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呆账核销过程中以下哪些行为是正确的
产生呆账可以维权。
呆账:是指已过偿付期限,经催讨尚不能收回,长期处于呆滞状态,有可能成为坏账的。呆账是未能及时进行清账的结果应收款项,又指因对方不还而收不回来的财务。简单的说就是长时间没有还清的账户。
呆账的形成和认定:
经过多次催收仍无法追回的欠款(包括失联的情况),呆账的认定是需要上报上级相关部门核准。
呆账对我们的影响:
由于呆账在信报里面是比较严重的一种逾期情况(要比一般逾期严重的多),只要信报出现呆账,无法办理银行的业务,无法申卡贷款。呆账不处理会一直跟着一辈子,有的情况下即使还清欠款,信报上的呆账还保留着。
销除办理流程(需保持良好记录24个月):
1.提交您的个人资料,查询个人信用报告;
2.提出个人信用异议,银行进行异议申请;
3.填写《个人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然后由商业银行提交一份“更正个人信用报告”;
4.等待征信部《个人信用报告异议回复函》,若没有问题,则5个工作日内清除
❷ 呆账核销怎么还款
呆账核销应实行分级审批制度,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及时核销呆账。外汇贷款应提取相应的人民币呆账准备金,不得提取现汇,如发生外汇贷款呆账损失,经审查批准后,可申请购买外汇,用于冲销外汇贷款损失。
由于欠款造成的银行呆账,一定要尽快还清欠款并进行销户处理。只有销户之后银行才会更新用户的信息,甚至会直接把用户归类为未逾期账户,这样就不会对个人征信造成不良影响了。若是办理销户之后仍然有呆账记录,可以跟银行进行沟通。
(2)贷款核销流程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在呆账核销过程中,部分金融机构碍于人情关系,责任认定存在走过场,或根本未开展责任认定工作的情况,对明显存在主观问题的呆账,仍然以不存在主观责任人,或无责任认定依据等借口不进行责任认定和追究。呆账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是呆账核销不可缺少的程序之一。
《呆账核销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金融企业必须建立呆账责任认定和追究制度。同时《办法》第二十二条要求金融企业建立责任追究工作报告制度,及时向各监管部门报告责任追究工作,对违规违纪行为,必须在认定责任人后2周内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在1周内书面向各监管部门报告。
❸ 呆账贷款核销,税务部门审核和认定流程
应在年度终了45日内,也就是二月十五日前申报。
❹ 信用社已核销的贷款如何归还,具体步骤急用!!!谢啦
不影响的,核销只是银行的账务处理,不影响债权债务关系,直接去还就行了。
❺ 银行坏账核销流程及会计分录
计提坏账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贷:坏账准备
核销坏账: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收到已经核销的坏账:
借:应收账款
贷:坏账准备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坏账核销是指将经过批准销账的应收款项进行会计处理,坏账核销的方法有直接转销法和备抵法两种。
(5)贷款核销流程扩展阅读
当期应提取的坏账准备=当期按应收款项计算应提坏账准备金额-“坏账准备”科目的贷方余额。
企业提取坏账准备时,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本期应提取的坏账准备大于其账面余额的,应按其差额提取;应提数小于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企业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经批准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
❻ 不良贷款核销财务处理流程
什么是不良资产
从我国立法实践看,对何谓“良性”资产、何谓“不良”资产划分并没有统一的分类标准和方法。从总体上看,主要采用以风险、营利能力和变现能力为基础的方法对资产进行分类。对于权属明确、权利未受严重限制和侵害、具有营利能力和较强变现能力的资产作为优质资产,反之则为“不良资产”。
企业的不良资产是指企业尚未处理的资产净损失和潜亏(资金)挂账,以及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应提未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各类有问题资产预计损失金额。
银行的不良资产主要是指不良贷款,俗称呆坏账。也就是说,银行发放的贷款不能按预先约定的期限、利率收回本金和利息。不良资产主要是指不良贷款, 包括逾期贷款(贷款到期限未还的贷款)、 呆滞贷款(逾期两年以上的贷款)和呆帐贷款(需要核销的收不回的贷款)三种情况。其他还包括房地产等不动产组合。
我国银行对不良资产的划分可分为两个阶段:
