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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买多少才可以贷款 2025-02-02 01:36:16

个体工商户公积金贷款审批

发布时间: 2023-02-11 20:43:00

⑴ 大连公积金贷款审核要多久

大连公积金贷款审核要多久

大连公积金贷款审核要多久,管理中心收到抵押登记材料并核实后,委托银行以转账方式将公积金贷款资金划至房地产开发企业指定的银行账户。大连公积金贷款审核要多久。

大连公积金贷款审核要多久1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需要多久

15个工作日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办理条件

1.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3.借款人或共同还款人具有稳定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4.借款人或共同还款人按规定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5.借款人购买的商品住房项目是经公积金中心审批准入的项目;

6.借款人签订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7.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按规定比例支付购房首付款;

8.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贷款剩余工作年限距法定退休年龄大于一年;

9.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没有影响贷款偿还的债务;

10.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同意按照公积金中心认定的.担保方式提供担保;

11.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大连公积金贷款审核要多久2

大连一手房贷款流程

1、借款人填写《贷款申请表》经中心审核是否有不良记录,然后提交相关材料

2、管理中心审查材料,借款人交纳抵押物保险费等费用后,借款人与中心签订借款合同

3、借款人持相关抵押登记书面文件到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办理预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抵押返回材料转中心。

4、中心收到抵押登记材料并核实后,委托银行以转账方式将公积金贷款资金划至房地产开发企业指定的银行账户。

大连二手房贷款流程

1、借款人填写《贷款申请表》并根据申请贷款的不同类型提供相应的手续

2、管理中心根据申请人的缴交情况等进行综合审查,3日内给出答复

3、审核通过,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后收取所需贷款

贷款材料

1、大连公积金一手房贷款材料

2、大连公积金二手房贷款材料

3、大连公积金非国有土地产权房贷款材料

大连公积金贷款审核要多久3

公积金贷款利率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首套房执行基准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贷款为4.2%;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为4.70%。二套房执行基准利率上浮1.1倍。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包括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港澳台同胞、享有外国永久居留权的华侨及外国人。

2.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须满180天,并自申请公积金贷款之日起向前推算,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个人账户处于封存、冻结、销户等非正常状态或连续欠缴超过65天(含65天)的,不予贷款。

3.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借款人家庭无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包括夫妻双方名下公积金贷款,含异地公积金贷款和贴息贷款)。

6.本人作为房屋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在本市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城镇自住普通住房,并以该购建房屋作为抵押物。

7.借款人及配偶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收入稳定,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贷款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

8.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有关手续和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9.用于抵押的房屋,应权属明晰,且不影响实现抵押权。

⑵ 公积金审批通过到贷款发放要多久

银行都是在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通过,拿到交易中心发布的新房产证之后,才会发放公积金贷款。由于之间的审批流程较多,所以公积金贷款审批到放款的周期一般在1到3个月之间,甚至更长的时间。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拓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202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了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标识,决定即日起启用。 [14]

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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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
住房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

住房公积金中由企业和事业单位缴纳部分,不属于工资总额属性,属于企业成本费用性质的开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负担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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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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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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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全国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报告显示,2016年,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238.25万个,实缴职工13064.5万人,分别比上年增长2.98%、5.42%,新开户单位31.81万个,新开户职工1612.87万人。

公积金缴存情况,2016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16562.88亿元,比上年增长13.84%,2016年末,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106091.76亿元,缴存余额45627.85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长18.55%和12.18%。

公积金提取情况,2016年,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1626.88亿元,比上年增长5.82%。其中,住房消费类提取9397.14亿元,非住房消费类提取2229.74亿元,提取率70.2%,比上年减少5.32个百分点。2016年末,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60463.59亿元,占缴存总额的56.99%。

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情况。2016年,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327.49万笔、12701.71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4.8%、14.61%;全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5034.55亿元,比上年增长32.14%;2016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826.63万笔、66061.33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长13.1%、23.83%;个人住房贷款余额40535.23亿元、个人住房贷款率88.84%,比上年末提高8.04个百分点。

2016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通知》决定,自2016年2月21日起,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上调后的利率为1.50%。

2016年4月1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费率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市场主体减负、增加职工现金收入。会议决定,对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同时由各省(区、市)结合实际,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除可降低缴存比例外,还可依法申请缓缴公积金,待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缓缴的公积金。 [3]

