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深圳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深圳公积金贷款要求:
1、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6个月,在本市或异地连续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且申请时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信用状况良好;
3、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4、提供担保。
拓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2. 深圳公积金贷款条件
深圳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和要求: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6个月,在本市或异地连续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且申请时处于正常缴存状态;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信用状况良好;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提供担保等。
【法律依据】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第九条(一)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6个月,在本市或异地连续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且申请时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本市和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二)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家庭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三)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且不存在本规定第十二条所规定的信用记录;(四)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五)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六)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3. 深圳用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法律主观:
深圳公积金贷款条件:1、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或异地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申请时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本市和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时间可以合并计算;2、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3、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家庭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4、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5、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6、答档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在贷款办理期间遇政策调整的,以公积金中心受理公积金贷款的时间为准,按照“老人老办法侍耐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处理,但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已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7、符合公积老举春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4. 深圳公积金买房贷款条件有哪些
深圳公积金贷款买房条件:
1.每月还贷额度(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本金和利息)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有共同申请人且共同申请人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缴存基数之和(父母可作为共同申请人)。
2.不高于购房总价款与首付款的差额。所购住房为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的,应由申请人委托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取购房合同价与评估价的低值作为购房总价款。评估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职工购买首套房房屋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款的20%;首套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30%,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款的60%。购买第三套住房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商贷按商业银行政策处理)
3.不高于单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职工个人申请的,单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一并申请,且共同申请人共同参与额度计算的,单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如申请人的配偶没有缴存公积金或连续缴存公积金不足六个月只能做为共同申请人,则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
4.申请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三年以上未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计算的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可以提高10%,但应符合前款规定的其他要求(以中心审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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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
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是:1、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2、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5、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6、贷款人须有本省(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7、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
6. 深圳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和要求
深圳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具体如下:
1、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6个月,在深圳市或异地连续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且申请时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深圳市和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时间可以合并计算;
2、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深圳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3、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且不存在本规定第十二条所规定的信用记录;
4、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5、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6、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在贷款办理期间遇政策调整的,以公积金中心受理公积金贷款的时间为准,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处理,但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已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7、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深圳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和要求
法律解析:
公积金贷款 条件:1、具有 申请公积金贷款 所在城市的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身份;2、有较稳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3、借款人及 共同借款人 至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连续足额缴存 住房公积金 6个月(含6个月)以上,且对本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项目尚无提取使用过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4、公积金贷款用于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所在城市购买自住住房,必须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5、具有符合规定的购房一定比例的首付款;6、提供 符合法律规定 的担保。如果因为途中中断缴存住房公积金,导致没有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即使补上,也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现在解决的办法就是继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等满足连续6个月再去申请。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8. 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深圳住房公积金最新贷款条件:(一)具有纯敬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二)在申请贷款之日前,个人和所在单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一年)以上。对转业军人、新参加工作人员,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适当放宽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为连续缴存六个月(含六个月)以上。
(三)新调入我市工作的职工,如在原工作单位已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已将住房公积金转移到现在工作单位的,按连续缴存计算,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单位连续欠缴公积金三个月(含三个月)以上,对该单位职工不予办理公积金贷款,如欠缴公积金的单位将欠缴公积金足额补缴后,可视同为连续缴交,该单位职工方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五)具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商业银行的自住购房贷款证明和相关材料。
(六)具有市住房公积和裤扰金管理中心认可的合法担保手续。
唤旦(七)具有不少于住房总价30%的自筹资金作为购房的首付款。
(八)新购自住住房合同期限或房产证在一年内(含一年)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九)二手房以交易契税发票时间为准,期限为一年内(含一年)方可办理公积金贷款。
(十)在本市缴交住房公积金,但本人从未申请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虽申请过,但已全部偿还贷款本息金额,需要异地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可凭异地所购自住住房合同、发票、预售楼许可证、本地房产作抵押,办理公积金贷款。
9. 深圳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和要求
深圳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和要求
深圳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和要求,深圳市单位为职工缴纳和职工个人缴纳的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缴存基数的5%,均不得高于缴存基数的12%。深圳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和要求。
深圳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和要求1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的基本条件: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贷款当月之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
(2)首付购(建)房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3)按规定提供贷款担保;
(4)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5)职工及其配偶均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全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6)经公积金管委会审定的其他条件。
什么情形下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重点支持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首套普通商品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必须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其他贷款申请条件的在职职工
深圳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和要求2
1、工资低是否可以不用交住房公积金?
