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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审查和审批中的主要风险点

发布时间: 2023-04-08 21:16:25

『壹』 银行贷款风险有哪些

贷款的风险有以下:

1、不能正常还贷

不能还贷指商业银行在贷款款项拨出后,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法律措施和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其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的一部分。

2、抵押不能变现

抵押不能变现即抵押权的不能实现,是指抵押财产所担保的债权已届清偿期而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由于抵押物的损坏、严重缺失,债务人的违法行为至使抵押物被收缴或征用,抵押设定无效或被撤销等原因,导致抵押权无法行使。

3、质押不能实现

质押不能实现是指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获清偿,因质押物的损坏,灭失或已返还质物人致使债权人无法行使质权或质权的消灭。

4、保证虚置

保证是由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向债权人承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其代为履行或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方式。保证虚置则是因为保证人资格不适格,使保证不成立,或保证人无能力即没有充分的财产保证当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来代为履行等因素,使保证流于形式。

5、担保无效

担保是指法律规定的或当事人约定的确保债的履行,保障债权利益的实现的一种法律制度或法律措施。担保无效是指因担保人的主体资格不适格或担保内容的违法等原因,使担保失去法律效力或被有权权力机关撤销。

(1)贷款审查和审批中的主要风险点扩展阅读

贷款的注意事项有以下:

1、向银行提供资料要真实,提供本人住址、联系方式要准确,变更时要及时通知银行。

2、贷款用途要合法合规,交易背景要真实。

3、根据自己的还款能力和未来收入预期,选择适合自己的还款方式。

4、申请贷款额度要量力而行,通常月还款额不宜超过家庭总收入的50%。

5、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

6、要按时还款,避免产生不良信用记录。

7、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对于抵押类贷款,还清贷款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登记。

8、提前还款必须要提前一个月与银行沟通才可以办理。

9、外地人办理商业贷款一般银行要求借款人在本地有稳定的收入外,还要到户口所在地开据户籍证明(有的银行还要求办公证),而房屋置业担保公司对外地人的要求要在本地有收入外再办理个暂住证即可。

『贰』 地产贷款一般需要重点防范的风险点有哪些

一是部分地区如上海等地房地产市场过热存在市场风险。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容易造成市场价格过分偏离其真实价值,从而产生泡沫,一旦泡沫破灭,房地产价格下跌,作为抵押物的房地产就会贬值甚至大幅缩水,这将给银行带来不小的损失。
二是房地产开发企业高负债经营隐含财务风险。我国房地产开发商通过各种渠道获得的银行资金占其资产的比率在70%以上。
三是“假按揭”凸显道德风险。四是基层银行发放房地产贷款存在操作风险。突出表现在:贷前审查经办人员风险意识不强,审查流于形式,随意简化手续,对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审核不严;抵押物管理不规范,办理抵押的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不力,不按程序操作;个别基层行贷后管理混乱,缺少相关的风险预警措施。另外,由于土地储备中心运作不规范、对其监管不严而导致土地开发贷款有较大信用风险,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不配套而导致房地产贷款的法律风险也在加大。诸如此类,银行房地产贷款的风险几乎无处不在。(政策和市场风险、财务风险、资金监管风险)

『叁』 银行贷款有那些风险

(一)银行贷款有风险吗?以下是具体内容:
1.基础管理工作薄弱,信贷档案资料漏缺严重。主要表现为借款人和保证人的财务资料、贷款抵押凭证、贷后检查报告、催收通知书等资料的漏缺。
2.没有严格执行贷款审贷分离制度。主要表现为:审贷分离机构设置迟缓;审贷分离机构流于形式,如信贷人员常常在贷款审批前已填好贷款合同、借据等法律文件和放款凭证,出现合同签订日期和贷款借据日期早于贷款审批日期,贷款金额和期限与审批金额和期限不同等现象。
3.贷款“三查”制度不落实。主要表现为:一是贷前调查流于形式;二是贷中审查报送不严;三是贷后检查对贷款人贷款使用情况跟踪表面化,忽视对借款人贷后资信情况、抵押物、质押物的变化情况以及保证人经营情况和或有负债的变化进行跟踪调查。
4.贷款经办人员法律知识薄弱,法律意识不强,贷款失去法律保护
(二)银行贷款必备的小常识有以下几个方面:
银行贷款按照划分标准不同,银行贷款的种类也会不同。
1.按贷款经营属性划分,可分为自营贷款、委托贷款、特定贷款。
2.按贷款使用期限划分,可分为短期贷款、中、长期贷款。
3.按贷款主体经济性质划分,可分为国有及国家控股企业贷款、集体企业贷款、私营企业贷款、个体工商业者贷款。
4.按贷款信用程度划分,分为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

