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个人借款利息如何交税
答:关于企业向个人借款利息的税前扣除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第6条规定,“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该公司向个人借款的利息如果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的,可以全额在税前扣除,如果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应该进行纳税调整。 对于利息,应视借款用途确定是作为财务费用处理还是资本化,一般流动资金借款利息是作为财务费用处理的。利息入账须提供发票,发票可由出借人向税务局申请代开。个人取得利息应该对取得的利息缴纳营业税及附加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2. 贷款利息收入增值税税率
贷款利息收入一般纳税人企业增值税税率为6%,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项 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第十二条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2)贷款利息纳税扩展阅读:
《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一、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
三、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2%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四、原适用17%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7%的出口货物,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6%。原适用11%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1%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0%。
3. 存贷款利息是否交税
上面这位说的也不对.个人教育存款不要交利息税.
其他从银行拿到的利息,银行已经代扣了利息税(20%,是利息额*20%).无需你个人再交,利率发票上有注明税多少.
贷款如果是银行的贷款则银行要交营业税.一般企业和个人对外贷款如果委托银行发放的同样由银行代扣税营业税,如果是企业的还要并入交所得税.
一般企业对外贷款利息收入不要交营业税,但要再并入交企业所得额中交所得税.
自己个人发放的贷款利息目前不要交税的(包括所得税,在目前无需自行申报的情况下也不必)
4. 企业借款利息是否需要交税
1、计入财务费用
2、跟营业税八竿子打不着,因为你单位的钱不是找银行借的。
那些说要交营业税以及因此计算要交的教育费附加、城建税的,麻烦你把你所谓的国家税务局颁布的法规读一遍,哪里提到了企业之间借款要交税的?法律是不允许企业间贷款的。
3、计入本年利润,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亏损,只要税务部门认可,就不用交了,年底不需要调整。只要你的利率符合国家规定即可。
4、允许的浮动不超过30%,肯定要调整。
网上很多人说需要缴税,但是他们所附的法律法规没有一个提到企业直接借贷的,建议你去税务部门了解一下。
但是国家的金融法是不允许企业直接借贷的,所以你的借款时不受法律保护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四条的规定,禁止非金融机构经营金融业务。借贷属于金融业务,因此非金融机构的企业之间不得相互借贷。
5. 借款利息税率多少
<个人所得税法>: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供参考。
6. 民间借贷的利息收入如何征税
个人取得的借款利息收入属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按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利息的企业代扣代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6)贷款利息纳税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一)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二)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三)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四)转让中国境内的不动产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五)从中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居民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7. 个人所得税,住房贷款利息是什么
(1)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全称是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它是指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性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政策性的个人住房贷款,一方面是它的利率低;另一方面主要是为中低收入的公积金缴存职工提供这种贷款。但是由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利息相差1%有余,因而无论是投资者还是购房自住的老百姓都比较偏向于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
(2)个人住房自营贷款是以银行信贷资金为来源向购房者个人发放的贷款。也称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担保贷款。
(3)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指以住房公积金存款和信贷资金为来源向同一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是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和自营贷款的组合。此外,还有住房储蓄贷款和按揭贷款等。
8. 借款利息要如何算,怎么交税
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算,交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按相关税率计算
麻烦了,又多了份支出。
9. 支付贷款利息的利息支出要不要纳税调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借款费用是可能需要资本化的。
假如资本化的利息支出超过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在税前扣除时要区分几种情况。
(一)资本化计入存货的利息支出
如果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其利息支出应计入存货成本。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在此处是一致的。
1、存货在建造的当年,由于利息支出是直接计入存货成本的,尚未进入销售成本,对当期损益不产生影响,因此不需要对超标的利息支出做纳税调整。
2、存货已经达到预定可销售的状态的,但是尚未销售的,计入存货成本的利息支出也不影响当期损益,也不需要对超标的利息支出做纳税调整。
3、包含有资本化利息支出的存货对外销售的,需要对整个资本化利息支出中超标的部分进行纳税调整,可能既包括当年的利息支出,也包括以前年度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二)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的利息支出
利息支出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的,将导致其会计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是通过折旧或摊销等进入损益的,因此超标的利息支出将在这个折旧期间或摊销期间进行纳税调整。
(三)资本化的利息支出超标的纳税调整与所得税申报填写
说到“利息支出”的纳税调整,有人会想当然地认为在《A105000纳税调整明细表》的“利息支出”中调整。如果这样想就大错特错了,因为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填报说明:
第18行“(六)利息支出”: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向非金融企业借款,会计核算计入当期损益的利息支出的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的利息支出的金额;第3列“调增金额”为第1-2列金额。
看清楚了“会计核算计入当期损益的利息支出”!如果不是计入当期损益的利息支出当然就不能在此处填写,资本化的利息支出当然不是计入当期损益的支出,所以不能在此处填写。
资本化进入存货的,销售后会进入到销售成本(主营业务成本)中,在《A105000纳税调整明细表》没有专门的行次填写,故可以将其纳税调整在“29.(十六)其他”填写。
资本化进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属于资产类调整项目,应先填写《A105080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然后再填写《A105000纳税调整明细表》“31.(一)资产折旧、摊销(填写A105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