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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贷款审批权限的依据

发布时间: 2023-04-15 10:39:59

❶ 请说明商业银行建立贷款审批制度的要求。

《商业银行法》第35条第2款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这一制度的具体内容是:(1)审贷分离制度《贷款通则》第40条规定:“贷款调查评估人员负责贷款调查评估,承担调查失误和评估失准的责任;贷款审查人员负责贷款风险的审查,承担审查失误的责任;贷款发放人员负责贷款的检查和清收,承担检查失误,清收不力的责任。”审贷分离的基本要求是商业银行在贷款管理上应将对贷款对象信用状况的调查和对贷款对象借款申请的批准权归属于不同的职能部门。作出这样的规定是贷款必须周转、有偿这一特点所要求的。因为贷款要定期周转并带来约定的利息,使用该笔贷款的借款人用贷款完成工作项目或者所支持的生产经营活动就必须具有相应的经济效益,而要做到这一点,银行在发放贷款之前,应该对该借款人的资信状况以及贷款支持的生产经营活动等信息有完整、及时的了解,并且建立相应的机制,保证贷款收放决策建立在占有大量的、及时的、完整的信息基础之上,避免决策的盲目性、主观性和无序性,从而在贷款之初就保证贷款的质量。审贷分离就是这一机制的有力保证。
(2)建立贷款分级审批制:贷款人应当根据业务量大小、管理水平和贷款风险度确定各级分支机构的审批权限,超过审批权限的贷款,应当报上级审批。各级分支机构应当根据贷款种类、借款人的信用等级和抵押物、质物、保证人等情况确定每一笔贷款的风险度。分级审批制度分级审批的基本要求是商业银行应按其分支机构资产或负债规模和结构的不同,以及考虑各自经营管理水平的高低确定与其状况相适应的贷款审批权限。这一制度的目的也在于保证银行信贷资产的质量,避免人情贷款、以贷谋私等危及贷款安全的行为。商业银行的董事长或总经理以授权这一法律形式确定其分支机构行长的贷款审批权限,各分支机构的行长在授权限额内有权自行决定贷款的发放与否,而超出授权限额的贷款申请须报其上级有权审批部门决定。

❷ 银行贷款政策包括

法律分析:1.确定指导银行贷款活动的基本原则,即商业银行的经营目标和经营方针(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2.明确信贷政策委员会或贷款委员会的组织形式和职责3.建立贷款审批的权限责任制及批准贷款的程序4.规定贷款限额,包括对每一位借款人的贷款最高限额、银行贷款额度占存款或资本的比率5.贷款的抵押或担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七条 商业银行开展信贷业务,应当严格审查借款人的资信,实行担保,保障按期收回贷款。商业银行依法向借款人收回到期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受法律保护。

❸ 商业银行贷款审批应遵循什么原则

商业银行贷款审批应遵循的原则如下:

一、贷款人准备申请所需的材料,例如个人工作证明、收入证明、个人征信报告等等。如果是抵押贷款,用房产抵押则需要提供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如果是汽车抵押贷款,那么需要听过行驶证。

二、银行收到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后对申请人的资质进行评级,符合贷款条件的申请人,联系签订贷款合同。

三、双方协商、签订完借贷合同后,银行会发放款项,而贷款人则需要每月按时足额的偿还贷款。通常情况下,如果是个人信用贷款,一周的时间可以办理完成。如果是抵押贷款,需要半个月的时间才能放款。如果遇上年末或者月底,所需时间可能较长。