『肆』 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中贷款审批的风险点不包括

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中贷款审批的风险点不包括借款申请人是否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贷款审批环节主要业务风险控制点为:未按独立公正原则审批,不按权限审批贷款,使得贷款超授权发放。③审批人员对应审查的内容审查不严,导致向不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贷款。

『伍』 信贷风险审查要点

信贷风险是我国商业银行的主要风险,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管理水平偏低,传统的信贷风险管理缺乏主动性的理念,信贷风险管理缺乏系统性,导致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质量普遍较差。接下来请欣赏我给大家网络收集整理的信贷风险审查要点。

信贷风险审查要点

银行所说的"贷款三查制度":即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

所谓贷前调查就是在发放贷款前对借款的收入情况、还款来源、担保等情况进行系统的调查;

贷时审查就是在发放贷款时,经过贷款调查人员进行详细的贷前调查后向审核部门提供借款人申请借款的相关资料及调查报告等文件,再由贷款审查人员进行严格的审查;

贷后检查就是在发放贷款后定期对借款人进行跟踪调查,以确保贷款的安全。

信贷风险的存在问题

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从广义上理解包括:制定和实施信贷政策,建立和健全内部授权授信制度,制定、贯彻和执行信贷操作程序,以及建立信贷风险监测和控制机制等诸多相互协调、制约的制度系统及其对制度执行效果的监督系统。狭义上的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仅指贷款发放前的调查工作、贷款存续期间的管理工作以及贷款出现风险后的监督、控制和处理工作。本文采纳狭义的商业银行信贷管理概念,在分析当前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试图提出解决这一问题的基本思路和实际操作对策。

当前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础管理工作薄弱,信贷档案资料漏缺严重。主要表现为借款人和保证人的财务资料、贷款抵押凭证、贷后检查报告、催收通知书等资料的漏缺。信贷档案是银行发放、管理、收回贷款这一完整过程的记录,它的漏缺,尤其是有些法律文件不全,不仅对贷款的风险分析造成困难,也构成了依法收贷的障碍。

二、没有严格执行贷款审贷分离制度。主要表现为:审贷分离机构设置迟缓;审贷分离机构流于形式,如信贷人员常常在贷款审批前已填好贷款合同、借据等法律文件和放款凭证,出现合同签订日期和贷款借据日期早于贷款审批日期,贷款金额和期限与审批金额和期限不同等现象。

三、贷款"三查"制度不落实。主要表现为:一是贷前调查流于形式;二是贷中审查报送不严;三是贷后检查对贷款人贷款使用情况跟踪表面化,忽视对借款人贷后资信情况、抵押物、质押物的变化情况以及保证人经营情况和或有负债的变化进行跟踪调查。

四、贷款经办人员法律知识薄弱,法律意识不强,贷款失去法律保护。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问题:⑴保证人主体资格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⑵一些商业银行未对抵押物、质押物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认真审查;⑶按照《担保法》规定必须办理抵押登记的,未按法律规定办理抵押登记,造成抵押行为无效;⑷变更主合同主要条款、延长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加重主债务人债务数额,未征得保证人书面同意,致使保证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⑸不能充分运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的规定,维护银行的依法收贷权。

五、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信贷管理制度存在漏洞,忽视对管理者的管理。主要表现在:⑴一些基层行长权力过大,监督约束机制没有真正起到作用,造成一些基层行长乱批贷款、乱投资、乱担保等;⑵贷款责任无法落实,最终导致无人负责,不了了之;⑶行长经营目标考核办法不科学,助长了行长经营上的短期行为,为了完成指标任务,不得不采取违规的做法。

六、违规账外经营严重。违规账外经营是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中的一个重要问 题。其违规经营主要采取私设账外账、乱用科目、调整账表和绕规模贷款等形式,并主要投向房地产公司或其他高风险收益领域。由于账外经营是在隐蔽情况下进行的,这部分资产没有处于有效的监督之下,甚至参与了违法犯罪活动,因而这部分信贷资产处于巨大的风险之中。造成违规账外经营的主要原因包括:⑴前几年规章制度不健全,下放基层行权力过大,加之地方经济发展过热,资金需求与规模控制矛盾突出,导致了一些基层行经营行为出现严重偏差,违规经营逐步扩大;⑵个别行领导受个人或小团体利益驱动,无视国家金融法规,置国家三令五申于不顾,存在侥幸心理,隐瞒不报,结果漏洞越来越大;⑶部分行经营管理混乱,内部控制不严,监督机制形同虚设。

从根本上看,造成上述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信贷管理机制不健全。健全的信贷管理机制包括三个方面:制度、机构以及激励和约束系统。信贷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授权授信规定、信贷工作程序、信贷工作每一程序的内容和目标。信贷管理机构主要解决信贷工作中的权力分工,从机构这个角度确保信贷工作中的权力受到其他部门的制约,分清信贷工作部门的职责,保证信贷工作中的每一项权力都受到相应的监督和制约。激励和约束系统致力于发挥每一位信贷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同时,通过明确信贷工作人员的职责分工,加大对信贷工作人员的纪律约束,保证信贷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

