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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发布时间: 2023-05-18 16:50:47

A. 宁波公积金贷款要求

法律主观:

公积金贷款即指住房公积贷款,用于购买住房而申请的贷款。当然不是谁都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申请公积金贷款是要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地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部办法规定的要求才可以。一、公积金贷款要求有哪些?要想办理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必须符合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资老举春料必须齐全。二、申请条件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XX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2、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或提取公积金后又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3、在本市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不含商住两用房)并具备有关手续、文件和已交付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4、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5、同意按照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6、同意按照本办法及《住答档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的相关规定,按时履行还款义务;7、法律、法规、规章和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三、申请资料借款人申请贷款视不同情况提供以下资料: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需提供《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预售合同》及不低于房价总额20%的首付款单据;2、自建、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需提供建设或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施工文件,土地使用证或原房屋产权证,建筑施工合同及工程预算或决算;3、购买二手房,需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及契税完税凭证;4、单位集资建房,需提供集资建房批准文件、集资建房交款单据、集资建房或买房协议书;5、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户籍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6、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7、保证人出具的担保证明及保证人的有效身份证明;8、房地产置业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证明;9、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当然即便申请人合格,资料齐全也不一定就能成功的申请到公积金贷款,因为申请公积金贷款还要经过规定的办理程序,严格的审批后才能拿到贷款,所以如果想要申请公积金贷款最好提前了解清楚相关的信息比较好。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侍耐)、(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B. 宁波公积金贷款条件

法律客观:

《贷款通则》第二十五条借款人需要贷款,应当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直接申请。借款人应当填写包括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偿还能力及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的《借款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资料:一、借款人及保证人基本情况;二、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报告;三、原有不合理占用的贷款的纠正情况;四、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及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五、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六、贷款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法律主观:

1、申请条件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1、具有合法有效身份;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5、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6、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7、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2、流程细节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亏改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六)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掘空滑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七)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判腊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C. 宁波商业贷款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吗

商转公贷款对象是在本市区行政区域内已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以下简称商业个贷),申请商转公贷款时,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有效居留身份; 2、在商业银行已办理用所购自住住房作抵押,并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商业个贷; 3、申请贷款时,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商业个贷尚未结清,且已办妥所购住房《房屋他项权利证书》; 4、有稳定的工资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已付资金占总房款比例, 首套房达40%及以上, 第二套房达60%及以上; 6、同意以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房产作为抵押; 7、公积金缴存地与贷款房屋所在地在市六区范围内的,申请人向缴存地公积金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公积金缴存地与贷款房屋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市六区视作同一区)的,申请人向贷款房屋所在地公积金中心提出异地贷款申请;8、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直接归还原商业个贷余额的,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原商业个贷承办银行与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为同一家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受委托银行; (2)公积金中心、受委托银行、借款人三方经协商同意,并签订《宁波市区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协议》; (3)借款人为贷款房屋所有权登记人; 9、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D. 宁波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贷款对象是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有效居留身份;

2、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3、购买商品房首付款,首套房及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不低于购房总款的20%;已有一套住房且该套住房尚未结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第二套房不低于购房总款的60%且贷款利率上浮10%;

4、有稳定的工资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以贷款所购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且该房地产开发企业须为购房人提供阶段性担保;

6、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还清上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7、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宁波市区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条件

贷款对象是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有效居留身份;

2、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3、购房首付款,首套房及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不低于购房总款的30%;已有一套住房且该套住房尚未结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第二套房不低于购房总款的60%且贷款利率上浮10%;

4、有稳定的工资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以贷款所购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

6、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还清上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7、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E. 宁波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宁波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的条件:1.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2.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3.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名下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贷款(含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购买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的,首付款不低于购房总款的30%;名下有一套住房尚未结清商业住房贷款,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不低于购房总款的60%,且贷款利率不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经济适用房首付款不低于购房总款的20%;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誉良好,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5.同意以贷款所购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且该房地产开发企业须为购房人提供阶段性担保;6.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还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等。