一是在1998年以前,各银行业按财政部1988年在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中的规定,即“四级分类”,俗称“一逾两呆”,也就是“逾期”、“呆滞”、“呆账”。按这种方法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金仅有普通呆账准备金一种,为贷款总量的1%。
二是1998年以后,我国将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即“五级分类”。1999年7月,央行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面推行贷款五级分类工作的通知》及《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试行)》。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现在通常提取的专项准备金比例为:关注2%、次级25%、可疑50%、损失100%。后三类为不良资产。
我们曾经把不良资产比喻成冰棍,意思是说不良资产要尽早出手,否则拿在手里的时间越长就会像冰棍一样化得越多,因此,我们建议通过多种方式合理处置不良资产。当然,不良资产的处置不应该仅仅停留在对资产本身的处置层面,笔者认为,解决不良资产问题绝不仅仅是如何处置不良资产的问题。最终消除不良资产的风险,必须消除产生不良资产的体制风险。
不良资产处置方式
资产处置是指通过综合运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一切手段和方法,对资产进行的价值变现和价值提升的活动。
资产处置的范围按资产形态可划分为:股权类资产、债权类资产和实物类资产;资产处置方式按资产变现分为终极处置和阶段性处置。终极处置主要包括破产清算、拍卖、招标、协议转让、折扣变现等方式,阶段性处置主要包括债转股、债务重组、诉讼及诉讼保全、以资抵债、资产置换、企业重组、实物资产再投资完善、实物资产出租、实物资产投资等方式。
案例:某有限公司不良资产处置案例
某有限公司(简称某公司)成立于1993年6月,是隶属于某国有授权经营单位的中外合资工业企业,主要生产工业设备。该企业作为债务人对债权人拖欠金额为500万元。债权人委托本所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查封了该公司厂房及办公楼,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因该办公楼和生产车间无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产权证,迟迟无法处理。
该企业已停产多年,厂房处于闲置状态,房产未办两证和欠缴土地使用费一百余万
补充:
不良贷款不良贷款是指出现违约的贷款。一般而言,借款人若拖延还本付息达三个月之久,贷款即会被视为不良贷款。银行在确定不良贷款已无法收回时,应从利润中予以注销。逾期贷款无法收回但尚未确定时,则应在帐面上提列坏帐损失准备。
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对策及信贷管理制度研究
内容提要:首先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现状不容乐观。本文对国有商业银行不良
资产的特点和形成原因进行了比较全面的阐述,通过对上市前的工商银行不良资
产的特点和信贷制度的深入分析,阐明了建立完善的信贷制度是控制不良贷款增
长的主要手段和措施。最后采用和国外商业银行信贷制度借鉴和对比的方法,对
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制度改革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 不良贷款 贷款五级分类 资本充足率 核销 以物抵贷
1.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现状分析
1.1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基本概念
不良贷款是指借款人未能按原定的贷款协议按时偿还商业银行的贷款本息,或者已有迹象表明借款人不可能按原定的贷款协议按时偿还商业银行的贷款本息而形成的贷款。
我国曾经将不良贷款定义为呆账贷款、呆滞贷款和逾期贷款(即一逾两呆)的总和。我国自2002年全面实行贷款五级分类制度,该制度按照贷款的风险程度,将银行信贷资产分为五类: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不良贷款主要指次级、可疑和损失类贷款。
1.2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估算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降低不良贷款上的确下了不少功夫,如尝试制定严格的信贷管理制度,信贷业务的完全程序化改革,规定降低不良贷款的指标等。但是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仍严重偏高,尤其四大国有银行为最。 2004年,主要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减少3946亿元,下降4.56个百分点,已降至13.2%。这个比例已经远远高出世界银行业的平均水平, 银行体系的不良贷款余额和比率仍处于高位,不仅已超过《巴塞尔协议》的要求,而且与国际先进银行不良贷款比率应保持在5%以下的要求相去甚远。如果考虑各国有商业银行对外公布的数字相对保守的因素,那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更是可想而知。
