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助学贷款审批不通过
助学贷款审批不通过的原因是学生未在网上填写续贷声明,直接到县资助中心办理贷款,则由县资助中心代学生录入续贷声明。其中,仅共同借款人一人到现场办理续贷时,续贷声明处录入“共同借款人代办”即可;学生到现场办理续贷时,由学生简要口述相关内容,县资助中心在系统中录入。若学生已在网上填写续贷声明,但高校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县资助中心仍可对续贷声明内容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可继续办理贷款手续。
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
助学金贷款审核未通过怎么办
所有续贷学生必须在系统中填写续贷声明后才能申请贷款。若学生未在网上填写续贷声明,直接到县资助中心办理贷款,则由县资助中心代学生录入续贷声明。其中,仅共同借款人一人到现场办理续贷时,续贷声明处录入“共同借款人代办”即可;学生到现场办理续贷时,由学生简要口述相关内容,县资助中心在系统中录入。若学生已在网上填写续贷声明,但高校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县资助中心仍可对续贷声明内容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可继续办理贷款手续。
申请助学贷款被拒的原因有哪些呢?
1、没有就读证明或录取通知书
助学贷款申请的条件之一,是借款人要就读于高校。怎么证明在高校就读?这就需要有高校的就读证明或者是录取通知书。若不能提供,申请贷款会被拒。
2、不能提供家庭贫困证明
我们常说的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或者是生源地助学贷款。这两类助学贷款都是为家庭贫困的学子发放的,在申请贷款的时候,需要要有贫困证明,并且由当地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盖章以后才有用的。所以,若不能提供贫困证明,申请助学贷款也是可能会被拒的。
3、学历不够不能申请
一般申请助学贷款要求是大专及以上学历。若是学历太低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话,是无法申请成功生源地助学贷款的。
针对助学贷款,不同地区的规定可能会略有不同,所以,在申请贷款前,借款学生可以先到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部门进行详细咨询了解,以确保万一。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借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弥补在校期间各项费用不足,毕业后分期偿还。2012年8月8日,开发银行新增助学贷款将突破120亿元。
2015年7月20日,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若干意见》。《意见》表示,为切实减轻借款学生的经济负担,将贷款最长期限从14年延长至20年,还本宽限期从2年延长至3年整,学生在读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
主要有四种贷款形式:国家助学贷款;**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利用国家财政资金对学生办理的无息借款;一般性商业助学贷款。其中,国家助学贷款资助力度和规模最大,是助学贷款的主要内容。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加速人才培养,各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以下简称贷款人)均可根据《贷款通则》自主办理助学贷款。
第二条助学贷款可采取无担保(信用)助学贷款和担保助学贷款方式。
第三条贷款人对高等学校的在读学生(包括专科、本科和研究生(以下简称借款人))发放无担保(信用)助学贷款,对其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借款人)发放无担保(信用)助学贷款和担保助学贷款。
第四条高等学校的在读学生申请助学贷款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入学通知书或学生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同时要有同班同学或老师共两名对其身份提供证明。
第五条高等学校在读学生申请助学贷款要按规定填写借款合同,承诺离开学校后向贷款人提供工作单位和通讯方式,承诺贷款逾期一年不还,又未提出展期,可由贷款人在就学的高等学校或相关媒体上公布其姓名、身份证号码,予以查询。
第六条助学贷款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学生在读期间所在学校的学费与生活费。
第七条助学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八年,是否展期由贷款人与借款人商定。
第八条助学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限贷款利率执行,不上浮。 第九条助学贷款采取灵活的还本付息方式,可提前还贷,或利随本清,或分次偿还(按年、按季或按月),具体方式由贷款人和借款人商定并载入合同。贷款本息提前归还的,提前归还的部分按合同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时间计收利息;贷款本息不能按期归还的,贷款人按规定计收罚息。
2. 助学贷款审批不通过怎么办
助学贷款审批未通过,可以申请重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审批未通过的原因,往往是因为不符合国家开发银行的放款要求。进行再次申请时,需要注意一些细节:
1、填写贷款申请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检查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
2、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是需要有共同借款人的,且共同借款人一般为父母。在父母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才可以请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直系亲属的年龄必须在25-60周岁之间。
3、在续贷的时候未通过,很可能是因为共同借款人年龄超过了60岁。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更换一个年龄在60岁以下的共同借款人。
法律依据:
《商业助学贷款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贷款人在受理借款人申请商业助学贷款时,应要求对方提交书面借款申请,填写有关申请表格,并提交下列文件、证明和资料:
(一)借款人的合法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原件),并提供以上证件的复印件;
(二)贷款人需要的借款人与其法定代理人的关系证明;
(三)借款人或其家庭成员经济收入证明;
(四)借款人为入学新生的提供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或接收函,借款人已在校的提供学生证或其他学籍证明;
(五)借款人就读学校开出的学生学习期内所需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总额的有关材料;
(六)以财产作抵(质)押的,应提供抵(质)押物权证和所有权人(包括财产共有人)签署的同意抵(质)押的承诺,对抵押物须提交贷款人认可的机构出具的价值评估报告,对质押物须提供权利凭证,以第三方担保的应出具保证人同意承担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的书面文件及有关资信证明材料;
(七)借款人和担保人应当面出具并签署书面授权,同意银行查询其个人征信信息;
(八)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
第十八条受理贷款申请后,贷款人须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进行调查核实。
