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生源地回执单是什么
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单是助学贷款合同的法律凭证。
助学贷款回执单是一张表格,上面有学生的个人信息,包括身份证号、姓名、班级、学校、学号、考生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一系列基本信息,故申请人在填写过程中不能有出错的地方,以免审核不通过。填写中不能有任何不合规定的地方,否则县级资助办和国家开发银行审核无法通过。不合格的回执单必须由资助办重新开据,再经学生家长到当地资助办领取并邮寄给学生和学校确认并回邮。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
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借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弥补在校期间各项费用不足,毕业后分期偿还。
如果这个回执单是由当地的教育局或者是所在高中开的,那么就必须要把这个回执带到大学里面去,去交给高校的负责人。当然高校必须要经过一定的程序进行确认,进行确认的时候高校必须严格的进行审查,如果不通过的话,就对这些回执单不进行确认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
《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工作的通知》
二、加强贷款办理组织工作,确保贷款及时足额发放
各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高校和普通高中要进一步完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工作机制,简化贷款申请流程,为贷款学生提供便利。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耐心热情为学生办理相关业务,根据本区县申请贷款学生人数,通过分散受理、续贷学生和新贷学生错峰受理等方式,合理组织安排学生完成现场办理手续,坚决杜绝学生等待时间过长、办理现场拥挤不堪、变相收费等现象的发生;查阅汇总电子回执反馈情况,督促未及时反馈回执的学生尽快完成回执录入手续。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要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准确录入学校账号、学费和住宿费欠缴金额等信息,及时确认反馈电子回执。
省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收集汇总本省(区、市)已反馈回执的学生贷款情况,按时报国家开发银行分行。国家开发银行分行收到省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贷款学生申请汇总表后,及时组织贷款审批,委托支付机构向学生发放贷款。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和高校应告知学生使用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查询贷款信息,指导学生使用支付宝,并要求学生及时更改支付宝初始账户密码,以免账户资金被盗取。
⑵ 抵押贷款有哪些审批程序全部流程都在这里
对于一些借款人来说,想要申请到较高贷款额度时,去银行选择抵押贷款是最合适的选择。银行会根据抵押物的评估价值给予合适的贷款额度,一般不会低于抵押物价值的50%。抵押贷款有哪些审批程序?全部流程都在这里了!抵押贷款有哪些审批程序?
借款人向经办行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经办行进行贷款审批;贷款通过审批后,借贷双方签订贷款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等手续;银行发放贷款;借款人按时足额还款;贷款结清后,借款人携带相关材料办理撤销抵押登记手续。
银行在受理借款人的贷款申请时,初步核实贷款人及其配偶信用资质无不良记录之后,银行信贷经理或者银行授权律师律师会与客户签订贷款合同等相关材料,同时接收贷款人及其配偶提交的前文所列的申请资料。
此外一般会要求其一并签署房屋抵押登记相关文件,以便条件成熟后及时对贷款投向的商品房进行抵押登记。
银行一方面会及时将贷款投向的商品房进行抵押登记,降低资金风险,同时会对贷款人还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于出现逾期未还款的情况会及时进行电话或短信提醒。
如果出现贷款人连续3个月以上逾期不还款现象,银行会启动催收程序,或者直接采取诉讼手段,通过拍卖抵押物的方式用以偿还贷款人的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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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导致放款流程很难复制和模式化
因为传统银行贷款存在审批流程多、融资速度慢、放款效率低等问题,若商业银行不采取相关措施积极应对互联网金融造成的冲击,那么我国商业银行当前的信贷主体地位必然会遭到削弱。
下面就一起来看下传统银行信贷审批的具体流程:
1、信贷业务的审批制度
“审贷分离”是我国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审批的基本原则。
这种机制的设立,可以确保每一笔贷款发放前,商业银行对贷款申请人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有客观全面了解。
同时设立相应的机制对业务部门进行制约,保证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进行正确的贷款决策,防止不客观、不严谨的决策产生,从而在审批机制上对贷款决策予以保障。
