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用房产证抵押贷款需要什么手续啊
用 房产证抵押贷款 需要哪些手续,一、用房产证抵押贷款需要哪些手续 (一)借款人需提供的材料有: 1、借款人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借款人配偶身份证、户口本; 2、借款人的个人收入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3、 房屋所有权证 、原购房协议正本和复印件; 4、房屋所有人及共有权人同意抵押的公证书及贷款用途证明。 (二)贷款金融、年限及利率: 房产抵押消费贷款 起点金为5000元,最高额度不得超过抵押房产评估价值的70%,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最长可到十年。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 商业贷款利率 执行,有利随本清,按月还本付息等方式。 (三)办理贷款的流程: 1、办理现房抵押贷款:首先,借款人要找评估机构进行房产价值评估,取得评估机构出具的《房产评估报告》。其次,夫妻双方到场提交上面的资料并签订 房地产抵押 合同。再次,借款人与银行 签订借款合同 。第四,银行审核通过后发放贷款。最后,借款人分期或一次性偿还贷款并取消房产抵押拿回房产证。 2、办理期房抵押:借款人凭购房预售合同、房预交款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夫妻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银行签订购房借款合同,银行审核通过后发放贷款,房产证下来后给银行,借款人偿还后到银行办理解除贷款并取回房产证。二、如何买卖已做抵押房屋 (一)提前还款,解除抵押。双方签订 房地产买卖 合同之后,由原业主一次性提前归还尚欠银行的全部贷款余额,之后银行释放抵押权,由房地产交易中心注销抵押登记,如此,原业主就取得了该房屋的完全产权,接下来,双方即可按照一般的 二手房买卖流程 完成交易。这种方法的优点是,在房东取得完全产权之前,买方没有支付房款,因此买方资金的安全性高;缺点是,完全由房东筹钱还贷,就要求房东具有很强的资金实力或融资能力,且没有充分利用买方的首期房款参与还贷,不是最为经济的解决方案。 (二)办理转按揭。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后,双方共同向原业主的原贷款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手续。这种方法的优点是,无须筹措资金提前还贷,没有融资的压力,而是将房东原有的还贷义务转由买方承受,通过变更抵押登记,将抵押人从房东变更为买方;缺点是,转按揭手续较为繁复,且不是所有银行都有这项业务,而如果买方需要到另一家银行办理贷款,则会出现跨行转按揭的问题,操作起来比较繁琐。 (三)买房替原业主提前还贷。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后,买方将应当支付的首期房款专项用于帮助房东归还贷款余额。
⑵ 房产证贷款需要什么手续和条件
房产证贷款需要的手续和条件有:
1、抵押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也可以是其他人。也就是说,即使房产证不是你自己的,只要得到别人的认可,并且有抵押同意书,你就可以用别人的房子申请抵押贷款。
2、申请贷款,您需要愿意并能够提供贷款人批准的房地产抵押贷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申请贷款需持房产证,贷款到期时的实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
3、房屋的房龄(自房屋竣工之日起计算)+贷款期限不得超过40年。房地产共有人承认其相关借款和担保行为,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抵押房屋的房产证未列入当地城市改建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房产证和土地证。在本市有常住地和固定住所;有合法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并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房屋产权清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无其他抵押。
拓展资料
1)房产证贷款流程:贷款人应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经批准。银行审核通过的,贷款人应向银行提交房产证复印件及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然后银行会评估贷方的房价,贷款金额取决于评估的房价。然后我们需要签订一系列的合同。同时,贷方需要有相应的银行账户。如果没有,则需要立即打开。按有关部门要求办理房产证抵押登记。最后,银行会将贷款打入您的专户。至此,房产证办理贷款手续就完成了。
2)房产证贷款需要准备的材料:贷款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和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未婚需提供未婚证明,离婚需出具离婚证。已婚人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贷款人收入证明。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必须有抵押品,贷款金额与贷款利息之和不得超过抵押品估值的一半。有稳定工作或收入证明。
⑶ 用房产证贷款需要什么手续
用房产证贷款需要的手续如下:
1、提交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单身的需到所在民政局开据单身证明、收入证明,需盖公章;
2、看房评估,根据抵押物所在位置、楼层、面积、朝向等进行评估,房屋一般可以贷款到评估价的5-9成;
3、在银行面签合同,房屋评估后,还需要办理房产保险手续及相应的贷款审批手续,并与审批同意发放贷款合同及抵押合同;
4、抵押登记,借款人持房产证、借款合同到房产所在区县房地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机关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5、放款,抵押登记办理后,银行方可发放贷款至借款人个人储蓄帐号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条
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第三百九十八条
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