3. 生源地助学贷款网上显示一直在审批中,怎么办
生源地助学贷款网上显示一直在审批中,说明正在审核你是否符合条件,等审核完毕后你就可以收到短信啦。如果等的时间太长,你可以带电话催一下。
1、如果等的时间太长的话,芦悄可能是贷款出现了一陪宴渣点问题。学生贷款来源的学生贷款在网上续借,并签署了网上合同。事实表明,在审批过程中未收到任何文本消息。应该是网上签订的合同不合格或者提供的信息不全面,所以审批不祥岁成功。网上贷款不合格的原因应通过电话咨询,补充后才能成功完成申请。
拓展资料:
国家生源信贷学生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大学新生和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学生贷款,由学生注册所在县(市、区)在入学前发放。
贷款对象: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高职院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告为准,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备案并有效)本科生、研究生和二级学位学生。
贷款条件如下:
(1) 从生源地申请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诚实守信,守法;;
3. 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和实施高等教育,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本科生、研究生,经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高职院校和中央、地区、国外高校正式录取的高等学校二级学位学生;
4.学生入学前的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同一旗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可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学费、住宿费。
(2) 学生家庭从学生来源处申请信用学生贷款应符合以下条件:
1.无不良信用记录;
2.家庭经济困难一般应符合以下基本特征之一:
① 农村牧区贫困户、低收入户、贫困户建档登记;
②孤儿和残疾人家庭;
③遭受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无力支付学生费用;
④患有重大疾病的家庭成员;
⑤家庭的主要创收者丧失了工作能力;
⑥收入不稳定的单亲家庭;
⑦边远农村牧区的老,少,边,贫,贫家庭,;
⑧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⑨其他贫困家庭。
4. 助学贷款没申请下来怎么办
如果学生只在网上提交了申请,还未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手续,那么可以再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把申请表删掉,不去办贷款手续,一般就会自动取消掉。
如果学生已经胡含在县级资助中心办完贷款手续了,那么学生可以到高校资助中心,找老师说不申请助学贷款了,只要学校不录入回执,银行是不会放款的,贷款也就取消掉了。
如果已经放款了,借款学生可以把第一年的贷款本金还上,第二年不去办理续贷手续就行了。因为助学贷款是一年发一次的,而且学生必须办理续贷手续。
拓展资料:
大学生助学贷款(Student loans)一般指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
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毕业后分期偿还,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贷款形式
主要有四种贷款形式: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利用国家财政资金对学生办理的无息借款;一般性商业助学贷款。其中,国家助学贷款资助力度和规模最大,是助学贷款的主要内容。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1、贷款人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学生蔽银。
3、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在本县(市、区)。
4、家庭经济困难,符合下列特征之一,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农村贫困户和城镇低保户(证明材料:城乡低保证、领取低保金的存折或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出具的贫困证明材料)。
(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证明材料:孤儿证、残疾证或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宏做宴,无力负担学生费用(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证明材料: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7)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8)上一年度家庭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 元人民币(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5. 生源地贷款会有审核不过的吗
一、生源地贷款会有审核不过的吗
如果您办理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话,只要符合了申请条件,是会申请通过的,不会出现符合条件但是审核不通过的这种情况;但是如果您不符合条件,是无法审核通过的。
二、生源地贷款
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信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央、区内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院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同一旗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学费、住宿费。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家庭应该符合以下条件:
1、无不良信用记录;
2、家庭经济困难一般应符合以下基本特征之一:
①农村牧区特困户、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
②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③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④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⑤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⑥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⑦老、少、边、贫及偏远农村牧区的贫困家庭;
⑧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⑨其他贫困家庭。
6. 助学贷款15天了审批还没通过
生源地助学贷款网上显示一直在审批中,说明正在审核是否符合条件,等审核完毕后就可以收到短信啦。
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金融机构是以国家开发银行为主承办,同时鼓励其他银行类金融机构开展此项业务,具体承办银行由各地财政、教育、银监部门与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确定。
7. 生源地助学贷款审批未通过怎么办注意3点重新申请!
