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濮阳市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
濮阳市公积金贷款额度,申请人必须连续缴存满12个月的公积金,且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公积金缴存状态正常(欠缴1个月以上的不受理贷款)。商品房最高贷款额度不能超过总房价七成,二的住房公积金中心。手房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契税单价的六成。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当月缴存额×当前至法定退休年龄的总月数+公积金账户当前余额)×2;法定退休年龄:女55岁;男60岁。贷款年限最长30年。*注(此公式适用购买一手楼用户参照直接计算,若是二手楼,由于要考虑到房屋的评估价、交易价、契税价,需公积金中心审核*后才能答复具体贷款金额)目前住房公积金最高限额,各地方不同,问咨询购房所在地。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限定: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夫*组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公积金贷款年限为最高30年。调高单笔贷款最高限额。市城区由45万元调至50万元;各县城及建制镇由35万元调至40万元。
拓展资料:为什么要进行公积金贷款?
1.支持生育政策。符合国家政策已生育三孩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最高可贷款额度为80万元。
2.提高贷款额度。职工家庭最高可贷款额度由50万元调整至60万元;邵阳市高层次人才最高可贷款额度为80万元。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2. 濮阳公积金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家庭成员退休年龄内所缴存住房公积金数额、借款人还贷能力等情况综合确定。一般不超过借款人家庭成员退休年龄内所缴纳住房公积金数额的二倍。
(二)最高贷款额度不得高于所购建住房价值的70%,且单笔贷款最高限额不超过28万元。
【拓展资料】
贷款期限: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由管理中心与借款人商定,但最长期限不超过二十年,且贷款期限届满时借款人年龄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五年。
(二)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按月归还贷款本息。
贷款利率: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国家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执行。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一月一日开始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档次执行。
贷款程序: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借款人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规定的各种资料。管理中心自收到借款申请及相关资料之日起,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向借款人正式答复。
(二)经管理中心审查同意后,借款人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三)借款人办理抵押、质押或保证的相关手续。
(四)受委托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五)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
申请条件:
1.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2.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3.家庭成员(夫妇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房;
4.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5.本人及配偶个人征信良好;
6.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7.有依法签订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建造、翻建自住住房需有规划土地等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大修自住住房须有管理职能部门批准的文件,已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所购房屋为合法住房,能正常办理不动产抵押手续。
8.《商品房买卖合同》和首付款收据日期1年内、二手房“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3个月内申请。
3. 濮阳买房能用外地公积金贷款吗
法律主观:
可以的。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脊逗裤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樱简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0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指缓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4. 濮阳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需要以下条件:
1.已经办理房产证;
2.商业贷还款一年以上,且无逾期;
3.住房公积金缴存满6个月以上;
4.需要两位有公积金的人做担保(注释:仅在转期间担保,贷款批后则无担保责任);
5.2020年5月1日之前的购房者;
6.购房者名下无其他贷款。如购房者含有车贷信用卡花呗等不能有分期情况。
【拓展资料】
一、“商转公”业务的概念及背景:
“商转公”是指购房人在购房时通过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解决了购房款支付问题,在商贷未还清前可以申请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业务种类。这一业务种类,是在住房公积金制度推行初期,为促使更多公积金缴存人认识到并享受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低息政策性支持,同时尽快提高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率,避免资金出现沉淀现象的阶段性政策。对于这一业务种类,上级部门没有任何具体规定,是个别城市根据本地实际,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框架内进行的创新性探索。
二、“商转公”业务不适合我市当前实际:
1.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用于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政策性住房贷款,主要用于满足刚性住房需求。2015年以来我市房地产市场异常火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量随之猛增,在确保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前提下,可用于发放个贷的资金并不十分充裕。几年来我们先后暂停了“二套房”贷款和异地购房贷款,收紧了使用政策,又分别向银行和中原油田公积金管理机构借用资金数亿元,在这种情况下,暂停办理旨在提高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率的“商转公”业务,正当其时。
2.市公积金中心试运行个人住房“商转公”业务以来,对正常的公积金刚需贷款业务造成了一定冲击,与市政府近年来多次次调控房地产市场“稳定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精神存在矛盾。
3.该业务在我市虽然试行时间较长,但一直处于试行状态。因始终没有上级具体规定,导致与银行间衔接始终不顺,且有一定骗贷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