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生源地助学贷款怎么算利息
据我所知,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利息是根据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的基准利率来计算。
生源地助学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满足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新生或在校生发放的、学生入学前在有户口的县(市、区)进行的补助金。 生源地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和监护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一、贷款条件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实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等级基准利率。 贷款利率将于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的基准利率调整。
借款学生读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助。 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监护人(或其他法定监护入)共同承担。
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间内继续取得学位的,可以申请持续折扣的,应立即向县级资助中心申请,提供书面证明,审查合格后,原折扣财政部门继续进行全额折扣。
五、申贷程序
生源地信用补助金按年度申请、批准和发放。
第一笔贷款时,借款学生必须先登录学生网上服务系统,完成登记,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的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 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应当拿着相关资料到双方有户口的县级资助中心办理。
在继续贷款的情况下,借款学生必须先登录学生网上服务系统更新关于个人和共同借款人的信息,然后提交继续贷款申请。 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拿着相关资料去原来的县级资助中心即可。
六、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
学生在校期间及毕业后3年为宽限期。 在宽限期内,借款人需要偿还借款利息。
借款学生读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助。 宽限期后,借款人按年度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具体还款计划按《借款合同》约定执行。
七、违约的结果
《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未全额偿还贷款利息的,银行对逾期本金计入处罚利息,处罚利息为借款利率的130%;
2 .违约情况注册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由全国各金融机构依法查询。 根据国家《征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有关不良记录在逾期贷款结算后保留5年。
3 .未按照借款合同约定还款,连续拖欠1年以上,与县级资助中心积极联系不办理相关手续的,《借款合同》约定的银行及县级资助中心不通知本人,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办理姓名、姓名、手续。
❷ 生源地助学贷款利率是多少
助学贷款年利率(%)计算方法:
六个月以内(含6个月)贷款5.60
六个月至一年(含1年)贷款6.00
一至三年(含3年)贷款 6.15
三至五年(含5年)贷款6.40
五年以上贷款 6.55
助学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两者都一样的。在校期间免息,毕业后一次性还款免息,分期还款需还息。生源地贷款最长还款年限比国家助学贷款更长一些,说白了就是本息总额是生源地贷款更大,平时还款压力是国家助学贷款较重。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贷款资金主要用于学生缴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
❸ 生源地贷款什么时候算利息
贷款额度为每人每年6000元,贷款利率执行央行公布的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全部由国家财政负担,最长贷款期限可达14年。学生毕业后的两年为贷款宽限期,借款人可只还利息。
(3)生源地贷款的利息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1.贷款合同签订频度:
为了规范贷款管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开发银行规定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一年一签。初次签订贷款合同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续贷签订合同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持《授权委托书》即可办理。
2.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与借款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一致;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时,年龄必须在25-60 周岁之间,办理时共同借款人如超过 60岁请更换共同借款人。
3.生源地助学贷款初次申请所需材料:
盖章的申请表、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及上述材料复印件;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只需出示,不需复印件;资助中心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再次申请所需材料:
本人签名的申请表和学生证复印件。如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不能前往受理现场,另一方可持《授权委托书》(2011 年新版合同不需)办理申请。由高校资助部门出具的本人未在高校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
❹ 生源地助学贷款利息怎么还
借款学生毕业后,要求开始偿还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是通过支付宝账户还款的。需要注意的是,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年正常还款日是12月20日之前,最后一年还款日为9月20日之前。如果逾期未还,记住尽早还款,每月20日支付宝都可以进行逾期还款的。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4)生源地贷款的利息扩展阅读:
由本地学生资助的学生贷款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经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和实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和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并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大一新生或在校大学生;
4、入学前的户口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均在市、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根据生源地学生贷款信用风险补偿管理办法:
第三条信用助学贷款的风险补偿在发放地采用差额回报和差额分担。风险赔偿额超过生源信用贷款损失的,超出部分由国家开发银行奖励给县级助学管理中心;如果损失低于原发地的助学贷款,差额部分由国家开发银行和县级财政部门分别承担50%。
第四条国家开发银行将风险补偿确认为递延收入,在确认损失时,将学生生源处的信贷助学贷款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来源国学生已确认的信用贷款损失,后续追回,递延收入相应调回。
第五条奖励和平衡赤字的共享工作的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原产地应当每年进行一次,并计算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市分别列入计划)为单位。
第六条可用于平衡报酬的风险补偿包括:
(1)已结算的学生原籍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对应的风险补偿。为了防止学生贷款信用的整体风险,学生贷款的来源,这部分资金应每年提取。
(2)提前使用来源地未结算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对应的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这一数额应在结清差额奖励和赤字分摊时扣除。
第七条方法年度撤军相对应的风险补偿信用贷款合同的原产地已经解决了和的比例相对应的风险补偿信用贷款合同尚未解决的原产地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中国国家开发银行的总部。
第八条年度总额和分销计划的剩余奖励基金(以下简称盈余激励基金)的学生贷款和信贷风险补偿的原产地规定由中国国家开发银行省级分行咨询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并报省财政部门和省教育部门备案。
