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青岛市贷款买房需要哪些相关手续
贷款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贷款到期时男士年不超过60岁,女士年龄不超过55岁;
3、有稳定合法的职业和收入来源,有还本付息能力。
贷款成数
1、 住房贷款一般不超过购房合同总价的70%,最高不超过购房合同总价的80%;
2、 商业用房贷款最高不超过购房合同总价的50%;
贷款期限
1、 个人住房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
2、 个人商业用房贷款最长期限为10年;
贷款利率
1、 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水平上下浮10%;
2、 个人商业用房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水平上上浮10%;
3、 本贷款利率在借款期限内,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于次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的利率。
还款方法
1、 等额本息还款法:借款人每月以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
2、 等额本金还款法(递减):借款人每月等额偿还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
二、借款人需提供材料(用A4纸复印)
1、 身份证双方原件及复印件借款人7份配偶2份;
2、 户口本双方原件及复印件2份(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3、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照片页、内容页)
(2)未婚提供单身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户口所在区民政部门开具)
(3)离婚提供离婚证、单身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4、 双方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注:私营业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份(必须经过当年年检)
近三个月纳税证明复印件2份;
也可提供其他收入来源、易变现财产(租金、存款、债券、证券、房产、车等)
5、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2份
三、 开发商提供材料
1、 普通购房合同3份;
2、 预售许可证3份;
3、 门牌审批表3份;
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1份;
5、 备案合同1份;
四、 客户签字及按手印
1、 谈话笔录1份
2、 借款申请书2份
3、 收入证明(双方)1份
4、 借款合同6份
5、 抵押表4份
6、 声明2份
五、 收各项费用
1、 契税:总房款×1.5%(144m2以上含144 m2、单价5680元/ m2以上含5680元按4%计算)
(交财政局)
2、 维修基金:面积×2300×2.5%(2300元以上按2300元计算)
总房款×2.5%(2300元以下)
(交房产局)
3、 房证及抵押:480元(抵押费:住宅200元,网点:贷款额×1.5‰,房证80元,他项证80元,查档100元,表20元)
(交房产局)
4、 保险:贷款额×贷款年限×费率(0.6‰)
(交保险公司)
5、 公证:贷款额×1‰
(交公证处)
6、 律师费:600元(住宅),800元(商铺、网点)
注:代收代缴,多退少补
五、借款合同6份开发商盖章
六、上报银行提供材料(用A4纸复印)
(一)上报信贷员
1、普通购房合同1份;
2、谈话笔录1份;
3、借款申请书1份;
4、身份证双方复印件借款人1份,配偶1份;
5、户口本双方复印件1份(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6、(1)结婚证复印件1份(照片页、内容页)
(2)未婚提供单身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所在区民政部门开具)、单身声明1份
(3)离婚提供单身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离婚证复印件1份、单身声明1份
1、 双方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注:私营业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必须经过当年年检)
近三个月纳税证明复印件1份;
也可提供其他收入来源、易变现财产(租金、存款、债券、证券、房产、车等)复印件1份
8、首付款发票复印件1份
9、预售许可证1份;
10、门牌审批表1份;
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1份;
不知能不能帮上忙,O(∩_∩)O~
㈡ 青岛中国银行提前还房贷流程是什么,尽量详细一些
一般来说都差不多,我在中国银行办理过提前还贷。基本流程是:电话或者到贷款银行提出申请,银行方面会定好前去还贷的时间,同时通知你大概得还款金额。你最好另外办一张卡,是把需要还款的金额放在中国银行的卡里边。到日子后,你携带贷款人的身份证、借款合同、借款收据等当初办理贷款的手续以及房产证前去银行办理即可。目前,银行应该不会收取提前还贷的违约金。
㈢ 青岛军人买房因为疫情不能回来面签贷款怎么办
买房子,却不能回来面签贷款,这样是不能办理买房贷款,如果你需要买房贷款的话,需要抽时间回来面签,然后再办理贷款的手续,你可以跟银行预约时间,等有时间回来的时候,再去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买房贷款。
买房贷款是指购房人以在住房交易的楼宇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支付购房款,再由购房人分期向银行还本付息的贷款业务。也被称为房屋抵押贷款。贷款买房的流程为:看房前准备—实地看房—排号、挑选房源—认购、交定金—网签、签合同、付首付—贷款—收房验房—交税—办房本,下面会具体介绍一下这些流程。
贷款买房的具体流程
①看房前准备看房前,首先要确定自己要买的房产类型,然后根据所购房的类型合理分配资金。
②实地看房了解整个楼盘的具体情况,如购买的是现房,可以直观地看到房屋的结构、户型,也可以向置业顾问询问周边的配套及规划建设等相关问题;如果是期房,只能通过看户型图来了解房屋的结构等,由于周边配套还在规划中,购房者可以查询周边的规划文件。
③排号、挑选房源一些集中开盘的楼盘,开发商会让购房者进行排号,等到真正开盘那天,根据一定的规则进行选房。选房时,购房者可以提前制定好备用方案,主要从以下六个方面来考虑,包括:地段、价格、周边市政规划、环境配套、房屋结构和朝向和物业管理。
