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操作流程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操作流程:由证券化机构以现金方式购入,经过担保或信用增级后以证券的形式出售给投资者。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指金融机构把自己所持有的流动性较差但具有未来现金收入流的住房抵押贷款汇聚重组为抵押贷款群组。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优点包括拓宽商业银行的融资渠道、降低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提高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加强商业银行的资本管理、完善中央银行的宏观金融调控、推动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等。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还具备一定的特征,比如投资主体只限于机构投资者;以信托方式实现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信用增级的形式灵活多样。首单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产品—“建元2005-1”由中国建设银行作为发起机构,委托中信信托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
不过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还遇到一些技术问题,比如如何将抵押贷款集中起来;如何设计可在证券市场上流通的、规范化的证券;抵押贷款债券的管理问题;证券的发行问题;相关的法律、会计、税收问题。
『贰』 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名词解释!具体流程介绍!
金融圈子里,有一些比较冷门的内容,也许很多人听都没听过,但是有必要的话,还是应该了解一下的。近日有用户在咨询我们,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是什么意思,今天就来简单聊一聊这个词的名词解释吧,日常生活比较少见。一、官方定义
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英文名叫Mortgage-Backed Security,分为几个类型:
1、过手MBS,是指其资产池产生的任何现金流不经过分层组合、原原本本地支付给投资者。
2、担保抵押债券,其现金流经过分层组合、重新安排后分配给不同需求的投资者。
3、剥离式MBS,其将现金流的本金和利息分离开并分别支付给相应的投资者。
简单的来说,就是将银行的住房抵押贷款,直接转化为证券,出售给投资者,这样贷款就变现了,再发行新的住房抵押贷款。所以,银行可以通过这种方式从资产负债表中移出盈利。
二、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流程
1、银行会进行筛选,如果有符合合格标准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那么会交给受托机构,常常是信托公司来操作。
2、信托公司会以这个抵押贷款资产为基础,发行支持证券。
3、发行需要经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4、证券化以后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通过中债登以招标方式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叁』 个人股票质押贷款怎么办理
质押贷款流程:
1、借款人向银行提交如下资料:
(1)贷款申请审批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有效联系方式及联系电话;
(4)银行认可的质押物,以第三人所有质物作质押的,还需提供第三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同意质押的书面证明;
(5)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2、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审核通过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
3、银行以转账方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股票质押贷款,是指证券公司以自营的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券和上市公司可转换债券作质押,从商业银行获得资金的一种贷款方式。股票质押率由贷款人依据被质押的股票质量及借款人的财务和资信状况与借款人商定,但股票质押率最高不能超过60%。质押率上限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
(一)质押贷款申请人条件
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个人质押贷款。
1、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有效权利质押物担保;
3、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4、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质押贷款金额
用储蓄存单质押贷款的,贷款额度起点为2000元,每笔贷款额不超过质押存单面额的80%(外币存款按当日公布的外汇现钞买入价折成人民币计算),贷款最高限额不超过10万元;
用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的,贷款额度起点为5000元,每笔贷款额不超过质押国债面额的90%。
(三)质押贷款期限
个人质押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且不得超过质押品的到期日;
若用不同期限的多张存单或凭证式国债作质押,以距离到期日最近者确定贷款期限。
(四)质押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在贷款期间如遇利率调整时,按合同利率计算,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不足6个月的,按6个月档次利率计息。
『肆』 股权、股票、基金、债券可以抵押贷款吗具体操作流程和抵押方式是什么
股权可以质押。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
股票、基金、债券都可以。
依法设立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可经营证券自营业务的证券公司可以向银行当地分行申请股票质押贷款。借款人应具备的具体条件包括:
(一)资产具有充足的流动性,且具备还本付息能力;
(二)其自营业务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有关风险控制比率;
(三)已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提取足额的交易风险准备金;
(四)已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定期披露资产负债表、净资本计算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等信息;
(五)最近一年经营中未出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重大违规违纪行为或特别风险事项,任高级管理人员与主要业务人员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重大不良记录;
(六)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已实现有效独立存管,未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
(七)经营稳健,与我行合作良好;
(八)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