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F. 宁波农行商贷转组合贷款流程

1、申请人先网上预约,申报贷款。2、银行受理后,向公积金管理中心递交贷款组合申请。3、中心审批后交由银行审批。4、申请人与银行签定合同后,将原商业贷款结清,由受托银行发放商转公贷款。5、申请人领取资料,业务完成。
商贷转组合贷款条件【1】在申请商贷转组合贷款的时候要求填写并提交相关贷款申请表。【2】申请人个人征信状况良好,无不良征信记录。【3】借款人有稳定的收入,具备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借款人必须符合当地公积金贷款的条件链孙。【5】需要准备详细的贷款拦悄资料,包括有原商业贷款合同以及原商业贷款还款明细。
组合贷款是指,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又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同时还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简唤渣住房(或其他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作为抵押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G. 宁波公积金贷款条件有什么限制

宁波公积金贷款条件有什么限制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我为大家整理了宁波公积金贷款条件有什么限制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宁波限制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首次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给予优先保障。

二、借款人家庭再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从严控制,贷款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50%。

三、暂停受理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家庭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四、第二套及以上住房认定标准,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10〕83号)有关规定执行。借款人的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首次申请利用贷款(含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下同)购买自住住房,如其家庭已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系统,下同)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

(三)受委托银行或公积金中心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谈等形式的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

五、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提供购房所在地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结果证明,并在面谈面签笔录中增加有关借款人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的内容。

六、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申请条件:

(一)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购买二手住房的,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含)以上且取得《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

(二)借款人购买二手住房,不动产权证明登记日期不超过12个月(含);

(三)借款人、配偶及共同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信用良好,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购房首付款或已付资金: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名下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贷款(含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购买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的,不低于购房总款的40%;名下有一套住房尚未结清商业住房贷款,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不低于购房总款的60%,且贷款利率不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五)借款人同意以贷款所购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

(六)贷款额度符合有关规定。借款人实际贷款额度按照以下确定:

1、不超过现行最高贷款额度的金额;

2、不超过可贷额度计算公式计算的`金额;

3、不超过按照缴存基数60%测算还贷能力的金额;

4、不超过扣除规定首付款资金剩余房屋价格的金额;

5、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安置贷款,不超过自付资金的金额;

6、商转公贷款,不超过原剩余商业性贷款余额;

7、离婚变更贷款,不超过原剩余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8、高层次人才贷款额度可按当地家庭当期最高贷款额度上浮50%借款人以共有产权房屋申请贷款的,共有产权人是未满18周岁子女的,最高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拥有的产权份额。产权份额按不动产登记证书上记载的内容为准;共有产权份额没有明确的,按共同共有。

(七)贷款期限:购房贷款最长不超过30年且不超过土地剩余的国家规定使用年限;在规定的住房贷款期限内,贷款期限可延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办理商转公贷款的,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不超过原商业个贷剩余的贷款期限(取年整数,下同);办理离婚变更的,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不超过原贷款的剩余年限。

(八)借款人家庭住房套数认定:

1、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1)借款人《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无住房记录,个人信用报告无尚未结清个人住房贷款记录,面谈记录无住房,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

(2)借款人《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有一套住房记录,个人信用报告无尚未结清个人住房贷款记录,面谈记录无其他住房,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的。

(3)借款人《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无住房记录,个人信用报告无尚未结清个人住房贷款记录,面谈记录有一套住房,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的。

2、借款人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行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

(1)借款人《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有一套住房记录,且该套住房尚未结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面谈记录无其他住房,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

(2)借款人《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无住房记录,个人信用报告有一笔尚未结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记录,面谈记录无其他住房,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

(九)借款人贷款次数认定

借款人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的计算,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异地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包括该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系统中的贷款记录、个人信用报告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以及面谈面签记录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为依据:

1、借款人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计算范围,包括借款人及其配偶、共同借款人及其配偶名下曾经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记录。

2、房屋共有权人(借款人配偶除外)不参与本笔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或还贷能力测算的,不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

3、借款人申请办理离婚变更贷款的,离婚前该套房屋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原夫妻双方各认定为1次,本次申请办理离婚变更贷款的,不计算贷款次数。

