纳6%的增值税,且这部分的税额无法做进项抵扣。

对于资本密集型的行业(如金融投资、房地产等),企业每年支付给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的利息费用通常是巨额的,若贷款利息所产生的增值税由买方企业来负担,但企业却无法进项抵扣,无疑会增加企业流转税负,客观上要求企业需要寻求其他融资方式来降低资金的使用成本,从某种意义上说,会推动企业融资方式的改革。


四、贷款利息可以抵扣增值税吗

企业贷款利息?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六)购进的旅客运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所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

1.贷款服务。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融资性售后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后,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将该资产出租给承租方的业务活动。

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按照贷款服务

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规定,营改增试点期间,试点纳税人〔指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称《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关政策

(四)

3.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因此,纳税人向非居民企包括银行)的借款,支付的利息及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中抵扣。

『肆』 为啥贷款利息不允许抵扣进项

因为增值税的设计理念是上一环节缴纳增值税,目前存款利息收入不计算增值税,贷款的利息支出产生的增值税也就不允许抵扣。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房贷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的贷款利息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其中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第十五条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第十六条 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伍』 贷款利息收入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一、贷款利息收入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贷款利息支出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可以进项抵扣。
贷款相关的手续费(例如投融资顾问费和手续费等银行收取的费用)支出也不可抵扣进项税款。
根据《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是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同时,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利息的开票单位填什么?

开票单位可不填。

利息收入开普通发票,发票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可以不填。

税务机关要求企业入账需要有合法有效的凭证,所以,企业间相互拆借产生的利息应该开具发票。企业间的借款或者贷款产生的利息,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一般应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利息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法律分析:利息不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改革中很关键的一步,它与普通发票不同,不仅具有商事凭证的作用,由于实行凭发票注明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它具有完税凭证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将一个产品的最初生产到最终的消费之间各环节联系起来,保持了税赋的完整,体现了增值税的作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衍生问题:延期付款的利息应该怎样纳税增值税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及其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增值税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其中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由此可见,延期付款利息属于增值税价外费用,应该确认为增值税销售额。那么销售方该如何开票呢,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购货方能抵扣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因此,销售方向购买方收取的延期付款利息应该按照规定开具发票。具体来说,销售方可以按照销售货款和延期付款利息的金额,分别开具货款和价外费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购货方则可以凭借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营业税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条例第五条所称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由此可见,延期付款利息对营业税来说也是价外费用,销售方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向购货方开具相应的发票。

四、银行贷款利息收入能不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银行贷款利息不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所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第一条第(五)项对贷款服务作出了注释: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
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间利息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缴纳增值税。
同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中进一步明确,纳税人接受贷款服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中抵扣。
根据上述规定,纳税人向银行借款所支付的利息及与该笔贷款直、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均不。
拓展资料:
不得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相关情形:
一不能按会计制度和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者。
二、不能向税务机关税额、应纳税额数
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者。上述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内容,由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分局确定。
三、有以下行为,经正而仍未改正者:
1、私
2、向个人或税务机关以外的单
3、借用他人专用发票;
4、向他人提供虚开的专用发票;
5、未按本规定第五条的要求开具专用发票;
6、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
7、未按本规定第十的购、用、存情况;
8、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四、销售的货物全部属于免税项目者。
有上列情形的一般纳税人如已领购使用专用发票,税务机关应收缴其结存的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包括视同销售货物在内)、应税劳务、根据增值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应税项目),必须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