④认购、交定金选好房子认购前,购房者需要提前准备好购房资质审核的材料,在签订认购书后将材料交给开发商工作人员。同时,认购时,还要缴纳一部分的定金,定金会有收据(银联小票),定金缴纳金额不会超过合同表明总房款的20%。
⑤网签、签合同、付首付提交购房资质审核后,一般10个工作日就会出具审核结果。如果审核通过,开发商会通知购房者前来签订购房合同。(现房:现房买卖合同;期房: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购房合同时,要注意看合同中有无空白条款,补充协议中的权利义务是不是对等、违约责任和赔偿有没有写清楚,交房日期和交房标准是否清晰等等。支付首付款,一般售楼处都会有pos机,刷卡支付的银联小票要收好,等着拿开发商开具的首付款发票。一般当天就能拿到。
⑥贷款如果有银行的工作人员驻扎在售楼处,购房者可将准备好的材料交给银行。放贷时间与银行办理速度、楼房封顶情况有关。以北京为例,期房的话,商贷、市管公积金贷款的放贷时间在封顶之后,国管公积金贷款房贷时间与是否封顶无关。
⑦收房验房购房者需要等开发商通知收房,注意收房时间。验房时要仔细核验房屋的每个细节,也可以找专业人士来验房。查看“三证两书一表”,如果开发商拿不出这些证件,可以拒绝收房。
⑧交税收房后,需要到地税局办理交税业务。一般来说,商品房需要缴纳契税和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然后缴纳物业费、取暖费、停车位等费用。
⑨办理房本贷款买房,购房者只需把准备材料交给开发商即可,一般情况下,房本自入住之日起180天(现房)-270天(期房)发放。
贷款买房的注意事项
①个人征信记录良好个人征信非常重要,如果有连续三个月累计六个月的逾期记录,那么基本上银行不会贷款给你。
②收入证明收入证明要覆盖个人名下负债的2倍,银行流水的月份,需要按照具体银行的要求来出具。
③保存好购房发票贷款买房的发票有首付款发票、贷款发票。如果购买的是现房,在交税时需要拿着这两样发票去交税;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存在面积差的情况,开发商一般会重新开一张首付款发票,并且回收之前的发票。如果不小心把首付款发票弄丢了,开发商是不会换发票的,而且还需要购房者去办理发票丢失的手续,因为发票是没有办法补开的。
④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需要注意的是,需要满足连续足额缴纳12个月的公积金,并在申请贷款前仍在缴存中。相比商贷来说,公积金贷款时间相对比较长。
㈣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近日来楼市一路飙升,楼市呈现火热状态,其中二手房成交也呈喜人状态。很多置业者购买二手房用到公积金,那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呢?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学习下。
1、办理条件
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符合申请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借款申请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12个月(即满365天),申请贷款时账户是正常缴存状态,且在申请贷款的近12个月内,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
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且购房首付款比例符合规定要求;
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同意办理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及相关手续;
借款申请人购买新建住房的,开发单位须同公积金中心签订贷款合作协议;借款申请人购买再交易住房(即二手房,下同)的,再交易住房的售房人(即原住房产权人)不得为其配偶;
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须首次公积金贷款结清满五年;三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停止受理。
2、所需申办材料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正反面打印); (1份 ,出具单位:公积金中心 )
工资收入证明(单位签盖公章); (1份 ,出具单位:工作单位 )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户口簿索引页及单页复印件一份(集体户口提供本人户口单页);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单页复印件一份;注:非本市户籍的申请人,应提供在本市的有效居住证明。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一份,户口簿能体现夫妻关系的可不再提供结婚证;申请人未曾结婚、离异未再婚或丧偶未再婚的,需由本人现场签署具结书。 (2份 ,出具单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
房屋买卖契约原件一份; (1份 ,出具单位:购房所在地房产交易中心 )
购房首付款收据原件一份; (1份 ,出具单位:卖方 )
卖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1份 ,出具单位:卖方 )
卖方银行存折(个人结算账户)复印件一份(需本人签字并按手印); (1份 ,出具单位:卖方 )
申请人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签字按手印); (1份 ,出具单位:联名卡银行 )
指定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地产评估报告》原件两份。 (2份 ,出具单位:在公积金中心备案的评估机构 )
贷款申请人(配偶)不能亲自到场办理贷款手续的,须办理委托公证手续, 公证书内容不仅要明确受托人代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事宜,还要明确由受托人代为签署公积金贷款《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授权书》。 (1份 ,出具单位:公证处 )
3、办理流程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一:
提供买卖双方资料,填写管理中心制式申请表,报评估,交纳评估费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二:
资料提交管理中心审批,进行初审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三:
初审通过后通知客户到管理进行中心面签,管理中心进行复审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四:
审批通过后到公积基金管理中心签担保合同,交纳担保费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五:
贷款批贷后,通知买卖双方过户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六:
拿到新房本后办理抵押登记,见抵押登记受理单管理中心放款。
㈤ 青岛市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房产抵押,契税缴纳流程如何办理办过的说一下,详细点,谢谢。
市内四区商品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所需材料
提示:以下所需材料中须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带齐原件,管理处工作人员核对后,将原件退还给申请人,复印件全部用A4纸复印。
1、《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可在www.qdgjj.com ‘表格下载’正反面打印);
2、 工资收入证明(单位签盖公章,可在www.qdgjj.com ‘表格下载’);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簿索引页及单页复印件一份(集体户口提供本人户口单页);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单页复印件一份;户口簿不能体现夫妻关系的,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一份。非本市户籍的申请人,应提供在本市居住的暂住证明。申请人未婚的,本地职工未婚证明须由户籍所在区域的民政婚姻登记部门出具;外地职工出具户籍地婚姻登记部门证明有困难的,也可由所在单位或暂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未婚证明;离异未再婚的申请人,须到户籍所在地民政婚姻登记部门开具未婚证明。未婚证明出具的时间距贷款时点原则上不应超过一个月。
4、购房合同正本复印件一份;(注:如已办妥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
5、购房首付款发票或收据复印件一份(需加盖开发商印章);
6、平面图、配置图复印件一份(用红笔框示加盖开发商公章并由申请人签字按指印,如购房合同中附平面图、配置图,无需单独提供);
7、办理共有产权的还需提供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8、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一份(未办理联名卡的申请贷款,可现场办理)。
市内四区商品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到辖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处咨询;管理处工作人员审核申请人贷款资格,计算可贷额度;符合贷款条件,发给申请人《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根据要求填写《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根据所购房屋类型及区域提供所需材料。贷款申请受理后,中心收取相关材料,并出具预审意见;申请人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需按要求申办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3、中心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批,通过后,通知申请人签订《住房公积金抵押借款合同》,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借款人到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组合贷款,需借款人分别与中心和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4、抵押登记手续办结,管理处工作人员收妥《房地产他项权证》或《房地产抵押预告登记证明》后五个工作日,办理划款手续。
5、划款完毕,通知借款人到管理处领取贷款划付凭证等材料。
㈥ 青岛组合贷款办理流程是什么一般多久能审批下来
青岛买房可以组合贷款吗,青岛的组合贷款流程以及审批通过需要多长时间呢。组合贷款要使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相结合起来,有这方面的具体规定,具体的流程为大家说明一下,希望大家在购房前把这些事情都弄明白,办理的时候就比较顺利了。
青岛买房可以组合贷款吗,青岛的组合贷款流程以及审批通过需要多长时间呢。组合贷款要使 商业贷款 和 公积金贷款 相结合起来,有这方面的具体规定,具体的流程为大家说明一下,希望大家在 购房 前把这些事情都弄明白,办理的时候就比较顺利了。
青岛组合贷款办理流程
1、在青岛买房可以使用公积金和商贷的组合贷款。申请组合贷款,初审手续与公积金贷款相同。
2、初审通过后,借款人到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其它手续时,要按照银行要求填写商业贷款部分的借款申请表并办理有关手续。
3、在组合贷款中也是有一些特别规定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 贷款期限 、借款日期和还款日期都是相同的,只不过执行不同的利率。
青岛组合贷款多久能审批通过
组合贷款办理时间是长的,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两种贷款办理的流程需要同时进行。商业贷款的部分银行需要见抵押他证才能放款,公积金贷款办理过程中需要先对所购 房屋 进行评估才能去建委做 网签 ,整体流程基本要在3—6个月左右。
当个人通过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可以申请组合贷款。申请时需先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审核手续,审核通过后,借款人再办理商业贷款的的审核手续。两部分贷款审批完成后,同时由银行拨付到售房单位的账户上。在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贷款期限、还款日期都是相同的,只不过执行不同的利率。
以下内容就是我收集的一些这方面的知识,仅供大家参考。 贷款买房 的人也有考虑组合贷款的,组合贷款所贷款项中的商业性 个人住房贷款 部分按照个人住房 贷款利率 执行。在贷款买房的浪潮中,组合贷款这种方式噎死比较受欢迎的,也让人们有更多的就会早日买到自己的房子。
㈦ 青岛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条件谁可以说下