2、信贷业务的审批流程
传统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审批流程主要包括: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管理。
银行贷款业务流程主要包括贷款受理、信用评级、尽职调查、授信审批、贷款发放、贷后检查和贷款收回这几个重要的业务流程,如图所示:
信贷业务审批流程的各个环节,包括了客户经理现场调查、风险识别与评估、撰写调查报告、撰写审查报告、完善抵质押物登记手续、签订借款合同、签订资金支付协议、发放信贷资金、贷后首次跟踪检查及日后定期和不定期的贷后监督、风险预警等多个业务流程。下面以法人客户为例对上述信贷业务审批流程进行详细分析。
(1) 贷款受理
贷款受理是商业银行和借款人合作的开始,也是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审批流程的第一个环节。
有资金需求的借款人至商业银行网点,向客户经理提出授信申请,客户经理在和借款人逐步交谈中对借款人的资信状况、收入状况、贷款用途进行初步了解。
借款人主要提供的信贷资料一般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公司章程、环评报告、银行流水、纳税申报表以及完税凭证、近3年企业财务报表、上下游业务合同、授信申请书、贷款用途证明佐证等资料。
通过这些资料的收集,可以防止借款人对其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进行粉饰,真实还原企业经营情况。另外,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税务等相关网站对以上信息进行第三方途径验证,防止借款人提供虚假资料骗取银行贷款。
(2)客户信用评级
客户信用评级是指银行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适当的模型与标准,客观、准确评估借款人的违约风险程度,最终确定出借款人的信用风险评分和信用等级的管理活动。
商业银行在信贷业务审批中,实行先评级、后授信原则,评级出的结果是客户分类、准入退出标准设定、授信审查审批、信贷政
⑷ 什么是贷款分级审批制如题 谢谢了
贷款分级审批制最初的依据是中国人行公布的《贷款通则》 第41条关于“建立分级审批制:贷款人应当根据业务量大小、 管理 水平、 贷款风险度 确定各级 分支机构 的审批权限,超过审批权限的 贷 款,应由上级审批。” 的规定,后这一制度被 《商业银行法》 第35条所肯定。我国《 商业银行法》第35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 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 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 分级审批的 制度 ”。 法律确立这一制度的目的在于保证银行信贷款资产的 质量 , 避免人情贷款、以贷谋私等危及贷款安全的行为。 贷款分级审批的基本要求是 商业银行 应按其分支机构资产或 负债 规模 和 结构 的不同,以及考虑各自 经营管理 水平的高低确定与其状况相适 应的贷款审批权限。
⑸ 贷款审批的流程是怎样的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审批流程
1、经办行受理、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客户经理、业务经营部经理、行长逐级审批
2、提交零售业务部审查,主审人审查并形成风险评价报告,报部门经理审批
3、提交授信评审部评审,主审人评审并形成评审意见,报部门经理审批
4、报信贷管理部监控资金按借款用途发放、支付,资料归档
5、经办行监控资金使用,贷款收回
小企业贷款审批流程
1、经办行受理、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客户经理、业务经营部经理、行长逐级审批
2、提交小企业信贷管理中心审查,主审人审查并形成风险评价报告,报部门经理审批
3、提交授信评审部评审,主审人评审并形成评审意见
4、提交小企业审贷办公室
5、提交授信评审部经理、信贷管理部经理、分管行长进行会审,分管行长签批
6、报信贷管理部监控资金按借款用途发放、支付,资料归档
7、经办行监控资金使用,贷款收回
⑹ 怎样处理贷款风险
一,适时、准确地识别风险是风险管理的最基本要求。风险识别包括感知风险和分析风险两个环节:感知风险是通过系统化的方法发现商业银行所面临的风险种类和性质;分析风险是深入理解各种风险的成因及变化规律。商业银行业务的日益多样化以及相关风险的复杂性,极大地增加了风险识别的难度。延误或错判都将导致风险管理信息的传递和决策失效,甚至造成更为严重的风险损失。制定风险清单是商业银行识别风险最基本、最常用的方法。二、风险管理的策略包括风险分散、风险对冲、风险转移、风险规避和风险补偿等措施。1,风险分散式指通过多样化的投资来分散和降低风险的策略性选择。商业银行可以通过贷款出售和其他商业银行组成因吐纳贷款的方式,是自己的授信多样化,从而分散和降低风险。风险分散前提是有足够多的相互独立的投资形式,风险分散策略是有成本的,主要是分散投资过程中的交易费用。但与集中承担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相比,风险分散策略的的成本支出显然是值得的。2,风险对冲。风险对冲是指通过投资或购买与标的资产收益波动负相关的某种资产或衍生产品来冲销表的资产的一种策略性选择。风险对冲对对公业务市场风险非常有效,可以分为自我对冲和市场对冲两种情况。自我对冲是指商业银行利用资产负债表或某些具有收益负相关性质的业务组合本身所具有的对冲特性景象风险对冲。市场对冲是指对于无法通过资产负债表和相关业务调整惊醒自我对冲的风险,通过国衍生产品市场进行对冲。3,风险转移。风险转移是指通过购买某种金融产品或采取其他合法的经济措施将风险转移给其他经济主体的一种策略性选择。风险转移可分为保险转移和非保险转移:保险转移是指商业银行购买保险,以缴纳保险费为代价,将风险转移给承包人。非保险转移是指商业银行通过购买保险以外的其他安排将其业务中的风险转移给第三方。商业银行在国内市场可以利用衍生金融工具转移利率、汇率、股票和商品价格风险,利用担保、备用信用证等转移信用风险。4,风险规避。风险规避是指商业银行拒绝或退出某一对公业务市场,以规避承担该业务/市场风险的策略性选择。简单说就是:不做业务,不承担风险。风向规避策略的局限性在于其是一种消极的风险管理策略,不宜成为商业银行风向管理的主导策略。5,风险补偿。风险补偿是指商业银行在所从事的业务活动造成实质性损失之前,对所承担的风险进行价格补偿的策略性选择。对于那些无法通过风险分散、对冲或转移进行有效管理,而且又很难规避、不得不承担的风险,投资者可以采取在交易价格上附加更高的风险溢价,即通过提高风险回报的方式,获得承担风险的价格补偿。
