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流程 » 并购贷款的条件
扩展阅读
200万抵押贷款月供 2025-01-31 19:18:50
金融贷款公司起什么名字 2025-01-31 17:49:29

并购贷款的条件

发布时间: 2023-04-08 11:17:11

A. 选择并购贷款申请需要什么条件才能融资

法律分析:选择并购贷款申请融资需要的条件是:1、中国大陆居民,年龄在60岁以下;2、有稳定的住址和工作或经营地点;3、有稳定的收入来源;4、无不良信用记录,贷款用途不能作为炒股,赌博等行为;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一条公民之间的借贷纠纷,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应作为借贷案件受理。

B. 并购贷款支持的交易模式

法律分析:PE 收购:大型股权并购基金一般都会利用利息节税收益来增加交易的回报。由于基金主要是从事投资活动而不是经营活动,基金本身是无法申请并购贷款,就算贷款也不能抵免税负,但透过专业的安排交易架构,PE所投资或控制的公司可以申请并购贷款,也可以以税务筹划,利用利息抵税。

MBO/LBO:从MBO本身的动作模式、特点和作用来看,如果交易及后继整合重组方案设计得当,由管理层作为发起人成立企业作为收购方,可以债权(银行并购贷款、发行债券)融资。

RTO,反向收购,即通过收购一家上市扰帆公司(壳公司)股份控制该公司,再由该上市公司对其反向收购,纤迅以使之成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从并购交易角度来看,反向收购的两阶段都是以实现控制为目的。

大股东增持:在国外,大股东的持股往往是市场用来推测未来股价表现的重要指标。观察大股东用自有资金还是贷款来融资进行增持,更可以看出大股东对后市的企业回报与资金成本的毁李此推测。

法律依据:《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 第五条 开办并购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健全的风险管理和有效的内控机制;

(二)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0%;

(三)其他各项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四)有并购贷款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的专业团队。

商业银行开办并购贷款业务前,应当制定并购贷款业务流程和内控制度,并向监管机构报告。商业银行开办并购贷款业务后,如发生不能持续满足上述条件之一的情况,应当停止办理新的并购贷款业务。

C. 并购贷款的使用范围是什么

并购贷款的使用范围就是用来并购,买房的贷款也只能用来购买房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并购贷款需要签订合同,并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按照程序进行并购。
【法律依据】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的通知》一
允许符合以下条件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开展并购贷款业务:
(一)有健全的风险管理和有效的内控机制;
(二)贷款损失专项准备充足率不低于100%;
(三)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0%;
(四)一般准备余额不低于同期贷款余额的1%;
(五)有并购贷款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的专业团队。

D. 并购贷款的使用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规定,开办并购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有健全的风险管理和有效的内控机制(二)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0%(三)其他各项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四)有并购贷款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的专业团队。
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第五条,开办并购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有健全的风险管理和有效的内控机制;(二)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0%;(三)其他各项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四)有并购贷款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的专业团队。

E. 并购贷款可否用于收购孙公司

可以用于收购孙公司。
所谓并购贷款,即商业银行向并购方企业或并购方控股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股权对价款项的本外币贷款。从以上定义看来并购贷款可以收购孙公司。
并购贷款收购孙公司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依法合规经营,信用状况良好,没有信贷违约、逃废银行债务等不良记录;并购交易合法合规,并购方与目标企业之间具有较高的产业相关度或战略相关性。

F. 并购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几年最长这么久!

金融行业发展速度很快,近年来涌现出不少的贷款形式,其中并购贷款是普通用户接触的比较少的,企业或者个人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选择。那么并购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几年?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并购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几年?
2015年,银监会官网公布,对2008年出台的《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进行了修订并正式发布,将并购贷款期限从5年延长至7年,将并购贷款占并购交易价款的比例从50%提高到60%,取消并购贷款担保的强制性要求。
所以,最长一般不超过7年。
二、并购贷款的相关政策
1、允许符合以下条件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开展并购贷款业务:
(一)有健全的风险管理和有效的内控机制;
(二)贷款损失专项准备充足率不低于100%;
(三)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0%;
(四)一般准备余额不低于同期贷款余额的1%;
(五) 有并购贷款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的专业团队。
符合上述条件的商业银行在开展并购贷款业务前,应按照《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制定相应的并购贷款业务流程和内控制度,向监管机构报告后实施。
商业银行开办并购贷款业务后,如发生不能持续满足以上所列条件的情况,应当停止办理新发生的并购贷款业务。
2、商业银行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合规、审慎经营、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开展并购贷款业务,要在构建并购贷款全面风险管理框架、有效控制贷款风险的基础上,满足合理的并购融资需求。
3、银监会各级派出机构要加强对商业银行并购贷款业务的监督管理,定期开展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发现商业银行不符合并购贷款业务开办条件或违反《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有关规定,不能有效控制并购贷款风险的,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采取责令商业银行暂停并购贷款业务等监管措施。
以上是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