如您在中国银行申请个人一手住房贷款,借款人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 在中国境内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外籍人士也可以申请,具体条件参考各地的相关规定;2) 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 已经签署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4) 必须支付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所购住房的首期购房款;5) 提供经贷款人认可的有效担保;6)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请您申请贷款时详询当地经办机构。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最新业务变动请以中行官网公布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㈧ 青岛二手房贷款银行审批要多久
一般是15到30天。按揭贷款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18到65岁之间;
2.有合法的身份;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5.有所购(大修)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大修)住房的首付款;
6.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7.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按揭贷款的基本流程如下:
1.实地看房:信贷员、居间机构、评估员、买卖双方到申请按揭贷款的房屋现场对房屋现场勘察;
2.产权验证;产权人及共有权人(卖方)带着身份证原件及房产证原件,到房管局交验身份证原件及房本原件,进行验证,并办理相关手续;
3.签署合同:银行认真核对校验客户的资料原件,鉴别所有签字人员的真实性,监督客户签字,收取房产证原件及订金(具体数额由买卖双方确定),复印资料,提醒双方在该行办理帐户;
4.填写合同:银行整理资料根据客户提供的相关资料,填写合同;
5.缴费义务:银行收取费用预审通过后,通知客户交费;
6.产权过户:买卖双方在房管局的帮助下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贷款人准备相关材料到银行办理抵押手续;
7.银行放款。
㈨ 在青岛如何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青岛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由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受理 位于青岛市山东路2号乙
如何办理详见 “关于印发《青岛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
青岛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规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青岛市行政区域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
第三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是指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委托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向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本市国有土地上可以办理产权的自住住房的贷款。
第四条 公积金贷款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遵循缴存义务和使用权利对等原则;公积金贷款坚持风险控制原则,以确保资金的安全。
第五条 公积金中心负责全市公积金贷款的管理。
第二章 贷款对象和条件
第六条 借款申请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是所购住房的产权人,并在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七条借款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符合申请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
(三)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且购房首付款比例符合规定要求;
(四)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五)同意办理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及相关手续;
(六)借款申请人购买新建住房的,开发单位须同公积金中心签订贷款合作协议;借款申请人购买再交易住房(即二手房,下同)的,再交易住房的售房人(即原住房产权人)不得为其配偶;
(七) 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须首次公积金贷款结清满五年;三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停止受理。
第三章 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第八条贷款额度不高于以下计算结果和规定的最低值:
(一)按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
(二)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倍数计算的贷款额度;
(三)按规定比例计算的贷款额度;
(四)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最高贷款额度。
本条中的还贷能力计算公式、账户余额倍数、最高贷款额度,由公积金中心拟订,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执行。
第九条 贷款期限以年为单位,根据借款申请人的贷款金额、还贷能力及其他相关条件并参照借款申请人的意愿由公积金中心综合确定,申请的贷款期限不得高于抵押房产剩余土地使用年限。
第十条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利率执行,如遇法定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调整。