⑺ 工商银行"内部"风险有哪些
良好的风险管理不仅是决定商业银行盈亏和生死的关键,还关系到一个国家的经济金融安全。从我国的情况看,金融体系是以间接融资为主,即主要通过银行信贷配置资金。从2006年到2011年,中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余额和比例分别从1.25万亿和7.09%降到了4279亿和1.0%,良好的风险管理使中国银行业成功地应对了国际金融危机的“大考”,保持了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工商银行为近年来该行不断健全信贷管理风险架构,截至今年第一季度,工行的不良贷款已经连续12年保持“双降”态势。x0dx0a扎紧风险篱笆确保信贷安全x0dx0a正是由于信贷风险管理对于中国银行业乃至经济全局的这种关键作用,国内各银行普遍都将信贷资产质量的管控作为风险管理的重中之重。以工商银行为例,近年来该行不断健全信贷管理风险架构,改进信贷风险管理流程,风险控制的精细化和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风险控制能力进一步增强,信贷资产质量持续改善。截至今年第一季度,工行的不良贷款已经连续12年保持“双降”态势,不良率从2006年底的3.79%降至0.89%;拨备覆盖率则大幅提升至280.88%,这意味着工行的贷款减值准备余额已超过了全部不良贷款余额的2.8倍,抵御风险的能力大大增强。在市场普遍关注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和房地产贷款方面,工行的信贷资产质量也保持良好。截至2011年末,工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不良率为0.73%,同时现金流全覆盖与基本覆盖的贷款合计超过97%。房地产领域贷款不良额和不良率控制良好,房地产开发贷款不良率和个人住房贷款不良率分别为0.82%和0.35%,均低于全部贷款的不良率水平。x0dx0a值得注意的是,在信贷资产质量的管控上,工行不断探索适应经济金融体制发展变化、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信贷管理机制,形成了贯穿于信贷业务贷前、贷中和贷后全过程的风险控制体系,牢牢地扎紧了风险的篱笆。x0dx0a具体到如何控制信贷风险,前提当然是银行的客户经理们要做到尽职尽责、严格审查,管好每一笔贷款。但如果仅仅止步于此,对于工行这样一家拥有8万多亿信贷资产的大型银行来说,恐怕还是远远不够的。简单地说,比如风险管理的一个重要原则是“不要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也就是说要分散分险,如果一家银行没有对信贷投向的全局性、战略性把握,而是仅由各分支机构根据具体企业的情况进行判断,很有可能出现信贷投放和风险过于集中于某个行业的情况,从而导致较大的系统性风险。为此,工行充分发挥大银行在研究和信息等方面的优势,大力推进信贷区域结构调整、行业结构调整、客户结构调整和信贷品种结构调整,促进信贷资产在不同行业、区域、客户和贷款品种上的合理摆布,进一步优化了信贷资源配置,为资产质量的持续改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比如在行业结构方面,工行早在2002年就率先在国内成立专门从事行业信贷风险研究的职能部门——行业分析中心,在深入研究分析和预判风险的基础上通过制定行业信贷政策来指引全行的信贷投放。截至目前,工行已经制订了43个行业信贷政策,覆盖了80%左右的公司客户贷款,对16个国家重点战略区域制定了专门的信贷政策,还在国内同业中率先制定了绿色信贷政策体系,从源头上控制贷款的行业风险和环境风险。x0dx0a在客户结构调整方面,近年来工行一直将中小企业贷款作为优先发展的方向,这不仅是履行社会责任的需要,也是银行自身风险控制的要求。因为中小企业贷款客户数量众多,单笔的贷款金额也比较小,非常符合银行分散风险的需要。另外从衡量信贷风险的贷款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贷款期限和关联度等指标来看,虽然与大企业贷款相比中小企业的违约概率相对较高,但由于大企业贷款中采用信用放款方式的占较大比例,一旦违约后损失率要高于中小企业,再加上大企业贷款期限一般较长,综合算下来中小企业贷款的风险并不比大企业高。正是基于这种认识,工行持续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余额已达3.75万亿元,比2006年末增加了2.65万亿元,增长了近2.4倍。中小企业贷款余额占到全部公司贷款余额的64%,比2006年末大幅提高了20个百分点。可以说,从资产占比来看,工行的公司信贷业务已经是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了,通过客户结构的优化调整进一步夯实了资产质量的基础。x0dx0a在信贷结构优化调整的背后,是工行的信贷风险管理走向集约化、精细化的发展历程。在这个过程中,工行不断完善信贷业务授权、授信和审批管理,提升信贷决策层次,增强了集中控制和防范风险的能力,信贷业务的授权方式也从完全按照机构层级授权发展到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各行管理水平、资产质量及客户分类实行差别授权,合理配置信贷资源。