补充:
不良资产 不良资产
企业的不良资产是指企业尚未处理的资产净损失和潜亏(资金)挂帐,以及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应提未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各类有问题资产预计损失金额。
银行的不良资产主要是指不良贷款,俗称呆坏账。也就是说,银行发放的贷款不能按预先约定的期限、利率收回本金和利息。不良资产主要是指不良贷款, 包括逾期贷款(贷款到期限未还的贷款)、 呆滞贷款(逾期两年以上的贷款)和呆账贷款(需要核销的收不回的贷款)三种情况。其他还包括房地产等不动产组合。
不良资产是不能参与企业正常资金周转的资产,如债务单位长期拖欠的应收款项,企业购进或生产的呆滞积压物资以及不良投资等。
1998年以后,我国将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即“五级分类”。1999年7月,央行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面推行贷款五级分类工作的通知》及《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试行)》。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现在通常提取的专项准备金比例为:关注2%、次级25%、可疑50%、损失100%。后三类为不良资产。
❼ 银行在执行的调解书同意:借款人归还贷款本金就核销这笔贷款 但还完本金半年后还没核销。借款人该怎么办
如果有证据,投诉银行经办人员
❽ 农村信用社核销贷款的具体操作过程中 农贷会计承担哪些工作与职责
农村信用社核销贷款的具体操作过程中 农贷会计按规定办理,不承担职责,核销贷款需要信贷员、社主任、联社、税务等部门批准,实行内销外不销,要保密。
❾ 个人贷款核销存在着哪些问题如何解决
存在的问题一、个人贷款呆账核销无针对性政策。
财政部《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版)对公司贷款、信用卡和助学贷款的呆账核销做了比较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规定。但是对于目前的小额贷款、个人经营性抵押贷款的呆账核销,针对性的条款较少。在核销依据中,更多只能向涉农贷款、中小的对应条款里找依据。
二、个人贷款核销的相关条款操作性不强。
财政部《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版)中有7项呆账核销条款中明确提出,将 财产清偿证明 或 遗产清偿证明 作为核销的要件。这两项证明文件目前对于自然人而言,均无明确机构可以出具。对于财产清偿证明,目前由于并没有个人破产法,因此,没有机构能够出具此类的法律文书,在核销的操作中不具有操作性,加大了个人贷款核销的难度。而在美国,个人在没有能力偿还债务时,可以申请破产保护。一旦申请破产保护,债务人的大部分债务可以取消。债权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债务人追讨被取消的债务。债权人如果继续追讨债务,可能会因为藐视法庭而受到罚款及其它处罚。债务人也必须为申请破产付出代价。申请破产后,债务人的全部资产除生活必须品以外,都必须被拍卖用来偿还债务。
三、个人贷款呆账核销不及时。
当前金融机构拥有核销贷款的自主权,不需向财政部报批,但由于缺乏个人贷款呆账核销对应的制度依据,且核销条款不具有可操作性,很多金融机构在个人贷款核销方面都存在不能及时核销的情况。如某股份制商业银行,到现在为止只核销了公司贷款,并未对个人贷款进行核销。个人贷款呆账损失主要是通过其他贷款的利润来弥补,并由各支行自行解决。呆账核销不及时,增加了金融机构资产质量考核的负担。
政策建议一、建议完善个人贷款呆账核销管理规定。
结合当前各家金融机构都越来越重视小微贷款,小微贷款业务量越来越大的实际情况,对小微贷款的核销在做好充分调查的基础上,拟订专门针对小额贷款、个人经营性抵押贷款呆账核销的条款,同时,在拟定具体核销条件的要求时,应与相关部门做好协调沟通。如应与工商部门协调,规范全国范围内对营业执照等证件的注册、注销管理(据了解,目前部分地区对于终止经营的实体,直接更换成新经营者的名字,而未采取注销的方式);在呆账核销的要件上,比如 财产清偿证明 和 遗产清偿证明 ,可寻找替代的证明材料。这些针对性条款的出台,将大大增加个人贷款呆账核销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二、处理好 新规 和 历史呆账 的关系。
我国呆账核销的相关政策法规一直处于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同样,对于金融机构来说,尤其是年轻的金融机构,其相关制度也存在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由于缺乏操作实践,银行核销制度的出台一般在业务制度之后,造成核销制度里提到的要件没有在以前的业务操作中体现,自然在核销的操作中无法提供对应的要件,这时采取后补的方式,有的也无法再补充相关的材料,造成最终无法核销,这种情况比较普遍存在。因此建议在制度中,明确对于既往历史的呆账在核销过程中,相应条件可以适度放宽。