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盗用身份证贷款什么罪
很明显是诈骗罪,用别人身份证贷款明摆着是不想还钱了
❷ 冒用他人身份证贷款犯什么罪
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规定: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第十八条规定: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❸ 用他人身份证办理贷款犯了什么罪
冒用他人身份,构成违法(如身份证主人允许,则身份证主人同时构成违法);
贷款行为需按实际情况区别对待,可能涉嫌合同诈骗;但如果按约还贷,则不构成犯罪。
❹ 冒用他人身份证贷款不还是什么罪
打110或到当地派出所报警,身份证被人冒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八条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❺ 盗用他人身份证贷款 构成什么犯罪
盗用他人身份证贷款,构成侵犯姓名权的民事侵权行为。
《民法通则》 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冒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属于违法行为,将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其次,用别人身份证贷款,属于贷款诈骗,若情节严重,可构成金融诈骗罪, 贷款人将面临牢狱之灾。
最后,用别人身份证贷款将使得自己名誉受损,人机关机被破坏。因为,无论是偷用别人身份证贷款还是借用别人身份证贷款,都会造成经济纠纷和信任危机。
(5)冒用身份证贷款什么罪扩展阅读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八条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❻ 冒用他人身份证贷款不还构成什么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八条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❼ 身份证被他人冒用贷款需要报警立案吗
需要报警立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第四章 法律责任规定: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八条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泄露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单位有前款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有前两款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十条 人民警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利用制作、发放、查验居民身份证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二)非法变更公民身份号码,或者在居民身份证上登载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项目以外的信息或者故意登载虚假信息的;
(三)无正当理由不在法定期限内发放居民身份证的;
(四)违反规定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
(五)泄露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个人信息,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