工行的信贷审查审批机制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信贷决策的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成立了专司审查职能的信贷审批中心,实现了信贷审查审批的专业化、职能化,把好贷款投入关,从整体上把握全局风险。根据企业集团化发展的趋势建立健全了授信制度,工行还制定了统一授信管理办法、授信额度的定量计算模型和标准化程序,强化了对集团客户的统一授信管理,开展了对跨国公司的全球授信和关联客户授信,充分发挥统一授信对控制信贷风险的作用。这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大大提高了工行信贷管理的水平,十多年以来每年新增贷款的不良率平均在1%以下,有力地促进了信贷资产质量的优化。x0dx0a对于工行来说,信贷风险管理的革命性变化有一个不可替代的功臣,那就是现代信息技术在信贷风险管理上的全面运用。因为对于工行这样一家大型的信贷银行来说,各级机构间的信息不对称往往会滋生风险。为此,早在2003年工行运用先进的计算机网络技术,建立并正式投产了覆盖全行的信贷管理系统(CM2002),实现了信贷业务数据的大集中、数据信息的电子化和操作全流程的电子化,构建起覆盖全行所有分支机构的信贷业务操作平台,真正实现了信贷业务的集中管理与控制。现在身在北京总行的信贷专家们可以通过计算机系统实时查看远在海南三亚的分支机构发放的任意一笔贷款,对于贷款受理和审批中的每一个细节进行审查,并及时进行决策。这套系统将信贷业务的前期调查、复查复核、审查审批、贷款发放、贷后管理、业务分析、档案管理等环节设为标准化程序,实现了信贷业务操作流程的全程电子化控制和全行集中统一管理。对于信贷政策和风险管理的各项要求则可以通过设定系统参数的方式进行硬控制,将信贷管理由事后管理为主向事前预警、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的全过程管理转变。对于不符合信贷管理要求的贷款申请,这套系统会自动发出警报并“拒绝”,杜绝了“蒙混过关”的现象,有效地防范了风险。x0dx0a内控优化助推风险管理水平x0dx0a银行是经营货币的企业,这决定了操作风险管理在银行风险管理中的突出地位。从国际银行业的实践看,由于员工违规操作导致银行陷入困境甚至破产的例子屡见不鲜,如1995年交易员尼克里森豪赌日经指数期货巨亏14亿美元导致已有两百年历史的巴林银行倒闭,2008年法国兴业银行交易员杰洛米 柯维尔未经授权从事投机交易导致银行遭受高达71亿美元的损失,2011年瑞士银行交易员奎库 阿多博利又因为进行未授权交易使该行蒙受20亿美元损失。x0dx0a一个个惨痛的教训使银行不得不高度重视对操作风险的管理。在这方面,工行积极构建适应自身特点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及运行体系,大力提升合规运营和风险防控水平,各类案件发案率和涉案金额均明显下降,全行内控合规管理指标持续向好,案件防控工作在同业中始终处于领先地位。操作风险损失率自2009年以来始终控制在0.1%以下的优秀水平,千人发案率自2009年以来也一直保持持续下降趋势,为全行的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x0dx0a操作风险是与人的行为密切相关的一种风险,对于工行这样一家有43万名员工大型银行来说,操作风险的管理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挑战。经过长时间的探索,工行认识到教育员工都成为“好人”固然是根本,但更有效、更可控的管理方式还是让“坏人”减少犯错机会。对此,工行从完善规章制度入手,将多年传承和积淀下来的管理思想与先进内控理念相结合,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例如,工行对各项业务操作中的风险点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分析,在此基础上建立和完善了统一的业务操作指南,对员工的每一个业务操作都进行了规范。该指南已涵盖16个专业,包含947张流程图,覆盖2,871个风险环节、5,104个风险点、5,892项控制措施,以标准化操作促进各项业务的精细化管理。在制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工行大力开展内控评价、问责追究、内部审计和合规检查,着力加强对业务规章制度、重大业务事项的合规审核力度,定期开展关联交易、财务、利率管理等方面的重点合规性检查和审计,有效地防范了操作风险。x0dx0a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铁的规章制度是银行操作风险管理和内控体系的基础,但随着银行业务量的快速增加和客户对处理效率越来越高的要求,如何在确保效率的同时实现对风险的有效管理成为一个重要课题。为此,工行将现代信息技术全面运用到操作风险的控制中,积极构建起了运营集约化、管理一体化的运行管理体系,重点推进监督体系改革、远程授权改革和业务集约运营改革,在提升业务运行效率的同时,显著提高了风险管理效果。其中,工行的新监督体系以数据分析为基础,以监督模型为风险识别引擎,基于客户交易习惯建立的智能化监督模型可自动识别可能存在风险的异常交易,彻底改变了传统的“人海战术”式的复审模式,使新监督体系具备了主动发现风险、识别风险的能力,显著增强了风险识别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改变了传统的事后监督、业务检查、现场管理等相互独立且力度不足的被动局面。通过新监督体系,工行总行的风险专家可以实时跟踪全国每一个基层网点中每一位柜员的具体操作,发现风险点后可以实时进行监督和核查,大大提高了风险防范的水平,大大提高了基层行业务运行的规范化操作和标准化管理水平。又比如,工行通过对大量风险事件的分析发现在网点授权是易出风险的重要环节,为此通过对授权体制的改革,依托先进的影像传输技术建立起了全新的远程授权管理模式,依托远程授权系统的自动、随机分配机制,实现了业务经办与授权人员在空间上的彻底分离,显著增强了风险控制能力。x0dx0a在加强业务运营体系风险自我防控的同时,工行还探索建立了“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风险控制与合规管理的新模式。