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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西区直公积金贷款条件

发布时间: 2024-07-26 18:30:16

㈠ 广西区直公积金商转公申请贷款的条件

广西区直公积金商转公申请贷款的条件

即日起,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申请“商转公”无须自筹资金先结清欠款啦。下面是我分享的广西区直公积金商转公申请贷款的条件,文章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申请贷款基本条件:

一、申请贷款时在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须正常连续汇缴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当前缴存状态为正常且单位至少缴存至贷款申请日之前3个月内。

二、所购房屋在南宁市所辖城区内,具有稳定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自住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并同意抵押。自住住房是指缴存人或其配偶工作、生活(以工作单位或户籍为准)在南宁市辖区内居住的,并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的'住房。

四、借款人为原商业贷款的借款人或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作为共有人的配偶,且原贷款银行对借款人提前还款无异议。

五、经中心审批同意办理后,借款人自筹资金把原银行个人贷款一次性还清,并办理注销房屋抵押手续。

六、职工个人及家庭不得以拥有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申请第三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原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拆迁回建住房除外)。借款人家庭(以夫妻为单位)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结清第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指申请人及配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在南宁市所辖城区内拥有的住房套数。

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最低首付比例为20%;属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为40%。住房套数以南宁市房产管理部门数据为准,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住房公积金中心贷款数据为准。申请办理组合贷款的或公转商贴息贷款的,首付比例须同时符合商业银行规定。

公积金贷款额度

最高为60万元。借款人每月还款额一般不超过借款人家庭月收入的50%,如无其他未结清贷款和担保债务可放宽至60%,但家庭收入扣除月供后剩余的40%不能低于本地当年基本生活费标准。商品房首付款加贷款金额必须等于购房总价,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仍不足以支付房款的,资金缺口部分可同时申请办理组合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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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广西区直公积金贷款利率

法律主观:

一、公积金贷款利率多少公积金贷款利率是2015年10月24日调整并实施的,五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3.25%,月利率为3.25%/12,五年及以下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年利率2.75%,全国都一样。二、公积金贷款条件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三、公积金贷款如何领取房产证经担保中心担保的公积金贷款,借款人不需要到房管局领取房产证,由担保中心代领房产证。此后,由产权人本历档人带身份证原件前往担保中心领取。若产权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需全部产权人本人带身份证前往担保中心领取,若不是同时到场,可分别领取。

法律客观: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并扩大存款利率浮动区间》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5年3月1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金融樱拆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 5.35%;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脊烂枣分点至 2.5%,同时结合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 1.2倍调整为 1.3倍;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及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㈢ 广西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有谁了解

广西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在广西区内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中直、区直单位职工。申请贷款时须正常连续汇缴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当前缴存状态为正常缴存且至少缴存至贷款申请日之前3个月内。
(二)所购房屋在南宁市所辖城区内,具有稳定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相关材料,支付相应比例的首付款,同意用所购住房进行抵押。自住住房是指缴存人或其配偶工作、生活(以工作单位或户籍为准)在南宁市辖区内居住的,并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的住房。
(四)须在购房合同生效一年内提出贷款申请,未付清房款并经出售方同意的,申请时间可再延长一年。
(五)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㈣ 什么叫广西区直公积金

1、根据公积金中《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管理暂住办法(修订),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对象,必须是在公积金中心或在广西区内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是所购自住住房的产权人。自住住房是指缴存人或其配偶工作、生活(以工作单位或户籍为准)在南宁市辖区内的,并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的住房。
2、在南宁市区外购建自住住房的,可向购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或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贷款基本条件:
一、申请贷款时须正常连续汇缴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当前缴存状态为正常且单位至少缴存至贷款申请日之前3个月内。
二、所购房屋在南宁市所辖城区内,具有稳定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相关材料,支付相应比例的首付款,同意用所购住房进行抵押。自住住房是指缴存人或其配偶工作、生活(以工作单位或户籍为准)在南宁市辖区内居住的.,并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的住房。
四、须在不动产预告登记生效一年内提出贷款申请,未付清房款并经出售方同意的,申请时间可延长一年;二手房须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一年内提出贷款申请;购买集资建房、市场运作建房、危旧房改房改造住房的,原则上须在取得不动产预告登记一年内提出贷款申请,未付清房款并经出售方同意的,可延长至购房合同生效起两年内。
五、职工个人及家庭不得以拥有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申请第三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原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拆迁回建住房除外)。借款人家庭(以夫妻为单位)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结清第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指申请人及配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在南宁市所辖城区内拥有的住房套数。
注意事项:
(一)请办理业务时一次性提供完整的申请资料。
(二)建议售房单位在办理贷款业务前与房产部门联系确定房屋地址、测绘房屋面积,确认可否办理房屋抵押,并提供购房合同样本给我中心审核相关条款。
(三)请于办理业务前预先选定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贷银行,并准备该行的个人还款账号。
(四)手写资料必须使用钢笔或水性笔填写,字迹清晰易辨。申请材料中如有公证文书,需提供原件3份。
(五)产权共有人未满18周岁且未办理身份证的,需提供户口本原件核验。
(六)借款人婚姻状况不能通过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获取信息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核验。
(七)申请贷款时,借款人夫妻双方及产权共有人均须到场面谈面签。

