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保单贷款是什么意思
保单贷款又称保单质押贷款,是保单持有人以保单为抵押,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贷款。保单所有人之所以能拿到保单贷款,是因为其保单具有现金价值。随着平衡保费制度的实施,终身寿险中投保人在保单初始阶段缴纳的保费高于其当期支出,从而逐年累积,形成一定规模的现金价值。 2.在获得保单贷款时,保单持有人并不承诺偿还贷款本息,因为保单持有人获得的资金来源于其保单的现金价值,这是保险公司未来必须支付给他的一部分资金。保单贷款使保单持有人能够垫付这部分资金。 3.我国保单质押贷款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投保人直接将保单抵押给保险公司,直接从保险公司获得贷款。如果借款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在贷款本息达到退保金额时,保险公司将终止其保险合同;另一种是投保人将保单抵押给银行,银行将贷款支付给借款人。当借款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银行可按合同约定由保险公司偿还贷款本息。 4.从某种角度来说,保单质押贷款是保险公司开拓创新业务渠道、延伸服务领域的新型业务。该业务的发展,对于保险公司来说,稳定了客户,保证了保费收入,赋予了保单新的功能,加强了保单的营销力度,扩大了客户购买保险的投资效应;对于客户来说,缓解了资金需求压力,解决了客户退保会造成利润损失但不退保又没钱办事的“两难”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保单质押贷款是保险突破原有的分担风险、消化损失的单一功能,向储蓄、投资等多重功能发展的产物。 5.保单质押贷款业务增长空间很大。而我国现行《保险法》并未明确规定人身保险单质押贷款制度,只是在第56条以禁止性规范的形式间接确认了人身保险单质押。该条规定,依照合同签发的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单,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者质押。该条的负面解读是,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人寿保险单可以转让或质押。 6.通过保单贷款,保险公司为保单持有人提前支付保险费,使其保单不会因未交保费而失效,或者在可以通过保单贷款获得资金满足其他资金需求时,保单持有人不会选择通过退保获得终止给付的方式。从这个意义上说,保单贷款有利于保持保险公司保单的效率。另一方面,如果市场利率上升,保单贷款增加,保险公司现金支出增加,投入其他资产的资金会相应减少。在更严重的情况下,如果保单贷款过多,保险公司可能会被迫在不利的情况下出售部分资产以获得现金来满足保单贷款,这将对保险公司的经营产生负面影响。
⑵ 什么是保单贷款条款
保单贷款条款是指保险费缴纳满一定时间产生现金价值后,投保人如有临时性经济上的需要,可以凭保险单证向保险人申请贷款,贷款的限额一般不得超过保险单现金价值的若干倍数,并应承担借款利息。贷款影响保险人的资金运用,使保险公司减少投资收益,所以贷款期限届满时,投保人应退还贷款本息。贷款本息尚未偿还前已经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有权从应给付保险金中扣除贷款本息,然后以余额付给受益人。对此,受益人不得提出异议。应该注意的是我国《保险法》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什的保险合同,未经被保险人的同意,不得进行保单的质押。
保单贷款条款的基本内容
保单贷款条款的内容主要有:①只有保单上积存有现金价值时,投保人才能申请贷款。保单贷款就是投保人以保单上现金价值为抵押的贷款。一般人身保险合同订立后的一、二年内保单上没有并积存现金价值,在该段期间内,投保人不能向保险人申请贷款。②贷款的数额连同截止下一个缴费日为止的贷款利息,不得超过保单在那时用于担保的现金价值。贷款数额一般不超过保险单现金价值的90%。如果贷款本息超过了保单上的现金价值,保险人向保单持有人发出归还贷款期限的通知,届时如未归还,保险合同即行终止。③贷款期间保险合同仍为有效合同,在此期间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给付保险金;投保人退保,保险人应支付退保金。但保单贷款还清以前,保险事故的发生或者退保的提出,都应从保险金或者退保金中扣除贷款本息。
保单贷款条款设定的目的
保单贷款条款设定的主要目的在于维持保单的继续率,解决投保人因暂时资金紧张而带来的困难。长期性人身保险合同都采用均衡保险费制,在此保费制下,已经交足两年以上保费的人身保险合同,具有了一定的现金价值,所积存的现金价值具有不可没收的性质,投保人可根据其自身的实际需要处置。由于寿险合同具有储蓄性质,保险费支付给保险人后,虽为保险人所取得,但实际上是由保险人累积运用,责任准备金是保险人对保险合同投保人或受益人的债务,将来仍需返还给投保人或受益人。因此,投保人或受益人可以以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合同为质押向保险人中请贷款。如果不允许投保人凭借保单向保险人借款,在投保人资金暂时困难,需要现金又无其他解决途径时,只有通过退保,领取保单上的现金价值予以解决,这对保险人和投保人都足十分不利的:因此,设定保单贷款条款,可以解决投保人急需资金的因难,同时又维持了合同的效力。
⑶ 保单贷款的条件
法律主观:
1、所谓保单贷款,是指投保人将所持有的保单抵押给保险公司,按照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定比例获得资金的一种借贷方式。由于质押贷款过程中客户的保险保障不受影响,所以保单依然有效。2、以寿险保单的现金价值作担保,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贷款。这类贷款的一次可贷款金额取决于保单的有效年份;保单签发时被保人的年龄、死亡赔偿金额。尽管最近的保单通常只允许以与货币市场联动的利率借款,这类贷给保单持有人的贷款利率往往低于市场利率。3、如果被保人不偿还贷款,那么贷款本金及利息将从寿险保单的死亡赔偿中扣除。一般情况下,具有现金价值的保单才可以进行保单贷款。具有储蓄性质的长期人寿保险,如两全保险、终身寿险、养老保险、万能保险以及分红保险等,投保一年后,保单就开始具有现金价值,缴费时间越长,累积的现金价值也越高。这些保单通常都可以进行保单贷款,但是具体情况要根据保险合同中的具体条款而定。4、短期意外险和健康险,由于没有现金价值,或者现金价值很低,这类保单不能进行保单贷款。虽然现金价值是考核保单是否能够进行贷款的一项重要因素,但并非只要具有较高现金价值的保单就可以进行保单贷款,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投激尘绝连险。作为具有投资作用的险种,保费在十万以上的投连保单并不鲜见,很快就能累积可观的现金价值。
法律客观:
人寿保险保明姿险单具有现金价值,一般规定在保险单经过两年后,可将保单抵押给保险人申请贷款。实际操作中,一般贷款额度不超出保兄碰单现金价值的一定比例,比如80%。当贷款本利和达到保单现金价值时,投保人应按照保险人通知的日期归还款项,否则保单失效。领取保险金时如果款项未还清,则保险金将扣除该款项后支付。保单贷款期限一般为6个月,时间短、额度小、笔数多,一般贷款净收益低于保险人投资收益,所以该条款是保险人向投保人的优惠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并没有规定此条款,有些保险公司的一些条款规定了此款。保险单有现金价值,可作为金融资产,在一定条件下转让(不侵犯受益人的既得权利等情形)。转让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把保单所有权完全转让,同时转让一些未履行的义务;另一种是将保单作为被保险人的信用担保或者贷款的抵押品。保险单转让时必须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否则转让不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并没有规定此条款,也未出现规定了此款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