例如,在“事前环节”,积极探索和推行“嵌入型”和“服务型”的合规审查工作机制,从合规风险防控角度全面参与到各项新业务、新流程的设计开发过程,不断强化对新制度、新办法、新产品的合规审查,积极建立合规审查一票否决制。在“事中环节”,突出风险监测和准风险事件核查工作,把运营风险监督核查职能拓展到信贷、金融市场、资产管理等多个领域,全面融入各项业务操作流程,实现有效的过程监督和控制。在“事后环节”则重点突出检查和问责、整改工作,探索对重点领域开展年度持续性模型排查和及时核查模式,规范检查工作流程和作业标准,大力提升检查质量和整改效果。x0dx0a全面风险管理迈入国际先进水平x0dx0a对信贷风险和操作风险的有效管理为工行的稳健运行提供了坚强的保障,但是随着金融全球化和金融创新的深入发展,银行不能只注重单一风险管理,而应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其他风险以及包括这些风险的各种金融资产与资产组合纳入到统一的管理体系中去,依据科学的标准对各类风险进行测算、控制和管理。工行自2003年正式启动内部评级工程建设以来,扎实推进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各项实施工作,风险计量水平逐步与国际接轨,风险管理的前瞻性、科学性显著提高,全面风险管理迈入国际先进水平,为率先全面申请实施新资本协议作好了准备。x0dx0a在股改上市之初,工行制定了全面风险管理框架,建立了全行上下既有明确分工又统一协调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随后,工行又进一步深入推进全面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构建了统一、量化、系统的风险偏好管理体系,完善了集团层面全面风险管理架构,建立了风险、资本及收益的协调机制,健全了覆盖集团各机构各风险类别的报告机制,明确了集团集中度风险管理体系,有力地提升了集团风险管理能力。此外,工行还根据国际化经营的需要,启动了国别风险管理工作,建立了国别风险管理及评级的管理办法,加强了国别风险敞口的统计分析。针对金融危机之后国际监管框架的变化,工行把实施新资本协议作为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和完善公司治理、建设现代金融企业的一项基础工程,下大力气推进各类风险量化体系建设和具体业务应用,确定了全面风险管理建设的路线图,对新资本协议实施进行全方位的规划和实践,取得了显著的成效。x0dx0a在信用风险管理领域,工行已于2007年底基本完成内部评级法体系的建设,相关系统已经全面投产应用,内部评级法的成果广泛应用于信贷授信、贷款定价与审批、限额管理、经济资本配置、业绩考核等风险管理的全流程,对提升信用风险管理水平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同时,工行还正式启动了零售内部评级应用工作,明确将信用评分结果作为个人住房贷款和信用卡业务贷款审批、额度管理、贷后催收管理的决策参考依据,基本满足了评级核心应用的监管要求。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深化内部评级法工程的创新成果,工行开发了信用风险组合模型、信用风险压力测试模型与衍生产品EAD计量模型,进一步提高了风险管理水平。x0dx0a在市场风险管理领域,工商银行市场风险自主研发项目的基础建设工作于2010年基本完成,标志着该行成为目前国内唯一一家拥有自主研发的市场风险内部模型法计量与管理系统的银行。工行的市场风险系统建立了参考数据、交易数据、市场数据三大数据库,可以实现交易账户金融业务产品的市场风险统一计量与监控,具备了市场风险计量、压力测试、回溯测试、资本计算、限额管理、风险报告等风险计量与管理功能,达到了全行组合层面的市场风险管理目标,市场风险管理水平全面提升。x0dx0a在操作风险管理领域,近年来工商银行持续加强对操作风险的统一识别和分类,同时积累损失数据,为准确计量操作风险的损失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目前,工行已基本完成了操作风险高级计量法(AMA)建设的主体工作,系统框架已经搭建完毕,内部损失事件收集系统(ILD)、风险和控制自我评估系统(RCSA)等模块成功投产,AMA系统也开始全面试运行。x0dx0a此外,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ICAAP)是工行新资本协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这项工作已全面启动,从完善治理架构、推进风险评估、优化资本评估与规划、更好满足资本充足监督检查等方面提升风险管理水平。在对全面风险管理现状评估的基础上,工行完善了实质性风险的评估流程、计量方法和管理政策,形成了银行账户利率风险、集中度风险、流动性风险、声誉风险、战略风险、资产证券化风险等实质性风险的计量方法论,初步建立起一整套用于评估与其风险状况相适应的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并制定保持合适资本水平的战略。
⑻ 不良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全省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统称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管理,提高不良贷款管理和清收处臵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XX省农村信用社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不良贷款是指按照XX省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有关规定划分为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的贷款及表外不良贷款。