(十)贷款其它情形

1、《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

(1)证明中有抵押的住房与个人信用报告上显示的抵押住房实际为同一套住房的,另提供贷款银行有贷款房屋地址的借款合同或有关证明。

(2)证明中房产有抵押信息,但个人信用报告上无显示的,另提供贷款银行有该笔贷款借款人姓名的有关证明。

(3)证明中抵押查封情况为“行政限制”、“宗地锁定”的住房为本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没有解除前暂不能申请。

2、贷款资料中姓名、身份证号前后不一致的,以身份证上的姓名、号码为准,并补全资料。

3、结婚证

(1)打印版结婚证中姓名、身份证号码错误的,另提供民政部门的证明。

(2)手写版结婚证中姓名、身份证号码错误的,由借款人承诺或提供民政部门的证明。

(3)若贷款房屋共有权人为父母(年龄较大),在没有结婚证且补办结婚证不方便的,可采取借款人父母本人承诺方式,代替结婚证明资料。

4、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

(1)协议上涉及到支付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其金额计入借款人负债。

(2)协议上涉及住房并明确归借款人所有的,计入借款人家庭住房套数(住房已出售不计算)另提供借款人书面承诺。

5、二手房贷款网签合同

二手房贷款网签合同出现差错的,需要买卖双方在房产市场交易管理部门的网签窗口(或网签点)签订补充协议或提供房产市场交易管理部门的相关证明。

6、贷款资金划转

贷款资金需要划入第三方账户,或出让方为多人且不能全部到场面签的,另提供委托公证书原件。

7、明确延期退休女干部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

行政机关副处级以上女干部和事业单位具有高级职称或副处级以上女干部,借款人须提交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延期退休证明,方可按照规定计算借款人办理贷款时至实际退休年龄的贷款期限。

8、申请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共同借款人及其配偶应提供缴存地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借款人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共同借款人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应提供缴存地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

(十一)禁止性要求

1、借款人、配偶及其共同借款人的个人信用报告或公积金中心业务系统中显示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核实的,暂停受理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1)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曾经连续逾期3期(含)以上;或申请贷款日前最近2年(不含)内,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曾经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的;

(2)申请贷款日前最近2年(不含)内,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还贷曾经连续逾期3期(含)以上,或曾经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的;

(3)申请贷款日,尚有为他人(含单位)提供担保,或个人信用报告显示信用卡、其他贷款等当前有逾期尚未还清的;

(4)在申请日前最近3年(不含)内,因本人或为他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或出具虚假证明材料、信用不良曾经被起诉过、骗提住房公积金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等情形之一的;

(5)在贷款审批期间停缴住房公积金或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被冻结、查封。 上述还贷连续逾期是指借款人出现连续、不间断未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月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情形,不含借款人本月逾期当月已还清的情形。

2、自住住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集体土地性质的房产;

(2)产权有异议的房产;

(3)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抵押的房产。

3、借款人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原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

(2)购买家庭第三套及以上住房;

(3)第三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4)共有权人不是配偶、父母、子女;

(5)商转公贷款房屋价格超过契税完税凭证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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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宁波商转公用配偶的公积金贷款可以吗

《宁波市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允许部分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以纯商业个贷购买房子的市民申请将商业个贷余额全部或部分转为公积金贷款。
根据暂行规定,申请商转公贷款对象必须是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职工。首先,其商业个贷余额全部转为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为贷款房屋的产权人或产权共有人(仅限于配偶、父母、子女,下同);商业个贷余额部分转为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应为原商业个贷的借款人。其次,商业个贷尚未结清,且已办妥所购住房《房屋他项权证》。第三,符合贷款地公积金中心贷款的其他条件。此外,原公积金贷款已结清,又重新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符合公积金贷款其他条件的,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I. 什么是“商转公”,办理商转公有什么要求