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将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凡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该政策暂按两年执行。 [4]

2018年5月,为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减轻企业非税负担,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了《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通知提出,各地区2016年出台的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到期后,继续延长执行至2020年4月30日。各地区要对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并可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5]

2019年10月23日,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微信号发布,关于简化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申请材料的公告,即日起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不再提交纸质提取申请书。


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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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

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

1、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4张)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注:并不是每个社区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允许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交纳住房公积金,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⑶ 公积金贷款有什么条件

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借款人信用良好,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借款人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已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借款人具有购房合同,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贷款通则》第十七条 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
二、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三、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四、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
五、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六、申请中期、长期贷款的,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所需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

⑷ 个人怎么申请公积金贷款

个人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流程如下:
1、贷款申请;
2、公积金中心受理贷款;
3、贷款审批。在确认受理后,五个工作日内作出,给予贷款或不予贷款的决定;
4、签订抵押贷款合同;
5、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6、放款审核。公积金中心收到不动产权登记证明后,进行放款审核;
7、贷款发放。受托银行按约定的放款条件,审核无误后发放贷款,贷款资金按合同约定的账户划拨。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公积金特点: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法律法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⑸ 可办个体户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可以。但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2、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有效担保;
3、经济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贷款已还清的;
5、且必须以本人所购住房作抵押。

⑹ 省公积金贷款审批要多久

法律分析: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审批时间一般是不超15工作日。 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 (含90平方米)以下或按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按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⑺ 个体工商户可以交公积金吗

个体工商户可以交公积金。
在公积金管理办法中,明确指出城镇个体工商户可以交公积金,但必须要能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单位登记表、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材料。因为各地的管理政策不同,并不是每个地区都允许个体户交公积金,所以实际情况要以当地规定为准。
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步骤如下:
1、据齐家网专家介绍,因为各地的公积金政策规定不同,所以为确保过程顺利,借款人必须提前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了解,然后领取并填写借款申请表,并根据实际情况准备材料;
2、银行在收到贷款申请之后,需要对申请人及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再将材料提交给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若全部审核通过,银行会通过电话的形式,通知借款人到银行签合同;
3、取银行签订贷款合同时,注意查看贷款金额是否与申请金额相同,否则必须慎重考虑。并且在签订贷款合同后,借款人还应到当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抵押手续;
4、借款人办理完抵押手续后,房管部门会办法他项权证,银行只有在收到他项权证之后,才会进行放款,借款人需要根据贷款合同约定的额时间,每月将相应的款项打入账户中。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⑻ 如何申请个人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需要同时满足下列五个条件:
一、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满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三、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五、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8)个体工商户公积金贷款审批扩展阅读:

1、根据新政策(2014年11月),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而2010年,有关部门出台的文件要求,实行支持首套、限制二套、严禁三套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2、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可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
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司长张其光表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影响制度互助作用发挥的重要因素。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支持基本住房消费、资金充分运用等原则。
3、各地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即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公积金贷款

⑼ 个人可不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

部分地区可以。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注:并不是每个社区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允许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交纳住房公积金,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9)个体工商户公积金贷款审批扩展阅读: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计算方法如下:

1,按还贷能力计算公式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使用配偶额度的:{(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2,按房屋价格计算公式

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3,按账户余额。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

4,按最高限额。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⑽ 个体户如何申请贷款

武汉源兴担保,很高兴为您解答:武汉个体工商户贷款,主要通过银行贷款,主要有以下条件:

2020武汉个体工商户贷款申请条件

1、武汉市内注册的个体工商户,成立满半年(或一年)以上(如:若申请时间为6月30日,要求2019年12月31日之前注册)

2、借款人及其经营实体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无任何违约记录;

3、借款人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武汉个体户申请贷款

武汉个体工商户贷款,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房抵经营贷款

额度:20-1000万

利率:年利率3.56-6%,换算成月息约为0.3-0.5%。

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抵押个人和直系亲属名下商品房、或商铺门面等,申请银行抵押贷款。

2、税贷

武汉地区少数银行可接受个体工商户申请税贷。个体工商户凭借近半年或一年纳税情况,申请税贷,额度10-200万。

3、经营流水贷

个体工商户经营满一年,可通过银行流水,申请经营流水贷。要求一年银行结息28元以上。利率相比以上两个产品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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