第三条 不良贷款管理是指根据不良贷款的内在特点,通过科学的管理方法与流程,对不良贷款移交、日常管理、清收处臵和监测、检查与奖惩等各个环节进行的全过程管理。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贷款管理单位是指承担贷款发放、贷后管理等职责的农村信用社经营机构,包括县级联社公司业务部、个贷中心、营业部及基层信用社等。
本办法所称不良贷款管理单位是指承担不良贷款管理、清收处臵等职责的农村信用社经营机构,包括县级联社资产管理部及承担不良贷款管理处臵职责的贷款管理单位。
本办法所称还款义务人是指借款人、保证人以及依法承继其还款义务的个人或单位,如财产继承人、虚假出资或抽逃资金的企业股东、改制后具有债务承继关系的企业、企业开办单位等。
第五条 不良贷款管理遵循的原则:
(一)真实反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不良贷款的形态状况及不良贷款管理、清收处臵各环节的工作情况。
(二)依法合规。不良贷款管理、清收处臵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规定。
(三)尽职履责。不良贷款管理人员根据尽职管理要求,忠实履行工作职责,维护信用社权益。
(四)科学管理。科学合理设臵不良贷款的管理体系和业务流程,创新工作模式,提高处臵技术水平。
(五)优化处臵。合理把握处臵效率和效益的关系,通过处臵时机的选择、处臵方式的比较和定价机制的运用等,实现不良贷款处臵效益的最大化。
(六)信息保密。严格保密不良贷款管理、处臵相关信息,避免造成不良影响和贷款损失。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资产管理部门。省联社、办事处(市联社)和县级联社要设立资产管理部门,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相应数量的工作人员。辖内经营单位或不良贷款较少的办事处也可设臵不良资产管理岗。
省、市、县各级资产管理部门作为不良贷款管理处臵的主管部门,分级负责制度制定、监督考核、统计监测、业务指导、资产保全、项目审查(咨询)等不良贷款管理工作。 县级联社资产管理部门同时负责全辖不良贷款的集中管理与清收处臵。不良贷款原则上应全部集中管理、集中处臵。小额个人类不良贷款也可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管理处臵方式。 不良贷款管理单位要根据本单位不良贷款规模,设臵不良贷款专职或兼职处臵岗。
第七条 不良资产管理委员会。县级联社设立不良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单位不良贷款管理处臵有关事项的审议。
第八条 大额不良资产处臵咨询委员会。省联社、办事处(市联社)分别设立大额不良资产处臵咨询委员会,按照权限设臵审议不良贷款管理处臵咨询事项。
第九条 不良贷款责任认定与追究委员会。省联社、办事处(市联社)、县级联社分别设立不良贷款责任认定与追究委员会,逐级负责对不良贷款管理处臵过程中的失职行为进行责任认定与追究。
第三章 移交管理
第十条 经县级联社风险管理部门分类认定后,正常贷款转为不良贷款以及不良贷款转为正常贷款,均应进行贷款移交。正常贷款转为不良贷款的,由信贷管理业务条线移交给资产管理业务条线(以下称正移交)。不良贷款转为正常贷款的,由资产管理业务条线移交给信贷管理业务条线(以下称逆移交)。
第十一条 正移交的程序。不良贷款形成一个月内,完成正移交。
(一)县级联社信贷管理部门向资产管理部门提交不良贷款移交清单、不良贷款责任认定材料。县级联社分管主任负责监督。
(二)集中管理不良贷款的移交。
1、原贷款管理单位向县级联社资产管理部门提交不良贷款移交报告及档案资料清单;
2、县级联社资产管理部门对不良贷款资料进行审核,并组织开展尽职调查;
3、按照档随账走的原则,根据账务划转情况交接档案原件或复印件;
4、县级联社资产管理部门指定不良贷款的清收处臵责任人;
5、县级联社分管主任对上述移交负责监督。
(3)非集中管理不良贷款的移交。
1、非集中管理不良贷款在贷款管理单位内部岗位之间移交,由原贷款管理责任人制作移交清单,向不良贷款清收处臵责任人移交相关贷款资料;
2、不良贷款管理单位应对移交的不良贷款组织尽职调查;
3、对不能在一个月内移交的不良贷款,经贷款管理单位负责人批准,可适当延迟移交,但最长不能超过六个月;
4、本单位负责人对上述移交负责监督。
(四)不良贷款移交后,原贷款管理单位、贷款管理责任人要积极配合不良贷款的日常管理和清收处臵工作。
第十二条 逆移交的程序。不良贷款转为正常贷款的,要在一个月内完成逆移交。
(一) 县级联社资产管理部门向信贷管理部门提交贷款移交清单。县级联社分管主任负责监督。
(二)集中管理不良贷款的移交。
1、县级联社资产管理部门向贷款管理单位提交贷款移交报告和档案资料清单;
2、贷款管理单位对照档案资料清单进行核对,并对贷款进行实地调查;
3、贷款管理单位指定贷款管理责任人;
4、县级联社分管主任对上述移交负责监督。
(4)非集中管理不良贷款的移交。
1、不良贷款清收处臵岗制作贷款清单,向本单位指定的贷款管理责任人移交相关贷款资料;
2、本单位负责人对上述移交负责监督。
第十三条 贷款移交完成前,各相关单位对拟移交贷款的管理责任不变。县级联社信贷管理部门与资产管理部门要加强配合,避免因移交影响贷款管理工作。贷款移交后,接收单位负责人对接收的不良(正常)贷款管理承担相应领导责任。
第十四条 不良贷款移交后,要及时将移交资料清单、尽职调查报告等相关信息录入信贷管理系统。
第四章 日常管理
第十五条 县级联社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对集中管理的不良贷款进行日常管理,对非集中管理的不良贷款要建立监测台账,制定清收处臵计划,并对辖内不良贷款管理单位进行业务考核及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 实行不良贷款日常管理责任制。不良贷款清收处臵责任人是不良贷款日常管理的责任人,负责开展日常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十七条 实行不良贷款日常管理工作备忘制。 以工作日志、会议纪要、调查报告、专题报告等方式记录日常管理工作情况,及时反映和报告不良贷款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对重大事项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记录内容入档留存。