❹ 银行贷款要什么条件

个人信用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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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用贷款是目前时尚的贷款方式,那么申请此类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呢?通常情况下,银行要求借款人具有二代身份证、稳定的工作证明、收入证明、贷款用途证明;个人信用状况良好;对借款人的收入也有一定条件的限制,一般会要求借款人月均收入不低于4000元。在提交相关申请资料后,银行审核通过就可以申请到月收入的5-8倍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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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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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越来越多人选择房产抵押贷款就在于,贷款利率一般为基准利率,还贷压力较小。那么申请该类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呢?一般来说,除了对贷款人收入信用方面有较强的要求外,房屋的年限还要在20年以内,房屋面积大于50平米;房屋具有较强的变现能力;抵押贷款额度一般不得超过房屋评估值的70%。这样在提交相关资料、银行审核通过后,就可以申请到最高不超过1500万、期限最长20年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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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业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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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对此类贷款的关注度之高超乎我们的想象,目前很多地区都对大学生创业贷款有扶持政策,常见的有贷款补贴或者无息贷款。那么申请此类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呢?一般来说,大学生创业贷款要求:在读大学生、以及毕业两年以内的大学生;大专以上学历;18周岁以上。相对而言,对于该类贷款的申请条件还是比较宽松的,而后只需将学生证、成绩单、对账单等资料提交给银行,审核通过后即可获得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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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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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已经成为了社会经济发展的主力部队了,但是面多个体户融资困难,许多人选择该类贷款,申请此类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呢?一般来说,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当地户口;有本地固定的经营场所,且收入稳定;能提供合法的抵(质)押物;在贷款行开立存款账户。在满足以上条件后,将银行要求的资料提交审核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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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按揭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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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很多人购房申请房屋按揭贷款,那么该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呢?一般来说:具有有效身份证及婚姻状况证明;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稳定的收入;所购住房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或意向书;具有支付所购房屋首期购房款能力;在银行开设个人结算账户以及具有有效的担保。在满足以上条件后,将申请资料提交银行即可,由银行审核决定是否放款。

❺ 发放商业性个人贷款的商业银行应根据

发放商业性个人贷款的商业银行应根据审慎性生原则,完善授权管理制度,规范审批操作流程,明确贷款审批权限,实行审贷分离和授权审批,确保贷款审批人员按照授权独立审批贷款。

❻ 商业银行贷款政策的主要内容

法律分析:商业银行贷款政策的主要内容应包括:(1)确定指导银行贷款活动的基本原则,即商业银行的经营目标和经营方针(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2)明确信贷政策委员会或贷款委员会的组织形式和职责;(3)建立贷款审批的权限责任制及批准贷款的程序;(4)规定贷款限额,包括对每一位借款人的贷款最高限额、银行贷款额度占存款或资本的比率;(5)贷款的抵押或担保;(6)贷款的定价;(7)贷款的种类及区域的限制。上述贷款政策的内容应当体现商业银行的经营目的与经营战略,决定商业银行的经营特点和业务方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三条 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一)吸收公众存款;

(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三)办理国内外结算;

(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五)发行金融债券;

(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七)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八)从事同业拆借;

(九)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十)从事银行卡业务;

(十一)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十二)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务;

(十四)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由商业银行章程规定,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商业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经营结汇、售汇业务。

❼ 什么是贷款分级审批制如题 谢谢了

贷款分级审批制最初的依据是中国人行公布的《贷款通则》 第41条关于“建立分级审批制:贷款人应当根据业务量大小、 管理 水平、 贷款风险度 确定各级 分支机构 的审批权限,超过审批权限的 贷 款,应由上级审批。” 的规定,后这一制度被 《商业银行法》 第35条所肯定。我国《 商业银行法》第35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 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 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 分级审批的 制度 ”。 法律确立这一制度的目的在于保证银行信贷款资产的 质量 , 避免人情贷款、以贷谋私等危及贷款安全的行为。 贷款分级审批的基本要求是 商业银行 应按其分支机构资产或 负债 规模 和 结构 的不同,以及考虑各自 经营管理 水平的高低确定与其状况相适 应的贷款审批权限。

❽ 支行行长放贷权限

一般来说地方性商业银行的人事决定权都收归总行,支行行长可以建议人选,支行行长在全行的地位属于中层干部,和上面的人都是很熟悉的,所以弄个人进去是没问侍闷题的。哦,对了,这个支行行长是一级支行还是二级支行,你看看他们有没有贷款权限,有贷款权限的就是一级支行,只有储蓄的就是二级支行,二级支行行长就是基层干部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枣谈判二条本法所称的商业银行是指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凳改业法人。

❾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释义: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五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

【释义】 本条是关于商业银行贷款审查的规定。

商业银行办理贷款业务,一般都要由借款人按照贷款规定的要求,向商业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附有关资料。西方一些商业银行从事贷款业务还要进行业辩尺务开拓,包括:市场调查,刊登广告和公关活动,信贷员宣传,取得正式贷款申请以及财务报表和资信报告等。

