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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学校贷款审批的主管部门

发布时间: 2023-09-11 20:19:40

A. 学校贷款需要取得的审批手续

校园地助学贷款流程如下:
1、提出贷款申请。申请贷款的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官网。进去后找到“贷款申请”,填写信息后导出并打印申请表。
2、资格审查。初次申请贷款学生需要携带打印好的申请表前往所在学校、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等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
3、签订贷款合同。资格审查结束后,贷款人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当地的资助中心办理贷款手续。

B. 如何办理助学贷款

助学贷款主要分为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开学后向学校递交申请表进行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前往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贷款申请办理。

一、申办生源地助学贷款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2、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

3、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二、申办生源地助学贷款材料

1、入学的新生及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内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已先期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通过预申请的审核的学生,须由毕业中学或高校出具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市证明材料。

2、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外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贷款证明

3、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也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

4、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办国家助学贷款

学生须在新学年开学后(具体时间各校有明确规定)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不直接受理学生个人的贷款申请。经办银行原则上每年集中受理一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

四、申办国家助学贷款材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证明)

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4、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公办学校贷款审批的主管部门扩展阅读:

一、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6、因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

二、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C. 生源地助学贷款在哪里办理

1.收到录取通知书的新生向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当地资助中心审批通过后签订贷款合同,开具合同回执单;开学将合同回执交给学校,学校录入信息后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然后放款。
2.高校在读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贷款申请栏目选择新增选项,提交续贷声明,选择受理方式为网上签订合同,同意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远程受理协议书,进行电子签名,系统将自动生成合同预览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通过支付宝完成身份认证即可。
法律依据:
《 商业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第五章
贷款处理程序第十六条借款人可直接在生源地向贷款人申请商业助学贷款,即办理生源地贷款,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商业助学贷款,即办理就读地贷款;但贷款人不得受理借款人既在生源地又在就读地贷款的重复申请。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关于助学贷款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6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
二、把中央财政贴息的国家助学贷款,由8个试点城市扩大到全国范围,其经办银行由中国工商银行扩大到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各有关商业银行要积极做好准备,在2000年9月1日前要开办此项业务。
所有中央部门(单位)所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均可选择上述银行(每个学校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申请此项助学贷款,由中央财政迟枣敬按实际发生数额足额贴息。2000年高等学校管理体制调整中划转以地方管理为主的原国务院部门(单位)所属普通高等学校,2000年及以前入学学生的助学贷款贴息,仍由中央财政负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创造条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国办发[1999]58号)岩余和码慎《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全面启动对地方所属普通高等学校开办的由各级财政贴息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安排贴息资金,指定有关银行(不仅限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负责办理此项助学贷款业务。贴息的比例和总额,由地方财政决定。
《商业助学贷款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商业助学贷款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按商业原则自主发放的用于支付境内高等院校困难学生学费、住宿费和就读期间基本生活费的商业贷款

D. 助学贷款在哪个部门办理

通过本校学生资助部门向经办银行申请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

大一新生申请助学贷款的步骤:

1、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2、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资料,由工作人员核查。

3、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4、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并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

5、贷款发放与支付,学生毕业之后再进行偿还就可以了。逾期处理:

上大学时申请了助学贷款,如今毕业了,工作了,要贷款买房,要办信用卡,才发现已经有了不良信用。因为一时疏忽大意,很多曾经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留下了不良信用记录,如果遇到这样的问题该怎么办。

逾期没有还利息的学生,很多都是由于对政策不了解造成的。助学贷款的周期为10年,利率按基准利率执行,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国家全额补贴,毕业后,就要自行支付利息。

考虑到部分学生出校后不一定能够及时就业,国家还设立了毕业后两年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学生只需要支付利息,不用偿还本金。但由于对政策的不理解,很多学生认为宽限期就是不用还款也不需要支付利息。因此,造成了部分逾期还款的现象。
②助学贷款

助学贷款的资金来源是银行,现在主要是生源地贷款,贷款银行是国家开发银行。但是,学生不需要去国开行办理。为了方便学生办理助学贷款,这项业务在县级教育部门办理。一般县区教育主管部门,会下设学生资助中心,办理贫困生补助、大学生助学贷款等事宜。需要办理助学贷款的大学生到学生资助中心办理。

助学金是你所在大学的学校进行评定的一项款项,因此资助学生的助学金,属于无偿资助,不需要归还。而助学贷款是学生个人与银行之间的资金借贷行为,属于贷款性质,4年毕业后资金到期需要还本不用付息的,只要在毕业当年还清本金,利息由财政部门贴付。当然如果超出4年还需要向银行付利息的。

E. 助学贷款的受理部门是谁

法律分析:助学贷款的受理部门是户籍所在县(市区)的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助学贷款、奖助学金等措施对民办学校予以扶持。受教育者享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四十六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以采取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和出租、转让闲置的国有资产等措施对民办学校予以扶持;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还可以采取政府补贴、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扶持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三条 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F. 助学贷款在教育局办吗

