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恒丰银行委托贷款攻略:条件、材料、流程
申请条件
1、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和用途,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项目本身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对于委托人指定的用于固定资产项目贷款的委托贷款,贷款项目必须按规定报有关部门批准;
3、事先将资金存入我行经办机构,且委托贷款的总额不得超过委托存款的总额;
4、委托贷款的预期年化利率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预期年化利率范围执行;
5、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所需材料
1、借款人的借款申请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等;
3、用款计划和还款计划;
4、借款人的概况资料和财务报表;
5、其他相关资料。
办理流程
1、由委托人向恒丰银行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明确委托贷款的金额、种类、贷款对象及其他要求;
2、委托人的委托贷款申请获准后,恒丰银行经办机构和委托人签订“委托贷款协议书”,明确约定委托人办理委托贷款的目的和方式,以及委托人和我行的权利义务;
3、委托贷款协议签订后,委托人须在恒丰银行经办机构开立存款账户,把资金一次或分次划入存款账户;
4、由委托人向恒丰银行经办机构提供借款人的基本资料;
5、对委托贷款的借款人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反馈给委托人;
6、经委托人认可后,由委托人、借款人和恒丰银行经办机构共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7、恒丰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⑵ 委托谁办理住房资金归集和住房委托贷款等业务
、市中心在房信部及各分部开立全市住房基金专用存款帐户(以下简称“专户”),帐号为2599010。各分中心在市中心专户下开立帐外明细帐户,帐外明细帐号另行通知。 二、本通知下发后,各分中心新归集的单位住房基金存取业务均须通过专户办理。专户资金计息办法比照住房公积金专户的计息办法执行。 三、未经市中心批准,各分中心不得再在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帐户办理新归集住房基金的存取业务。 四、市中心对分中心所办理的委托贷款业务须按照(55)京房资中心字第017号、018号文件的规定实行计划管理和限额管理。即每笔资金运用项目的金额应在中心规定的限额以下,并且不能超过该分中心帐外明细帐户中的结存额和市中心批准的资金使用计划。 特此通知。 附:住房基金委托贷款协议书 1996年3月28日 住房基金委托贷款协议书 委托方(甲方):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受托方(乙方):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房地产信贷部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中心”)及各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以下简称“分中心”)运用住房基金向个人及单位发放个人住房抵押(委托)贷款及单位住房(委托)贷款,具体贷款业务委托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房地产信贷部(以下简称“工行房信部”)及有关支行房地产信贷部(以下简称“房信分部”)办理。经甲方与乙方平等协商,订立此协议,共同恪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住房基金贷款业务系指: (一)发放个人住房抵押(委托)贷款; (二)发放单位住房(委托)贷款。 第二条甲方在制定、修改个人和单位(委托)贷款办法时应充分考虑乙方实际操作需要;乙方在操作过程中遇有政策性问题应及时通报甲方解决。 第三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按照《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抵押(委托)贷款办法》及《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单位住房(委托)贷款办法》的规定,发放个人住房抵押(委托)贷款及单位住房(委托)贷款,并负责办理贷款的评估、审查、发放、监督及收回的业务手续。 第四条乙方依据甲方提交的个人和单位住房借款申请表、按照《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抵押(委托)贷款办法》和《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单位住房(委托)贷款办法》的规定,对申请贷款的个人或单位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签定(委托)贷款合同,并于签定合同之日起3日内,将贷款合同副本送交甲方。甲方于接到贷款合同副本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⑶ 委托贷款办理流程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委托贷款的申请流程通常如下:委托人及贷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 个体工商户 ,或具有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 的自然人;已在业务银行开立结算账户;委托资金来源必须合法及具有自主支配的权利;申办委托贷款必须独自承担贷款风险;需按照国家地方税务局的有关要求缴纳税款,并配合受托人办理有关代征代缴税款的缴纳工作;符合业务银行的其他要求。
⑷ 桂林银行贷款委托支付流程
委托贷款业务流程:
1、委托人与借款人达成融资意向,协商确定贷款利率、期限等要素。
2、委托人与借款人在业务银行开设结算账户,委托人向业务银行出具《贷款委托书》,并由委托人和借款人共同向银行提出申请。
3、银行受理客户委托申请,进行调查并经审批后,对符合条件的客户接受委托。委托人应具备的条件:委托人是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应在招行开立存款账户,并将委托贷款资金一次或分次存入,委托贷款额不能超过委托人存入委托贷款资金额。借款人应具备的条件:个人委托贷款的借款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⑸ 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
为规范商业银行委托贷款业务经营,加强委托贷款业务管理,促进委托贷款业务健康发展,近日,银监会起草了《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于2015年2月16日前以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反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监管一部。
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节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商业银行委托贷款业务经营,加强委托贷款业务管理,促进委托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办理委托贷款业务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委托贷款,是指委托人提供资金,由商业银行(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借款人、用途、金额、币种、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协助监督使用并收回的贷款。不包括现金管理项下委托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
