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销项税额怎么计算
当期销项税额=当期销售额×适用税率。
例如:某钢铁公司向某机械公司出售一批钢材,出厂价格为10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6%,
该钢铁公司应当向机械公司收取的销项税额的计算方法为:
销项税额=1000万元×16%=160万元。
此外,因为在销项税额的计算销售额中,销售额包括不含税和含税两种,所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
2、销项税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税率。
(1)贷款利息销项税额怎么算扩展阅读
当期销售额包括增值税纳税人当期销售货物、应税劳务从购买方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具体的说,应税销售额包括以下内容:
(1)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取自于购买方的全部价款
(2)向购买方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具体包括: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支付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和代垫款项等费用,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
“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是指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未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存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❷ 贷款利息如何计算增值税
贷款利息,按照6%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2)贷款利息销项税额怎么算扩展阅读: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四条规定
金融企业发放贷款后,自结息日起90天内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自结息日起90天后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暂不缴纳增值税,待实际收到利息时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自结息日起90天内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应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照应收利息的日期确认利息收入缴纳增值税,而自结息日起90天后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则按照收付实现制的原则,在实际收到利息时缴纳增值税。
❸ 销项税额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计算公式为,当期销项税额等于当期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
销项税额的计算销售额中,销售额包括不含税和含税两种,所以分为两种情况,销项税额等于不含税销售额乘以税率,销项税额等于含税销售额除以1加税率后再乘以税率。
一般情况下的销售额的计算,当期销售额包括增值税纳税人当期销售货物、应税劳务从购买方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取自于购买方的全部价款,向购买方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具体包括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支付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和代垫款项等费用,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折扣方式下的销售额是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因购货方购货数量较大等原因而给予购货方的价格优惠。折扣销售不同于销售折扣,折扣销售仅限于货物价格的折扣。纳税人应当按照当期销售额计算当期销项税额,在向购买方收取货款,劳务收入以外同时收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第五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第六条 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❹ 金融机构的利息收入如何加计算增值税
销项税:银行的收入是含税的,所以要用不含税的金额乘以税率,所以银行应缴纳的销项税=(5000+3000)/1.06*0.06=452.83万元
进项税:因为取得的进项50万元是免税项目,所以不能抵扣进项税,所以进项税额=(200-50)*0.17=25.5万元
所以应缴增值税=452.83-25.5=427.33万元
❺ 向企业发放贷款取得利息收入和支出如何计算销项税额
摘要 按发放贷款的本金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用实际利率或者合同利率计算利息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应用指南》第一条(三)项规定:金融企业按当前市场条件发放的贷款,应按发放贷款的本金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贷款持有期间所确认的利息收入,应当根据实际利率计算.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别较小的,也可按合同利率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