商转公由来已久,可以帮助购房者节省更多的贷款利息,但是因为操作复杂、阻力重重,全国大多数城市并没有开展此项业务。为了那些已经有此业务或将会有此业务的城市,我整理了一份商转公的详细资料。
一、想要办理商转公,有什么要求?
1、在当地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
2、转贷业务只接受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的申请;
3、申请人需向银行确定,其购房贷款尚未结清,同时向银行提出提前结清贷款的申请。一旦银行同意,就能办理接下来的业务;
4、申请人要保证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在1年(含)以上,且信用良好无逾期行为;
5、申请商转公时,确保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之前申请人没有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6、申请的商转公贷款额度应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和原商业性购房贷款余额内,才能被受理。而商转公的贷款利率则是按我市住房公积金的现行贷款利率来执行的。
二、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呢?
1、包括与原来贷款银行之间签订的商业性购房贷款洞誉《借款合同》原件;
2、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
3、贷款余额证明或原贷款还款清单,此证明需要原贷款银行盖章方可生效。
4、材料齐备后,即可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商转公贷款的申请。
三、下面介绍部分城市的“商转公”政策
山东:2015年8月3日开始,住房公积金贷款率在85%以下的城市,要积极开展商转公业务,允许缴存职工将已经办理的商业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东莞:2014年11月4日起,东莞全市全面放开个人住房贷款商转公业务,市民今后买房时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选择在东莞的任意一家银行申请公积金贷款甚至还可以将以前申请的商业贷款转成公积金贷款。
深圳:2015年5月8日开始,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放款时间为2014年6月(含6月)之前的职工,可预约办理商转公业务。
惠州:2014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坚持“首房首贷”原则,且要求申请者出具《房地产权证》。
宁波:2014年11月4日,以商业贷款购买住房的宁波市民可以转公积金贷款了。
重庆:最早实行商转公的城市之一。目前重庆商转公办理从之前的四五个月缩短到三个月以内。
石家庄:2014年11月,推出了商转公业务。凡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职工,可申请将商业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邯郸:2015年4月13日,提出鼓励商转公业务。基本操作流程是:职工按照商业贷款剩余的穗粗本金数额申请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后,由担保公司替申请人还清商业贷款,注销原来的抵押登记,重新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抵押登记,担保公司收取借款人一定比例的担保服务费,然后公积金中心将贷款发放给担保公司。
太原:借款人需提供的证件包括:购房合同、商业贷款《借款合同》、最近三个月偿还商业贷款凭证、商业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证明等。
福州:2011年开始,对象为:在福州市购买自住住房并已办理纯商业性购房贷款,贷款尚未结清,符合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且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也就是说,原来申请“组合贷”的,不能进行“商转公”。
安徽合肥:2014年年底,允许“商转公”,但购房者需自行结清贷款。目前,合肥市民想要办理商转公可以向小贷公司申请贷款,月利率为1.2%。
乌鲁木齐:对贷款年限要求不尽相同。一般情况下,商业贷款还款满一年、公积金缴纳满一年就能办理“商转公”。
长沙:商业贷款可以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但所贷额度不得超过商业贷款余额和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四、哪些人可以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1、按揭买房时单位没有缴纳公积金,现在换了工作,单位每月缴纳一定数额的住房公积金。
2、以前不知道公积金可以贷款买房,直接办理了商业贷款。
3、当时单位也缴纳了公积金,但是购房者不符合当地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不得已办理了商业贷款。
五、哪些人没必要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1、曾享受七折利率优惠的人没必要转为公积金贷款。
2、原房贷还款已接近尾声的购房者没必要办理。
六、那不支持“商转公”的城市怎么办呢?
1、“先还后贷”模式,申请人可以在《商转公贷款额度确认书》规定时间内自筹资金还清商业贷款,到房产主管机构办理房产抵押权人变更,到担保公司办理“商转公”履约担保手续,凭《商转公贷款额度确认书》等贷款材料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2、以贷冲贷模式,申请人将商贷本息余额大于商转公贷款额度的差额提前还清,凭纳族段《商转公贷款额度确认书》等贷款材料到担保公司办理贷款履约担保手续,担保公司将拟发放“商转公”贷款金额划入申请人还款账户,并监督申请人还清商贷,到房地产主管机构办理房地产抵押权人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