第四章 组合贷款
第十一条 组合贷款是指借款申请人因公积金贷款不能满足购房需要,不足部分向商业银行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方式。
第十二条 申请组合贷款的借款人必须同时符合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条件。
第十三条 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部分依据本办法第八条规定计算确定,组合贷款总额度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的规定比例;组合贷款的商业性住房贷款期限应与公积金贷款期限保持一致;组合贷款按资金来源分别执行相应的住房贷款利率。
第十四条 公积金中心应与合作开展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签订合作协议。
第五章 贷款程序
第十五条 借款申请人应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明),婚姻状况证明;
(二)购房合同或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再交易住房公积金贷款还需提供指定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地产评估报告;
(三)购房首付款发票或收据;
(四)收入证明。
第十六条 公积金中心根据借款申请人的公积金缴存情况、历史贷款情况、购房情况、本次贷款申请情况、借款申请人征信情况等进行综合审查,作出准予贷款或不予贷款的决定。
第十七条 贷款申请经公积金中心审批,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申请人应与公积金中心、受托银行等相关方签订借款合同;组合贷款的借款申请人还应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当申请借款的金额超过月度(季度、年度)贷款资金的计划额度时,公积金中心应允许借款申请人办理预申请手续,待下一月度(季度、年度)公积金贷款开始发放时,由公积金中心按照受理预申请时间的先后顺序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八条 合同签订后,公积金中心和贷款银行协助借款人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九条 公积金中心收执抵押权证后,根据资金计划安排,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购买开发单位的新建住房,贷款资金应以借款人支付购房款的名义由受托银行划转到开发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购买再交易住房的,贷款资金由受托银行划转到借款合同约定的售房人(即原住房产权人)银行账户。
第六章 贷款偿还
第二十条 还款方式分为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两种,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可以任选其一,选定还款方式后,合同期内不得变更。
第二十一条 正常还款,即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还款资金应采用先还利息,后还本金的原则。
第二十二条 逾期还款,即借款人未能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造成贷款拖欠的,视为逾期贷款,对逾期部分,按有关规定计收逾期利息、罚息。
逾期贷款的偿还,应先还逾期部分,后还正常还款部分,对逾期部分的贷款本息按照罚息部分、逾期利息部分、逾期本金部分的顺序偿还。
第二十三条 提前还款包括提前部分还款和提前还清全部剩余贷款。借款人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的,应符合相关业务规定并征得公积金中心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四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积金中心有权单方面解除借款合同,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贷款本息;有权处置借款人的抵押物,用于偿还全部贷款本息或要求保证人承担偿还贷款本息的连带责任:
(一)借款人使用虚假资料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若贷款尚未发放,公积金中心有权停止支付贷款);
(二)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公积金贷款的;
(三)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停止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四)借款人发生重大变故,导致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
(五)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连续超过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的;
(六)未经公积金中心同意,借款人将抵押物重复抵押、出售、转让、赠与及以其他形式擅自处分的;
(七)抵押物灭失、毁损或抵押物在抵押期间遇政府统一征收的;
(八)借款人在还款期内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无财产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或法定代理人的;
(九)借款人在还款期内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财产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或法定代理人拒绝履行偿还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的义务的;
(十)其他违反借款合同约定的。
第二十五条 处置抵押物后,其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及相关税费的,公积金中心有权向借款人或其担保人追偿;其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应退还抵押人。
第七章 贷款担保
第二十六条 借款人应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公积金贷款以房产抵押为主要担保方式。