答: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具有强制性。职工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应当按照规定缴存,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免缴。
【编辑解析】如果员工工资为当年度最低标准(2011年为1320元),则员工可以免缴公积金个人部分,但是单位缴纳部分单位仍需按规定缴纳。
2、缴纳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到就近的银行网点来交?
答:单位专办员可以就近选择设有公积金专柜并办理公积金业务的银行网点缴存。
【编辑解析】目前,首批公积金归集试点银行包括: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在内共计45家。
45家银行:中行住房公积金首批试运行网点 招行住房公积金试运行网点 建行住房公积金试运行网点
3、工资基数怎么认定?请问每月交多少钱?
答:依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规定,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纳和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应当相同。
【编辑解析】公积金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两者缴纳比例一致,共计缴纳比例在10%-40%之间。
4、大病是否可以用公积金?
答:目前,在深圳市属于重大疾病的情形,暂时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编辑解析】深圳住房公积金是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的,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是专项支持职工解决自住住房问题的长期住房储金,专款专用,需要依法按规定的用途使用,不能擅自挪用。
5、外地买房子的深圳人是否可以用公积金?
答:关于住房消费提取的具体政策和办理流程会在明年上半年推出,请随时关注我们的网站或拨打我们的热线8636699进行咨询。
6、为什么我们个体户不能去缴交公积金和享受待遇呢?
答: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个体户不属于住房公积金缴存主体,不能缴存公积金。
【编辑解析】《暂行办法》第三条明确规定: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统称单位)及其户籍和非户籍在职职工缴存。这一规定,明确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主体是:在职职工。个体工商户、待业者、已退休人员、退休返聘人员和自由职业者并不在列。
深圳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和要求3
缴存比例
5%—12%
深圳市单位为职工缴纳和职工个人缴纳的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缴存基数的5%,均不得高于缴存基数的12%。
自7月起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缴存基数
自2021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20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0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不超过34860元(2020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1620元×3倍)。
职工月平均工资(实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过上述限额的,以实际月平均工资作为缴存基数;超过上述限额的,以该限额作为缴存基数。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200元。
缴存额度及利率
缴存额度:
缴存额=月缴存工资基数×缴存比例
存款利率:
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缴存手续
单位缴存登记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专办员注册登记。
办理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申请表》一份。
2、《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一式两份。
3、《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协议》一式两份。
4、以下性质的单位按照下列分类分别提交相应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国家机关:单位设立的批准文件。
(2)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3)民办非企业单位:民政部门核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4)社会团体:民政部门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5)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
6、专办员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办理流程:
方式一:网上申报,柜台办结
1、单位指定准专办员
2、网上办事大厅单位设立登记:单位缴存登记、申报预约
3、按约定时间,持规定的申请材料到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理
4、网上办事大厅在线培训及考试
5、领取数字证书(密钥)
方式二:柜台办结
1、单位指定准专办员
2、持规定的申请材料到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理
3、网上办事大厅在线培训及考试
4、领取数字证书(密钥)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个人账户
单位办理缴存登记后,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个人账户设立后,职工身份信息联网核查通过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生效,自动发起联名卡制卡。
办理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申请清册》一份。
2、专办员身份证件原件。
办理流程:
方式一:网上办结
1、申请人登录网上办事大厅:个人账户设立模块
2、填报信息,系统审核
方式二:柜台办结
申请人持规定的申请材料到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理
方式三:网上申报,柜台办结
1、申请人登录网上办事大厅:个人账户设立-申报预约
2、按预约时间,持规定的申请材料到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理
办理时限:三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