第十八条 不良贷款主债权及担保权利的日常维护,要围绕尽职催收、权利保全、现场检查、信息收集等工作进行。
(一) 尽职催收。定期向还款义务人催收不良贷款本息,督促其在催收通知书签章后作回执留存。
(二)权利保全。根据法律规定及时主张权利,确保不良贷款诉讼时效、保证及抵(质)押担保期间、申请执行期限、资产查封与续封期限等法律效力。
(三)现场检查。及时了解还款义务人生产经营状况及抵(质)押物情况,真实反映贷款风险变化。
(四)信息收集。密切关注还款义务人的动向,掌握其他债权人对其采取的维权措施等相关信息。
第十九条 系统业务信息的维护。及时将不良贷款日常管理获取的数据、信息等资料完整录入信贷管理系统,做好系统日常维护。
第二十条 档案管理。不良贷款管理处臵形成的资料要及时入档,加强管理,确保档案完整。
第五章 尽职调查与估值
第二十一条 尽职调查是以借款人某一时点的不良贷款为基数,对不良贷款进行全面调查,摸清不良贷款现状,掌握还款义务人的主体资格、有效资产和偿债能力,揭示不良贷款清收潜力。
第二十二条 正移交期间首次尽职调查后,公司类不良贷款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尽职调查,个人类不良贷款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尽职调查。对出现重大情况的贷款,要随时调查。定期进行的尽职调查由不良贷款管理单位组织实施,实行双人调查,清收处臵责任人为主调查人。不良贷款进行处臵时,县级联社资产管理部门成立项目小组,实施尽职调查,项目小组组长为主调查人。
第二十三条 不良贷款尽职调查采取现场调查与非现场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查内容包括还款义务人的基本情况、生产经营、资产负债、现金流量、或有负债、涉诉案件、还款意愿、贷款抵(质)押物情况等。
第二十四条 不良贷款尽职调查完成后,要形成书面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应记录尽职调查工作开展情况,以及还款义务人的各项信息,满足不良贷款估值、定价需要,为不良贷款处臵方式的选择和处臵时机的确定提供参考。尽职调查信息按要求录入信贷管理系统。
第二十五条 不良贷款尽职调查人员对尽职调查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确保不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和误导性陈述。
第二十六条 估值。估值是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不良贷款某一时点的价值进行内部估算的过程。不良贷款的估值应综合考虑还款义务人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偿债意愿、抵(质)押物的权属以及国家政策、地方经济环境、金融生态环境等因素。 不良贷款的估值参照省联社规定的不良资产定价有关方法,实行双人测算、交叉复核。
第二十七条 不良贷款的估值结果可用于不良贷款处臵预案的研究制定、处臵结果的分析评价、不良资产处臵损失的整体评测,也可作为贷款分类调整、减值准备计提的参考。
第六章 清收处置
第二十八条 不良贷款的清收处臵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度规定,综合运用各种清收处臵方法和手段,实现不良贷款收回、风险化解以及损失核销等的经营行为。
第二十九条 实行不良贷款清收处臵责任人制度。不良贷款管理单位要根据规定对每笔贷款确定清收处臵责任人。清收处臵责任人应当密切监控还款义务人的还款能力变化,并结合日常管理及尽职调查时所掌握的情况,采取直接催收、账户扣收等方式清收处臵不良贷款。
第三十条 制定清收处臵预案。对新形成不良贷款,清收处臵责任人应当在移交后15个工作日内制定清收处臵预案,明确清收处臵期限、拟采取的方式等。对清收处臵预案要定期分析,及时调整,并选择有利处臵时机,启动清收处臵程序。
第三十一条 制定与实施清收处臵方案。不良贷款清收处臵条件成熟后,应根据拟定的处臵方式,成立项目小组,组织尽职调查,制定清收处臵方案,并根据权限设臵履行审查、审批程序。项目小组要严格按照审批后的清收处臵方案,在规定的处臵时限内对不良贷款实施处臵。
第三十二条 不良贷款处臵方式包括直接追偿、依法诉讼、破产清偿、以资抵债、债务重组、债权转让、代理清收、资产臵换、呆账核销及损失退出等。选择不良贷款处臵方式应遵循成本效益和风险控制原则,综合考虑还款义务人的还款意愿、偿还能力、抵(质)押物变现及贷款风险情况,择优选取。不良贷款清收处臵可选择一种或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在同等条件下,现金清偿优先于非现金清偿。
(一)直接追偿。依据债权凭证,直接催收、扣划账户资金或督促还款义务人处臵有效资产,收回现金或现金等价物。清收处臵责任人应通过账户查询、电话短信、上门催收、预约面谈以及发送函件等方式,强制或敦促还款义务人履行还款义务。
(二)依法诉讼。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还款义务人履约。采取依法诉讼方式的,应按照省联社诉讼案件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诉前论证并按规定报批后实施,不得以诉讼代替日常催收。
(三)破产清偿。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对企业法人进行破产重整或者破产清算。对进入破产程序的还款义务人,要积极参与破产重整或破产分配,根据重整协议和清算结果重组或清偿贷款。
(四)以资抵债。当还款义务人无力以货币资金偿还债务时,经各方(包括地方政府、自愿承接债务的主体等第三方)协商一致或人民法院、仲裁机构依法裁决,以实物资产或财产权利作价抵偿信用社债权。实施以资抵债应优先选择易保值、易变现的资产,尽快实现处臵回收入账,减少抵债资产损失。