助学贷款是去教育局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1.学生与监护人一同向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填写助学贷款申请表,提供自己及家长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还有学籍证明和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资料。
2.当地资助中心根据资料展开审查,审批通过后签订贷款合同,开具合同回执单。
3.学生开学将合同回执交给学校,学校会录入信息,然后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然后进行贷款发放。
如果不是首次办理,那可以直接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续贷。届时受理方式可以选择网上签订合同就行,也就不必再去教育局了。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借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弥补在校期间各项费用不足,毕业后分期偿还。2012年8月8日,开发银行新增助学贷款将突破120亿元。
2015年7月20日,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若干意见》。《意见》表示,为切实减轻借款学生的经济负担,答拿将贷款最长期限从14年延长携举判至20年,还本宽限期从2年延长至3年整,学生在读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
《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一、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
(一)改革财政贴息方式。改变目前在整个贷款合同期间,对学生贷款利息给予50%财政补贴的做法,实行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全部自付的办法,借款学生毕业后开始计付利息。
(二)延长还贷年限。改变目前自学生毕业之日起即开始偿还贷款本金、4年内还清的做法,实行借款学生毕业后视就业情况,在1至2年后开始还贷、6年内还清的做法。借款学生办理毕业或终止学业手续时,应当与经办银行确认还款计划,还款期限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若借款学生继续攻读学位,借款学生要及时向经办银行提供继续攻读学位的书面证明,财政部门继续按在校学生实施贴息。借款学生毕业或终止学业后1年内,可以向银行提出一次调整还款计划的申请,经办银行应予受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进行合理调整。贷款还本付息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可以一次或分次提前还贷。提前还贷的,经办银行要按实际期限计算利息,不得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对毕辩改业后自愿到国家需要的艰苦地区、艰苦行业工作,服务期达到一定年限的借款学生,经批准可以奖学金方式代偿其贷款本息。具体办法将结合学生就业政策另行制定。

G. 助学贷款是向学校申请还是银行啊申请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借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弥补在校期间各项费用不足,毕业后分期偿还。一般来讲,贫困家庭学生需通过就读的学校向当地的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采取一次申请、银行分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办法。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条件:

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因家庭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由所在学校审查同意;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通则》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4、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审查审批:

学校有关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还款方式:

⑴学生毕业前,一次或分次还清;

⑵学生毕业后,观看其可活动资金来还贷款;

⑶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在二到五年内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逐月扣还;

⑷毕业生工作的所在单位,可视其工作表现,决定减免垫还的贷款;

⑸对于贷款的学生,因触犯国家法律、校纪,而被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或学生自动退学的,应由学生家长负责归还全部贷款。

(7)公办学校贷款审批的主管部门扩展阅读: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办法》:

第二条助学贷款可采取无担保(信用)助学贷款和担保助学贷款方式。

第三条贷款人对高等学校的在读学生(包括专科、本科和研究生(以下简称借款人))发放无担保(信用)助学贷款,对其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借款人)发放无担保(信用)助学贷款和担保助学贷款。

第四条高等学校的在读学生申请助学贷款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入学通知书或学生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同时要有同班同学或老师共两名对其身份提供证明。

第五条高等学校在读学生申请助学贷款要按规定填写借款合同,承诺离开学校后向贷款人提供工作单位和通讯方式,承诺贷款逾期一年不还,又未提出展期,可由贷款人在就学的高等学校或相关媒体上公布其姓名、身份证号码,予以查询。

第六条助学贷款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学生在读期间所在学校的学费与生活费。

第七条助学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八年,是否展期由贷款人与借款人商定。

第八条助学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限贷款利率执行,不上浮。

第九条助学贷款采取灵活的还本付息方式,可提前还贷,或利随本清,或分次偿还(按年、按季或按月),具体方式由贷款人和借款人商定并载入合同。贷款本息提前归还的,提前归还的部分按合同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时间计收利息;贷款本息不能按期归还的,贷款人按规定计收罚息。

第十条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为借款人提供担保或利息补贴的,其贴息比例、贴息时间由贷款人或借款人所在学校与贴息提供者共同商定。

第十一条借款人要恪守信用,如因各种原因离开学校后,应主动告知贷款人其最新通讯方式和工作单位,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第十二条高等学校应对在读学生申请助学贷款和贷款人发放、收回助学贷款的管理工作予以协助。如借款人在校期间发生转学、休学、退学、出国、被开除、伤亡等情况,借款人所在学校有义务及时通知贷款人。

贷款的偿还

借款学生毕业后,自己需全额支付贷款利息。经办银行允许借款学生根据就业和收入水平,自主选择毕业后24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具体还贷事宜,由借款学生在办理还款确认手续时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经办银行进行审批。

银行通常为借款学生设计了两种还款方式: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期偿还本息金额相等,还款压力平均分布。

等额本金还款法初始每期的还款金额较多,以后每期的还款金额较少,还款压力呈前紧后松分布。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支付本息总额略高于等额本金还款法。

违约的责任

1、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经办银行应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并将其违约行为载入金融机构征信系统,金融机构不再为其办理新的贷款和其他授信业务。

2、按还款协议进入还款期后,连续拖欠还款超过一年且不与银行主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的借款学生,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3、违约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H. 生源地助学贷款由学校哪个部门管理

生源地贷款的管理部门是各县学生资助中心,学校主要是辅助管理,一般来说在学校的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