信贷风险的应对对策

一、修订、完善各项信贷管理制度,保证各项制度之间的协调、配合和制约,确保各项信贷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首先,从制度上完善信贷档案管理。尽快制定、实施《信贷档案管理实施办法》,就信贷档案的收集、交接、检查进行明文规定,指派专人负责,并定期检查、考核执行情况。对企业财务资料虚假问题,可以考虑建立"四相符审核"和"财务报表审计失实责任赔偿制度"。具体来说,就是:一方面银行本身对借款企业的总账、明细账、原始凭证和重要实物进行核对,做到"四相符";另一方面可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合同,委托事务所对银行贷款申请人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作为银行审批贷款的依据,并同时在合同中规定,如因其报告不实而致使贷款损失,注册会计师本人及其所在事务所负责全额赔偿银行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其次,进一步完善以贷款风险管理为核心的授权授信、审贷分离、分级审批、集体审批、贷款"三查"等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在办理信贷业务时严格按照业务流程、岗位权限以及行使权限的条件进行运作,加强不同岗位、部门之间的相互监督、制约作用,实行对业务全过程的风险控制,杜绝各种违规行为的发生;制定贷前调查、贷中审查及贷后检查的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应该包括的内容、调查方式、核实手段等,以避免流于形式。同时,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将信贷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人,严格考核,防止有法不依现象的发生。

二、建立健全信贷专门管理机构,防止信贷权力的过分集中,实行信贷决策民主化、科学化。首先要真正落实审贷分离制度,尽快将贷款的审查和批准权分别落实到不同的职能部门,明确贷款审查部门的工作范围、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规范贷款审批部门的工作制度、审批内容、审批权限、审批程序和审批责任。

其次,对大额贷款和疑难问题贷款,应建立专门的贷款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贷款审批决策问题。该委员会可以是一个非常设的机构,但应当由行政领导和业务专家组成,业务专家负责提供贷款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贷款风险分析报告及专家意见,贷款审批实行民主决策。

第三,将贷款风险评估具体落实到一个独立于信贷业务部门的职能部门。贷款风险定期评估是监测贷款风险度的一项具体工作,需要独立、科学、客观地对每一笔贷款生命周期中的风险状况作出量化评估,达到一定风险水平的贷款,就需要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化解、转移风险。因此,为了保证贷款风险评估的客观性、科学性、时效性,这项工作需要一个独立于信贷业务部门的其他部门来独立完成。设立专门的信贷管理机构是为了防范信贷权力的过分集中,利用机构的相对独立性在信贷权力分配中建立起一道"防火墙"。但为了保证信息的流动性,保证各个部门都能充分占有、共享收集到的借款人的资信信息,还应该建立信息在有关部门流动的制度,防止划地为牢、公共信息被一个部门私自占有的情况发生。

三、建立借款人信用信息共享制度。上述两项措施旨在解决商业银行单个分支机构的信贷管理问题,但是由于单个分支机构的业务领域仅限于某一地区,不可能全面掌握现有借款人,特别是未来借款人的资信情况。因此,商业银行还应该在其系统内建立借款人信用信息系统,让其所有的信贷业务部门全面掌握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地方经济运行状况、国民经济运行状况、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宏观或微观经济政策。借款人信用系统可以收集有钱不还、无力偿还到期债务或者企业运行状况较差、贷款风险度过高的借款人的信息,通过在系统内交流"不良借款人黑名单"的形式,禁止其分支机构向不良借款人发放新的贷款,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收回旧贷款。

『陆』 审批风险点

个人汽车贷款业务审查和审批环节的主要风险点有:业务不合规,业务风险与效益不匹配;不按权限审批贷款,使得贷款超授权发放;审批人对应审查的内容审查不严。

『柒』 商用房贷款审查和审批环节中的主要风险点不包括

商用房贷款审查和审批环节中的主要风险点不包括合同制作不合格。

商业住房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6、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7、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贷款额度: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数额,不高于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的拟购买住房的价值或实际购房费用总额的70%(以二者低者为准)。

四、贷款期限:最高不超过三十年。

商业住房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1、贷款申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暂住证、护照、未成年人出生证或独身子女证)复印件(如单身需到当地民政部门开具单身证明)。

2、贷款申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产权共有人的私章。

3、贷款申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产权共有人的户口薄复印件。

4、贷款人婚姻情况证明(已婚提供结婚证、未婚提供单身证明、离婚提供离婚证)。

5、贷款人收入证明。

6、房屋买卖合同原件一本。

7、买卖合同上所述的出售方签字的首付款收据。

8、所购买房屋的产权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