第九条在研究和开发的年度盈余总额奖励基金和分配计划,学生信用贷款的合同总金额等因素在源区已经解决,逾期本金和利息,不稳定的学生的期望风险信贷贷款来源区域,和贷款管理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情况应当综合考虑。
第十条剩余奖励资金由国家开发银行各省级分行备案后按分配计划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支付。地方政府分担的风险损失补偿资金,由省级助学资助管理中心统一收缴,及时足额转移到国家开发银行。
❺ 生源地助学贷款利息如何计算
利息=本金X利率X天数(从利息计算起的那天到实际还款期日的天数) 。
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自贷款发放日起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每年12月20日为还款日。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贴息政策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有关规定,原则上学生正常在校期间,助学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学生毕业后贷款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1、利息。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其中,考入中央部属高校的学生,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
考入地方高校的学生,跨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在本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地方财政负担。贷款学生毕业后利息全部由学生及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负担。
2、风险补偿金。建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风险补偿金比例按当年贷款发生额的15%确定。
3、贴息和风险补偿金管理。中央和地方负担的贴息及风险补偿金分别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各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归集。
每年12月20日前,向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经办银行及时足额划拨,由经办银行实行专户管理,主要用于弥补贷款违约损失等有利于防范风险和加强管理的费用。
(5)生源地贷款的利息扩展阅读:
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
借款学生毕业后,要求开始偿还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是通过支付宝账户还款的。需要注意的是,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年正常还款日是12月20日之前,最后一年还款日为9月20日之前。如果逾期未还,记住尽早还款,每月20日支付宝都可以进行逾期还款的。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确认表
填表说明:
1、本表是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入学前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的申请审批表。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须如实填写表内所列示的各类信息。
2、借款学生户籍所在地应为本县(市、区);借款人必须是已被国家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普通高校或高等职业学校正式录取。
并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借款学生家庭确实为经济困难家庭,借款学生需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共同借款人主要是指借款学生父母。如借款人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借款学生应根据录取院校、专业的学制选择申请贷款的期限。贷款期限上限为“在校年限+10年”,最长不超过14年,最短不低于6年。
5、资格审查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查意见需加盖公章。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助学贷款,其目的是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而贷款对象中的家庭经济困难生,是指高校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本专科学生。
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申请时无需抵押和担保,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国家出台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目前已经在全国多个省市积极试点,大部分城市已开始推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需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具体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
若高校学生需要了解更多有关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政策和信息,可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进行了解和助学贷款申请。
❻ 生源地贷款怎么还利息(只是还利息)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由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在校期间的利息与毕业后的利息一直,均为银行同期利息不上浮,根据贷款的基本原则您的在校期间的利息应该是您入校办理该贷款时的银行同期贷款利息不上浮,但因为助学贷款,利息由政府全额买单了,所以您补知道利息多少,至于毕业后的1利息将由贷款本人及家人全部承担,当然也是同期贷款利息不上浮,但是是按但是办理的时候的利息计算还是目前的利息(6%)计算,可咨询主办行;至于提前还款问题,理论上该贷款可用14年,及毕业后10年,提前还款只要和主办行商量后即可(可能会需补手续费)。
望有用!
❼ 生源地助学贷款如何还利息。
生源地助学贷款还利息的步骤:
1、首先需要将钱转入支付宝,金额稍微高于应还款项即可。然后登陆电脑版支付宝,一定是要电脑登陆(手机上无法操作),如图所示
注意事项
1、首先需要将钱转入支付宝,金额需要高于应还款项。然后登陆电脑版支付宝,必须要电脑登陆(手机上无法操作)
2、输入支付宝的支付密码,则还款成功,会弹出成功界面。
(7)生源地贷款的利息扩展阅读
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
借款学生毕业后,要求开始偿还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是通过支付宝账户还款的。需要注意的是,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年正常还款日是12月20日之前,最后一年还款日为9月20日之前。如果逾期未还,记住尽早还款,每月20日支付宝都可以进行逾期还款的。
申报程序
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合同签订
①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②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③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④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合同回执
①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②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③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④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⑤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贷款发放
①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②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合同变更
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原则上,还款计划的调整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进行,不能延期。[1]
特别提醒
(一)借款人应认真阅读合同文本,切实履行借款人各项义务。
(二)如国家相关政策发生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三)国家开发银行及各级资助中心有权不经借款人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个人信息以及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
(四)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五)借款人应在还款后及时与市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及经办银行进行帐务核对工作,防止出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