委托人是指提供委托贷款资金的政府部门、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委托人不得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具有贷款业务资格的各类机构。
第四条 委托贷款业务是商业银行的委托代理业务。商业银行依据本办法规定,与委托贷款业务相关主体通过合同约定各方权利义务,履行相应职责,收取代理手续费,不承担信用风险。
第五条 商业银行办理委托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平等自愿、责利匹配、审慎经营的原则。
第六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按照本办法对商业银行委托贷款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⑹ 公积金贷款怎么发放
公积金贷款需要委托银行发放。贷款的发放必须是银行才有的资格,而公积金不是金融机构不具备发放贷款的资格。
公积金负责对贷款人资格的审查,银行负责贷款的发放和回收。公积金中心收取贷款的利息等增值收益作为管理费用以及付职工缴存公积金的利息、银行手续费等,由于贷款具有风险,风险准备金也要从增值收益中按规定比例提取。银行要发放公积金贷款,必须先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委托协议书”,取得承办权之后才能接受委托办理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贷款进行审批后,向受委托银行出具“委托贷款通知书”,同时将委托贷款基金划入银行的住房委托贷款基金账户。银行凭“委托放款通知书”与借款人签订合同,办理抵押手续、贷款划付手续。发放完贷款,承办银行向客户提供回单,并将有关放款资料报送公积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积金的放款流程为:
1、提交资料:个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购房首付款证明资料,购房合同,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
2、审核通知单:《担保申请审核通知单》、《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
3、审批:担保中心对担保申请进行审核,借款人符合担保条件的,担保中心开具《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
4、缴费:借款人依据审核通过的《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缴纳担保服务费。
5、材料传送:审核后的个人贷款申请资料(包括盖章后的合同),由担保中心转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委托中介机构代办的,由中介机构负责上述资料的传递工作。
6、签署合同: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监督指导借款申请人在《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上签字。
⑺ 工行个人委托贷款办理流程
(一)委托人提交申请。委托人向银行提出书面委托贷款申请,提交《委托贷款业务委托书》等有关资料。
(二)银行受理审核。银行受理申请材料,对资料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对贷款申请进行调查、审批等必要的内部审核。
(三)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委托申请通过银行内部审核后,银行将通知委托人与银行签署《委托代理协议》。
(四)贷款受理。借款人向银行提交贷款申请资料,银行完成必要调查后,将完整贷款申请资料提交委托人审批。如贷款笔数较少,可与委托贷款申请一并提交。
(五)委托人审批贷款。委托人对银行提交的贷款申请资料进行审批。
(六)签订借款合同。贷款通过委托人审批后,银行将通知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并根据委托人要求协助借款人落实担保、抵押等手续。
(七)通知放款。委托人向银行出具《委托贷款放款通知书》,通知银行进行贷款发放。
(八)贷款发放。银行接到委托人放款通知后,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九) 委托人支付手续费用。
(十)贷款收回。银行协助委托人收回贷款本息,对违约贷款进行催收清收等。
⑻ 工行个人委托贷款怎么办理具体步骤有6步!
现在,商业银行可以为大家提供的金融服务越来越丰富。在工商银行,大家可以办理个人委托贷款,也就是让工商银行帮助大家对外发放贷款。那么,工行个人委托贷款怎么办理呢?在这里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工行个人委托贷款的情况。1、委托人前往当地可以办理个人委托贷款业务的银行,填写书面《委托贷款业务委托书》,并提交相应的办理材料;
2、等待工商银行进行进行受理和审核,银行会对借款人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完整性、真实性审核,并对借款人进行调查;
3、委托申请通过银行内部审核后,委托人需要与银行签署《委托代理协议》;
4、在工商银行审批完以后,将会向委托人提交完整贷款申请资料,由委托人进行审批;
5、在委托人对贷款申请资料进行审批之后,需要等待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并根据委托人要求协助借款人落实担保、抵押等手续;
6、在一切手续都办理完之后,委托人就可以通过工商银行发放贷款了,并在贷款发放成功以后向工商银行支付手续费。
以上,就是工行个人委托贷款的具体办理步骤,办理时间可能会比较长。在收回贷款的过程中,工商银行也会协助大家收回贷款本息和对欠款人进行债务催收。
⑼ 2015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攻略
2015年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流程
1、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2、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1)借款人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及婚姻状况证明;
(2)借款人家庭财产和收入证明;
2015年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流程
(3)合法的购(建、修)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2015年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流程
(4)抵押物或资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资押的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保证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5)有所购(建、修)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有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建、修)住房的首付款;
(6)自建住房的,应出具计划、建设、规划、土地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7)对自有住房进行翻建、大修的、应出具自有住房产权证明;
(8)有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9)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3、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4、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5、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7-03,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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