商业银行接受贷款申请后,接下来就要进行贷款审查工作。贷款审查是贷款业务的一个重要环节,是银行信贷资金安全的重要保证。商业银行办理贷款业务,必须对贷款审查工作予以高度重视,贯彻严格审查的原则。对贷款的审查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贷款目的和用途的审查

商业银行要审查借款人的借款目的是否与贷款方针的要求相符合。银行贷款,要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体现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的要求,对国家限制发展的产业和产品,要严格控制贷款的发放;对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的产品,不得发放贷款。

商业银行在审查贷款用途时,要考虑借款人对贷款的需要程度和贷款用途对银行收回贷款可能性的影响。如果贷款目的是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如购买原材料、维修设备等,不取得该项贷款,生产经营将受到较大影响,同时借款人的经营状况良好,在完成一个生产经营周期后,这些项目的资金又会流回,能够偿还银行贷款,商业银行发放这类贷款,信贷资金的安全是有较大保障的,应当考虑给予贷款。如果借款人的目的是为了在有价证券、期货等方面从事投机经营,商业银行收回信贷资金的风险较大,应当拒绝发放贷款。

二、对贷款数额和期限的审查

商业银行对贷款数额的审查要从两个方面进行考虑:第一,从借款人实际需要考虑,贷款要坚持适量的原则。如果银行超过借款人实际需要过量地提供贷款,则很可能借款人要把超过其实际需要的贷款用于申请以外的用途,给御哪银行按期收回贷款带来风险;第二,从银行自身贷款额度考虑,商业银行贷款,要符合风险管理的要求,遵守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资本充足率、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对股东提供贷款的余额与股东已交纳股金的比例、对同一借款人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等必须符合法定的要求。

商业银行对贷款期限的审查主要着眼于发放贷款要保持合理的期限结构。商业银行贷款要贯彻好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原则,应当保持一个合理的贷款期限结构,中期、长期、短期贷款的比重要符合银行信贷资产流动性的需要。西方国家一些商业银行从经营安全性的角度考虑,一般对长期贷款的数额限制较严。另外,商业银行对贷款数额进行审查时,应当与借款人借款的用途联系起来考虑,根据不同的借款用途对资金的实际需求时间具体考虑每一笔贷款的发放期限。

三、对借款人资信状况的审查

对借款人资信状况的审查,也就是对借款人还款能力的审查,这是银行贷款安全收回的重要保证。商业银行对借款人资信状况审查的结果,不但决定着银行将是否对借款人发放贷款,同时,也决定着银行对借款人发放担保贷款,还是发放信用贷款。按照本法的规定,商业银行对一般借款人决定发放贷款的,必须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只有对资信良好的借款人,经商业银行确认,有能力保证偿还贷款的,银行才可以发放信用贷款。

对借款人资信状况的要求,《贷款通则》作了较为详尽的规定,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应当符合以携拆高下要求:(1)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2)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3)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4)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5)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6)申请中期、长期贷款的,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所需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

商业银行对借款人资信状况的审查,主要是通过从各种渠道取得的资料中对借款人的信用分析进行的。

四、对贷款担保的审查

商业银行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是加强贷款管理,保障贷款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措施。本法规定,商业银行开展信贷业务,应当严格审查借款人的资信,实行担保,保障按期收回贷款。

除了经商业银行审查,认为资信良好,确有按期归还贷款保证的借款人,以及委托贷款以外,对其他借款人银行都应当要求其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对借款人提供担保的审查,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结合商业银行贷款业务的特点,认真严格进行审查。

借款人所提供的贷款担保,一般分为保证、抵押、质押三种。商业银行对贷款审查的内容包括对保证人资格、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等等。

商业银行经过对借款人审查认为符合要求条件的,可以批准发放贷款,反之,如果商业银行认为借款人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应当拒绝对其发放贷款。为了加强贷款管理,保证信贷资金安全,本条第二款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商业银行应当建立贷款管理岗位责任制度,实行审贷分离、相互约束的机制。完善贷款审批制度,贷款发放、延期偿还、贷款呆账处理和实行贷款制裁等,都要实行审批,明确审批权限。同时同一商业银行系统间应当合理确定各级行的审批贷款的权限。实行贷款责任效果与奖惩挂钩,明确贷款管理机构与有关贷款管理人员应负审查决策和检查考核的责任。商业银行可以建立贷款审批组织,在权限内实行集体审查,主管负责人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