第二十七条 借款人以所购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应按规定办理住房抵押登记手续,且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
以共有产权的房产抵押的,须取得产权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借款人不能提供足额抵押时,经公积金中心批准,可以采用公积金中心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有效的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
第二十八条 抵押期内,借款人必须妥善保管抵押物,并对抵押物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的责任,并随时接受抵押权人的监督检查。
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重复抵押、出售、出租、赠与或以其他形式擅自处分。
作为贷款抵押物的房产,在抵押期间遇统一征收时,借款人应事先通知公积金中心。征收补偿费用应按有关规定优先用于偿还贷款,不足部分由借款人筹集资金一次性提前偿清贷款;提前全部还清贷款有困难的,需按公积金中心要求更换抵押物或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其他担保。
第二十九条 借款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后,公积金中心应配合借款人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第三十条 公积金贷款的抵押权人为公积金中心,借款人以房产作为贷款抵押物的,抵押期间,公积金中心为抵押物全部权益的第一受益人。
第三十一条 组合贷款的担保应采用同一种担保方式,设定同一抵押物;处置抵押物时,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按各自的债权比例受偿。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受托银行未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发放贷款,造成公积金中心和借款人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三十三条 借款人违反借款合同约定的,应按借款合同约定向公积金中心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 公积金中心有权对违规使用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进行不良行为登记并告知单位,自登记之日起五年内限制其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中的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缴存条件、贷款额度、贷款期限等未具体明确的事项,由公积金中心拟订,经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向社会公布后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公积金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4年3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3月9日。
中心网址 http://www.qdgjj.com/
㈩ 青岛市公积金贷款流程主要有哪些,谁能详细介绍下
青岛公积金贷款流程:
1、贷前咨询
可通过以下两个途径
(1)申请人持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到市管理中心辖区管理处打印住房公积金查询单;工作人员审核申请人贷款资格,计算可贷额度;符合贷款条件,发给申请人《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及配偶登陆青岛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计算可贷额度,下载并打印《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2、贷款受理、审核
借款人持《贷款申请审批表》和根据所购房屋类型及区域应提供的材料,向市管理中心辖区管理处提出申请(已婚借款人,须配偶同时到场协同办理;共有产权的,也须共有产权人同时到场办理);工作人员受理审核后,收取相关材料,出具预审意见。
组合贷款需借款人分别向市管理中心和银行提出申请。
3、贷款审批、签订合同
提示: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若所购住房存在土地抵押,在贷款申请受理后,应持《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预审意见》先到售房单位办理土地撤押手续,然后返回签订《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借款合同》。市管理中心辖区管理处依据授权审批贷款。通过后,与申请人签订《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抵押借款合同》,合同各方盖章。组合贷款应分别与市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分别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和银行贷款。
4、抵押登记
申请人持手续齐全的贷款材料和各区域抵押登记所需材料,到辖区房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5、贷款发放
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取得抵押登记证明材料后,办理划款手续,工作人员通知借款人领取贷款划付凭证,此后借款人按合同约定还款。
6、结清贷款办理撤押
(1)结清贷款后,市内四区以外的其他购房区域,按抵押登记机构的规定,由抵押注销申请人持《房地产他项权证》(或《房地产预告登记证明》)、《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到抵押登记机构办理撤押手续(贷款时已缴纳保险的,持退保证明到保险机构办理退保手续)。
(2)按抵押登记机构的规定,购房区域为市内四区的须由抵押权人办理撤押手续,抵押权人为公积金中心的,结清贷款后由中心负责办理撤押手续;抵押权人非公积金中心(抵押权人为银行)的,中心在结清贷款当日出具《房地产他项权证》、《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注销)等材料,由借款人持材料到相关银行申请抵押权人为其办理撤押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