(五)债务重组。在还款义务人发生财务困难且贷款形成不良的情况下,依据各方(包括第三方)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对债务构成予以调整。包括修改合同条款、债务落实、债务承接、债务削减等方式。县级联社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对拟重组不良贷款进行尽职调查、制定并组织实施债务重组方案,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贷款操作规定办理手续。对不良贷款实施债务重组时,应对还款义务人以及第三方的偿债能力进行分析,审慎确定重组方式和重组条款,落实有关担保措施,督促其履行约定义务。
(六)债权转让。合理确定不良资产债权处臵价格,通过拍卖、招标、竞价、协议等方式,将债权及相应权益转让给外部买受人。债权转让可以单笔转让,也可以将多笔不良贷款按相应的标准和条件进行组合,形成资产包整体转让。
债权转让程序应严格按照省联社债权转让办法执行,坚持公开操作、市场竞价的原则,审慎使用协议转让的处臵方式。
(七)代理清收。将不良贷款委托给具有清收处臵能力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社会中介机构或其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组织,受托人依据代理清收合同,依法对受托不良贷款进行清收处臵,并按约定收取酬金。委托代理清收期间,要及时了解代理人的清收进展情况,加强对代理行为的监控和督促,发现有损农村信用社利益的代理行为,应及时终止代理合同。
(八)资产臵换。在地方政府主导下,以其拥有的土地使用权等资产臵换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实现不良贷款批量处臵。用于臵换的资产必须是农村信用社真正拥有所有权、处臵权、收益权,且能按要求变现、足额抵顶债权的资产。臵换方案必须取得人民银行、监管、税务等部门的书面同意。
(9)呆账核销。对符合条件的损失类贷款,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核销。
呆账核销应提供符合核销认定条件的确凿证据,并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按照内销外追的原则,对未依法终结债权与债务关系的贷款继续追索。
(十)损失退出。表外不良贷款符合绝对损失条件的,按照规定程序认定,予以终结性退出。对已认定绝对损失退出表外核算的不良贷款,要建立退出台账,债权资料封存入档,永久保存。
第三十三条 处臵定价。不良贷款处臵基础价格应根据不良贷款债务人及其债务责任关联方的经营、财务、资产、信用和实物资产的属性、质量状况等,并充分考虑市场、政策等因素,选择适当的定价方法,确定资产的公允价值。 第三十四条 处臵创新。结合本地实际,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创新不良贷款的清收处臵方式与手段。创新方式实施前,应向上级咨询备案。
第三十五条 不良贷款清收处臵还要坚持以下制度:
(一)审处分离。按照业务操作流程,实行不良贷款清收处臵与审查、审批相分离。
(二)集体审议与授权决策。决策人依据社员大会(股东大会)、理(董)事会的授权,对不良资产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处臵方案予以决策。
(三)关系人回避。与还款义务人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在不良贷款处臵的各个环节,应予回避。
第七章 监测、检查与奖惩
第三十六条 建立不良贷款监测制度。省、市、县各级资产管理部门按照权限,对不良贷款形态结构、质量变化、权利保全、尽职调查、清收处臵等内容进行日常监测,并建立不良贷款清收处臵监测台账,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和评价不良贷款的变动和处臵情况,形成分析报告。各级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对分析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十七条 县级联社要定期对本单位不良贷款管理处臵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或组织专项审计,发现违规操作和不尽职行为,要及时纠正、问责。办事处(市联社)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辖内县级联社不良贷款管理处臵工作情况的全面检查,对重大处臵项目应及时检查。省联社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组织专项检查。
第三十八条 建立不良贷款管理处臵激励机制。不良贷款管理和清收处臵人员的薪酬分配与不良贷款清收处臵成效挂钩,对有功人员计酬奖励。
第三十九条 实行不良贷款管理处臵损失责任认定与追究制度。在申报呆账核销、抵债资产损失列支、利息减免及通过其他清收处臵方式将不良贷款纳入表外核算前,以及表外不良贷款形成处臵损失或认定绝对损失终结性退出前,均须对不良贷款的日常管理、尽职调查、清收处臵等环节进行合规检查,对因不尽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的责任人进行责任认定和追究,对尽职履责的责任人予以免责。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本办法涉及的各环节业务操作要求,参照省
联社相关规定执行。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四十一条 办事处(市联社)、县级联社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由XX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负责制定,解释、修改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