现在,需要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人还有很多。不过,并非人人在办理贷款的时候,都可以一帆风顺。那么,生源地助学贷款审批未通过怎么办?因为这个事情对广大学子十分重要,所以要在这里为大家详细讲述一下。如果学生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审批未通过,那么还是可以重新办理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审批未通过的原因,往往是因为不符合国家开发银行的放款要求。大家再次进行申请的时候,需要注意一些细节。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注意事项:
1、很多人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审批未通过是因为自己填写的材料有误。因此,大家在填写贷款申请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检查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
2、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是需要有共同借款人的,且共同借款人一般为父母。在父母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才可以请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直系亲属的年龄必须在25-60周岁之间。
3、在续贷的时候未通过,很可能是因为大家的共同借款人年龄超过了60岁。在这种情况下,大家需要更换一个年龄在60岁以下的共同借款人。
不过,如果大家的贷款申请被国家开发银行谢绝了,那么就很难重新申请了。在这种情况下,大家只能与当地的资助中心联系,询问生源地助学贷款被谢绝的原因了。
总的来说,生源地助学贷款审批未通过是可以重新申请的,但大家一定要抓紧时间,以免错过申请时间。
8. 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已经提交申请,一直不批是什么意思
我们所生活的环境每时每刻都会发生着各种各样的变化,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科技技术的不断进步,那么我们的生活水平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提升,并且我们受教育的程度也越来越高了,越来越多的学生有机会去自己梦寐以求的大学上学。那么在这个过程当中,有许许多多的人还要经历最后的一道门槛,那就是对于一些家庭相对而言比较贫困的学生来说的话,那么他们很有可能因为学费的昂贵以及生活费的问题,阻碍了他们去大学上学。那么对于这种情况来说的话,也可以选择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那么在这个过程,我们难免也会遇到一些情况。如果我们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已经提交了申请,但是一直不审批这样的一种情况来说的话,一定程度显示贷款不成功,如果贷款成功的话,那么是会显示通过的,所以对于这种情况来说的话,我们要重新检查我们的个人信息,以及在这个操作过程当中是否有问题。
9. 生源地贷款会有审核不过的吗.
生源地贷款会有审核不通过的,没有哪一个贷款的通过率是百分之百的,当你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审核不通过,要搞清楚是什么原因,看看是否还有挽救的办法,是可以再次提交申请的。
生源地贷款不通过的原因:
1. 填写的信息有误,在填写贷款申请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检查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
2. 共同借款人不符合要求,若不是父母的话,其直系亲属的年龄必须在25-60周岁之间。
3. 学历不够不能申请,在校大学生,学历限制在大专及以上才能申请,只是高中学历是无法申请的。
4. 没有提供家庭贫困证明,必须有贫困证明,并由当地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盖章后方可生效。
生源地助学贷款只适用于真正急需资金.上大学的学生,而不是人人都可申请。若是审批未通过只要不是条件不符合,那么是可以重新提交申请的,但一定要抓紧时间。
拓展资料: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有关规定,原则上学生正常在校期间,助学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学生毕业后贷款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1.利息。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其中,考入中央部属高校的学生,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考入地方高校的学生,跨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在本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地方财政负担。贷款学生毕业后利息全部由学生及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负担。
2.风险补偿金。建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风险补偿金比例按当年贷款发生额的15%确定。
3.贴息和风险补偿金管理。中央和地方负担的贴息及风险补偿金分别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各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归集。每年12月20日前,向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经办银行及时足额划拨,由经办银行实行专户管理,主要用于弥补贷款违约损失等有利于防范风险和加强管理的费用。
10. 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什么一直在审批中
1.审批时间没有到
贷款的学生在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之后,也是要有时间限制的因为学生申请的这些事项都是需要进行审批的,这是助学贷款的一个流程,所以大家在办理助学贷款的时候发现自己的相关数据一直显示正在审批当中,也是一个正常的情况。毕竟每年高校的学生这么多,国家的工作人员也是有限的,申请人数太多就可能导致审批的时间比较慢,所以大家在进行查询的时候就可能会出现正在审批当中。
2.相关数据填写不够完善
如果你在临近审批期限的时候,却一直发现自己的表格一直都在进行审批当中,那么可能就是你的审批表相关信息填写有错误。比如说,学生在填写申请的时候信息填写的不够完善,或者是有关信息填写错误,那么有关的审理机构可能都还在进行核实,所以这个时候你就会发现自己的申请,一直都显示在审批之中。大家可以不要那么紧张,如果审批结果已经下来了,大家也可以对自己的申请表重新进行修改,再进行提交就可以了。
学生助学贷款受助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被批准设置实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的新生或者在校大学生,并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
4.学生入学前户籍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学校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开销。注:2008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由各地教育主管部门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申请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大一新生和在省内高校就读的老同学已被列入认定名单。具体可咨询你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规定(试行)》
(四)为保证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的顺利实行,由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组成全国助学贷款部际协调小组(以下简称:部际协调组)。教育部设立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作为部际协调组的日常办事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相应的协调组织和管理中心。
(五)部际协调组主要负责协调教育、财政、银行等部门及学校之间的关系,制定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确定中央部委所属学校年度国家助学贷款指导性计划。其中:教育部主要负责根据国家发展状况,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如何利用助学贷款的有关政策;财政部主要负责筹措、拨付中央部委所属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的贴息经费(含特困生贷款的还本资金),监督贴息经费使用情况;中国人民银行主要负责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确定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审批有关办法,监督贷款执行情况;经办银行负责贷款的审批、发放与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