㈤ 用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要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处于正常状态,社保与公积金缴存单位一致。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




3、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4、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20%;




5、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有哪些情形的,不得申请公积金贷款



1、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2、第三次(含)以上使用公积金贷款的;




3、所购住房系家庭名下(含未成年子女)第三套及商住房的;




4、购买配偶、子女、本人父母或配偶父母住房的;




5、离婚两年内,职工与原配偶之间买卖住房的;




6、所购住房产权共有人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之外的。




公积金贷款用途:




1、用于偿还贷款,即在正常公积金贷款买房中使用已支取住房公积金的购房首付款和改善性自住住房,如购房所售商品房为二手房,则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




2、商业贷款用于偿还贷款,即在正常交易期间与借款人共同发放。



6、能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㈥ 广西区直公积金商转公贷款条件是什么

广西区直公积金商转公贷款条件是什么

商转公贷款办理条件

缴存职工(不含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商转公贷款,除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外,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自住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且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不低于3年(含),属正常工作调动的缴存时间可以连续计算;办理时开通月对冲还贷业务。

(二)在商转公贷款未结清前,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应优先用于偿还商转公贷款;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保留不低于12个月的还贷额。

(三)暂不受理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商转公业务。

商转公贷款的月还款额认定

核定商转公贷款额度时,商转公贷款月还款额是指借款人及配偶在央行征信系统显示的各类负债(包含但不限于商业贷款、信用贷款等贷款类负债的月还款额,贷记卡和准贷记卡透支的余额、担保余额等)和该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之和。

上述事项自2022年4月27日起实行。为保证业务安全平稳运行,我中心可根据业务运行情况和资金使用率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条件。

㈦ 广西区直公积金二手房贷款申请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材料:
注意事项:
(一)请办理业务时一次性提供完整的申请资料。
(二)请于办理业务前预先选定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贷银行,并准备该行的个人还款账号,收款及还款账号须为同一银行。
(三)手写资料必须使用钢笔或水性笔填写,字迹清晰易辨。申请材料中如有公证文书,需提供原件3份;如贷款金额发放给卖方账户,需提供卖方身份证复印件2份(代委托贷款银行收取)。
(四)产权共有人未满18周岁且未办理身份证的,需提供户口本原件核验。
(五)借款人婚姻状况不能通过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获取信息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核敬雀验。
(六)申请贷款时,借款人夫妻双方及产权共有人均须到场面谈面签。
(七)未尽事宜以《广西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规范》和《南宁住虚坦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亮誉早托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修订)》为准,若相关政策发生变化以新政策为准。

㈧ 南宁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在南宁需要连续12个月(含)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根据南宁住房公积金中心下发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简介》第一条 贷款条件

一、连续12个月(含)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从贷款申请时往前推算)。

二、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三、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购买一手住房的,应在不动产预告登记一年内提出贷款申请;购买二手住房的,应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一年内提出贷款申请;建造住房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并建造一层(含)房屋主体以上至房屋竣工的一年内提出贷款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应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一年内提出贷款申请。

四、购买首套住房及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应不低于20%;购买棚户区、危旧房改住房(仅限还建户购买还建房)申请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应不低于50%。

(8)2020年广西区直公积金贷款条件扩展阅读: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申请贷款前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的年限;

(二)购房首付款不低于规定的比例;

(三)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

(五)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六)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管委会根据本市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率和缴交情况,确定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所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和购房首付款比例,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