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在异地买住房公积金可以回安康买房吗
可以的。
补充:
公积金贷款条件:
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缴存状态正常,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和良好信用;
具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合同、协议或者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购买住房的,已经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期付款;
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够支付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全部费用30%的前期费用;
建造、翻建住房的,具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大修住房的,具有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能够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有效担保;
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积金贷款流程:
借款人至受理网点申请贷款;
受理网点代为办理家庭名下房产状况查询;
受理网点受理;
签约;
审批;
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银行放款。
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如下: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3份(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填写);
借款人及配偶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3份复印件;单身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和离婚证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
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原件3份。房屋开发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期房)、《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竣工验收合格证》、大房证复印件3份;
涉及抵押或质押担保的,需提供抵押物或质押权利的权属证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的书面证明原件3份;
涉及保证担保的,需保证人出具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原件3份并提供保证人具有保证能力的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近三年财务报表、资质等级证明、资信等级证明等)复印件3份;
借款人已付所购房屋价款规定比例以上的首付款交款单据(发票、收据、银行进账单、现金交款单等)原件及3份复印件。
⑵ 公积金贷款需要多长时间能审批下来
以江西省为例,公积金中心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批(组合贷款另需经委贷银行进行商业贷款审批)。
江西省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1)借款人在楼盘领取申请表并填写,准备相关材料;
(2)楼盘工作人员将备齐材料移交中心审批;
(3)中心在审批过程中发现问题将与申请人沟通,并视情况约见申请人面谈;
(4)银行依据公积金中心审批意见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发放贷款。
(5)借款人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
(6)楼盘工作人员协助借款人办理房产抵押手续;
(7)借款人结清贷款后,到中心或银行领取他项权证,并到房管部门注销抵押手续。
(2)安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书扩展阅读:
江西省住房公积金申请注意事项:
(1)首套房、二套房及多套房的界定办法,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及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联合下发的通知执行。
(2)《省直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书》一式二份,用黑色钢笔或水笔填写,表内不允许涂改、刮擦、贴补;
(3)《省直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书》表内各要素必须完整真实填写,所附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和有效,如有缺遗、虚假,中心将不予受理;
(4)填表前,借款人应明确本人的公积金帐号(11位)及余额,可通过12329语音电话和中心网站查询;
参考资料来源:江西省住房公积金网-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需要多长时间?
贵溪市人民政府-江西省住房公积金办理政策
⑶ 《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审批书》中有一页要填借款人配偶公积金缴存证明,而我老婆没有工作,该怎么填
没有工作的话,就用你自己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够的话走组合贷款流程。
组合贷款买房流程:
(1)提出申请。借款申请人需分别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和建设银行分别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2)签订合同。借款申请人获得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之后,持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委托通知单》,向贷款行申请组合贷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客户在接到银行同意贷款的通知后,需与贷款行就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分别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并视情况办理汉汉舷同公证。
(3)办理抵押、保险。签订合同后,应根据国家和当地的法律法规,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及其他必须的手续,抵押登记与保险费用由借款人负担,抵押期间保险单正本由贷款银行保管。
(4)开立帐户。选用委托扣除款方式还款的客户在贷款行开立还款专用的储蓄存折账户或储蓄卡、信用卡账户。同时,售房人要在贷款行开立存款专户。
(5)支用款项。借款人在银行营业会计前台,分别填制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贷转存凭证",贷款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或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售房人在创?靠铑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
(6)按期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方式,按期归还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目前还款方式有委托银行扣款和柜面还款两种。
(7)贷款结清。贷款结清包括提前结清和正常结清两种。提前结清是指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类贷款)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偿还类贷款)前结清贷款;正常结清指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类)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偿还类贷款)结清贷款。如提前结清贷款,借款人须在清偿应付各项款项后,提前10个工作日向公积金管理部门或(和)贷款行提出提前结清申请。
借款人从贷款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房地产权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并持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组合贷款材料:
客户向公积金管理部门和银行依次提出借款申请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件);
(2)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行认可的借款人偿还能力证明材料,例如:收入证明和资产证明等
(3)合法的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及批准文件;
(4)涉及抵押或质押担保的,需要提供抵押物或质押权利的权属证明文件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书面证明;
(5)涉及保证担保的,需提供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6)借款人用于购买住房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7)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⑷ 汉滨区公积金提取安康市汉滨区住房公积金提取怎样操作
公积金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⑸ 安康市旬阳县公积金需要什么_
一、安康市旬阳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凡在旬阳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并符合以下条件;
1、 申请借款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一年内无支用公积金记录;借款人公积金帐户未封存。
2、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归还在其他金融机构的住房借款。
3、 在中心及其他金融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有偿还借款本息的能力;
4、 符合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借款额度:最高额度30万元。(其中夫妻双方均按时交存公积金的,最高额度30万元;夫妻一方按时交存公积金的,最高额度20万元)
三、借款期限:最长期限20年,同时不超过借款人退休后5年。
四、提供资料:纸规格统一A4纸,复印资料按注明份数提供,并携带原件审核。
1、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表,申请人及其配偶收入证明(或职业证明);
2、申请人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证(各3份);有配偶申请人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及户口簿);
3、购买、修、建房屋的提供下列条款之一资料;
(A)购买商品房的,需提供申请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首付款税务发票;
(B)购二手房提供房屋买卖协议、房屋过户交易契税凭证、《房产证》;
(C)建私房提供《土地使用权证》、《城市建设规划》、施工合同、工程预算;
(D)翻修、大修住房提供《房产证》及房地产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出具的文件批复。
(E)装修住房提供《房产证》,在县中心备案的装饰装修公司鉴定的装修合同、装修预(决)算;
4、公积金联合担保借款 提供保证人身份证(各2份),担保额度的具体测算,请直接与贷款员联系;住房置业担保公司担保借款 请咨询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在房管局设立的办事处后,再与贷款员联系,待审核符合条件后,再领取置业担保专用审批表(2份)并提供住房置业担保公司需要的资料。
5、借款人夫妻双方提供银行个人征信报告。
借款程序: 严格实行借款人和保证人“本人自办、当面签字” 制度。
1、收件初审:借款人提供申请所需资料,填写《借款申请表》,贷款员审查资料,填写面谈记录,进行实地调查,做出初审意见。进入系统做资料录入。
2、复核:复核全部借款资料,查询借款人和保证人的信用情况。
3、审批:审查全部借款资料,形成审批意见。符合条件的中心出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书》到委托银行签定借款合同,并办理具体担保手续。
4、中心接到传回的借款合同及担保要件和借据,开具与之相对应的转帐支票,借款人到受委托银行按规定办理转款。
五、旬阳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xunyang.com.cn/person/zfjj/2010/07/14/13191931364.htm
⑹ 公积金贷款前,需要把公积金一次性提取完
公积金贷款前,不需要把公积金一次性提取完。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贷款,是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的条件是:
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
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
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
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
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⑺ 公积金贷款进入打印审批书及合同是什么意思
公积金贷款进入打印审批书及合同,说明公积金贷款已经批准,进入合同签订阶段。
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一)借款申请人咨询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或致电贷款经办部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
(二)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及相关评估
1.借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至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
2.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人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信用评估《授权书》上签字。
3.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打印相关单据,并告知借款申请人如何办理下一步手续。
4.按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的,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向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
(三)借款申请人等待电话通知
1.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依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所需材料及有关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复审,对于需要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的,工作人员将通过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核实、确认。
2.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担保中心担保的,在担保审核通过后,担保中心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需要携带的资料及所需交纳的担保服务费;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非担保中心担保的,根据不同担保方式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及所需材料。
(四)借款申请人在相关合同上签字
1.借款申请人根据电话通知的面签时间,持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所需材料到贷款经办部门办理签字手续,对于需要缴纳评估费及担保费的借款申请人需先到指定柜台缴纳费用并领取发票。
2.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抵押人、出质人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单据的签字手续。
(五)银行放款
借款申请人等待银行放款后到银行领取借款人相关合同单据。
(六)按月还款
借款申请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月进行贷款的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